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样做业务员的法律法务培训
民法通则合同法合同法司法解释然后再针对具体销售什么内容的再讲讲
⑵ 单位业务人员扣押我报销费用,从法律上构成什么行为
单位业务人员扣押报销费用,从法律上讲构成,私自扣留,占为己有的罪名。
⑶ 如何培训银行员工的《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培训大纲一、员工和银行是什么关系?1、是矛盾统一体2、是合作关系3、是客户关系4、是结果关系二、职场成功是所有银行员工的共同梦想三、成功是能力和机会的函数1、能力来自何处?(1)能力=f(天赋+知识+经验)(2)只有工作才能提高自己的能力。(3)能力来自于责任2、机会来自何处?(1)机会只眷顾有能力的人。(2)成功的秘密在于:当机遇来临的时候,你已经做好了把握它的准备。故要有能力。(3)案例:日升昌员工的成功之道(4)机会也来自于责任3、结论:成功是责任的函数四、什么是责任?1、责任就是不为失败找借口、只为成功想法2、责任就是是比上司期待的做得更好第二讲职业意识和行为习惯一、银行员工职业素养的构成1、知识(1)产品知识(2)金融知识(3)经济知识(4)管理知识(5)数学知识(6)心理学知识(7)成本管理知识(8)5S管理知识2、技能(1)现场管理能力(2)作业管理能力(3)沟通能力(4)组织协调能力(5)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6)指导下属能力(7)操作技能3、修养(1)责任感:勇于承担责任并对所做的结果负责(2)求实性:对问题能究其事实而不是肤浅带过(3)影响力:积极、正向、乐观,充满热诚(4)持好性:不断的改善以使结果更好二、银行员工必备的职业意识1、危机意识(1)认为自己没有危机,这才是真正的危机(2)银行员工的危机是什么?2、学习意识(1)学习意识的重要性(2)如何学习?(3)如何提高学习力?3、质量意识(1)什么是质量意识?(2)如何树立质量意识?A、建立标准B、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C、把下一个工序看作是顾客D、质量要符合顾客的需求4、成本意识如何做才有利润?5、效率意识善用工具6、目标意识(1)导入案例(2)目标管理法在日常工作中的的应用:剥洋葱图(3)把任务转化成目标是下级的天职(4)把任务转化成目标的具体方法(5)案例:如何实现金融产品的顾问式销售目标?7、计划意识:(1)计划是有效工作的保证(2)计划的三个要点(3)制定计划必须解决的6个问题(4)案例:商业银行的客户开发流程计划8、沟通意识(1)沟通的好处(2)沟通的四大原则(3)沟通中的三个合理定位(4)如何与上司沟通与上级沟通的8要则养成“8让”习惯(5)如何与同事沟通9、绩效改进的意识(1)影响绩效的因素(2)改善个人绩效的三个关键环节(3)解决问题的步法(4)PDCA(5)绩效改进方案的重点(6)案例:如何找出绩效不彰的原因并改善之?(7)绩效改进需要用到的知识和分析工具(8)案例:绩效改进方案的制定10、全局意识
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业务培训和考核;离岗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多少天
不少于20天。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内一条规定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业务培训和考核;离岗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二十天;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⑸ 企业员工法律培训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二、故意损坏财物罪。
三、破坏生产经营罪。内
四、伪造公司、企业、容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五、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
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八、职务侵占罪。
九、挪用资金罪。
十、保密法。
⑹ 企业应如何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啊
这是一个好的问题。开抄展法律法规教育,依目的而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1.法律普及目的:可以通过讲座、书刊、公告、组织别的晨会、竞赛等方式进行。
-利用员工休息或者是用餐之余,做一个投票或者是电子信件的方式,进行互动活动。
2.告之目的:职代会、工会,公告栏,告之书等方法进行。
⑺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形势下法治工作人员提升业务能力提出的要求包括哪些
法治专门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这支队伍承担着立法、执法、司法重任,建设好这支队伍,特别是建设好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至关重要。
第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立法、执法、司法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的政治立场、政治追求、政治品格、政治要求很高。政治上合格,是成为法治专门工作者第一位的条件。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法治专门工作者常补精神之“钙”,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作为终身追求,真正立牢“主心骨”,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懈奋斗;带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法治专门队伍核心价值观涵养自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自己的思想、行动和良好形象树标杆、立标准、做榜样,并自觉贯彻和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的具体实践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第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干部和人才跨部门交流。《决定》提出:“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法治专门队伍改善结构、增强活力、开阔视野、提高能力水平,十分必要。要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交流。建立健全人大与“一府两院”干部和人才交流机制,打通立法、执法、司法三支队伍之间的干部交流通道,积极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系统干部上下交流,注重从基层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岗位选拔干部。要注重从其他党政部门选拔符合条件的干部和人才到法治部门工作。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机关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到其他党政部门任职、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培养锻炼,帮助他们加深对国情社情民意的了解,增强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交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选贤任能,积极推动干部跨部门跨条块交流。尤其要把那些政治上强、经历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丰富、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人选拔到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交流制度,认真执行新提拔担任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的必须异地交流任职的规定。
第三,积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决定》强调:“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并部署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一是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法治专门队伍的素质关。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司法考试制度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考试内容,将法律职业立场、伦理、技能纳入考试范围。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对职前培训实行统一管理,着力提高法律职业人员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和职业技能。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重点解决专业人才引进难、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难、边远艰苦地区招录门槛高等问题。二是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从业者之间良性流动和开放的人才吸纳机制。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特别是执法队伍的通道。三是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差别化管理模式。完善法治人员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特别是要重视解决基层法治人员流失的问题,切实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第四,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这是提升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对于建立合理的法官、检察官培养阶梯和机制,推动法官、检察官眼睛朝下、精力下沉、主动接地气,增强司法能力,满足司法为民要求,提高司法公信力,意义重大。根据《决定》精神,除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和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不再直接从应届毕业生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在充分消化现有在编人员基础上,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检察院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今后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招录的法官助理符合转任法官、检察官条件的,应当经过法定选任程序,一律到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除可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学者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外,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经过一定年限职业训练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⑻ 试述公务人员培训科学化,法制化的基本要求
试述公务人员培训法制化、科学化的基本要求
⑼ 培训行业有什么法律法规,或者行规
相关教育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教师资格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规程》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
《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
《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
《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
⑽ 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或者在培训中应学习些什么法律
合同法、民法通则,最高院关于审理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刑法关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规定
纵横法律网-江苏恒邦律师事务所-包敬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