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稅務管理師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培訓內容主要是什麼稅法,增值會培訓一些會計知識么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稅務管理師培訓主要有18個稅種,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專得稅,城市維護屬建設稅,契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車輛購置稅,資源稅,耕地佔用稅,煙葉稅,環保稅,關稅,船舶噸稅等稅務,主要是稅收實體與程序法律、稅收制度改革、稅務管理會計、涉稅相關法律知識等知識,是會培訓一些會計,法律,稅務3塊知識,這三塊知識都是相輔相成的
② 學習稅法從那幾個方面入手
接觸過稅法的學員都知道,注會稅法學起來並不難,但是到做題時要做到「滴水不漏」就不是那麼容易了,總是顧此失彼,例如審題時還記得考慮13%稅率的問題,到寫答案時就寫成17%了。在備考中,如何提高對這些陷阱的警戒度,如何周密考慮題目中的條件,如何進行完備的復習,就顯得尤其重要。
首先,要深諳知識點內涵。作為注會的學習要分為三個階段:基礎學習階段、瘋狂做題階段、實戰模擬階段,而基礎學習階段是整個學習過程的關鍵,在這個階段中,我們應該完成教材的預習、教材的精讀、基礎班網路課程的學習、章節配套習題的練習。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很多學員,看書覺得很枯燥,而是直接去聽課,這種方法是不可取的,一是學習變主動為被動,聽課過程中很容易被動地接受老師的觀點,沒有去考慮為何這樣規定;二是老師授課內容是圍繞考試大綱對重點、難點內容的講解,而考試針對的是教材,全面復習才是我們制勝的關鍵。因此,預習很關鍵,在預習的過程中,能夠對整章的內容有了框架的了解,同時也會產生一些問題,帶著這些問題去聽課,在某種程度上將獲得成就感或滿足感,也就不是那麼枯燥了。聽課過程中,要善於做筆記。可以在教材的旁白處記錄,有條件的話,也可以列印老師的講義進行標識。因為授課老師有多年的授課經驗,往往都很多總結。這對於初次學習的學員,可能感覺有些難度,對於這樣的融會貫通還不是很輕松地能夠消化,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後會發現老師講解的精彩之處,這說明您已經掌握了教材的重點。聽完一章或者一節的課程後,可以再將這一章或者這一節教材中的內容精讀一遍,此時或許您就可以對一些內容大徹大悟了,發出「原來如此」的感慨!聽完一章的課程後,就要做章節配套練習了,真正聽會了,距離我們考試的要求還很遠,「空有一番感嘆,卻沒有感嘆後的妙筆生花」 .在做題的過程中,我們發現自己並不是那麼「聰慧」,才發現明明會做,卻沒有看清題目要求,才發現題目原沒有聽課程那麼簡單,才發現知識點竟然可以這樣結合。所以,做題吧,做題使我們進步,使我們變得敏感,使我們變得謹慎。其次,要實練知識點應用。基礎學習階段的練習只是幫助我們鞏固了知識點,知道了知識點如何應用,但往往題目都是針對各章節的,綜合性並不強,而到了瘋狂做題階段,我們需要對跨章節的內容進行集中性地練習,例如有關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教育稅附加、關稅的綜合練習題,這樣的題目幾乎是每年的保留曲目。最後,要實現完美沖刺。首先,要將近三年考題獨立做一遍,當然對於稅法科目而言,考題中涉及的中外資企業所得稅的題目已經不適用了,不用再做了。通過做考題,可以了解命題的特點、命題思路、題型設置特點,做到心中有數。其次,做模擬試題。在測試過程中要嚴格要求自己,限定時間,不查閱輔導書,完全獨立完成。不要僅僅潦草算一下,只將結果與答案對比,要將步驟完整寫下來,看自己整體速度是否跟得上考試時間要求。
③ 稅收專項培訓輔導基本規范包括哪些內容
輔導培訓,是指全市各級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主動指導幫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掌握稅收知識,知曉辦稅事宜,正確執行稅收法律、法規以及政策規定,履行納稅義務的一系列輔導培訓活動的總稱。
稅法宣傳、納稅咨詢、輔導培訓的具體內容:
(一)稅收法規。包括各項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具體內容及其適用范圍、對象等。
(二)稅收管理。包括辦理稅務登記、稅務認定,發票領購使用、稅控器具使用管理、賬簿憑證管理、稅收核定管理,辦理減、免、緩、抵稅,相關涉稅文書填寫、數據資料報送和各種稅收管理措施等。
(三)申報繳稅。包括申報方式選擇、具體申報方法、申報表的填寫、申報軟體的使用,稅款繳納方式、期限、交款銀行的確定等。
(四)稅務行政許可和稅務行政審批、備案。包括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備案制度規定的稅務行政許可和稅務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及工作流程。
(五)稅務行政收費項目。指國家物價部門、財政部門規定的稅務行政收費項目及標准。
(六)稅務行政處罰。包括稅務行政處罰的執法主體、許可權、依據、標准和程序以及組織稅務行政聽證的稅務機關名稱、舉行聽證的程序、時限和相關資料等。
(七)國稅機構和職責。包括機構的設置、職責、許可權、辦公地址、聯系方式、工作時間以及稅務人員職責規范等。
(八)納稅評估。包括輔導納稅人進行疑點問題自查,告知其可能產生的違法後果,降低稅收風險。
(九)稅務稽查。包括稽查前、稽查中和稽查後有關稽查程序、工作流程、配合事項、納稅人權利、稽查結果、整改建議等。
(十)稅收法律救濟。包括負責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和稅務行政賠償的稅務機關名稱,納稅人申請稅務行政復議、訴訟和賠償的程序、時限和相關資料。
(十一)舉報投訴監督。包括稅務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受理納稅人投訴部門和監督舉報電話。
(十二)其他涉稅事項。納稅人辦理上述以外其他涉稅事項時,國稅機關應及時認真、耐心細致地做好相關事項的宣傳、咨詢、輔導培訓工作。
④ 如何學習稅法方面的知識
要分為三個階段:基礎學習階段、瘋狂做題階段、實戰模擬階段,而基礎學習階段是整個學習過程的關鍵,在這個階段中,我們應該完成教材的預習、教材的精讀、基礎班網路課程的學習、章節配套習題的練習。
第一部分主要講解了稅法的基礎知識。對於研修《稅法》的學生來講,這部分內容是學生准確理解稅收法律條文的基礎,沒有這部分內容的鋪墊,學生不但對我國稅法缺乏一個整體、全面的認識,而且會對許多稅法內容難以理解和記憶。所以,學生對這部分內容決不可忽視。也正因為此,歷屆考試題都會涉及這部分內容。2004年4月份的考題中,30分的單項選擇題中有關這部分內容的佔6分;在10分的多項選擇題中也佔6分;在12分的簡答題中佔4分;而12分的論述題就出在這部分。2004年7月份的考題中,40分的單項選擇體中有關這部分的內容有4分;10分的多項選擇題中有4分,而15分的簡答題中有10分。
《稅法》的第二部分是本課程的主要內容,這部分較為詳細地介紹了我國現行的主要稅收法律制度,包括流轉稅、收益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為稅等稅收法律制度。從政府組織稅收收入的角度講,這些稅種的重點安排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為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第二個重點層次是營業稅和消費稅;第三個重點層次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和 個人所得稅。從課程講授和考題分之排列看,其重點章節的層次安排與此基本相同。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但必然出現在選擇題和案例分析題中,而且,間或會出現在簡答題和論述題中,並且占的分值很大。消費稅和營業稅在選擇題中多有涉及,間或案例分析題也會涉及。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尤其是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和退稅問題)和個人所得稅也是重要的考察內容,這兩個稅種主要在計算題中出現。
第三部分介紹了稅收徵收管理法、稅務行政法制和稅務代理的主要內容,其中稅收徵收管理法是重點。這部分內容既可以通過選擇題、簡答題的形式考查,也可以通過與具體稅種結合在案例分析題中考查。
⑤ 稅務機關定期向納稅人提供稅務知識培訓屬於稅法關系內容嗎
稅務機關開辦納稅人學堂等方式向納稅人提供稅務知識培訓,是政府部門的服務措施。
沒有任何一部稅收法規規定稅務機關必須向納稅人提供培訓服務,所以不屬於稅法管轄范圍。
⑥ 財務知識培訓都有哪些內容
財務人員的培訓包括入職培訓,崗位技能培訓,資格職稱證書培訓和最新科技專、經濟等
知識培屬訓(講座))。
(1)入職培訓①入職培訓的內容包括公司簡介和企業發展戰略、企業文化介紹工作職責說明、各項管理制度和條例、勞動合同和福利薪資、及集團和所在公司組織架構說明等②入職培訓的時間為新財務人員報到當月進行,時間安排一般不超過一周,由聘用公司人事部施③新進財務人員集團統一會計核算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的培訓由集團財務部安排,所在公司已有財務經理的,由財務經理對其進行為期二月的帶教輔導。新開辦分公司新進財務人員統一到財務部培訓或由財務部指定相關分公司安排實習和帶教輔導。
(2)崗位培訓。①崗位培訓的對象為財務人員。②崗位培訓的內容包括基本技能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和創新技能培訓。
(3)資格和職稱證書教育培訓:①資格和職稱證書教育培訓的對象為尚未達到任職崗位必備的資格或相關等級職稱證書的財務人員。②資格和職稱證書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資格考試、職稱考試等,由財務人員根據自身發展需要自行選擇。
⑦ 如何學好稅法這門課程
1.樹立並堅定必勝信心 與其它類型的考試有所不同的是,CPA考試屬於資格考試,嚴格以「60分」為標准,不存在人為劃分「分數線」的情況。也就是說,只要及格,就可以拿到單科合格證書。考生應付這種「過關」性的考試,實際上就是自我挑戰。通俗地說,應考CPA主要就是「自己與自己斗」,而不是自己與別人斗,它的競爭性並不強。 要成功挑戰自我,關鍵是要對自己充滿信心。對於這一點,考生大都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仍然會有一些考生因為種種原因而不能相信自己必定能過關。為此,需要分析自己的長處,以便強化自信心,對於短處的分析不要被低落的情緒所控制。經驗告訴我們,更多地看到「光明」的一面,暫時忽視「陰暗面」,對於恢復和確立自信心是很重要的。 一些朋友常看到周圍的考過注會的人,或是通過網路,了解到很多參考的人真正能通過的非常少,於是沒有了信心。考試難,對我們通過考試製造了「麻煩」,但從另一個側面也看出注會考試的「含金量」,試想如果是一項非常容易通過的考試,其價值又有多大呢?你還會去參考嗎?取得一個誰都能取得的資格證,又有什麼意義呢?所以當你看到它的難度的時候,正證明了你所選擇的正確性。應當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信心是一定要有的,沒有信心你很難專心去刻苦的努力,世界上沒有任何一件價值驕傲的事,是唾手可得的。都是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方能成其功勛。樹立信心,不妨告訴自己:我一定能行,因為每年不是有十幾萬的人通過或多或少的門次的考試嗎?唯獨我不行? 2.制定復習計劃 也許有些考生認為,制定計劃沒有什麼意思;還有些考生認為即使制定了計劃也沒有什麼用處,往往計劃不如變化。的確,計劃只是你應付考試的一種打算,是自己約束自己的一個規則。但計劃制定的過程,能夠讓你更加了解需要關注的問題,需要採取的措施,因此,即使不能完全按計劃行動,對你也是有好處的。何況,如果能夠基本按照計劃有針對性地行動,就一定會有助於復習效率的提高。當然,計劃不是一成不變的,應該隨著情況的變化而進行適當的調整。無論如何,對考生來說,有計劃和沒有計劃相比,總是利多弊少,因此,制定計劃不可忽視。 如何制定復習計劃呢? 首先要抓住重點。前面我們已經指出了《稅法》考試的重點內容,你應把主要的時間和精力用於這些重要內容上。 其次,要合理安排復習輪次。一般來說,復習是一個由不熟悉到熟悉、從不掌握到掌握的過程,因此要不斷重復考核內容。最好能有三個輪次的復習:第一輪次的目的主要是弄懂相關知識點,解決「懂」的問題;第二輪次的復習要把相關知識點串起來,以求對相關知識的全面了解和整體把握,達到「通」的水平;第三輪次的目的是要熟悉和掌握考核內容,達到「熟」的水平。俗話說,「熟能生巧」,當達到「熟」的程度時,考生一定能過關。許多考生僅僅停留在「懂」的層次,對於許多問題掌握得還不牢靠、不扎實、不熟練,結果可想而知。 再次,要留有餘地。計劃畢竟只是一種對未來行動的打算,在計劃實施過程中,有許多不確定因素會干擾計劃的推行,因此,在制定計劃時要留有餘地,不要滿打滿算。 當然也有很多朋友說自己不會制定計劃,那你要相信,沒有計劃,不等於就不能學習,特別是千萬不要認為有了嚴密的計劃,就等於已經學習好了。例如,我們計劃在五月看完全部的稅法,那麼是否通過一個月的學習稅法就學到了,是否就可以做題了。這可未必。關鍵是學習的效果。當然,沒有計劃做事,是盲目的。不妨根據自己學習的時間和精力,以及需要備考的科目,制定一個比較粗略的計劃,在執行的時候,再對每個階段細化。例如,我們的計劃是5月第一周看完稅法前三章教材和聽課。那麼執行的時候,第一周就針對這個時間段再細化,星期一看什麼,星期二看什麼等等。沒有計劃也有了計劃。 有了計劃,又如何能持之以恆的執行下去呢?很多都是沒恆心,感到學習很枯燥,常常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沒法堅持!其實,沒有恆心,正是因為沒有找到學習的興趣所致。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沒有興趣,就不能專心去做它,就不能遇到困難的時候,想盡辦法的克服它,而是一遇困難即退縮。當你能將困難,作為自己生活的興趣,當你將枯燥的學習作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那麼就不存在不能堅持的問題了,因為你的興趣就會驅使你不斷鑽研,不斷進取。培養學習的興趣,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學習的內容與自己的生活、工作聯系起來,或許你在專職學習,很少有機會將所學很快用於實踐,但可以將需要學習的知識作為一個個敵人,與它比賽,就象玩游戲一樣的,當你學到一個知識點的時候,就給自己一個獎勵,或許這樣就不會再感到枯燥了。因為誰也不會對獲獎感到枯燥。 3.理清思路 當面臨復雜問題的時候,思路是否清晰是關鍵。《稅法》課程所涉及的知識繁雜,要在短時間內迅速掌握,並非易事。除了需要掌握基本的稅收概念以外,對每一個稅種,需要有一個基本的、統一的分析框架,用於梳理相關知識。盡管教材提供這種思考或梳理線索,但這些線索並不統一,缺少嚴密的邏輯聯系,使得許多考生產生這樣的感覺:看書的時候,好像沒有什麼不理解,書本一合上,腦子里似乎什麼也沒有。這說明,你對所學知識缺乏整體上的把握。 我們仔細分析稅法中各個稅種的規定,就可以看出每一稅種都會涉及4個基本問題:(1)納稅人,即誰應該繳納這種稅?即誰應承擔依法納稅的義務?或者說,政府應對誰征稅?(2)課稅基礎,即按什麼繳稅?即征稅的基礎是什麼?或者說,政府對什麼征稅?(3)稅收負擔,即應繳多少稅?即應承擔多少稅收負擔?或者說,政府應征多少稅?(4)納稅程序,即怎麼繳稅?即什麼時候繳稅?繳到哪裡或繳給誰?用什麼方式繳稅?前三個問題,應由稅收實體法(有關稅種的法律)規范;後一個問題,應由稅收程序法(稅收征管法和稅收行政法制)規范,但稅收實體法中也會有所涉及。以上4個基本稅收問題,就是4條基本的思路,是考生梳理思路的主要框架。 對於考生來說,在復習每一稅種時,可以按這4個方面去把握。其中,第一個問題,即誰應繳納這種稅,或者說,在什麼情況下應繳納某種稅,是最基本的知識點。例如,房地產交易行為應繳納的稅收,從銷售方來說,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從購買方來說,要繳納契稅。第二個問題,即對什麼征稅,主要涉及征稅對象和徵收范圍兩個方面。第三個問題,涉及稅率和稅負調整(既包括稅負降低,也包括稅負提高,但主要是稅負降低,即減免稅優惠)。 在學習的過程中,也要循序漸進:開始學習的時候,由於對稅法知識的不知,看到的僅僅是一個個的知識點,隨著學習的深入,就能將各個知識點聯系起來,形成知識線,再進一步深入,由線就可以構成面,再由面構成知識體系。這個過程是學習任何知識都會經歷的,不能過快,還沒有積累到一定量的知識點,是不能建立起知識體系的;也不能過慢,僅僅看到了局部的知識點,而不能舉一反三,互相聯系,那樣學習也是無法實際應用的。 4.突破重點 從歷年試卷的分析得出的結論可知,《稅法》考試的重點是明確的。在被列為重點的章節中,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征管法五章為主。對於重點,一定要達到前面所說的「熟」的程度。對於非重點章,特別是那些每年只涉及1~2分的章,在時間和精力的安排上要相應減少,在時間非常有限的情況下,甚至完全放棄也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 5.熟悉歷年考題 在命題規則沒有很大改變的情況下,不同年度,特別是相近年度的試卷,無論在試題結構上,還是在難易程度上,應該相差不大。此外,重要的考點,基本上在歷年的考題中會重復出現。這也是不少已過關考生的一個經驗。因此,熟悉歷年考題,對於提高復習效率是很有幫助的。這不僅有助於熟悉題型,還有助於模擬練習。 考生不妨像正式考試那樣,在規定的考試時間內,採取閉卷的方式考考自己。然後,對照標准答案,分析原因,鞏固考核內容。 成功的法則極為簡單,但簡單並不代表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