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簡述什麼是社區衛生服務及其特點
1、社區衛生服務的含義:
是指在政府領導、社區參與、上級衛生機構指導下,以基層衛生機構為主體,全科醫師為骨幹。合理使用社區資源和適宜技術。
以人的健康為中心、家庭為單位、社區為范圍、需求為導向,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為重點,以解決社區主要衛生問題、滿足基本衛生服務需求為目的,融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指導等服務為一體的基層衛生服務。
2、社區衛生服務的特點:
基層性、綜合性、持續性、協調性、可及性
(1)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我國探索加強社區衛生服務能力建設:
中國醫師協會、中國社區衛生協會和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等15日共同在京啟動「健康社區」項目,通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探索社區慢性病管理,助力分級診療體系的構建。
在疾病防治體系中,社區的衛生服務能力不容忽視。2015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制度。
「眾所周知,在慢性病防治相關工作當中,社區醫療衛生服務中心是重要的基層醫療機構之一,社區醫生作為醫生隊伍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居民健康的『守門人』,不僅要為居民提供醫療服務,還承擔著居民健康和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等領域的重要角色。」
中國醫師協會培訓與技術推廣部主任柳琪林指出,要盡快提高社區醫生的業務能力,不斷提升醫療質量,為社區居民提供可及,可以信賴的醫療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區衛生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我國探索加強社區衛生服務能力建設 助力分級診療
Ⅱ .社區健康教育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社區健康教育是全科醫生進行社區動員的主要手段,也是與社區居民建立密切聯系、對社內區居民的健容康進行分類管理的基本方法。有效的社區健康教育既可以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也可以通過引導社區居民採取正確的健康消費觀念,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是一個投入小而收益大的衛生服務項目。
社區健康教育得不到社區居民響應和認同的原因可能是:①健康教育的內容針對性不強,不是社區居民所期望了解的,對居民的需求了解不夠深入和具體;②健康教育的內容科普化程度不夠,使用了過多的術語,居民看不懂或聽不懂,更記不住,無法產生發自內心的感觸,達不到激勵居民改變觀念和行為的目的;③健康教育的方法和形式過於機械,不夠生動,僅僅停留於理論講解上,缺乏說服力和感召力。④居民參與太少,沒有使居民真正體會到參與健康教育活動的益處;⑤全科醫生沒有在健康教育方面接受過專門的訓練,包括成功學、激勵學、演講學、科普寫作、傳播學、營銷學等。要做好健康教育,首先要創新知識體系,要將知識體系科普化、口訣化、操作化、實物化,要有很好的演講口才、說服能力和溝通技巧
Ⅲ 簡述社區衛生服務的主要服務內容與服務方式。
社區衛生服務的特點是(1)是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等基層衛生服務;(2)是以預防為導向的服務;(3)是綜合性服務;(4)是持續性服務;(5)是可及性服務;(6)是以社區為基礎的服務。
Ⅳ 社區衛生服務的基本內容
1、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進行社區診斷,向社區管理部門提出改進社區公共衛生的建議及規劃,對社區愛國衛生工作予以技術指導。
2、有針對性地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與寄生蟲病的健康指導、行為干預和篩查,以及高危人群監測和規范管理工作。
3、負責轄區內免疫接種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
4、運用適宜的中西醫葯及技術,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
5、提供急救服務。
6、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4)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社區衛生服務的作用:
二次大戰以後,世界各國普遍重視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在發達國家,醫療衛生保健的重點經歷了從基層(家庭)→醫院→基層(社區)的轉移過程。即在20世紀以前,以單家獨戶的個體醫療為主。20世紀開始,逐漸形成了以醫院為中心的醫療保健模式。
60年代起,醫療保健的重點又回到了基層。這次轉移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是疾病觀念的改變,人們對健康的要求不僅是軀體不患病,還包括心理健康以及良好的社會適應性。第二是衛生費用急劇上升,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是控制衛生費用、提高衛生服務效益的有效措施。
因為社區衛生服務是綜合性保健服務,重視預防,不僅可以節約資源,也能較好地滿足居民對衛生保健的需求。在發展中國家,經濟水平低, 衛生資源有限,更應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推行簡便技術,改善居民健康狀況。
Ⅳ 請教教各位大哥有沒社區衛生服務站"人員培訓制度" 急急急
不知道你要哪方面的培訓制度,這里是檢驗科的培訓制度。8. 人員培訓制度(1)全科員工均享有繼續教育的權利,同時也有不斷學習、不斷更新知識,促進學科發展的義務。(2)科室固定一名行政主任專門負責人才培養、人員培訓,並盡可能地為員工提供外出學習的機會。(3)科室每兩周舉行一次業務講座,全年不少於24次。(4)有計劃地對科室各級人員進行分層培訓,培訓方法有自學、進修、參觀、交流等,以自學為主。(5)新來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方可簽發報告單,培訓內容包括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工作能力。(6)檢驗士必須參加科室的業務學習,全年不少於20次,應主動自學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操作,每年參加實習生的出科考試。(7)檢驗師應積極參加科室的業務學習,全年不少於15次,應能勝任全科各實驗室的工作,掌握儀器的使用,主動自學,必須在任職期滿後能一次性通過職稱考試。(8)主管檢驗師應主動參加科室的業務學習,全年不少於10次,積極自學了解本學科發展動態,每年在科室開展業務講座1~2次。(9)主任、副主任檢驗師應能夠了解本學科發展動態和前沿知識每年應撰寫有價值的綜述1~2篇,舉行講座1~2次。(10)科室開展較大的「三新項目」或引進萬元以上儀器時,應重點培養1~2名工作人員作為項目或儀器負責人。
Ⅵ 求葯學專業人員培訓教材第二版(社區衛生服務專業人員崗位培訓系列)試題
不可以報的,但是可以問問單位能否通融,一般給報的,不過要和人事管理人員搞好關系。
具體可見報考簡章:
衛生部、人事部關於印發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來源:中國衛生人才網
(衛人發[2001]164號 2001年6月13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為貫徹落實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人發[2000]114號)的精神,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價衛生專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能力,完善評價機制,提高衛生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現將衛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2、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附件1: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人發[2000]114號)精神,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第四條 本規定下發之日前,已按國家規定取得衛生系列初、 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其資格繼續有效。本規定下發後,各地、各部門不再進行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考試和評審。通過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表明其已具備擔任衛生系列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資格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
第五條 預防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全科醫學專業分為中級資格、高級資格。
(一)取得初級資格,根據有關規定,並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1、葯、護、技師:取得中專學歷,擔任葯、護、技士職務滿5年;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2、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只可聘任葯、護、技士職務。
(二)取得中級資格,並符合有關規定,可聘任主治(管)醫師,主管葯、護、技師職務。
(三)高級資格的取得均實行考評結合方式,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第七條 人事部和衛生部共同負責國家預防醫學、全科醫學、 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等工作。
衛生部負責擬定考試大綱和命題,組建國家級題庫,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管理考試用書,規劃考前培訓,研究考試辦法,擬定合格標准等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衛生部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確定合格標准。
第八條 通過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所需的其他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第十條 參加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第十一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條 取得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繼續醫學教育。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和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本暫行規定由衛生部、人事部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軍隊系統衛生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由總政治部負責。
第十七條 衛生部、人事部《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未明確事項,均按本規定執行。
附件2: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衛生部、人事部《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以下均簡稱「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衛生部、人事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根據《暫行規定》的要求,兩部門成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委員會分設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和技術等專業組)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部人事司。具體考務工作委託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施。
各地考試工作由省級人事和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職能分工組織實施。
第三條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專業中級資格和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考試日期定於每年10月。首次考試擬定於2001年10月20-21日。
第四條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專業中級資格和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均分4個半天進行,各級別考試均設置了「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考試科目。考試原則上採用人機對話的方式。參加相應專業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第五條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暫行規定》中與報名有關的各項條件。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按規定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考試機構報名,經考試管理機構審核合格後,領取准考證,憑准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原則。
第六條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第七條 考場原則上設在省轄市以上的中心城市或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地,具有計算機教學設備的高考定點學校或高等院校。
第八條 衛生部負責組織或授權組織編寫培訓教材和有關參考資料。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盜用衛生部名義,編寫、發行考試用書和舉辦各種與考試有關的考前培訓,使考生利益受到損害。
第九條 為保證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衛生部制定資格考試培訓管理辦法,各地要按規定認真做好培訓工作。培訓單位必須具備場地、師資、教材等條件,由當地衛生部門會同人事(職改)部門審核批准,報衛生部、人事部備案。
第十條 培訓必須堅持與考試分開的原則,參與培訓的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命題及考試組織管理工作。應考人員參加培訓堅持自願原則。
第十一條 考試和培訓等項目的收費標准,須經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核准。
第十二條 考試考務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和紀律,切實做好試卷的命制、印刷、發送和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防泄密。
第十三條 考試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考試迴避制度,嚴肅考場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者,要嚴肅處理,並追究領導責任。
第十四條 為促進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實施,保證各地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的平穩有序進行,在2005年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按國家公布的考試合格標准為考試合格人員頒發全國統一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同時,還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會同衛生廳(局)確定本地區考試合格標准,作為本地區范圍內聘任衛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各地確定的地區考試合格標准,報人事部、衛生部備案。
Ⅶ 尋求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主要內容、做法
一句話說不完。你可以去周邊搞的比較好的地方去感受一下,同時再了解一下社區衛生專服務的內容。轉變一屬下思維,會對這行感興趣的。轉變思想是從事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首要問題,其次才是學習各個地區好的發展經驗和模式。才會對自己的社區的發展前景和方向有所掌握。
Ⅷ 什麼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哪些有怎麼樣的分布狀況
社區衛生服務站是社區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基層衛生機構為主體、全科醫生為主幹、家庭為單位、社區為范圍,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為重點,以解決社區主要衛生問題、滿足基本衛生服務需求為目的,提供有效、經濟、方便、綜合、連續的基層衛生服務。其最終目的是讓人人享有衛生保健,提高全民健康素質。
功能
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功能(內容)是健康促進、疾病診治、衛生防病、婦幼老年保健、慢性病防治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六位一體」,主要有:建立健康檔案,開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詢與心理衛生咨詢,定期健康檢查及社區健康診斷與干預;診治常見病、多發病,負責雙向轉診和院前搶救,開展家庭衛生保健服務,開具健康教育處方;開展免疫接種、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慢性病的規范化管理及康復服務等20餘種項目。
設置標准
社區衛生服務站有嚴格的設置標准,如業務用房必須達到45平方米以上,至少3間獨立的房子;人員必須是經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全科醫生、婦幼及防保醫師、護士等3~6人;還有必須具備的機械設備及使用葯品等。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將承擔更多的公共衛生任務,包括衛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傳染病預防控制、慢性病預防控制、精神衛生服務、防盲、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老年保健、殘疾人康復指導和康復訓練、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等社區公共衛生服務任務。
Ⅸ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重點有哪些
(一)健康教育。要求必須有工作計劃和總結,內容詳實,健康教育課每季開課一次,內容要有季節性、針對性,每次參加人員必須達到30人或以上,宣傳欄內要有照片存檔。要有居民健康資料發放記錄,確保居民基本衛生知識知曉率達90%或以上。
(二)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檔案建檔率要求達到95%,健康檔案冊中內容必須完整准確、無缺項,並同時建立電子檔案。建檔時責任醫生應及時將獲得的健康體檢、兒童體檢、孕產婦系統管理、常見婦女病檢查、重點管理慢病、上門訪視內容以及因病住院等診療情況記入健康檔案中,要求完整准確,建立動態、連續的家庭健康檔案。定期開展電話或上門訪視,訪視率必須達到95%或以上,隨訪和干預情況及時記入健康檔案中,重點疾病的訪視內容要求詳細,完整清楚,真實可信,並及時進行匯總准確上報。
(三)基本醫療惠民服務。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醫療技術操作規范,合理收費,按規定執行醫療優惠政策。責任醫生必須由取得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醫師資格的擔任,對轄區內重點疾病診療情況記錄要求完備,對居民的診率必須達90%。責任醫生的滿意率調查要求達到90%或以上。
(四)合作醫療便民服務。合管人員必須熟悉合作醫療政策,並進行大力宣傳,使各種人群對合作醫療政策的知曉率達90%。每月公示本轄區參合人員報銷情況,專人負責並保管好轄區內參合人員名冊,登記項目要齊全、准確。
(五)兒童保健。我中心要求新生兒建卡率達100%,五苗全程接種率95%以上,乙肝首針及時率90%以上,並掌握轄區流動兒童情況,及時按排接種。各責任醫生要搞好預防接種宣傳工作,積極參與強化免疫、應急接種等臨時布置的工作。由兒保醫生負責兒童系統管理率要求達到90以上%。
(六)婦女保健。要求掌握轄區內育齡婦女和孕婦健康狀況,動員和通知懷孕婦女進行孕產期保健管理,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必須達99%,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95%或以上,高危孕婦住院分娩率必須達100%。對孕產婦進行系統管理,做好早孕建冊、產前檢查和產後訪視工作,並負責高危孕婦的篩查、追蹤、隨訪和轉診。參加上級培訓和指導,召開和參加例會,做好總結和計劃,資料存檔。
(七)65歲以上老年人及慢性病人保健。加強65歲以上老人、殘疾人、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病人等家庭健康檔案的建檔,建檔率要求90%,健康體檢率90%或以上。對65歲以上老年人每年進行免費體檢,並開展定期隨訪,對體檢和隨發現的健康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以健康教育為重點的健康干預。對健康檔案進行動態管理,發現情況隨時記入,並及時匯總准確上報。
(八)加強中醫葯項目建設。我中心已完成中醫館裝修工作,目前對中醫葯診療設配正在配備完善當中,與此同時將重點進行中醫人才建設,提高社區中醫診療能力,並更深入的進行中醫葯健康教育宣傳。
(九)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能力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時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2.認真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艾滋病和結核病的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