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權籍調查要件
權籍調查要件
②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建築物權籍調查需提供哪些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③ 權籍調查需要多長時間
一、權籍調查中,單純土地類、房屋落宗、連房帶地的辦理時限是10個工作日,已完成版不動產登記的3個工作日。權
二、申請人申請不動產變更、轉移等登記,不動產界址未發生變化的,可以沿用原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三、不動產界址發生變化,或界址無變化但未進行過權籍調查或無法提供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的,應當補充或重新開展不動產權籍調查。
(3)權籍調查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參考資料來源:山西新聞網—權證權籍調查需10個工作日
④ 權籍調查是什麼意思
權籍調查是指調查土地地籍,不動產產權之類的。
⑤ 權籍調查指的是什麼
1.權籍調查是指以宗地抄、宗海為單位襲,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著物組成的不動產單元狀況,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構築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不動產權籍調查包括不動產權屬調查和不動產測量。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時要查驗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包括「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權籍調查成果是否完備,權屬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積是否准確」,並在相關登記類型中將權籍調查表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作為申請登記的必要材料。
需要開展不動產權籍調查的情況:
①不動產產權首次登記的,
②不動產界址、空間發生變化的不動產產權變更、轉移等登記的,
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已經分別辦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動產權籍調查,但不動產界址、空間發生變化的,
④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已經分別辦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動產登記的。
⑥ 房產已完成權籍調查後還有哪些步驟才能得證
房產已完成全插件調查後還有哪些步驟?才能得證。這就得上房地產稽查一下。人家咋說你就咋
⑦ 權籍調查是什麼意思
權籍調查是不動產登記中十分重要的一個環節,不動產登記申請前,除抵押注銷登版記、異議登記、查權封登記以及已經領取《不動產權證書》的情況外,其餘的不動產登記事項,如房產交易、繼承、贈予等均須進行權籍調查或落宗。
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登記制度是我國實施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一項重大改革任務,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全社會廣泛關注。堅定不移地落實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的「四統一」要求,逐步建立不動產權籍調查體系和工作機制,完善不動產登記制度,是當前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重要內容。不動產權籍調查作為不動產登記的基礎,是條例實施、簿冊統一和信息平台建設的重要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