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浅谈如何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员工培训工作
1、培训需求分析草率
很多企业开展了一定的培训工作,但是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培训的针对性不强,这恰恰是培训的需求工作没有跟上。企业虽然进行了培训需求分析,但是主要是针对各部门进行的分析,部门负责人往往凭借自己的管理经验或者主观的个人判断就决定了哪些员工进行哪些培训,虽然这比不进行需求分析要好,但实际上,对于工作业绩较差的员工有些是因为其专业技能欠缺,有些则是因为工作态度不认真,所以针对不同的情况,应该进行不同的培训,才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2、内容、方式过于单一
建筑企业追求精湛的专业技能和高超的管理水平,因此培训内容往往只注重对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培训课程相对枯燥,形式也多限于传统的授课方式,这种填鸭式的授课无法激发出员工吸收新知识的兴趣,员工即使参加了培训,也无法一下子对知识有深刻的理解,更不能将其与实际工作有效结合,自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3、培训工作没有坚持、没有落实到细节
很多企业虽然认识到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也注重培训工作的提高,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没有落实到位。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第一,培训工作没有计划或者计划不细致、不利于实施。第二,相关责任人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培训工作列入日常管理工作。第三,对于各项培训工作的实施过程,相关责任部门监督、检查、评估工作不够,导致培训工作成了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
4、培训流于形式,没做考核评估
在企业现行的培训管理中,真正有培训评估体系的并不多,很多企业认为培训结束就完结了,至于培训的方法是否有效、培训的效果如何、培训是否还应该改进等问题根本没有人去关心。做好培训评估工作对提高企业的培训效率非常重要。因为培训的效果有的时候很难衡量,哪些培训是有效的,哪些培训是无效的,只有搞清楚这些问题,才能为以后改进培训计划、完善培训方法、控制培训进程提供有益的参考,否则,企业的培训将无法跟上企业的发展,无法配合企业圆满的完成生产经营目标。
三、如何完善建筑企业培训管理工作
1、加强培训需求分析
提高建筑企业培训管理水平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培训需求分析。培训需求分析不能简单的仅参考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应该从多个层面和多个角度收集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从而制定出有效的培训计划。培训需求可通过三个层面进行分析:第一,是企业层的分析,在了解企业近期生产经营目标和远期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制定出企业培训的整体目标和计划;第二,是部门层的分析,通过部门负责人根据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对现有员工及其能力进行分析,从而制定各职能部门主要培训计划和目标;第三,是员工层的分析,通过在全体员工范围内进行培训需求调查,了解员工对于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希望得到相关培训的信息,既可以调动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又可以提高培训管理工作的效果。
2、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是根据企业近、中、远发展目标制定的员工培训方案。为制定一个科学有效的培训计划,企业必须对培训需求进行认真分析,对员工培训的内容、方法、师资、课程、经费、时间等,有一个系统、科学地规划和安排。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提出不同的培训目标,设计不同的培训内容,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
2. 建筑施工企业教育和培训时间要多久
根据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1)企业法人代回表、项目经理答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位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3. 建筑业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安全基础知识第一章 建筑法律、法规... 2第一节、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2第二节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3第三节、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5第四节 安全岗位责任制... 6第五节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 6第二章 建筑施工安全知识... 7第一节 安全基本常识... 7第二节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8第三节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知识百问... 15第四节 施工现场常见工种安全操作常识... 22第五节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30第三章 社会公德知识... 32第四章 职业道德知识... 34第五章 卫生防疫... 36第一节 卫生规定... 36第二节 疾病防疫知识... 37第三节 防止中毒知识... 37第六章 操作技能... 38第七章 工地工伤救护... 48第一节 高处坠落伤员的急救... 48第二节 中暑急救... 49第三节 触电事故中的伤员急救... 49第四节 坍塌事故中的伤员急救... 51第五节 机械伤害中的伤员急救
4. 建筑施工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如何规定的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具体内容:
公司(项目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公司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培训什么
施工现场安全员的工作内容要从培训和职责来说,具体的执行就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侧重管理)、标准规范(侧重技术)。
一、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