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一篇農產品質量安全更新學習心得,3000~5000字左右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 《食品安全法》)6月1日開始實施,實行了近14年的《食品衛生法》同時被廢止。從「食品衛生」到「食品安全」,僅一個詞的改變,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臨的危機以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緊迫要求。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毒理與功能評價所一直承擔著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檢測和功能評價工作,所以特別重視和關注《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和貫徹,多次組織全所進行集體學習和討論,領會其與檢測有關章節內容的實質內涵。現就大家學習《食品安全法》心得體會總結如下。
亮點一 食品安全有了國家統一標准
《食品安全法》明確了統一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原則。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公布。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准、食品衛生標准、食品質量標准等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這對我們檢驗機構來說,檢驗依據就更明確了。過去食品安全標准「不標准」一直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軟肋。以黃花菜為例,根據衛生部門的標准,它不屬於乾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殘留。而根據質檢、農業部門的規定,黃花菜屬於乾菜,且明確了其二氧化硫殘留標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標准不僅讓食品生產企業困惑,更讓檢驗機構無所適從。
亮點二 食品檢驗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確了食品檢驗機構資質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條規定「食品檢驗由食品檢驗機構指定的檢驗人獨立進行。檢驗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依照食品安全標准和檢驗規范對食品進行檢驗,尊重科學,恪守職業道德,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不得出具虛假的檢驗報告。」 第五十九條規定:「食品檢驗實行食品檢驗機構與檢驗人負責制。食品檢驗報告應當加蓋食品檢驗機構公章,並有檢驗人的簽名或者蓋章。食品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對出具的食品檢驗報告負責。」第九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食品檢驗機構、食品檢驗人員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依法對檢驗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內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食品檢驗機構聘用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的人員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
食品檢驗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更大了,檢驗機構本身就應該具備獨立性、公正性,既要對企業客戶負責,更要對社會負責。
亮點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檢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條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不得實施免檢。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食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樣檢驗。進行抽樣檢驗,應當購買抽取的樣品,不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
以前在電視廣告上,我們經常能看到食品廠家打出「國家免檢產品」的口號。但「免檢」並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時它會麻痹消費者,同時,質檢部門由於該企業既往 「產品質量長期穩定」而予以免檢,很容易導致企業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放鬆對自身的質量要求。這次在美國CDC舉辦一次國際會議上有幸與美國FDA官員交流,得知全美允許生產嬰兒奶粉的製造企業僅5家,且沒有可以免檢一說。不只是奶粉,全美沒有產品和企業擁有國家免檢的特權。美國從未向中國開放嬰兒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進口市場,繼而鼓勵生產企業把更多的雅培、美贊臣等優質嬰兒奶粉銷往中國。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也均沒有「免檢」一說。中國「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後, FDA迅速對美國嬰兒奶粉市場進行檢查,並隨即發布「嬰兒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請美國媽媽們放心購買,FDA真正落實了我們往往只掛在嘴上的「責任重於泰山」。
中國確實有很多大企業的產品,任憑政府怎麼抽檢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質量、道德、企業社會責任倫理、消費者口碑共同鑄就的,不是由政府機構封授的,更不是廣告狂轟濫炸「炸」出來的。作為政府行為,免檢是萬萬不可以的,因為質量抽檢是履行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國家意志。因此新實施的《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不得實施免檢,將此前國務院廢除免檢的措施法制化。
亮點四 保健食品宣傳不得涉及治療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對人體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必須真實,應當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產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須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這條規定在最初的徵求意見草案中並沒有體現,後來加進去了。」這一法律條款,給保健食品設定了必須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審批的,宣傳過程中就不能對消費者說 「服用後能預防、治療什麼疾病」。這個規定使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在產品原料上有所忌憚,減少了消費者「進補不成反致病」的危險。
亮點五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
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規定,當需要判斷某一因素是否構成食品安全隱患等七種情形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都應當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草案規定的七種情形是(1)為制定或者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提供科學依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2)為確定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以及評價監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3)發現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斷某一因素是否構成食品安全隱患的;(5)需要判斷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三條規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7)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的。
草案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的結果等相關資料,向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通報。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的結果等相關資料,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提供農葯、肥料、生長調節劑、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的安全性評估結果等相關資料的,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提供。
要徹底祛除食品行業的詬病,當然需要我們的《食品安全法》發力,但也需要一個「人人以之為恥」的大的社會環境。只有我們每個從業者都以這種道德律令為內驅動力,《食品安全法》才不會僅是「紙面上的規定」,才能承載起厚重的民意期許。
當今社會,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健康觀念的加強,食品安全對個人健康的影響越來越受到關注。但是農產品在種植生產,加工的過程中可能會受到化學,生物等各種各樣 的污染,因此農產品的檢驗檢測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是實現農產品「從田頭到餐桌」的有利保障,建立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健全相關信息,利於民生,助於社會的和諧,可持續發展。
目前,我國癌症的發病率居高不下與農產品食用安全性有很大關系,農葯殘留和其他有害物質超標污染引發食物中毒的事件時也發生。因此,農產品質量問題已經是制約農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我們對於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檢驗檢測,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任務,有利於人們身體的健康安全,有助於提高全民的身體素質。
「民以食為天」,現在綠色食品消費已經成為時尚,綠色無公害食品也是大家關注的焦點。但是我們農產品市場時常出現農產品相對過剩,農民增產不增收,根本原因就是農產品的質量不能滿足市場經濟的需求。因而,應該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標准體系和安全檢測體系,與此同時,應該聯系相關部門為農民提供相關方面的信息,技術支持,進而促使農民生產方式的調整,力推綠色生態無公害農業的發展,不僅能提高農產品的質量,而且利於保護生態環境,優化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與之同時,農產品的附加值也將隨之提高,更好地實現農民增收。
作為一名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認識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加強自己的工作責任心。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的同時,繼續學習,加強自身素養,豐富專業知識,提高專業技能,為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㈡ 食品安全法學習心得,急 急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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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 《食品安全法》)月1日開始實施,實行了近14年的《食品衛生法》同時被廢止。從「食品衛生」到「食品安全」,僅一個詞的改變,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臨的危機以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緊迫要求。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毒理與功能評價所一直承擔著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檢測和功能評價工作,所以特別重視和關注《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和貫徹,多次組織全所進行集體學習和討論,領會其與檢測有關章節內容的實質內涵。現就大家學習《食品安全法》心得體會總結如下。
亮點一 食品安全有了國家統一標准
《食品安全法》明確了統一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原則。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公布。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准、食品衛生標准、食品質量標准等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這對我們檢驗機構來說,檢驗依據就更明確了。過去食品安全標准「不標准」一直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軟肋。以黃花菜為例,根據衛生部門的標准,它不屬於乾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殘留。而根據質檢、農業部門的規定,黃花菜屬於乾菜,且明確了其二氧化硫殘留標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標准不僅讓食品生產企業困惑,更讓檢驗機構無所適從。
亮點二 食品檢驗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確了食品檢驗機構資質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條規定「食品檢驗由食品檢驗機構指定的檢驗人獨立進行。檢驗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依照食品安全標准和檢驗規范對食品進行檢驗,尊重科學,恪守職業道德,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不得出具虛假的檢驗報告。」 第五十九條規定:「食品檢驗實行食品檢驗機構與檢驗人負責制。食品檢驗報告應當加蓋食品檢驗機構公章,並有檢驗人的簽名或者蓋章。食品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對出具的食品檢驗報告負責。」第九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食品檢驗機構、食品檢驗人員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依法對檢驗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內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食品檢驗機構聘用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的人員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
食品檢驗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更大了,檢驗機構本身就應該具備獨立性、公正性,既要對企業客戶負責,更要對社會負責。
亮點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檢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條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不得實施免檢。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食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樣檢驗。進行抽樣檢驗,應當購買抽取的樣品,不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
以前在電視廣告上,我們經常能看到食品廠家打出「國家免檢產品」的口號。但「免檢」並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時它會麻痹消費者,同時,質檢部門由於該企業既往 「產品質量長期穩定」而予以免檢,很容易導致企業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放鬆對自身的質量要求。這次在美國CDC舉辦一次國際會議上有幸與美國FDA官員交流,得知全美允許生產嬰兒奶粉的製造企業僅5家,且沒有可以免檢一說。不只是奶粉,全美沒有產品和企業擁有國家免檢的特權。美國從未向中國開放嬰兒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進口市場,繼而鼓勵生產企業把更多的雅培、美贊臣等優質嬰兒奶粉銷往中國。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也均沒有「免檢」一說。中國「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後, FDA迅速對美國嬰兒奶粉市場進行檢查,並隨即發布「嬰兒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請美國媽媽們放心購買,FDA真正落實了我們往往只掛在嘴上的「責任重於泰山」。
中國確實有很多大企業的產品,任憑政府怎麼抽檢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質量、道德、企業社會責任倫理、消費者口碑共同鑄就的,不是由政府機構封授的,更不是廣告狂轟濫炸「炸」出來的。作為政府行為,免檢是萬萬不可以的,因為質量抽檢是履行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國家意志。因此新實施的《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不得實施免檢,將此前國務院廢除免檢的措施法制化。
亮點四 保健食品宣傳不得涉及治療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對人體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必須真實,應當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產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須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這條規定在最初的徵求意見草案中並沒有體現,後來加進去了。」這一法律條款,給保健食品設定了必須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審批的,宣傳過程中就不能對消費者說 「服用後能預防、治療什麼疾病」。這個規定使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在產品原料上有所忌憚,減少了消費者「進補不成反致病」的危險。
亮點五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
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規定,當需要判斷某一因素是否構成食品安全隱患等七種情形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都應當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草案規定的七種情形是(1)為制定或者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提供科學依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2)為確定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以及評價監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3)發現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斷某一因素是否構成食品安全隱患的;(5)需要判斷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三條規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7)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的。
草案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的結果等相關資料,向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通報。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的結果等相關資料,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提供農葯、肥料、生長調節劑、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的安全性評估結果等相關資料的,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提供。
要徹底祛除食品行業的詬病,當然需要我們的《食品安全法》發力,但也需要一個「人人以之為恥」的大的社會環境。只有我們每個從業者都以這種道德律令為內驅動力,《食品安全法》才不會僅是「紙面上的規定」,才能承載起厚重的民意期許。
㈢ 林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應知應會,寫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
一、深入宣傳教育,營造文明創建氛圍。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是文明創建的實踐者和受益者,只有調動全民積極性,才能為創建文明城市提供持久動力;只有從根本上提高廣大市民的素質,文明城市創建才能取得成效。因此,我們必須把宣傳教育作為主線,貫穿文明創建工作的始終。一是加強社會宣傳。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全方位,多層面宣傳新《環境保護法》和創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二是強化社會監督。公開環境質量、環境管理、環境行為等信息,維護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動員市民靠自己辛勤努力,共同創建美好家園。三是文明創建進村入戶。深入開展文明創建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鄉村、進社區等活動,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識和環境意識,增強全民爭當文明市民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狠抓環境整治,大力改善城市形象。
環境面貌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反映,也是文明創建的重要內容,我們必須堅決依法行政,集中開展城區環境整治,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今年,根據縣委、縣政府的部署,我鎮以社區為單位,開展了環境衛生大排查。歸納起來,當前縣城存在「三亂」、「三污染」現象。「三亂」是車輛停放亂,攤點擺設亂,廣告張貼亂;「三污染」是水污染,氣污染,垃圾污染。針對縣城環境現狀,我們要集中開展「五項」大整治。
一是交通秩序大整治。以文明出行,共創和諧為主題,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重點整治三輪電動車非法營運,行人、摩托車、電動車闖紅燈、機動車亂停亂放,確保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各行其道,使城區交通便捷暢通。
二是衛生環境大整治。全面開展城區衛生死角垃圾清理、破損路面改造、阻塞下水道的疏通等集中整治。加大居民門前「三包」責任,堅決清理店前餐飲爐灶和晚上流動燒烤攤點,控制空氣污染,凈化空氣環境。進一步規范物業小區管理,使小區達到無亂貼亂畫亂掛,無亂扔亂倒,無亂擺亂放,無亂搭亂建。
三是市容市貌大整治。規范街道店面牌匾的安掛,嚴禁亂掛廣告條幅,清理「牛皮癬」小廣告。所有街道嚴禁店外經營,嚴格控制擺攤經營。
四是建築環境大整治。加大對城區違章建築的拆除和建築垃圾的清運、監管,規范建築工地的施工現場管理,積極創建文明工地,文明施工,規范操作,禁止噪音擾民,垃圾佔道,污染環境。
五是河道污染大整治。縣城唯一的汝河,兩岸棧道整潔、綠樹成蔭,是縣城居民飯後休閑散步的好去處,但城區內連接汝河的幾條小河道卻污水橫流、垃圾成堆,河道兩邊居民反映強烈,為此我們將開展河道污染整治「四光」行動,即淤泥挖光、垃圾清光,污水換光、障礙拆光。真正實現水清岸綠,景色宜人的目標。
三、加強協調配合,增強文明創建合力。
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量大,涉及面廣,需要方方面面齊抓共管。社區是基礎,綜合整治是難點,長效維護是關鍵。我們一定站在維護全縣大局利益的高度,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整體意識,全力配合,高效協調,依法行政。城管、工商、交通、環保、執法等部門要緊密配合,能力協作,一切行動聽指揮,參與各項整治活動,把整治的各項工作任務抓緊抓好,抓到實處,抓住關鍵,突破重點,整體推進,全面完成文明創建的各項工作任務。
㈣ 學習國發30號文件心得體會
學習國發〔2012〕30號《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
安全工作的意見》心得
通過近段時間以來大隊組織的對國發〔2012〕30號《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的學習,我深深領悟到了《意見》就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出全面、系統的重大決策部署,對於指導和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科學發展、長遠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發展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是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現將我在學習中的心得簡述如下:
這一《意見》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對我們今後在交通安全管理中起著方向性的意義:一是《意見》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發展方向。明確了以防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為核心,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重點,全面加強人、車、路、環境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推進交通安全社會管理創新,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的指導思想,提出了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平安出行創造良好環境的總體目標,為適應道路交通大發展的新形勢、新情況,指明了工作思路和方向。
二是《意見》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發展政策。《意見》主題鮮明地提出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四大基本原則,強調堅持安全第一、協調發展,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強調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夯實道路交通安全基礎;強調堅持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政府及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強調堅持科技支撐、法治保障,不斷提高道路交通科學管理與執法服務水平,對於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科學發展和決策,具有重大的政策指導意義。
三是《意見》在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的機制性、保障性、發展性問題上取得了重大進展和突破。《意見》從10個方面提出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28項重大政策措施。對於穩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有效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通過學習,我對《意見》的主要內容進行了分析和總結。
《意見》概括起來,重點在10個方面實現了制度創新,在4個方面完善和強化現有工作措施:
(一)實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進一步強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責任
《意見》將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責任作為重點,並首次提出實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明確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二是結合實際科學規劃,有計劃、分步驟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三是通過加強政策引導,逐步解決在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問題。四是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治理措施和治理資金,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五是統籌城鄉公共交通發展,著力解決農村群眾安全出行,嚴格落實縣級人民政府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主體責任。六是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體系建設,落實鄉鎮政府安全監督管理責任。七是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八是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九是嚴格責任考核,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為有關領導幹部實績考評的重要內容,並將考評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十是研究出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發展的相關保障政策。
(二)創新完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是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關鍵。因此,《意見》中進一步突出強調了企業的主體責任,《意見》中的「企業」,既包括道路運輸企業,還包括機動車生產企業和道路施工、建設、經營管理單位等,其中,道路運輸企業尤為關鍵。為切實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依法嚴格加強企業安全管理,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意見》規定:
(三)創新完善客運安全監管制度,著力解決長途客運疲勞駕駛和夜間客運安全問題
客貨運駕駛人疲勞駕駛是導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別是許多長途客運班線橫跨多個省份,長達數千公里,駕駛人晝夜連續駕駛,得不到有效休息,疲勞駕駛問題突出。為有效解決長途客運問題,《意見》提出了4條創新完善的新舉措:一是嚴格客運班線審批和監管,加強班線途經道路的安全適應性評估,合理確定營運線路、車型和時段。二是嚴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長途客運班線和夜間運行時間,對現有的長途客運班線進行清理整頓,整改不合格的堅決停止運營。三是創造條件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四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令連續駕駛機動車不得超過4小時、停車休息時間不得少於20分鍾的基礎上,確保客運駕駛人24小時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於20分鍾。
為加強夜間客運安全,《意見》也做出了突破性的規定:一是明確要求客運車輛夜間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日間限速的80%。二是嚴禁客運車輛夜間通行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山區公路。三是夜間遇暴雨、濃霧等影響安全視距的惡劣天氣時,可以採取臨時管理措施,暫停客運車輛運行。
(四)創新管理制度和手段,強化科技裝備和信息化技術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推廣和應用
《意見》對科技應用提出了具體規定。一是創新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制度,要求「兩客一危」車輛和校車嚴格按規定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卧鋪客車應同時安裝車載視頻裝置,鼓勵農村客運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應在出廠前安裝衛星定位裝置,並接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台。二是創新駕駛人考試制度,推廣應用科技評判和監控手段,強化駕駛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識和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三是創新機動車生產制度,增設客運車輛限速和貨運車輛限載等安全裝置,提高車輛安全性能。四是創新應急管理制度,積極推進公路災害性天氣預報和預警系統建設,提高對暴雨、濃霧、團霧、冰雪等惡劣天氣的防範應對能力。五是創新執法管理手段,推進高速公路全程監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資源,實現監控信息等資源共享。全面推進交通違法記錄省際轉遞工作。六是創新宣傳教育手段,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發布平台,加強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創新完善客貨運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駕駛人聘用管理
《意見》提出了創新完善客貨運駕駛人安全管理的4項管理制度:一是嚴把客貨運駕駛人從業資格准入關,加強從業條件審核與培訓考試;二是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機制,設立駕駛人「黑名單」信息庫;三是強化對長期在本地經營的異地客貨運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四是運輸企業加強駕駛人聘用管理,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客運駕駛人,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客運駕駛人,以及有酒後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客運駕駛人,要嚴格依法處罰並通報企業解決聘用。
(六)創新完善駕駛培訓、考試制度,提升駕駛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識和駕駛技能
《意見》提出了6項嚴格駕駛人培訓和考試工作的具體措施:一是進一步完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大綱和考試標准,並全面推廣應用計算機計時培訓管理系統,督促落實培訓教學大綱和學時,強化駕駛人安全文明意識考試和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二是客、貨車輛駕駛人培訓考試增加復雜路況、惡劣天氣、突發情況應對處置技能的內容,大中型客、貨車輛駕駛人增加夜間駕駛考試。三是將大客車駕駛人培養納入國家職業教育體系。四是實行交通事故駕駛人培訓質量、考試發證責任倒查制度。五是提高駕駛人培訓機構准入門檻,嚴格教練員資格管理,按照培訓能力核定其招生數量。六是定期向社會公開駕駛人培訓機構的培訓質量、考試合格率以及畢業學員的交通違法率和肇事率等信息,並作為其資質審核的重要參考。
(七)創新完善機動車生產准入制度,嚴格車輛安全監管
為嚴把機動車生產准入關,《意見》提出了創新完善機動車生產准入的6項制度措施:一是調整產品結構,鼓勵發展安全、節能環保的汽車產品,加快傳統汽車升級換代。二是大力推廣廂式貨車取代欄板式貨車,盡快淘汰高安全風險車型。三是抓緊清理、修訂並逐步提高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進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車車身結構強度、座椅安裝強度,並增強車輛行駛穩定性和抗側傾能力。客運車輛座椅要盡快全部配置安全帶。四是落實和健全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度,加大對大中型客、貨汽車缺陷產品召回力度。五是嚴格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依法嚴厲打擊製造和銷售拼裝車行為,嚴禁拼裝車和報廢汽車上路行駛。六是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嚴格檢驗檢測機構的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
(八)創新完善道路安全設施建設制度,強化道路安全保障
《意見》提出了創新完善的6項制度措施:一是加快修訂完善公路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安全性評價等技術規范和行業標准,科學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二是鼓勵地方在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本地區公路安全設施建設標准。三是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驗收時要吸收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人員參加,嚴格安全評價,交通安全設施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車運行。四是對因交通安全設施缺失導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暫停該區域新建道路項目的審批。五是在保證國省干線公路網等項目建設資金基礎上,加大車輛購置稅等資金對公路安保工程的投入力度。六是強化交通事故統計分析,排查確定事故多發點段和存在安全隱患路段,全面梳理橋涵隧道、客貨運場站等風險點,設立管理台賬,明確治理責任單位和時限,強化對整治情況的全過程監督。
(九)創新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機制和制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設
《意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提出了6項創新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的制度措施,對各級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單位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做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年制定並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加大宣傳投入,督促各部門和單位積極履行宣傳責任和義務。二是要求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要在重要版面、時段通過新聞報道、專題節目、公益廣告等方式開展交通安全公益宣傳。三是首次明確提出設立「全國交通安全日」,要求充分發揮主管部門、汽車企業、行業協會、社區、學校和單位的宣傳作用,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四是繼承多年來行之有效的措施,要求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活動,並創新內容和要求,推行實時、動態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線服務。五是繼續貫徹交通安全教育從娃娃抓起的方針,要求有關部門督促指導中小學結合有關課程加強交通安全教育,鼓勵學校結合實際開發有關交通安全教育的校本課程。六是要求以學校、駕駛人培訓機構、運輸企業為重點,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推動開設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網站、電視頻道,加強交通安全文學、文藝、影視等作品創作、徵集和傳播活動等。
(十)創新完善保障制度,推動道路交通安全長遠發展
《意見》提出了4項創新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機制的措施:一是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道路交通安全長效投入機制,不斷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資金保障來源,推動完善相關財政、稅收、信貸支持政策,強化政府投資對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二是將交警、運政、路政、農機監理各項經費按規定納入政府預算。三是根據道路里程、機動車增長等情況,相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設,完善道路交通警務保障機制。四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研究出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發展的相關保障政策,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執勤執法營房等配套設施與高速公路建設同步規劃設計、同步投入使用並給予資金保障,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予以配合支持。
(十一)完善和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相關職能部門及地方人民政府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責任
《意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提出了完善和強化措施,要求修訂完善電動自行車生產國家標准,著力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監督管理,嚴禁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十二)完善和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
《意見》提出了7項完善和強化措施:一是要求各地深入開展「平安暢通縣市」和「平安農機」創建活動,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環境;二是要求縣級人民政府要制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改善計劃,落實資金,加大建設和養護力度;三是要求新建、改建農村公路根據需要同步建設安全設施,已建成的農村公路按照「安全、有效、經濟、實用」的原則,逐步完善安全設施;四是要求以城市公交同等優惠條件扶持發展農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農村地區客運的覆蓋范圍;五是要求調整優化交警警力布局,加強鄉鎮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六是要求發揮農村派出所、農機監理站以及駕駛人協會、村委會的作用,建立專兼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隊伍,擴大農村道路交通管理覆蓋面;七是要求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對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支持保障,積極推廣應用農機安全技術,加強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管理。
(十三)完善和強化法律制度,加強對嚴重交通違法的懲處
《意見》提出,要研究推動將客貨運車輛嚴重超速、超員、超限超載等行為列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同時,要研究推動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准入等掛鉤。
(十四)完善和強化了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意見》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針對當前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從加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聯合督辦、加大事故責任追究力度等方面提出了6項完善和強化措施:一是嚴格執行重大事故掛牌督辦制度,健全完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聯合督導、統籌協調調查、掛牌通報警示、重點約談檢查、跟蹤整改落實」的聯合督辦工作機制,形成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監管合力。二是要求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獎懲制度,並進一步嚴格檢查報告制度。三是研究制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規范,完善跨區域責任追究機制,建立健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開制度。四是對發生重大以上或6個月內發生兩起較大以上責任事故的道路運輸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並明確規定客運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遊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旅遊車輛。對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取消相應許可或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五是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及其負責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六是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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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篇點明小組學習的整體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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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點總結小組學習的各階段成果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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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問題: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任務;小組學生知識水平存在差異;評價過於單一。
三、結尾總結自己的優缺點,表明努力向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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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我科在市局直接領導下,在區局商廣處的指導和幫助下,結合我市商標廣告業務實際情況,商標廣告工作以宣傳貫徹落實新《醫療廣告治理辦法》和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以及清理、整頓、規范戶外廣告,加強對我市「兩台兩報」的監測為工作重點,扎實地開展工作,通過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現將今年來商標和廣告治理工作總結如下:
一、思想工作
把學習轉變幹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活動和推進城鄉清潔工程、規范我市廣告發布行為,凈化廣告市場環境有機地結合起來,不斷改進自身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把為企業服務作為業務工作開展的最高宗旨。把「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到實處,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而努力。
二、業務工作
1.認真開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和保護知識產權行動,通過設點、上門服務等形式進行宣傳,把行政建議書、指導書送到企業手中,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防範商標侵權行為的工作機制,力爭從源頭上遏制商標侵權行為的發生。
2.進一步提高商標執法水平,加大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力度。以保護馳名和聞名商標、涉外商標、農產品商標為核心內容。我科在工作中,不分轄區與外地的注冊商標,均能做到行政行為預警制,即保護了商標專用權,又防範了商標侵權行為的發生。
3.結合「城鄉清潔工程」建設活動,進一步規范我市廣告發布行為,凈化廣告環境,促進廣告市場健康發展,我科起草制定了《賀州市工商行政治理局關於規范全市廣告活動的通知》。對我市的戶外廣告進行了全面清理整頓,充分發揮基層工商所的作用,從相關所抽調人員,匯同電視台對全市的戶外廣告進行集中整治。通過綜合執法,增強監管合力,收到良好效果,並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市民的好評。建立廣告監測制度和預警機制,對本市4個媒體加強了日常監管,隨時把握違法醫療廣告產生的苗頭和重點區域,並對發布違法醫療、葯品、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化妝品、美容服務廣告的媒體、企業、個體工商戶發出行政建議書和行政指導書。對一些虛假廣告和嚴重違法廣告,及時立案查處。載至11月止,共清理戶外違法廣告185條;查處各類商標廣告案件55起,罰沒款14.15萬元(其中:廣告違法案件33 起,罰沒款10.19萬元;商標侵權案件22起,罰沒款3.96萬元)。
4.切實做好商標戰略促農村經濟發展工作及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行動。我們著重做了:⑴為廣西靈峰葯業有限責住公司申報全國馳名商標工作正在進行中:(2)繼續做好商標戰略和促進當地農業經濟發展有機地結合起來,推廣「公司--農戶--商標」 經營模式,促進農民增收,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思路:(3)開展保護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專項整治行動:(4)查處侵犯「夢特嬌」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5.嚴格執行市局有關規定,規范行政執法。日前,我們堅持到三縣一區基層工商(分)局商廣業務股室做好行政執法指導工作,繼續結合我市2006年行政執法的要求,把行政建議書、指導書、處罰書的實施發出按部就班的進行,對稍微違規的企業發出行政建議書,對一般違規的企業發出行政指導書,對嚴重違規的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把商標廣告違法行為扼制在萌芽狀態,減少了違法案件的產生。
6.通過各種方式向社會宣傳商標廣告法律知識,宣傳工商部門在商標、廣告治理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績,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公眾尊重愛護商標的意識和識別抵制虛假違法廣告的能力。配合相關部門在3.15活動和4月27日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張貼橫幅、條幅、標語60餘幅,發放宣傳資料3000多份,組織各媒體發布「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公益廣告,公開曝光國內十大商標侵權案例,提高了全社會商標廣告意識和觀念。做好企業回訪工作,向企業廣泛宣傳商標廣告法律知識,宣傳引導企業自覺守法,誠信守法經營,推動誠信建設。
7.按市局的要求,組織撰寫崗位目標、工作計劃,制定商標廣告監督治理的各項制度,為基層工商行政治理人員開展商標廣告監督治理工作提供行為指南。
三、存在的問題
1.由於科室人員少,既要保證日常的商標廣告監督治理及服務工作,又要下基層做好指導工作,從而造成了行政執法工作得不到長足的開展。
2.由於廣告監測設備的落後,使廣告監測工作跟不上形勢的發展,造成一些虛假廣告的產生而得不到及時的查處。
四、今後工作計劃
1.把轉變幹部作風,提高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去,以提高商標廣告執法人員的行政能力、為民服務能力、機關工作能力和微機操作能力。
2.舉辦商標廣告治理幹部培訓班,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及時進行知識更新。舉辦廣告經營者經營單位的廣告業務員的業務培訓,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及規范行業標准。
3.強化對行政執法權的制約和監督,加強商標廣告治理人員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時限開展行政審批和案件查處工作,做到公正廉潔、依法行政,不斷提高執法質量和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