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以干代训是什么意思
以干代训就是指在学习中用实际工作的形式代替培训的形式。
以干代训就是为了回让受训人员在干答中学,以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在学习中用实际工作的形式代替培训的形式。
通过“以干代训、以干代培”等方式,在深化政治巡察过程中,不断扩大巡察机构的影响力、凝聚力。
以干代训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素质性价比最高、见效最快的方法。给参训人员压担子、给任务,除日常工作中言传身教办案方法和经验外,还有计划地组织周末专题辅导,实现“一对一结对子,一帮一一对红”。
参训干部铆足劲深学细研,深度参与各部门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办案能力得到了培养锻炼,业务素质显著提升,取得良好成效。
以干代训是形式,目的是为了苦练内功,切实增强执纪审查人员的业务本领,有效提升全省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执纪审查能力和整体战斗力。
⑵ 如何做好巡察人员编组,培训和管理
巡察准备
(一)确定巡察对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巡察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结合有关部门意见,制定年度和阶段巡察工作计划,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定。根据市委安排,对上级交办和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以及突发问题进行专项巡察。
(二)提出组长人选。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出本轮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建议人选,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研究。
(三)调整巡察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回避原则,市委巡察办商巡察组组长合理调配人员,优化结构,巡察组工作人员一般应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机关优秀干部中按2:1的比例选配。商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抽调具有办案经验的干部参与巡察;根据需要从巡察人才库抽调专业人员;灵活安排巡察办工作人员参与巡察。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建立健全组务会和党支部。
(四)分配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办按照“三个不固定”的要求和“三个回避”规定,研究巡察任务和人员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
(五)组织动员培训。市委巡察办筹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精神,部署任务,提出要求。组织有关业务培训,熟悉巡察工作流程和规范性文件,掌握政策,准确把握巡察内容、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各巡察组要对组内人员进行再动员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