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瘧疾主動偵查小結
1.瘧疾的臨床表現來與診斷:瘧疾是一自種原蟲為病原體的寄生蟲,臨床上以周期性寒顫,發熱,出汗等症狀和脾大,貧血等體征為特點。根據臨床表現,對瘧疾做出正確診斷是瘧疾控制策略中降低發病率,死亡率的基礎。
2.用葯方案:(1).間日虐的治療:氯喹加伯氨喹:氯喹口服總劑量1200mg,第1日600mg頓服,或分2次服,每次300mg:第2,3日各服一次,每次300mg.伯氨喹口服總劑量180mg.從服用氯喹的第1日起,同時服用伯氨喹,每日1次,每次22.5mg,連服8日。此療法也可以用於卵形虐和三日虐的治療。
3.瘧疾診斷原則和診斷標准A.原則;根據虐區住宿史,發病是有定期發冷發熱,出汗等臨床症狀,脾大等體征,以及病原學檢查,血清免疫學等結果,予以診斷。B;標准:按照《瘧疾防治技術方案》的規定,凡具有下列3條者即可診斷為瘧疾。
a.具有典型瘧疾臨床症狀者。b:血檢發現瘧原蟲(包括免疫學檢查陽性)。c;疑似瘧疾抗瘧葯試治有效者。、
2. 瘧疾培訓總結
時間、地點、人物,事件起因,產生效果與目的!
3. 預防疾病的健康報告總結
1、以落實《關於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為重點,加強和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開展綜合性的調查研究和督導檢查,開展邊境地區及經濟欠發達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現狀調研,完成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編制、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內設機構和工作規范、基層防保組織在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中的職責與任務等階段性研究工作,修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管理工作規范》,研究制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考核標准》。
2、繼續推進省、地兩級疾病預防控制管理幹部的科學管理培訓工作;開展市(地)、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管理人員培訓;完成實驗室常用微生物檢驗技術培訓材料的編寫,組織開展培訓;繼續推進現場流行病學培訓工作,開展以案例研討為主要形式的培訓;結合疾病預防控制重點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相關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3、加強督導、檢查,推進中央轉移支付項目疾病預防控制專項資金執行效率,提高執行效益,促進重點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開展。加大《傳染病防治法》等疾病預防控制相關法律法規實施力度。進一步規范全國傳染病疫情網路直報工作,加強疫情報告信息的分析利用工作,組織開展網路直報工作及新修訂傳染病報告卡使用情況的督導檢查。加強部門間傳染病防治協調,充分發動群眾,提高防病意識,形成全社會關心和支持公共衛生建設的新局面。
4、加強全國鼠疫監測和國家級鼠疫監測點建設,有效應對和控制人間鼠疫的發生和流行。加強霍亂監測,堅持腸道門診制度,大力開展腸道傳染病健康教育,防止疫情的暴發。加強不明原因肺炎的監測,及早發現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提高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流感監測哨點的工作水平,逐步建立區域流感中心,做好應對流感大流行准備計劃和應急預案各項工作的落實和督導檢查工作。繼續加強對重點地區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保持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蓋率100%;新塗陽肺結核病人發現率保持在70%及以上;新塗陽肺結核病人治癒率保持在85%及以上,開展耐葯結核病以及結核病、艾滋病雙重感染控制工作。做好其他傳染病的監測與防治工作,制定重點傳染病防治工作規范。
5、做好《艾滋病防治條例》及《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8—2010)年》發布後的貫徹工作,全面落實艾滋病防治工作措施。成立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講團,爭取到2008年年底,將全國50%的縣級以上主管領導幹部培訓一次,落實「全國農民工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工程」,2008年完成詳細工作方案的制訂,在流入地和流出地深入開展宣傳,使農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65%。進一步完善監測和疫情直報工作,加大對重點地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在毒品危害嚴重的省區全面推進美沙酮維持治療工作,2008年底將美沙酮治療門診數量擴大到300個以上。充分發揮高危人群干預工作隊的作用,加大預防艾滋病性傳播的干預力度。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建立健全艾滋病醫療救治管理體系,完善以就地治療、家庭治療、社區治療為主的醫療救治體系和救治模式建設,繼續做好抗病毒治療工作。加強艾滋病防治計劃管理和資源整合工作,組織制訂全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監督與評估計劃,整合監測、干預和治療等各方面信息。
6、繼續做好《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宣傳貫徹及其相關配套文件的制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完成「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管理辦法」制定,開展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加強常規計劃免疫工作,建立和健全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制度,進一步提高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和接種質量,加快「兒童免疫信息個案化管理系統」建設進程。保持無脊髓灰質炎狀態,維持脊髓灰質炎監測系統正常運轉和高敏感性,做好重點地區的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工作,制定脊髓灰質炎輸入病例和疫苗衍生株病毒發生處理行動預案。提高處理輸入性脊髓灰質炎野病毒和疫苗衍生株病毒循環的應急能力。開展實驗室脊髓灰質炎感染性材料的封存工作。制定並實施全國消除麻疹實施計劃,繼續開展重點地區麻疹強化免疫工作,有效控制高發省份麻疹的流行。下發並組織實施「全國乙肝防治規劃」,開展全國乙肝血清流行病學調查和2002年以來出生、未接種疫苗的兒童乙肝疫苗查漏補種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流行性乙型腦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監測系統,做好流腦、乙腦疫情的監測,推進高危省份將流腦疫苗和乙腦疫苗納入免疫規劃工作進程。
7、組織開展《血吸蟲病防治條例》頒布後的宣傳貫徹工作,突出以傳染源控制為主的綜合性防治措施,血吸蟲病疫情比上年下降30%以上。繼續開展血防春查工作,加強對重點疫區省血防工作的檢查指導。協調各部門將血防綜合治理重點項目集中安排到重點疫區,發揮綜合治理項目的規模效益和綜合效益。抓好國務院血防辦血防聯系點,摸索新形勢下加強傳染源控制和開展綜合治理的經驗和模式。加強疫情監測,做好應對洪澇災害後的急性血吸蟲病突發疫情的防控工作。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宣傳工作,改善中小學生急性血吸蟲病感染比例較高的局面。
8、加強瘧疾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和正規治療,減少傳染源,有效控制暴發流行。加強培訓,提高基層衛生人員的報病意識和防治能力。加強邊境地區和聯防地區瘧疾疫情信息和經驗交流,繼續做好全球基金瘧疾控制項目的實施。完成全國消除絲蟲病總結評估和表彰工作,以及世界衛生組織對我國消滅絲蟲病認證的准備工作,繼續加強對可能的輸入性傳染源和殘存微絲蚴陽性者的監測,積極推廣對慢性絲蟲病患者的康復指導和關懷照料工作。探索包蟲病、肝吸蟲病和土源性線蟲病等重點寄生蟲病有效干預模式。
9、按片區、按地理類型進行農村改廁技術和管理的分類指導,特別是血防地區農村改廁的技術指導,提倡修建無害化衛生廁所。修訂農村「三位一體」沼氣池廁所建設標准及「農村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准則(1991)」。加強全國農村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網建設,開展農村供水與環境衛生現狀調查,廣泛發動群眾,開展農村愛國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10、繼續進行全國重點地方病監測、病情調查和綜合防治工作。開展以縣為單位的全國碘缺乏病考核評估和尿碘監測試點工作,籌劃「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實施十周年」紀念活動,對大骨節重病區進行病情調查和防治工作,修訂相關標准,加強技術指導。
11198997455、繼續推進《中國精神衛生法》立法工作進程,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開展全國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的預調查工作。加強精神衛生機構網路建設,研究貧困精神病人的救助政策。起草並上報《中國居民營養改善條例》,推動中國居民營養與健康狀況調查後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慢病控制政策研究,從政策支持、市場指導和群眾教育三方面加強居民營養改善和慢性病的預防工作。完成慢病防治規劃。啟動全國第三次全死因回顧調查工作。加強腫瘤登記、危險因素控制和早診早治工作,加強對子宮頸癌、食管癌、鼻咽癌的早診早治示範基地的指導。加強有效干預措施的推廣應用和對慢病綜合防治示範區的指導。實施糖尿病管理項目,擴大糖尿病醫院社區一體化管理模式試點。繼續開展牙防先進縣評選、規范口腔保健品的管理認證工作和傷害監測以及安全社區推廣工作。
12、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促進衛生防病工作開展。在抓好衛生創建工作的同時,繼續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部門參加愛國衛生活動。按照2008年全國愛國衛生電視電話會議的要求,入夏前全面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整治活動。根據新的《國家衛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對2008年底命名滿三年的國家衛生城市(區)進行全面復查。按照《創建國家衛生鎮(縣城)標准》,對已有的國家衛生鎮進行復核;對申報城、鎮進行調研考核;加強對衛生城、鎮日常監督管理;開展健康城市試點活動;抓好《病媒生物防治標准》推廣工作;推廣部分省市創建衛生村的先進經驗。
4. 巜世說新語》中為什麼河朔居民用桓石虔的名字來消除瘧疾
1、因為他勇猛,人們認為病魔見他也會害怕。
2、原文如下。
豪爽第十三之十、河朔以其名斷瘧
(原文)桓石虔。司空豁之長庶也,小字鎮惡,年十七八,未被舉,而童隸已呼為鎮惡郎。嘗住宣武齋頭。從征枋頭,車騎沖沒陣,左右莫能先救。宣武謂曰:「汝叔落賊,汝知不?」石虔聞之,氣甚奮,命朱辟為副,策馬於數萬眾中,莫有抗者,徑致沖還,三軍嘆服。河朔後以其名斷瘧。
(譯)桓石虔是司空桓豁的庶出長子,小名鎮惡,十七八歲的時候還沒有被征舉,此時童僕已經稱他鎮惡郎了。他曾住在桓宣武書房旁。隨桓宣武出徵到枋頭時,車騎將軍桓沖陷入敵陣,左右的人都沒能把他救出來。桓宣武對鎮惡說:「你叔叔落入敵人手裡,你不知道嗎?」石虔聽罷,怒氣沖天,讓朱闢作副手,驅馬沖入數萬敵兵中,左右馳騁,沒有人能抵抗得了,石虔徑直將桓沖救出,返回陣地,三軍將士無不為之嘆服。後來黃河以北地區就用他的名字驅趕瘧鬼。
5. 鄉鎮衛生院傳染病疫情爆發流行和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預案
為進一步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的管理,保障信息報告系統規范有效運行,及時准確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快速有效地處置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製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於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以及其他專業防治機構和醫療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和管理。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管理辦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等制定本規范。 二、基本原則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遵循依法報告、統一規范、屬地管理、准確及時、分級分類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要求,組織人員對本規范規定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核實、確認和分級。具體分級標准詳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系統的技術管理,網路系統維護,網路人員的指導、培訓。 (三)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或其他專業防治機構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業務管理工作、網路直報和審核工作,定期匯總、分析轄區內相關領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四)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報告發現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五)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或其他專業防治機構接受公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舉報、咨詢和監督,負責收集、核實、分析轄區內來源於其他渠道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四、報告范圍與標准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范圍,包括可能構成或已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其報告標准不完全等同於《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判定標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認、分級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一)傳染病 1、鼠疫:發現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亂:發現1 例及以上霍亂病例。 3、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發現1 例及以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發現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發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築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3 例及以上皮膚炭疽或腸炭疽病例;或1 例及以上職業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築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傷寒(副傷寒):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築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 例及以上傷寒(副傷寒)病例,或出現2 例及以上死亡。 8、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築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10 例及以上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現2 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築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風疹: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等集體單位發生10 例及以上風疹病例。 11、流行性腦脊髓膜炎:3 天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築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3 例及以上流腦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熱:1 周內,一個縣(市、區)發生5 例及以上登革熱病例;或首次發現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熱:1 周內,同一自然村寨、社區、建築工地、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5 例(高發地區10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熱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4、鉤端螺旋體病:1 周內,同一自然村寨、建築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 例及以上鉤端螺旋體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腦炎:1 周內,同一鄉鎮、街道等發生5 例及以上乙腦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6、瘧疾:以行政村為單位,1 個月內,發現5 例(高發地區10例)及以上當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內無當地感染病例報告的鄉鎮,以行政村為單位,1 個月內發現5 例及以上當地感染的病例;在惡性瘧流行地區,以鄉(鎮)為單位,1 個月內發現2 例及以上惡性瘧死亡病例;在非惡性瘧流行地區,出現輸入性惡性瘧繼發感染病例。 17、血吸蟲病:在未控制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 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點1 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5 例及以上;在傳播控制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點1 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3 例及以上;在傳播阻斷地區或非流行區,發現當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釘螺。 18、流感:1 周內,在同一學校、幼兒園或其他集體單位發生30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樣症狀住院病例,或發生1 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瀉(除霍亂、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築工地等集體單位中發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瀉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 21、猩紅熱: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例及以上猩紅熱病例。 22、水痘: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輸血性乙肝、丙肝、HIV: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發生3 例及以上輸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 感染。 24、新發或再發傳染病:發現本縣(區)從未發生過的傳染病或發生本縣近5 年從未報告的或國家宣布已消滅的傳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2、學校、幼兒園、建築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3、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三)職業中毒: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現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環境因素事件:發生環境因素改變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六)意外輻射照射事件:出現意外輻射照射人員1 例及以上。 (七)傳染病菌、毒種丟失:發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亂、脊灰等菌毒種丟失事件。 (八)預防接種和預防服葯群體性不良反應: 1、群體性預防接種反應:一個預防接種單位一次預防接種活動中出現群體性疑似異常反應;或發生死亡。 2、群體預防性服葯反應:一個預防服葯點一次預防服葯活動中出現不良反應(或心因性反應)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九)醫源性感染事件:醫源性、實驗室和醫院感染暴發。 (十)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2 周內,一個醫療機構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區、建築工地、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有相同臨床症狀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十一)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五、報告內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名稱、事件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范圍、人數、主要症狀與體征、可能的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步工作計劃等。具體內容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 (二)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信息 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信息分為初次報告、進程報告、結案報告。 1、初次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件名稱、初步判定的事件類別和性質、發生地點、發生時間、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主要的臨床症狀、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報告單位、報告人員及通訊方式等。 2、進程報告 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勢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同時,對初次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進行補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至少按日進行進程報告。 3、結案報告 事件結束後,應進行結案信息報告。達到《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分級標準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由相應級別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評估,在確認事件終止後2 周內,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並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六、報告方式、時限和程序 獲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具備網路直報條件的同時進行網路直報,直報的信息由指定的專業機構審核後進入國家資料庫。不具備網路直報條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應採用最快的通訊方式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報送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的專業機構,應對信息進行審核,確定真實性,2 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同時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盡快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如確認為實際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根據不同的級別,及時組織採取相應的措施,並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如尚未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由專業防治機構密切跟蹤事態發展,隨時報告事態變化情況。 七、信息監控、分析與反饋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分析 1、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應根據衛生行政部門要求,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析制度,每日對網路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動態監控,定期進行分析、匯總,並根據需要隨時做出專題分析報告。 2、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析結果要以定期簡報或專題報告等形式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及時向下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相同業務的專業機構反饋。 八、技術保障 國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系統,為全國提供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網路平台,用於收集、處理、分析和傳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信息系統覆蓋中央、省、市(地)、縣(市)、鄉(鎮、街道)。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負責轄區內網路密碼的分配和管理。網路密碼定期更換,不能泄露和轉讓。 九、監督管理與考核指導 (一)監督與指導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對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以及其他專業防治機構相關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和管理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二)檢查與考核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定期對本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工作按照本規范要求進行檢查與考核。
6. 瘧疾防治工作總結
概述 (背景 疫情概況)
主要工作內容(休止期服葯、現症病人治療、血檢、輸入性瘧疾情況、項目完成情況等)
存在問題
下一步工作打算
7. 瘧疾怎麼讀
瘧疾拼音:
[nüè
j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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瘧疾_網路詞典
[釋義]
[malaria]
以瘧蚊為媒介,由瘧原蟲引起的周期性發作的急性傳染病
8. 鄉鎮瘧疾預防控制工作計劃怎麼寫
長沙鎮瘧疾防治工作計劃 瘧疾是嚴重危害我鎮人民健康,影響經濟建設的法定傳染病之一。人口大量流動和集聚是造成瘧疾流行的一個重要原因。為防止瘧疾傳播與流行,保障人民群眾健康,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進一步加強我鎮流動人口瘧疾防治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製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方針,堅持「依法治理,綜合防治」的原則,堅持政府領導、多部門密切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聯防控機制。強化對村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加強鎮內流動人口瘧疾防治工作,逐步建立鎮內流動人口瘧疾防護屏障,保護瘧區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繼續堅持分類指導,重點防控的防治策略,落實控制瘧疾的可持續性策略,防止瘧疾發病的回升與爆發。 二、防治目標 (一)建立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聯防聯控機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密切配合,加強鎮內從事礦電、水利、種養業流動人口瘧疾防治工作。 (二)加強對村(社區)流動人口和出入境防病工作管理。逐步建立村流動人口登記管理、防病培訓、預防用葯及隨訪檢查管理制度;對有組織的在省外高瘧地區打工或境外活動的集體、個體,逐步建立「主管單位、業主防病管理責任制」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審批制」、「外出人員防病培訓制度」。防止外出人員將瘧疾帶回鎮內擴散,減少傳染源。 (三)加強瘧疾的救治工作。加強我中心衛生院和各村衛生室的救治能力建設,及時、就近提供瘧疾防治服務,提高瘧疾救治率和治癒率,控制傳染病,防止瘧疾傳染源從省外、境外向鎮內擴散,減少和防止死亡病例的發生。 (四)加強全民健康教育。提高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主動就診和及時治療率。 (五)加強鎮域間交流與合作。加強與周邊各鄉鎮之間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和健全鎮域間瘧疾防控聯動機制。 三、防治措施 (一)廣泛開展全民健康教育 1、充分利用廣播等宣傳媒介,採取公益性廣告、專欄、張貼畫、宣傳牌、宣傳小冊子等多種形式,在集鎮和農村、各中小學廣泛開展瘧疾預防和瘧疾治療等知識的宣教活動。 2、對即將外出打工或在邊境地區和境外從事貿易、務工、旅遊、經商和其他活動的集體和個人,開展瘧疾形勢、 瘧疾預防和瘧疾治療等知識的宣教活動。 通過健康教育宣傳,使鎮域內群眾和流動人口、外出打工或在境外從事各種活動群體和個人充分認識瘧疾危害性,了解周邊各國瘧疾流動情況,知曉基本防護和治療知識,提高自我防護意識,進行自我防護,能夠主動、及時、就近就診,提高治療率。 (二)加強對村(社區)流動人口、外出打工和出入境人員的防病管理 1、對前往高瘧省或地區打工,以及在邊境地區或出境從事貿易、務工、旅遊和其他活動的集體和個體,要逐步建立「主管單位、業主防病管理責任制」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審批制」、「外出人員防病培訓制度」。對在鎮域范圍內的流動人口要逐步建立「村(社區)流動人口登記管理、防病培訓、預防用葯和追訪檢查管理制度」,切實加強鎮域范圍內流動人口管理。 (1)在各級政府領導下,逐步建立以公安為主,多部門參與的村(社區)流動人口防病管理登記制度和出入境防病管理登記制度。對在我鎮邊境地區或境外從事各種活動的人口進行村(社區)登記管理,對出入境的個體人員,進行村(社區)登記管理,在外出前為其提供預防葯品和防護用品,宣傳自我防護知識,指導自我防護方法。 (2)與各相關單位、村(社區)、醫療機構共同建立防病工作聯系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對鎮域范圍內流動人口,外出打工或出境人員的瘧疾防治知識培訓,提供瘧疾宣傳資料,開展瘧疾防治宣傳教育,指導自我防護。對從疫區返回人員開展必要的醫學檢查或觀察,一旦發現可疑病人,立即轉送醫療機構,按規范開展預防服葯工作,並向當地和縣防病機構報告。 2、對有組織在邊境地區或出境從事貿易、務工、旅遊和其他活動的集體、逐步建立「主管單位、業主防病管理責任制」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審批制度」、「外出人員防病培訓制度」。 (1)各主管單位、業主建立「主管單位、業主防病管理責任制」,根據群體大小和實際需要,為該群體按比例配備專、兼職預防、醫療專業人員,配備一定數量的預防葯品和防護用品,負責該群體的自我防護宣傳和境內、外瘧疾等傳染病的預防、治療工作,並與當地有關部門(機構)建立瘧疾等疾病的防治機構。 (2)逐步建立「出入境防病管理審批制」、「外出人員防病培訓制度」。衛生院負責對有組織地在邊境地區從事貿易、務工、旅遊和其他活動的集體進行防病知識培訓,並幫助其建立「主管單位、業主防病管理責任制」、「外出人員防病培訓制度」。 (3)鎮旅遊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旅行社等涉旅部門的管理和指導,引導旅行社配置一定的專(兼)職預防人員,加大導游瘧疾等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提高自我防護、預防用葯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三)加強瘧疾的救治工作 1、加強衛生院和各村衛生所瘧疾防治能力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二級防治網路,提高瘧疾診斷和治療水平,提高救治率和治癒率,控制傳染源。 2、各主管單位、業主及各旅遊團體和其他有組織地在鎮域范圍內或邊境地區以及出境從事活動的集體,要與當地醫療機構建立可疑病人轉送、診斷反饋、治療聯絡機制。 3、鞏固和完善衛生院瘧疾血檢站和救治機構,對鎮域范圍內流動人口和出境回國人員提供及時、合理的瘧疾檢查和治療。 (四)瘧疾監測工作和信息通報 1、衛生院要在法定傳染病疫情報告基礎上,加強瘧疾監測和報告工作。 2、公安、交通、農業、旅遊、勞動等部門應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加強對瘧疾監測工作,建立並完善信息通報制度。 3、衛生部門和各相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疫情信息通報和例會制度,加強部門間信息溝通。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布置防控工作,逐步建立全鎮流動人口瘧疾防控聯動機制。 四、工作職責 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基本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制定具體防治方案和工作實施計劃,加強域內流動人口和出入境防病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區登記管理、防病培訓、預防用葯和隨訪檢查管理制度」、「主管單位、業主防病管理責任制」、「出入境防病管理審批制度」「防病培訓制度」。加強對瘧疾的預防和救治工作,降低感染率,減少輸入性病例,及時發現和治療病人,減少死亡,防止瘧疾在鎮域范圍內的擴散和傳播。 衛生院作為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與其他部門協作制定全鎮流動人口防治方案和工作計劃,配合派出所對出入境地區流動人口的(村)社區登記管理和對鎮域內流動人口的社區登記管理;提供預防葯品和防護用品;指導各村衛生所進行定期或在回國期間的村(社區)隨訪,並在隨訪過程中進行必要的醫學檢查工作;負責出入境防病管理審批工作;進行專業培訓和技術指導,對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和疾控人員進行瘧疾診斷和治療的業務培訓;對衛生公益性廣告進行審核,提供衛生健康教育宣傳技術支持;積極開展預防和救治工作,繼續加強醫療機構瘧疾救治設備和能力建設,尤其加強村衛生所能力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二級防治網路,提供及時救治;必要時組織專業隊伍對公路、熱區開發等項目人員開展防治知識培訓和開展防治工作;鞏固衛生院瘧疾血檢站和救治能力;進行法定傳染病監測和疫情報告工作,主動與各有關部門配合,建立信息互通制度,進行專項業務檢查和參與督導等。 派出所負責組織社區對出入境地區流動人口的社區登記管理和轄區范圍內流動人口的社區登記管理,加強流動人口暫住戶口登記和辦證管理工作;參與出入邊境地區防病管理審批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審批;配合衛生院查找並隔離可能被感染的人員和協助開展瘧疾監測,強化對組織出境從事活動集體的「出入境防病管理審批」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在轄區范圍內廣泛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通過各種媒介和形式,廣泛開展瘧疾危害、瘧疾預防和瘧疾治療等知識的宣教活動。 交通部門要在建立「主管單位、業主防病管理責任制」,對外負責開展防治瘧疾宣傳工作;在車站、各交通站點設立防治瘧疾宣傳櫃,張貼宣傳畫,發放防治瘧疾宣傳材料,提供瘧疾救治站聯系電話,提高群眾防範和及時、就近診治意識,配合衛生院開展瘧疾監測,建立信息互通制度。 旅遊部門要負責建立主管單位、業主防病管理責任制,督促旅行社和各景點配置一定的專(兼)職預防人員,配合衛生院對導游進行瘧疾等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培訓,使導游能夠掌握自我防護、預防用葯和應急情況處理的基本知識的技能;強化組團到邊境地區或出境遊客的瘧疾知識宣傳,督促旅遊團按規定辦理檢驗檢疫相關手續,並配備必要的預防葯品和防護用品。 農業部門要建立主管單位、業主防病管理責任制。加強對組織到縣域內高、中瘧鄉鎮,邊境地區和出境從事熱區開發、替代種植等活動的人群加強監管;負責該群體的自我防護宣傳和境內、外瘧疾等傳染病的預防工作;並與當地有關部門(機構)建立瘧疾等瘧疾的防治機制,配合衛生院開展瘧疾防制及瘧疾監測工作,建立可疑病人轉診和信息互通等制度。 商務、勞動部門要督促有組織地在鎮域范圍內或邊境地區、境外進行勞務輸出的部門,或在邊境地區和境外施工的承包商建立主管單位、業主防病管理責任制。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進行防治瘧疾知識培訓;根據群體大小和實際需要,按比例配備專(兼)職預防、醫療專業人員、配備一定數量的預防葯品和防護用品,負責該群眾的自我防護宣傳和境內、外瘧疾等傳染病的預防、治療工作。 財政部門要根據瘧疾防治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防治經費,並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開縣長沙鎮中心衛生院 2010-09-10
9. 鄉鎮衛生院對村級瘧疾的督導計劃、記錄、總結
鄉鎮衛生院對村級瘧疾的督導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