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學習合同管理的心得體會
為准確理解和掌握勞動法及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內容,於年x月x日利用周一會時間,我深入系統的學習了合同管理辦法。通過學習,我對勞動合同管理辦法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下面我談談自己的學習體會:
一、 總則內容鮮明突出
1、明確了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的目的及如何制定依據;
2、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使用范圍符合勞動法規定;
3、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制定具有公平、公正、公開性;
4、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終止、解除和鑒證手續程序進一步細化;
二、勞動合同的訂立與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具有很強的法律性
1、訂立勞動合同形式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緊密相連;
2、 勞動合同必須在合法的主體之間簽訂內容具有具有較強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點是前面規定了怎麼做,後面就規定了違反的法律責任。因此,對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更高了,企業及個人應認真學習、准確理解、自覺執行。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法律和經濟上的風險。其相關規定比以前相比更加具體、完善。即這部法律的重心在強調勞動者利益的保護,立法的天平是向勞動者利益這一邊傾斜的。
3、簽訂合同期限拓寬,可根據本單位的人員需求實際情況,靈活簽訂合同。同時,簽訂勞動合同前提條件具體化或規范化;
三、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續訂、社會保險條件等符合勞動法相關要求
1、首先企業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才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勞動法,制定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這充分的說明了企業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為了全體的員工能夠得到相應的正當待遇,從而體現出個人的人生價值,並且間接的保障了企業的發展穩定,企業的穩定又能促進個人的人生價值創造,使其進入一個良性循環。
2、再次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此條充分的顯示出了本辦法的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的態度,人人是平等的,正當的勞動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當發生勞動爭議時,為我們指明了爭取自己正當權益的方式,爭取正當權益的地點,另外它也規定了我們勞動者應當去做的,勞動者並不僅僅是只享受我們應得的權力,同樣擁有我們所應承擔的義務,平等是雙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們應該得到的一切方面。
3、再者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時間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沒有什麼能夠是永生不朽的,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當生產關系不能適應生產力的發展時,就會有新的一套關系來取代它,所以此規章制度會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而進行著相應的調整,這一切都顯示著國家的深思熟慮和為人民負責的原則。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這里充分顯示出國家對每個勞動者的社會保障的重視,沒有人能長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發廣大勞動者工作的熱情,工作的積極性,當他們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後,我們的創造力,我們的凝聚力就更能顯示出來,我們民族的騰飛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合同管理辦法及部分勞動法的內容,在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國家的政策方針均是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制定的,其中不乏一個領導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決策,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聰明才智,使勞動者有保障。
為此,我們不僅要深刻理解勞動法及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的內容精神,還要用新的內容來指導我們的實踐,努力學習,把工作帶上一個新的台階。
『貳』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合同監督工作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工商總局令第51號: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 51 號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3日起施行。
局 長 周伯華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第一條 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違法行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行為。
第三條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職權范圍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
第五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實行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推行行政指導,督促、引導當事人依法訂立、履行合同,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當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實施下列欺詐行為:
(一)偽造合同;
(二)虛構合同主體資格或者盜用、冒用他人名義訂立合同;
(三)虛構合同標的或者虛構貨源、銷售渠道誘人訂立、履行合同;
(四)發布或者利用虛假信息,誘人訂立合同;
(五)隱瞞重要事實,誘騙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訂立合同,或者誘騙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
(六)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
(七)惡意設置事實上不能履行的條款,造成對方當事人無法履行合同;
(八)編造虛假理由中止(終止)合同,騙取財物;
(九)提供虛假擔保;
(十)採用其他欺詐手段訂立、履行合同。
第七條 當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實施下列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一)以賄賂、脅迫等手段訂立、履行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二)以惡意串通手段訂立、履行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三)非法買賣國家禁止或者限制買賣的財物;
(四)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國家指令性合同義務;
(五)其他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違法行為。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況下,為他人實施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違法行為,提供證明、執照、印章、賬戶及其他便利條件。
第九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責任:
(一)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三)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四)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五)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十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加重消費者下列責任:
(一)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數額或者合理數額;
(二)承擔應當由格式條款提供方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規不應由消費者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下列權利:
(一)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二)請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三)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四)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
(五)就格式條款爭議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消費者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當事人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三條 當事人合同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應當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後果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經督促、引導,能夠主動改正或者及時中止合同違法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行政處罰。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0年11月13日起施行。
工商總局就《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答問
遵循公平誠信原則 防範三類違法行為
——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就《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0月20日電新華社記者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日前就剛剛出台的《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回答提問時表示,辦法遵循公平誠信原則,旨在防範合同欺詐等三類突出違法行為,從而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問:制定該辦法的依據及必要性是什麼?
答: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負責監督處理。」國務院關於《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上述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合同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處理。
在2008年之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合同違法行為的監管,主要依據《關於查處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的暫行規定》。2008年,上述規定被廢止,因而現形成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合同違法行為的監督處理既無法律法規級的規范,也無規章進行規范的狀態。
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交易無所不在,與交易相伴的合同行為無所不在。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欺詐;採用惡意串通、賄賂等手段簽訂合同;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的權利、加重消費者的責任等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對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須依法履行職責,依據立法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規章,並通過規章的實施,對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問:辦法調整的范圍是什麼?
答:通過對合同活動的調查和研究,我們認識到,當事人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三類較為突出:首先,利用合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財物,即合同欺詐;第二,利用合同,採用賄賂、脅迫、惡意串通等方法,牟取非法利益;第三,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
據此,辦法調整的范圍及主要內容也相應分成以上三個基本部分,並根據每類合同違法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作出了具體規定。
問:制定辦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我國現實的市場交易活動中,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常常有不平等現象,一方時常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當事人之間不能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時不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的情況也時有發生。這樣的合同活動不僅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而且嚴重影響市場交易的安全和效率,干擾正常的經濟秩序。
據此,在制定辦法過程中,我們確定並遵循以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為核心;以保障交易安全、維護經濟秩序為基本原則。
問:合同法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處理的合同違法行為,應是指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請問,在辦法中是如何體現既保護民事主體的意思自治,又有效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答:在我國現實的合同活動中,私權的濫用、甚至被惡意使用的情況比較突出,這種狀況干擾合同意思自治、侵犯合同自由、破壞合同公平,不僅導致合同糾紛頻繁發生,而且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對經濟秩序也造成惡劣影響。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國務院專司合同行為監管的行政機關,一方面要在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和採納的前提下,根據合同當事人的利益要求,對合同活動給予行政指導;另一方面,要依法對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具體的合同違法行為給予監督處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行為實施的行政指導及行政處罰都需要針對具體的合同民事活動。這種對合同民事活動的介入是為了促進和保障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及合同公平,是為了保護交易的公平和安全,是為了充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利益。這既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法定職責,也是社會公眾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
鑒於此,辦法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做出了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另一方面還做出了「推行行政指導」的規定。
問:針對有關單位與個人,為合同違法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行為,辦法是如何規定的?
答:由於在合同中實施的欺詐、賄賂、惡意串通等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大,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況下,為他人的上述合同違法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行為,其性質也是惡劣的,應該被禁止。
因此,在辦法中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此類行為,從事此類行為也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叄』 求網教工商管理學習心得體會一篇
工商局「五五」普法心得體會
2006年以來,xx工商局按照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和省工商局關於「五五」普法的總體要求和部署,以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為核心。以「法治工商」建設和行政執法「三制」為載體,本著「統一管理、分級實施、條塊結合」的原則,在全系統扎實有序推進「五五」普法工作。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全州系統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不斷提升,服務管理對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也普遍增強,呈現出了學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氛圍。對照《xx「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時期依法治州工作檢查驗收實施方案》,我局認真進行了總結。現將總結情況匯報如下:
作為政府對市場監管執法的重要職能部門,在權責增強的情況下,對我們能否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局上下從實施依法治國方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一五」規劃的高度,把普法工作納入本局的工作規則。
一是健全機構。我們根據全州系統實際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各科室(分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設在法規科。各縣市局按照州局要求,均單設了法制機構,並確保人員的相對穩定。目前,全州系統共有15名專職工作人員,分布在州局、縣市局兩級機關,並在基層分局(所)配備1名法制員。形成了州、縣市局一把手親自抓,法制科牽頭組織,各科室、分局具體抓落實,基層分局(所)法制員、法制聯絡員積極參與的普法工作格局,為開展普法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是領導重視。州局領導對「五五」普法工作高度重視,把普法和依法治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五年來,領導班子堅持中心組學習,並定期要求每位成員結合實際寫學習論文,做到定時學習、做好筆記、寫出心得。領導班子認為,普法工作反映的效果,應在日常的行政執法工作中得到體現;要通過學法進一步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規范執法行為,將學到的法律知識真正運用到依法治州工作中,才能收到學以致用的效果。同時,要求各級要把普法工作貫穿到各項業務工作之中,強調言必稱法,行必用法,對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做到一法一學、一學一考,使法治觀念逐步融入日常的行為規范中。為切實保障普法經費落實到位,我局將其列入本局的年度工作經費預算,做到專款專用,保障各項普法活動順利進行。
三是落實規劃。州局根據普法辦和省工商局的「五五」普法工作要求,結合本局實際,印發了《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並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要點以推進普法工作,每年進行部署,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底有總結,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工作。各級領導深入基層,必聽「法」情、必查「法」效、必講「法」題,加強督促檢查,確保規劃的落實。同時,加強對普法工作督導檢查,把普法工作與績效考評工作相掛鉤,明確階段性任務和要求,制定考核指標、完善評價機制,把普法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依據,促進普法工作深入開展。
在保留傳統的普法方法和形式的同時,我局主動適應社會發展的新變化、新要求,不斷創新普法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使法制教育更加貼近群眾、貼近生活,更具有針對性和有效性。2006年以來,全局共舉辦各級各類培訓58期,參訓人員3581人。全州系統利用「3.15」、「12.4」等宣傳周、紀念日等宣傳法律法規120餘次,受眾面達10萬餘人(次)。
一是強化工商幹部自身學法用法。我局將學習法律知識納入了黨組理論中心學習組的學習計劃,堅持中心組學習與自學相結合,做到了依法決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大力開展「一月一法一考試」、以案學法、崗位學法等,努力提高隊伍法律素質和業務水平。對新任命的中層以上的領導幹部實行任前法律考試制度,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任職。堅持逢訓必考制度,將考試成績載入個人檔案,作為個人任職、定級、晉升、工作調動的考核依據及單位年度目標考核內容之一,目前,我局在冊在編的1048名公務員全部取得了執法資格證。組織業務知識競賽,提高全體執法人員學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自覺性。2009年5月,為適應「兩費」停收新形勢,州局組織開展了全系統「分局(所)長和執法骨幹培訓班」。來鳳縣工商局在選用公平交易執法人員時,請州工商局出題進行統一考試,擇優錄用。巴東縣工商局在系統內廣泛推行「法律法規一口清」,按照「干什麼、練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用什麼、精什麼」的要求,堅持全員練兵、全面練兵、崗位練兵和科學練兵,使廣大工商幹部職工全面掌握最基本、最常用的工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主要內容,做到熟記熟背、熟練運用,全面提升工商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行力。
二是充分利用「3.15」、「12.4」等宣傳周、紀念日等宣傳法律法規。「五五」普法期間,我局分別以「消費與環境」、「消費和諧」、「消費與責任」為主題,連續五年在全州舉行聲勢浩大的3.15宣傳紀念活動,通過發放宣傳材料、設置法律咨詢台、現場受理消費投訴、傳授真假商品識別知識、提供義務服務等方式宣傳工商法律法規及消費維權法律知識,並為消費者排憂解難。2007年3月14日,我局投資8萬元舉辦了「3.15」晚會,州四大家領導到現場看,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每年「3.15」前夕,在本地報紙上發布典型消費侵權案例,通過曝光典型案例,有效地震懾不法經營者,提高廣大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增強廣大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三是大力開展「法律六進」宣傳教育活動。全州工商系統通過多種形式開展送法進農村、進企業、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活動。採取下企業實地考察和到片區辦專題講座等方式,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私營企業主進行《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專題宣傳。5年共上輔導課205堂,宣傳達15000餘人次。建始縣工商局抽調專人,擠出近4萬元資金,購買了放映設備,成立放映隊,深入到農村或直接到田間地頭宣傳法律知識,設立法律咨詢服務台、投訴台,受理法律咨詢和消費者投訴,發放宣傳資材料,宣傳與農民切身利益有關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採取「三同步」的普法方式對廣大經營者開展普法工作,即與注冊登記同步,在經營者辦理注冊登記時向申請人講解有關企業注冊登記方面的法律法規,做好提示教育;與巡查監管同步,在進行市場巡查時向經營者講解有關保證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商標注冊和使用、守合同重信用等法律知識,做好指導教育;與行政處罰同步,在對違法行為人進行查處時向其闡明違法的事實以及作出處罰的理由和依據,做好警示教育,使經營者及時了解了生產經營過程中需遵守的法律法規,避免經營者由於不懂法而走彎路的現象,提高了經營者守法經營意識,樹立了依法維權觀念,為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制基礎。在熱情接待每個來訪群眾,耐心解答政策規定的過程中,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據不完全統計,5年來,對來信、來訪者的宣傳達8000餘人次。
普法工作是一項長期的社會系統工程,任重而道遠,全州工商系統把「五五」普法與推行行政執法「三制」、與「法治工商」建設相結合,認真把好「定責、評責、追責」三個環節,積極推動幹部能力、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的提高。
一是整章建制規范行政行為。要確保依法行政,制度建設是關鍵。幾年來我局根據上級依法行政的的要求並結合本局工作實際,陸續出台了《xx工商局涉案財物管理暫行規定》、《xx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指導程序規定》、《xx工商局法律顧問管理制度》、《xx工商局規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辦法》、《xx工商系統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等一系列規范行政行為的規范性文件,涉及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徵收、行政強制等方面,通過建章立制、嚴格落實,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長足提高,行政行為得到不斷規范。在政府法制辦的指導下,共梳理出作為執法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136件,行政執法項目242項。
二是強化監督落實執法責任。我局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行政執法案件實行集體合議制度和主辦人負責制,成立了案件審委員會;主辦人依法行使調查取證權並提出案件處理意見,為該案件第一責任人;基層法制員承擔本單位案件初審職責;法制科為內設法制監督和案件審核機構,負責對行政執法案件進行全面審核把關。在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同時,我局還通過建立案件回訪制度,聘請行評代表、廉政監督員、暢通投訴舉報網路等途徑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開拓創新促進依法行政。創新是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動力和不竭源泉,我局在開展依法治理過程中注重製度、機制、措施的創新,不斷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行政執法方面,我局通過推行案件合議制度、案件審理委員會制度,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集體研究決定,提高案件查處的透明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並推行說理式處罰文書,要求在文書中必須寫明量罰的幅度和依據並詳細說明採納和不予採納當事人陳述意見的理由,賦予當事人更多的知情權,以達到知情、知理、知法的行政處罰目的。宣恩縣工商局實行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確保行政處罰的公正、公平。咸豐縣工商局局對復雜登記事項實行會商制度,確保登記工作的規范性。
(一)「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普法是手段,建設法制社會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通過五五普法的教育、宣傳工作,我局依法行政的部門形象初步形成。
一是依法行政有力度戰果不蜚。第一,依法行政,加大了經濟案件查處力度。5年來,共辦理各類經濟案件8070件(截止2009年底),罰沒款3413萬元,所辦案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適當,程序合法,文書規范。第二,投入100多萬元完善了「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網路設施。「12315」 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實行24小時服務,使消費者的投訴糾紛、受到的損害能及時得到解決,保護其合法權益。第三,廣泛開展了「信得過企業」和「消費者滿意商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農村食品安全示範店」創建和評選活動。
二是依法行政效果顯著。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措施,我局普法工作多次得到上級認可。五年來,xx工商系統受到省局、省、州、縣人民政府表彰達32項次。其中受到州委州政府表彰4項次,縣市黨委政府表彰28項次,全系統57個文明創建主體已經各級文明辦檢查驗收,已被各級黨委正式命名51個單位。來鳳縣局、宣恩縣局、巴東縣局、建始縣局等被當地政府作為「兩提高、兩滿意」活動示範點;州工商局政務公開工作被省政府表彰為先進單位。
(二)「五五」普法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措施。通過開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進了我局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進我局各項工作邁上新的台階。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全州系統普法工作尚存在的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與上級的要求還有差距。具體體現在:普法宣傳教育不夠深入,不夠廣泛,形式較單一,存在普法的受眾面不平衡問題;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結合得不夠緊密,普法工作的效能還沒有完全轉化為依法治理的實踐;普法工作制度和措施不夠完善,影響了普法的實際效果。下一步,我們將在認真總結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採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一是提高執法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增強依法治理工作能力。首先是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使我州工商幹部能夠熟練掌握工商法律法規,能夠從立法宗旨和法律精神高度來理解法律規定,以達到融會貫通。其次是創新學習方法方式,採取邀請法學專家教授講座,組織開展優秀辦案能手,優質案件評選、典型案例評析交流會、法律知識競賽等形式,提高教育培訓效果。再次,積極組織開展與公安、法院、質檢等系統的工作研討活動,探索增強執法辦案技能的新途徑。
二是加大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傳力度,進一步優化依法治理環境。繼續採取豐富多樣的形式,如法律法規咨詢、培訓、建立義務法制宣傳員隊伍等,開展「法律六進」活動,使社會各界及廣大群眾認識、理解、支持工商行政的執法工作。充分發揮各種新聞媒體宣傳作用,與新聞宣傳機構建立定期聯系機制,邀請新聞單位對專項執法行動進行跟蹤報道,對大要案及時予以曝光,以宣傳工商執法成效,為工商機關行政執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廣泛利用電視、報紙等大眾媒體,圍繞社會熱點問題,對工商法律法規進行宣傳。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和執法軟環境。
三是完善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機制,進一步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繼續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創新完善辦案機制,約束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內外全程監督,完善行政執法質量評議制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確保工商機關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的職能到位。
四是加強部門協調,進一步增強依法治理合力。積極主動向各級政府、人大、政協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工作,爭取理解與支持;與公安、檢察院、法院行政庭、執行庭等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增強執法辦案工作力度;與質檢、文化、物價等執法部門建立專項工作長效聯絡機制,互通監管信息,整合執法力量,聯合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以形成依法治理合力。
『肆』 如何理解 工商部門 合同監管
《合同法》第 1 2 7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專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對利屬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的違法行為 ,負責監督處理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工商部門合同監管的法律依據,合同監管職能之後在的物權等法律法規中體現。
實務中:動產抵押等合同簽訂後需要在工商局備案,另外國家工商總局會會同其他部委制定合同標准文本,工商總局往往是標准文本監制單位,如施工合同標准文本。
希望能幫到你。
『伍』 工商局新人學習心得體會
新教師培訓心得體會
記得有很多人都說說,教師是天底下最光輝的職業。之前記得,如今懂得。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踏上了三尺講台,也就意味著踏上了艱巨而漫長的育人之旅。那怎樣才算做了一名真正的好教師呢?,通過培訓,我才認識道知皮毛容易知內涵無論從理論還是實踐都要付出艱辛的。我想只要有熱愛教育事業這顆心,熱愛學生,理解和尊重他們,加強自我修養堅信一定會干好的。
經過培訓學習,我更堅定了自己「教書育人」的思想,要逐步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去做,完善自己。要堅定不移地熱愛自己的教學事業。真正的把教師這一個職業當作一份自己的事業來完成。
(一) 首先要培養自已作為一個教師的歷史使命感。「做一天蠟燭,就要發一天的光;做一隻春蠶,就要吐一寸絲。」這是我的教育觀和思想觀。千萬不能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鍾」這種不負責任、逍遙懈怠的思想,有的就是一種教師的使命感。通過3天的培訓,使我漸漸懂得:教師的工作是神聖的,也是艱苦的,教書育人需要感悟、時間、精力乃至付出自己全部的心血。這種付出是需要以強烈的使命感為基礎的,要以強烈的責任訊作為代價。一個熱愛教育事業的人,應該勤勤懇懇,無怨無悔。這也是師德的首要條件。
(二) 其次要熱愛自己的學生。張威興老師在《班主任工作方法淺談》中講道:班主任的愛,是開啟學生心扉的鑰匙,是激勵學生奮進的催化劑,是師生之間達到心理相融的接觸點,也是班主任的教育機智,教育才能的血和肉是一種含有友情有超越友情,含有父母的愛又超越父母的教育之愛,作為一個教師,要想愛更要會愛,如果不會愛,原來即使想愛,後來也會變得不愛。用自己的話來說,教師需要關愛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從而促進他們的全面健康發展。通過培訓,我懂得了怎樣去愛一個學生。「愛」是一門藝術,能愛是一個層面,善愛則是另一個層面、作為教師。今後我需要努力做到能愛,善愛,去關愛學生成長過程中的每一個微笑的閃光點,要愛他們具有巨大的可塑性,要愛他們在教育過程中的主體能動性。「愛」要以愛動其心,以嚴導其行;愛要以理解尊重,信任為基礎;「愛」要一視同仁,持之以恆。
(三) 在自己的教師道路中,一定要明白「學無止境」。在培訓的過程當中,老師留給我記憶深刻的話就是:「要教人一杯水的知識,自己需要有一桶水的知識」。作為一個剛剛步入社會的新人來說,大學里學的很多都是理論方面的知識,實踐中卻是相當的薄弱,所以在步入教師崗位之後,當務之急的一點就是自己要大量的充電,不論是對理論方面的知識還是實踐方面的知識,都要向老教師虛心請教,使自己成為一桶滿滿的水,把自己的水傳授給學生,讓學生真正做到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為對社會有用的棟梁之才。
(四) 對於自己作為一個老師「師德」的培養。培訓內容中,對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課程內容也讓我有頗多的感受。到底什麼是師德師風?師德,是教師的職業道德;師風,則是教師的行為規范。師德師風對一個教師特別重要,因為教師是學生行為的標桿。正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隨令不行。」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誨人不倦,其實這些都是師德師風的一種體現。
(五) 對於自己教師職業道德的培養。教師的職業道德主要體現在教育責任感,關愛學生和工作效率上。教育事業關系著下一代的身心發展,關系著祖國建設的明天,是中國建設中舉足輕重的一部分。教師的工作責任感應該是相當強烈的,只有強烈的責任感才能帶動其起工作的熱情和動力,才能真正意識到自己職業的重要性而投入全部的精力。教師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並留心學生的反應和變化,為學生樹立好的榜樣,改正不良的習慣都是教師的基本責任、如果缺乏對學生負責的心態,又如何將工作熱情融入到自己的工作當中去呢?那就更不要談兢兢業業的為學生服務了。然而,光有責任感還是不夠的,教師不應只是成為學生的導師和幫手,更應該是學生的朋友。所以關心、愛護學生是一個好老師起碼的道德,是強烈責任感的體現和升華。關愛學生首先應當是對學生人格的尊重,以公平客觀的眼光去看待和評價每一個學生。除了關心他們的學習之外,還應該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引導他們向著積極、樂觀、上進的方向發展。教師的職業道德還體現在工作效率上。教師最重要的職責就是教書育人。教師應無私地奉獻自己的知識,傳授學生先進的文化,提高工作效率.教育可以是一件普通的事,也可以是一件艱難的事,關鍵看一個老師如何看待。如果只是單調地將自己肚中的知識塞給學生,這就是件簡單的事。如果要在知識傳遞的過程中,既能引導學生舉一反三,學會學習,又能懂得思考,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這就是件艱難的事。優秀老師能在不同的條件下,堅持不懈地研究教學方法,有所創新,有所成就,這是非常不容易的。也為我們新教師樹立了楷模,時刻教育我們不能在工作中只積累經驗,更要邊教邊思考,有所實踐,有所創造。
短短三天的培訓學習,也讓我學習到了很多作為一個教師應該明白的最基本的道理。培訓的這些老師的發言中沒有太多華麗的詞彙,卻流露出一種朴實真誠、勤奮敬業的工作態度。也讓我在這次學習中受益匪淺。
我想,作為一個教師,不僅是一個教書育人的教師,更應該成為一個研究者。在教書育人的過程中,我們教師必須以局內人的身份進入生活本身,根據教學現場當時的內在真實,來展示教學的真是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