Ⅰ 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党员责任落实制度
为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每位党员的特点组织党员不同单位,不同工作岗位、实际能力和社会活动的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应完成的工作任务、社会工作以及党支部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党员责任并落实到每个党员,特制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责任制度。
1、在社会活动中要敢于亮明自己的政治身份,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生活中要主动与居住地党组织联系,积极参与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活动,关心邻里和其他需要帮助的老弱病残,积极配合完成居住区党组织安排的工作。
2、在工作中明确自我的工作岗位,向党支部申报责任区域,团结和带领员工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和目标。带头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带头勤奋工作、岗位奉献;带头开拓经营、甘于吃苦。落实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经济指标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3、积极配合党支部完成工作目标,认真实践主题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培养、考察工作,以自己的模范作用具体教育影响和帮助周围的群众完成党和政府倡导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支部学习制度
为巩固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全镇党员的政治素质,特制定党支部政治学习制度:
1、党支部书记应在了解、协调好支部成员工作时间的基础上,结合每月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进行一定时间的集中学习,并安排好学习地点。集中学习有支部委员统筹负责,具体的组织者可以由党员轮值。
2、支部学习委员应在每月学习日的前两天通过适当途径向全体党员公布学习内容、发言提纲和学习的时间、地点。
3、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党支部对每次的学习情况,应认真做好纪录。
4、党支部应灵活多样地开展学习,如结合主题活动安排参观展览、红色旅游、影视艺术欣赏等。政治学习时应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学习。
5、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学习态度认真的党员同志,支部将定期通报支部综合党委予以表彰。
三、提醒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全镇党员队伍建设,搞好党性党风教育,确保支部每个党员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规范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现制订党员教育管理提醒告知制度:
1、自觉遵守党支部的“三会一课” 制度,积极参加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支部组织的各项党内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做到事先请假,并主动与支部书记联系及时补课。连续3次无故缺席的,党支部书记要找其谈心,了解原因,并要求其书面向组织汇报近阶段思想,教育其增强组织观念。
2、每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前,支部要将组织生活会内容告知全体党员。会上支部书记要引导党员积极发言,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对会上不作为、不主张、不发言的党员,支部要及时给予提醒,增强其党员意识。
3、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任何时候党员都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做维护稳定、破解不稳定因素的表率。一旦发现党员有信谣、传谣、受蛊惑和引诱、介入违法行为的现象,支部要对其严肃批评,责令其写书面检查,严格按党纪党规处置。
4、按期转接组织关系,对于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个月以上的,经党组织教育有思想认识后方可接受,逾期六个月以上的要书面说明情况,经支部上报后,上级党组织同意方可接受。
5、党员因工作、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的,可保留在原党组织,但必须参加支部各项活动,如连续三次无故缺席,则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四、“双向”评估制度
为进一步探索在新形势下,全镇党支部组织活动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激活基层党建,评估党员在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表现,党员评估党支部在贯彻落实、开展活动、服务群众等有效性方面的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双向”评估。
1、党员的评估内容: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关心时事政治和党支部建设。
(2)工作胜任、业绩率先、关注公益,党性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认真负责的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2、党支部的评估内容: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党支部实际,支委一班人团结有力,有效组织“三会一课”的实施,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开展富有本支部特色的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积极培养有梯次的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工作。
(2)在方法上要创新,在形式上要多样,以服务为抓手,开展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凝聚力工程,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领导好工会、青年团、妇代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做好党和政府倡导的事,如: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学习型班组创建等,切实维护好业主和员工的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开展评估的主要形式
各支部每半年可以通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由党员对支部半年来开展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加强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方面的情况做出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支部对党员半年来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理论学习、党员作用发挥等各方面的表现作出评估意见。党支部和党员通过双向评估,积累经验,巩固成果,整改不足,并在下一阶段互相监督落实。
五、激励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高党员参与党支部各项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党员的学习、交流、互动,确保党员在社会活动中保持党的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激励保障制度。
1、对于按照《党章》要求建设规范,活动组织开展有效,能按照要求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达标的党支部,全额返还党费作为活动经费,以保障党支部运作的活力。获得“五好党组织”称号的支部在“七﹒一”前后予以表彰。
2、对于能结合支部自身建设的特点开展党员拥护、群众欢迎、企业需要、业主理解的主题活动、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可向上级党组织列项申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决定,给予适度的财力支持以保障党支部活动的有效开展。
3、党支部能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全镇党建中探索、开创党员教育管理新模式,被上级党组织肯定推广或在媒体上宣传报道的,根据情况给予创新奖励。
4、对于学习认真、乐于奉献、诚信守礼、关注公益、见义勇为,在支部建设中和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的党员,党支部可于每年“七•一”前夕向上级党组织进行申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决定,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党支部可以结合“七•一”表彰,申报党员单项奖励。
5、对于成材奉献、知识创新、业绩一流、在企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党支部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将其纳入人才库。上级党组织按照党员贡献大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奖项,颁发荣誉证书。
6、对于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并能结合支部情况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支部凝聚力、带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形式的党务工作者,党支部可于每年“七•一”前夕向上级党组织进行申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决定,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Ⅱ 2019年五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因私出国并在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
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
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Ⅲ 如何抓好基层单位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途径和办法有哪些
建议采取以下途径和办法:1、一定要有严格统一的规章制度,并尽快将规章制度的学习纳入日程,让党员队伍在思想上对组织的教育和管理重视起来;2、做好深入最基层党员中进行调查的准备,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思想状况,并以此作为工作的基础;3、与基层党员队伍的领导打成一片,多争取他们的意见,开放民主;4、多借鉴他人成功的经验;5、教育和管理的形式要创新,要寓教育于乐趣,结合基层的实际;6、亲力亲为,树立榜样,让基层党员信服于所采取的管理形式和教育方式。
Ⅳ 求一份“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两千左右,不要太多
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提高全体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一、党员教育
1、党员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修养和活动能力。
2、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②党的基本路线教育;③党的基本知识教育;④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⑤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⑥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方面教育。
3、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①系统性教育。就是集中一定的时间,选择一定的内容,对党员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以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双学”活动就是一种系统教育形式。②经常性教育。就是结合实际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所进行的一种思想教育活动,上党课就是一种基本形式。③电化教育。就是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党员进行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④多样化活动。就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以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目前党支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六个一”活动都是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
二、党员管理
(一)、“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支部管理教育监督党员的基本形式,在一般情况下,党支部会、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大会、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要求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党委会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党委委员除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三)、党员汇报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汇报内容主要有执行党委决议和完成党组织给予任务情况;自身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好人好事、不良倾向和群众呼声;对党组织或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汇报方式一般有三种: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随时向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向党组织作书面或口头汇报。汇报时间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这是对党员的起码要求,有事情应主动随时汇报。
(四)、民主评议制度。党员的民主评议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定期对党员评定的一项制度,它把教育管理、考核、监督融为一体,是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党委落实民主评议制度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党委开展“创争优先”活动,每学期举行二次以“自评、互评、组评”为主的“三评”活动,并将评议情况填入《党员手册》。二是,按照上级党委安排,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全面的教育。
(五)、交纳党费制度,每个党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每月按时交纳党费。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批准,不可以少交,不允许由别人代交,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就被认为自行脱党,各党支部每月按时收齐党费后,及时上交党委,无故不能拖延。
(六)、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调动及它原因,变换工作单位,必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开会、学习等,只需要持学员证明信,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
(七)、年老、重病党员管理办法
1、凡正式关系在本单位且年满八十岁的党员,经本人申请,由党(委会向党员大会通报后,可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2、虽未满八十岁,但因病瘫痪或严重疾病起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由党委会讨论后并经党员大会同意,可免去其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3、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的老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确因本人行走不便,可以请他人代交。
4、重病、年老的党员必须接受党组织的关心和教育。
5、重病、年老的党员可以不参加党委或党支部组织的党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责任区和党内评选等活动。
6、党委对重病年老党员要有专人分工负责,要定期走访,每月至少一次,了解关心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组织活动的有关内容。
7、党委关心走访年老、重病党员要形成网络化,做到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八)、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请假报告制度
党员到外省、市、区工作、探亲访友或居住地临时动迁的,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探亲访友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名称、地点、联系办法、电话等向党(总)支部逐项登记,填写流动党员表。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超过六个月的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由于某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定期回所在党委参加组织生活。
2、书信联系制度
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建立书信联系制度,党(委)支部要定期给他们写信,党员也要定期回信,回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党(委)支部每半年要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登门走访制度
在外出党员回家团聚期间,党(委)支部要到党员家中走访,做一次认真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4、定期汇报制度
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要向原所在党(委)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5、奖惩制度
对表现突出、发挥作用好、贡献大的流动党员,党(委)支部要进行表扬,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可以作为本支部优秀党员向上推荐。对个别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本《规定》,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变的,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在职党员管理办法
1、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于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半年向党委通报一次(5月、11月)。
2、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建设,定期参加党员先锋岗活动,一年自我评估一次(5月)。
3、党支部书记定期收集在职党员活动情况,一季度向党委反馈一次。
4、对于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党支部负责向党委反馈,一年一次。
5、对于有思想情绪或表现差的在职党员,党(委)支部要进行家访,并进行帮助教育,对经教育仍不悔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要将情况及时反馈,双方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Ⅳ 如何提高学生党员教育和管理办法
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线,寓教育于学生党建和团建、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以及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中。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高层次青年知识群体,发展先进科学技术的历史使命。从广大青年学生中积极发展优秀学生入党,是高校党委部门的一项经常性的基本工作,也是实现党在新时期伟大战略任务的保证。
一、做好推优入党工作,把好“进口关”。
做好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是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工作中,辅导员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①严格推优入党程序。发展大学生入党,程序要清楚,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发展。②早培养早发展。在低年级学生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让党组织的影响力、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学生中能进一步增强,并能认真了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表现状况,与他们谈心,进行思想交流,并及时指出思想上的不足之处,同时要在其他学生中调查其表现情况,认真了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品质和工作表现,并及时向所在支部汇报。③坚持党员标准,严肃“进口”关。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宁缺勿滥,保证质量,严格按党员标准发展学生党员,把好学生党员“进口”关。
二、端正入党动机,把好发展关。
所谓“入党动机”,即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愿望和真实目的。辅导员必须把端正入党动机作为申请入党学生的最基本的要求,把考察要求入党学生的动机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作为保证学生党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措施。正确的动机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入党动机作为一种理念,它是支配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学生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和途径达到加入党组织的目的精神动力。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有持久不衰的行为动力,才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起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摆正党和人民的利益同个人利益的关系,当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才不会动摇自己的信念,始终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正确的入党动机是争当合格党员的起点和基本。
三、用先进理论武装入党积极分子,把好教育关。
高校学生党员具备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等优势,到实际工作岗位后,我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多数将从他们中培养选拔,他们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我党各级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作风。解决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入党问题应做好几个工作。①加强理论培养,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制教育,使之树立法治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思维与生活习惯,使之健康成长,加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精神和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充分发挥理论灌输在党建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经验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并把思想教育的一致性与不同学生的特点和要求的多样性结合起来,把理想信念教育与日常生活结合起来,把先进性与广泛性结合起来,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宣传教育,坚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理想信念,使学生及早确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奋斗终身的人生目标。 ②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流活动,提高入党积极分子自我批评的自觉性。③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社会实践活动,使入党积极分子在活动中经受锻炼,磨炼意志,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同时,又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在学生、工作和生活中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及时纠正他们的的缺点和不足
Ⅵ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什么主要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抓
该条例规定:
中央组织部主要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抓好党员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的组织安排,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
Ⅶ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二、 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 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 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外出前的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 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 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到流动党员家及商铺做一次入户访问,每年春节期间召开一次流动党员座谈会,对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表彰奖励,了解党员外出期间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 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 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 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受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 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 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 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 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 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为家乡办一件好事、实事。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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