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學習公司法後的感想
求分享
❷ 自己感覺印象最深刻的公司法原理、知識或現象,自擬題目,記錄學習心得,形成不超過500字
1、《公司法》是私法。《公司法》是商事法律的重要內容之一,而商法與民法一樣同屬於私法的范疇,故公司法屬於私法,是關於私的權利和利益的法律。所以,《公司法》的主旨在於維護股東的意思自治和權利自由,如股東設立何種類型公司、選擇何種行業投資、聘請何人管理公司、股份如何轉讓等,都是建立在股東意思自治的基礎上的。
2、《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內容的實體法。我國《公司法》著重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和范圍,這屬於實體法規定。如關於公司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法定代表人的產生,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利、義務與責任,監事的權利、義務與責任等方面的規定,確定了公司中各方當事人在實施公司行為時的實體權利和義務。
3、《公司法》是含有商事行為法的商事組織法。一般而言,《公司法》首先是一種商事組織法,它通過對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設立的條件和程序、公司意思機關和代表機關的確立、公司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公司合並、分立、解散的條件和程序等的規定,完善了公司的法人組織,使其具有了獨立於公司股東的人格,以便自主地進行經營活動。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人資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條件:1、公司必須依法設立。
公司必須具備必要的財產。
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公司必須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❸ 學習公司法心得
公司法規定設立的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公司。
只有1人有限責任公司如果股東不撇清自己與公司財產上的關系,將會承擔無限責任。
❹ 學習公司法記錄學習心得
你先告訴我什麼是學習公司法?
❺ 合夥企業法和公司法的總結
想偷懶,去查下司考商經的講義!裡面會有這方面的總結!會幫你多多少少找到切入點
❻ 學習經濟法的心得體會有哪些
通過經濟法課程的學習,我有一些自己的感想和體會,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但我還是抱著一種學習的態度來對待。它使我對法律法規有了一定的認識,同時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許多錯誤的觀點,對我自身的經濟法律知識是一種很好的補充。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同時也是法律社會的背景下,這樣的一門課程的學習使我受益匪淺。
經濟法中的《公司法》和《合同法》是讓我印象比較深刻的,下面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具體闡述一下我的學習心得。 首先,從我個人說起,我自己比較喜歡了解一些新聞,獲取一些當前國內外的大事和報道,更喜歡對事件有深層次的了解。但是由於我個人知識的限制,我很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如果事件涉及到經濟法律知識,我就更不能做到從深層次了解經濟現象了。
而老師上課時大量的教學案例則滿足了我的這一需求,同時使我對類似案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有實際案例的教學也極大的激發了我的興趣,對上課充滿了期待,等待著老師把最近和過去一段時間涉及到經濟法律的鮮活案例展現給我們。
法條加案例的教學方式是我欣賞這門課的原因,它有效地避免現在其他經濟學科那種全是某某經濟學家的某某經濟理論,說實話,那種課程不僅枯燥而且給我一種與現實社會嚴重脫節的感覺。所以我慶幸我學的時候老師沒有教科書式的教學,脫離了本本主義。
其次,從課堂上,我明白了公司是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的組織形式,也是資本和人力資源有效利用的組織形式。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如果要成為公司的經營者,你就應該要認識到----公司法是公司的生命線.公司法既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也保護股東的合法權益,也保護公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因此,不僅所有投資者,包括社會公眾投資者,經營者、董事們、監事們、經理們都應該認真地學習公司法。必須用公司法的精神來發展公司、經營公司,使公司在健康的道路上不斷地向前發展。
學習公司法的目的是為了學以致用,用於我們經濟生活的實踐,如果我們能把公司法的知識,與我國當前正進行的國有企業的改制,以及其他企業比如集體企業的改制聯系起來,和當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涉及公司法的一些案件聯系起來分析,那麼學習公司法就真的是很不錯。
在講合同法時,我明白了我們在乘坐公交車時,交上一元人名幣這就意味著我們與他們達成了一個合同;我們平時總是簽要式合同,這些常識是我以前不曾知道的,而這些法律知識與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學了以後感覺受益很多。
在講到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時候,提到廣告商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一定程度上給我了很大的啟發,知道了自己對法律的運用做的還是非常的差,用法律維權更是從未有過。因為自己不是真正學習法學的,對法律的理解和使用還停留在很低的層次,以前雖然知道要使用法律保護自己,但那隻是嘴上說的,而事實上這種維權觀念從未真正進入過自己的意識中,可以毫不客氣的說在一定程度上我還是一個法盲。
僅僅通過不到十八周的經濟法課的學習就想獲得足夠的法律知識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現實的。但是我還是可以發自內心的大聲說:我收獲很多,因為它讓我收獲了一種意識,一種自我保護的意識!
❼ 公司法中,職工代表的總結。
監事會中:
1、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3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2、國有獨資公司: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於5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監事會,履行監督職稱,其成員不得少於3人。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可見公司法中規定的各類型公司,如果設置監事會的,都必須有職工代表,其職工代表的比例都不得低於1/3。
董事會中:
1、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2、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3、股份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可見,只有國有企業或兩個以上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公司以及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職工代表,其他類型的公司的董事會中可以有職工代表,也可以沒有職工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