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煤矿从业人员上岗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时间
这个好像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职防法里面只是说必须进行培训。
由于职业健康已纳入安全管理,参照《安全生产法》对于培训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因此,只要在员工岗前和年度安全教育中,涵盖必要的职业健康知识,应该就没有问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的通知中,对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中有一个32-48学时的规定,但这个是取证培训。
其实我觉得学时不是最重要的 ,最要紧的是职工掌握并在工作中应用。至于资料如何做,自己把握
『贰』 周寨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则
一、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有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规定,依据国家相关的法规、规章、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预防为主、生产和工人健康齐抓共管”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 本制度规定从矿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执行过程中,凡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有违本制度执行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
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矿长的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全矿职工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矿属各部门负责人及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本矿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矿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投施建设及相关职业病防护工作的资金投入的决策。
8、 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矿职业卫生领导组职责
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本矿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 根据矿属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制订本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 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矿职业卫生档案和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
5、 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 经常检查本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监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 对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 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生产技术科的职责
1、 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5、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立日常监测台帐。
四、矿职业卫生办公室及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本矿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
4、 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
9、 完成职业病危害的申报等工作。
10、 负责职业病危害及体检结果的告知工作,
11、 负责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诊断资料的整理及申请报告工作,并做好职业病人诊断及鉴定资料归案。
12、 负责职业病人工伤保险及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资料的准备及归案管理工作。
五、 车间及队组主任职责
1、负责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矿范围的检查,对职业病防护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责。
『叁』 从煤矿事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量
一、明确工作目标。全矿职业卫生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保障职工安全健康为目标,以控制职业危害、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建立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矿成立职业危害领导小组,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教育,定期开展作业场所环境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职业病进行诊断治疗,做好职工健康监护、职业病统计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三、健全职业危害防护基础设施。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按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保证在用设备、设施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对职业危害的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粉尘防治。按《安全专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保证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噪声防治。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3、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对作业场所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等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防治措施,保证有毒有害气体允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放射性物质氡及其子体防治。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氡及其子体,应当采取通风、及时合理地密闭采空区和废巷道、个体防护等措施,井下作业场所空气中氡及其子体浓度不得超过(平衡当量氡浓度)1500Bq.m-3;氡子体浓度,8.3×10-6J.m-3。5、高温防治。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缩短超温地点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应停止作业。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涉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矿井编制的采区设计和采掘作业规程应包括职业卫生安全篇章。六、严格执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的规定。测定的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监测结果应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报煤矿安全监察管理部门。1、总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2、呼吸性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每月测定1次;3、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3个。5、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6、有毒有害气体和高温作业场所空气温度的测定周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作业场所具体情况制定;7、噪声、氡及其子体等其他职业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七、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及时向职工公布、存档并报煤矿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八、严格执行职业卫生告知的规定。与从业人员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九、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的规定。应按照《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法》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接触矽尘的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2、接触煤尘、水泥尘、电焊尘的作业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3、接触有毒物质、放射线物质的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4、接触噪声、振动等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按有关规定进行。十、严格执行职业卫生培训的规定。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矿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常识、职业危害防治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等,培训的时间,初训不少于6个学时,复训不少于3个学时。十一、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的规定。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有关规定,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从业人员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职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的,不得允许上岗作业。十二、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统计报告的规定。按照《安全生产调度统计业务规范》的要求,每季度末及每年元月5前,向煤矿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报送本企业季度和年度职业病危害项目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发生急性职业病,应在24小时内上报,遇有急性职业中毒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的,应立即同时报告煤矿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十三、建立职业卫生投入保障机制。矿井应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用于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措施和方法,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教育、培训和职业卫生奖励。十四、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十五、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卫生档案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来往文件;计划、总结;作业场所测定资料、健康检查资料;职业病防治统计报表、职业病个案调查表、职业病报告卡、职业病基本情况分析;专题调查研究资料、专题会议资料;职业卫生评价资料;培训教育资料等。
『肆』 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有那些
在相关规范上的说法是: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指应用工程技术手段控制工作场专所产生的有毒有害属物质,防止发生职业危害的一切技术措施。包括:a. 防尘、b. 防毒、c. 防噪声、振动、d. 防暑降温、防寒、防潮、e. 防非电离辐射(高频、微波、视频)、f. 防电离辐射、g. 防生物危害、h. 人机工效学
一般常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有:
a. 防尘:集尘风罩、过滤设备(滤芯)、电除尘器、湿法除尘器、洒水器
b. 防毒:隔离栏杆、防护罩、集毒风罩、过滤设备、排风扇(送风通风排毒)、燃烧净化装置、吸收和吸附净化装置
c. 防噪声、振动:隔音罩、隔音墙、、减振器
d. 防暑降温、防寒、防潮:空调、风扇、暖炉、除湿机
e. 防非电离辐射(高频、微波、视频):屏蔽网、罩
『伍』 煤矿职业卫生一人一档改怎么弄
你所说的煤矿职业卫生一人一档。我认为你想问的是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的管理。你回看看对不对答,如果不对,再说。
按照国家安监局总第49令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也就是说把上述的这些资料,一个人你用一个档案盒装起来,就应该能达到最基本的要求了。
『陆』 煤矿职业卫生培训是强制培训吗有何依据
煤矿职业卫生培训是强制培训吗有何依据
这个的确是依照法律应当做的,依据如内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容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柒』 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有哪些
培训内容:
1:煤矿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2:职业卫生管理;
3:生产性毒药与职业卫生;
4:生产性物理因素与职业卫生;
5:生产性粉尘与职业卫生;
6: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及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
7:职业卫生统计;
8:职业卫生现场检测规范;
『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 )学时
2学时。
《煤矿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源防治规定》第十六条:
1、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煤矿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等内容。
2、煤矿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8)煤矿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培训课件扩展阅读:
一、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包括: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等。
『玖』 煤矿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需要哪些内容
煤矿方来面是有专门的“安全标源准化管理与评价体系”的。
如果是涉及到健康管理制度,那你前期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及评价。
只有危险源辨识出来了并且进行了危险程度评价才能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关于健康管理制度,按照作业场所以及工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包括为了保证安全及健康作业前应该怎么做作业中应该怎么做还有作业结束后怎么做以及遇到危险突发情况的应对。
员工要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内容包含各种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