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鄉鎮衛生院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制度
應急裝備和物資儲備
一承擔衛生應急職能的科室硬體配置
⑴配備電話、傳真機、可以上網的電腦、列印機、文件櫃等辦公設備;
⑵應急工作人員崗位職責、信息報告和應急處置流程等主要制度上牆。
二應急小分隊裝備
配備用於應急處置的防護用品、采樣箱、消殺葯械及應急調查處置包(箱)(內含必需的筆、調查表、應急預案、工具書等)。
三應急准備室
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設置一間應急准備室,用於放置應急小分隊的裝備、常用的防護用品、調查表等物品;室內物品要求分類放置、擺放有序,便於小分隊隨時取用。
四物資儲備
比較偏遠的鄉鎮(一般指離縣級疾控機構1個小時以上車程)建議按照下列要求做好應急物資儲備:
⑴明確專人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⑵建立物資儲備目錄,儲備種類至少包括防護服、N95和12層棉紗口罩、防護眼罩、外科口罩和手術帽子、鞋套、消毒液、漂白粉等,除漂白粉等保質期較短的物資外,其餘儲備數量應該滿足三個月的用量所需;
⑶建立物資儲備台帳,物品調用和進出登記規范,及時添置消耗掉的物資;
⑷設置物資儲備倉庫,至少有一個房間和相應的儲物貨架,有明確的標識,裝修符合防盜、防潮、防鼠、防蟲要求;物資儲備制度、相關人員崗位職責等上牆;
⑸每年有固定的物資儲備經費。
Ⅱ 鄉鎮中心衛生院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怎麼來寫
2011-5-8 10:56 黃代富5 | 一級
第一部分 總 則
一、目的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應對並及時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醫療救護工作,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與健康,維護社會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特製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范圍內發生的所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防範,及時發現並排除隱患,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快速反應
及時發現並上報可能存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建立信息通報快速通道,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啟動預警機制。
(三)分類指導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區別處理,以求達到最佳效果。
(四)及時處理
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對受害者及時採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最大限度減輕危害造成的不利後果。
(五)屬地管理
我鎮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有權對轄鎮內的各種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源進行統一調配。
第二部分 應急體制建設
一、行政機構、指揮機構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一)政府機構職責
1、鎮政府:組織領導鎮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控制工作;組織領導鎮轄區內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措施。
2、各村、社區:組織落實村、社區轄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預防控制措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知識的宣傳。
(二)指揮機構組成
1、成立東鞏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部,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宣傳、紀委、衛生院、派出所、財政所、廣播站、學校、安監辦、愛衛會和各村(社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
2、衛生院設立指揮中心,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委員會提出的建議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預警機制,並由鎮政府批准。
3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日常工作由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各有關部門及人員必須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進入應急狀態。
(三)指揮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統一指揮和協調全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核實各項工作預案,分析、研究、判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緊急應對措施;組織、協調成員部門(單位),配合各村、社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
3)、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
4)、研究、處理其他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三)相關部門職責
1)衛生院: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技術方案,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負責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檢驗檢測等專業的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組;組建、培訓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驗、衛生監督、環境消毒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應急機動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落實對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傳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及實驗室檢測工作;對事件現場進行衛生處置,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監督措施的落實;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擴散;協調政府各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協同開展應急處置,確保在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使衛生防病和醫學救護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對疫區採取疫情緊急控制措施。
2)派出所:協助衛生及有關部門及時封鎖可疑區域,負責做好疫點、疫區現場封鎖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導,保障疫情處理車輛、人員迅速抵達疫區;對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不予配合的,負責採取強制隔離措施。
3)財政所:確保全鎮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所需資金,落實各項應急物資專款,撥付突發事件受害人的應急診療費用並能夠及時足額到位。
4)宣傳組:准確、及時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的措施,為媒體采訪提供方便,保證社會透明度;負責做好群眾防病知識宣傳,提高群眾自我防範能力。
5)紀委:負責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中不履行職責、出現失職、瀆職、違紀的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進行查處。
6)後勤組:負責各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協調、溝通工作;協助宣傳等部門做好對外的新聞報道和宣傳工作;保證全鎮突發事件應急物資的儲備和供應;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市場秩序的整頓;督導鎮屬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的落實;保證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應。
7)教育:負責全鎮教育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做好學校、托幼機構的健康教育工作;負責做好並落實學校內的有關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措施。
8)工商: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區下發的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干預措施;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期市場價格的監督管理和市場葯品及相關商品的價格監測,嚴格控制物價上漲,並對市場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9)城建:負責全鎮垃圾、糞便的污染治理,配合愛國衛生運動,提高環境衛生水平;指導組織全鎮環衛系統強化環衛設施及裝備的消毒預防工作。
10)民政:協助做好對社區居民的安撫工作;負責困難地區、困難群眾的生活和醫療救助工作。
13)安監辦: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責令排除。
二、衛生專業應急處置工作網路
鎮衛生院組建東鞏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網路,具體職責如下:
(一)各村
在鎮政府的領導下,根據衛生院安排,協調本轄區內各有關部門、醫療機構,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開展督查,掌握本轄區的疫情動態,向鎮政府、衛生院報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術和物資准備;指導開展環境消毒和個人防護;協助上級單位落實預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現場處理工作;依託社區開展居民健康教育。
(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確定監測點,建立監測網路,及時掌握、分析、報告疫情動態,提出防治對策;指導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承擔實驗室檢測任務;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指導各村(社區)做好疫點處理工作;對各村(社區)和各村衛生所、個體診所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實轄區內監測點和各有關單位做好突發衛生公共事件監測工作,及時上報監測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學個案調查、樣品採集工作,及時報告事件動態情況;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建立由主要領導直接負責的突發衛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組,建立院內工作流程,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人。加強醫療機構內的消毒等預防工作,重視醫務人員的自身防護,防止醫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監測、篩選、報告,對有可疑症狀的病人在尚未明確診斷前要採取相應的臨時隔離措施,預防疾病傳播。
(四)急救中心
准備專用救護車和急救人員,負責轉運病人到指定醫療機構。
(五)衛生監督
重點開展對醫療機構、公共場所等單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預防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
鎮衛生院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自然疫源病學、微生物學、衛生監督、檢驗檢測、衛生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專家庫下設傳染病及群體性原因不明疾病專業委員會、食物中毒專業委員會、職業中毒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成員名單由衛生院決定,專家庫日常管理工作由衛生院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後,衛生院組織相應專業委員會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及危害程度分級,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指揮中心提出是否啟動預警機制,或啟動何級預警機制的建議。
四、應急機動隊
衛生部門要組建規模適度、人才配比合理、專業素質高、精幹高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人員由流行病學、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實驗室檢測、消殺滅、後勤保障等方面專家和工作人員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可分為疾病控制應急分隊、後勤保障分隊、檢驗檢測分隊、醫療救護分隊等。上述隊伍分別由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及衛生院組建。突發事件發生時,由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統一調度。
第三部分 經費和物資保障
一、經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給予充分保障,並合理安排使用。經費包括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的儀器設備、交通通訊工具、葯品、醫療用品、防護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緊急救治費用、急救人員防護費以及醫療廢水廢物處理處置費用等。
二、物資保障
(一)建立鎮政府常規儲備及臨時應急儲備庫。鎮政府常規儲備庫由財政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儲備物資數量應滿足我鎮較大規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暴發流行時的需要,由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部統一調撥使用;臨時應急儲備庫應能滿足疫情發生時三天內我鎮疫點處理應急物資需求,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管理,以供緊急調撥使用。具體物資儲備數量由鎮衛生院、財政所共同確定。
(二)各村(社區)要根據鎮應急預案,科學合理地制定各自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儲備計劃,參照鎮級儲備情況並結合各自實際,做好本轄村、社區物資儲備工作。
(三)儲備物資
1、消毒器械:過氧乙酸、含氯消毒劑、碘伏、殺蟲葯品、噴霧器和流行病調查人員、消毒專業人員現場防護設備(猴服、隔離帽、防護眼鏡、16層口罩、雨靴、一次性隔離衣、褲、帽、鞋套及口罩、一次性醫用橡膠手套、手電筒、一次性污物袋;化學性污染和放射性泄漏防護用品、防化服、氧氣桶、防護面具等);
2、中毒現場調查常備用品:注射器、消毒棉簽、消毒紗布、勺子、夾子、鑷子、酒精燈、酒精、滅菌塑料袋、廣口瓶、滅菌試管、樣品冷藏設備、溫度計、毒物快速分析設備、照相機、錄音機、攝像機、中毒診斷試劑(包括各類化學及生物標准品、診斷試劑盒)、特效治療葯物(抗毒素以及特效解毒葯等)
(四)物資供應
指定具備法定資質的若干骨幹企業作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物資生產基地,優先保證各種生產要素供應和供水供電等外部條件。
第四部分 預警體系建設
一、 監測網路建設
(一)建立健全並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網路,以現有信息網為基礎,充分利用農村財務管理網、計劃生育信息網等,完善區、鄉鎮、村三級報告網路。
(二)以鎮為單位,建立村監測點。依據人口分布合理布局,鎮級政府所在地醫院、車站、企業、學校設4個,村和社區設17個,每個監測點指定信息網路通訊員,具體承擔監測點的監測報告工作任務,並實行定期零病例報告制度。
(三)在現有監測系統的基礎上擴展監測范圍,擴展疾病監測種類。對未納入監測系統的相關疾病,如天花、沙門氏菌病等納入監測系統管理。對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霍亂、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熱等實行重點管理。
(四)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網路和食物中毒監測網路,要加強生物毒素和化學毒素的監測。對有化學毒品儲存和運輸的廠礦、企業,易造成環境污染及人體危害和社會恐慌的重要場所進行衛生學評價,對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測,做好相應的應急准備。
(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信息網路的基礎平台,形成微機網路化管理;加強疫情監測、相關資料分析交流,盡早發現和識別異常現象。
(六)參與全國聯網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資料庫,加強常規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重點傳染病報告系統、疾病監測、職業危害因素和食物中毒報告系統的管理,保證監測系統的完整性、及時性、靈敏性、特異性。
二、預警系統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全鎮突發事件預警系統,建立健全預警報告制度,根據預警情況,制定監測計劃。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召開鎮、村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業務專家聯席會議,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監測分析,並及時發出預警;在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易發季節到來之前,收集監測和報告資料,全面分析預測,作出預警報告,提出防範性措施;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跟蹤監測,掌握其變化情況,對可能出現的趨勢和問題及時進行預警。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
(一)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第一、必須報告信息: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系單位人員及通訊方式。第二、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並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二)報告原則
初次報告要快,階段報告要新、准,總結報告要全。
(三)報告時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衛生所、個體診所和有關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衛生院、縣衛生局報告;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四)報告方式
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衛生監督人員、個體開業醫生和基層監測點的報告人均為責任報告人,除按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它常規監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各種公共衛生異常現象要以最快方式向縣疾病控制機構報告。
第五部分 應急處理方案
一、應急處理要求
由鎮政府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協調全鎮各有關部門共同實施,並報告上級人民政府。由區衛生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建紅色應急機動隊,人員由流行病學、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實驗室檢測、消殺滅菌、後勤保障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分為疾病控制應急分隊、醫療救護分隊、檢驗檢測分隊、後勤保障分隊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應在臨時現場指揮部領導下承擔現場處理工作任務。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標本採集、環境消毒、消殺滅菌、預防性服葯、預防接種、醫療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通過流行病學調查快速確定事件發生的可能原因,對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進行分類,確定疫區和目標人群;
(2)根據自然環境因素確定可能的污染范圍,對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潛在危害進行判定;開展健康教育和社會動員,群防群治盡可能減少危害;
(3)對救護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和物資的需求做出評估和調用;
(4)經過事件緊急處理,疫情消除後,進行後續監測,直至消除危害;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核實;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原因,實驗室檢驗;提出採取控制措施的建議,包括疫區封鎖、人員疏散、消殺滅菌、隔離觀察、預防服葯、預防接種、健康教育和干預等;處理結果的總結、評估與上報。
2.醫療救護工作程序
第一、視傷亡情況設置傷病員分檢處。
第二、對現場傷亡情況的事態發展作出快速准確評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及種類;傷員主要的傷情、採取的措施及投入的醫療資源;急需解決的醫療救護問題。
第三、指揮、調遣現場及轄區內各醫療救護力量。
第四、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匯報有關情況,並接受指令。
第五、在現場醫療救護中,依據受害者的傷病情況按輕、中、重、死亡分類,分別以「紅、黃、藍、黑」的傷病卡作出標志(傷病卡以5×3cm的不幹膠材料做成),置於傷病員的左胸部或其他明顯部位,便於醫療救護人員辨認並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第六、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著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將經治傷員的血型、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逐一填寫傷員情況單,並置於傷員衣袋內。
3.傷病員運送工作程序
傷病員經現場檢傷分類、處置後,要根據病情向就近的醫療機構分流。傷病員分流原則如下:
(1)接受傷病員的醫療機構,由臨時現場指揮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則指定。
(2)傷病員現場經治的醫療文書要一式二份,及時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報告匯總,並向接納傷病員的醫療機構提交。
(3)臨時現場指揮部指定的醫療機構必須無條件收治分流傷病員。
(4)運送傷病員途中需要監護的,由現場醫療救護指揮部派醫療人員護送。
(5)傷病員運送至醫療機構後,由收治醫療機構按急診急救工作程序處置。收治傷病員的醫療機構要成立專門的搶救小組,負責傷病員救治工作。
4.消毒處置
(1)根據現場情況,選擇消、殺、滅的器材、葯物劑型、濃度、施葯方法。
(2)保護食品、電器設施和其他有關物品,防止沾染葯物。
(3)實施消毒應先室內後室外、先地面後牆壁、先重點後一般、先飲水後污水的順序進行。
5.現場情況報告程序
由現場最高指揮者負責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
6.新聞宣傳與信息發布
按上級有關指示,統一口徑,指定專人向媒體發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對外公布相關信息。
(二)特殊性控制措施
根據突發事件的社會危害程度,可分別採取以下特殊控制措施:
1.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徵用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2.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可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對食物和水源採取控制措施。
4.限制大型公眾聚會活動,停止公共娛樂活動。
5.局部區域或全鎮范圍內停工、停課、停業。
第六部分 正常時期准備工作
一、常規培訓
(一)培訓對象:
各級醫療機構全體醫護人員、社區及農村基層衛生人員、疾病預防控制及臨床的實驗研究人員、基層監測點責任報告人、各級應急機動隊成員等。
(二)培訓方式:
1、按時間分為應急培訓和長期培訓。
2、按類別分為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繼續醫學教育、崗位培訓、農村衛生人員在崗培訓、執業醫師資格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培訓等。
3、培訓可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注重發揮學術團體和高校的作用,確保培訓質量,定期組織現場模擬演練。
4、每年各級各類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40學時,應急機動隊人員不少於80學時。
(三)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臨床醫護人員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住院醫師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社區及農村基層衛生人員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等。
二、演練
各單位及相關人員應積極參與政府組織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攝取應急准備、協調和應對能力,並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三、建立志願者隊伍
發揮社區群眾性組織的優勢,組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志願者隊伍,按照平戰結合、分類管理原則,形成
Ⅲ 衛生院應急演練計劃與總結
衛生院的應急演練一定要貼近實際,
比如計劃可以簡單的寫組織領導啊 參與的科室啊 演練的內容啊
總結不就寫什麼時候什麼人做了什麼事啊
嘻嘻 自認為應該是很好寫的
Ⅳ 鄉鎮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部分 總 則
一、目的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應對並及時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醫療救護工作,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與健康,維護社會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特製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范圍內發生的所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防範,及時發現並排除隱患,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快速反應
及時發現並上報可能存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建立信息通報快速通道,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啟動預警機制。
(三)分類指導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區別處理,以求達到最佳效果。
(四)及時處理
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對受害者及時採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最大限度減輕危害造成的不利後果。
(五)屬地管理
我鎮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有權對轄鎮內的各種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源進行統一調配。
第二部分 應急體制建設
一、行政機構、指揮機構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一)政府機構職責
1、鎮政府:組織領導鎮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控制工作;組織領導鎮轄區內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措施。
2、各村、社區:組織落實村、社區轄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預防控制措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知識的宣傳。
(二)指揮機構組成
1、成立東鞏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部,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宣傳、紀委、衛生院、派出所、財政所、廣播站、學校、安監辦、愛衛會和各村(社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
2、衛生院設立指揮中心,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委員會提出的建議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預警機制,並由鎮政府批准。
3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日常工作由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各有關部門及人員必須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進入應急狀態。
(三)指揮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統一指揮和協調全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核實各項工作預案,分析、研究、判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緊急應對措施;組織、協調成員部門(單位),配合各村、社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
3)、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
4)、研究、處理其他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三)相關部門職責
1)衛生院: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技術方案,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負責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檢驗檢測等專業的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組;組建、培訓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驗、衛生監督、環境消毒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應急機動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落實對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傳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及實驗室檢測工作;對事件現場進行衛生處置,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監督措施的落實;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擴散;協調政府各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協同開展應急處置,確保在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使衛生防病和醫學救護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對疫區採取疫情緊急控制措施。
2)派出所:協助衛生及有關部門及時封鎖可疑區域,負責做好疫點、疫區現場封鎖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導,保障疫情處理車輛、人員迅速抵達疫區;對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不予配合的,負責採取強制隔離措施。
3)財政所:確保全鎮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所需資金,落實各項應急物資專款,撥付突發事件受害人的應急診療費用並能夠及時足額到位。
4)宣傳組:准確、及時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的措施,為媒體采訪提供方便,保證社會透明度;負責做好群眾防病知識宣傳,提高群眾自我防範能力。
5)紀委:負責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中不履行職責、出現失職、瀆職、違紀的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進行查處。
6)後勤組:負責各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協調、溝通工作;協助宣傳等部門做好對外的新聞報道和宣傳工作;保證全鎮突發事件應急物資的儲備和供應;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市場秩序的整頓;督導鎮屬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的落實;保證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應。
7)教育:負責全鎮教育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做好學校、托幼機構的健康教育工作;負責做好並落實學校內的有關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措施。
8)工商: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區下發的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干預措施;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期市場價格的監督管理和市場葯品及相關商品的價格監測,嚴格控制物價上漲,並對市場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9)城建:負責全鎮垃圾、糞便的污染治理,配合愛國衛生運動,提高環境衛生水平;指導組織全鎮環衛系統強化環衛設施及裝備的消毒預防工作。
10)民政:協助做好對社區居民的安撫工作;負責困難地區、困難群眾的生活和醫療救助工作。
13)安監辦: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責令排除。
二、衛生專業應急處置工作網路
鎮衛生院組建東鞏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網路,具體職責如下:
(一)各村
在鎮政府的領導下,根據衛生院安排,協調本轄區內各有關部門、醫療機構,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開展督查,掌握本轄區的疫情動態,向鎮政府、衛生院報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術和物資准備;指導開展環境消毒和個人防護;協助上級單位落實預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現場處理工作;依託社區開展居民健康教育。
(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確定監測點,建立監測網路,及時掌握、分析、報告疫情動態,提出防治對策;指導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承擔實驗室檢測任務;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指導各村(社區)做好疫點處理工作;對各村(社區)和各村衛生所、個體診所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實轄區內監測點和各有關單位做好突發衛生公共事件監測工作,及時上報監測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學個案調查、樣品採集工作,及時報告事件動態情況;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建立由主要領導直接負責的突發衛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組,建立院內工作流程,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人。加強醫療機構內的消毒等預防工作,重視醫務人員的自身防護,防止醫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監測、篩選、報告,對有可疑症狀的病人在尚未明確診斷前要採取相應的臨時隔離措施,預防疾病傳播。
(四)急救中心
准備專用救護車和急救人員,負責轉運病人到指定醫療機構。
(五)衛生監督
重點開展對醫療機構、公共場所等單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預防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
鎮衛生院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自然疫源病學、微生物學、衛生監督、檢驗檢測、衛生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專家庫下設傳染病及群體性原因不明疾病專業委員會、食物中毒專業委員會、職業中毒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成員名單由衛生院決定,專家庫日常管理工作由衛生院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後,衛生院組織相應專業委員會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及危害程度分級,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指揮中心提出是否啟動預警機制,或啟動何級預警機制的建議。
四、應急機動隊
衛生部門要組建規模適度、人才配比合理、專業素質高、精幹高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人員由流行病學、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實驗室檢測、消殺滅、後勤保障等方面專家和工作人員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可分為疾病控制應急分隊、後勤保障分隊、檢驗檢測分隊、醫療救護分隊等。上述隊伍分別由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及衛生院組建。突發事件發生時,由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統一調度。
第三部分 經費和物資保障
一、經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給予充分保障,並合理安排使用。經費包括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的儀器設備、交通通訊工具、葯品、醫療用品、防護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緊急救治費用、急救人員防護費以及醫療廢水廢物處理處置費用等。
二、物資保障
(一)建立鎮政府常規儲備及臨時應急儲備庫。鎮政府常規儲備庫由財政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儲備物資數量應滿足我鎮較大規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暴發流行時的需要,由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部統一調撥使用;臨時應急儲備庫應能滿足疫情發生時三天內我鎮疫點處理應急物資需求,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管理,以供緊急調撥使用。具體物資儲備數量由鎮衛生院、財政所共同確定。
(二)各村(社區)要根據鎮應急預案,科學合理地制定各自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儲備計劃,參照鎮級儲備情況並結合各自實際,做好本轄村、社區物資儲備工作。
(三)儲備物資
1、消毒器械:過氧乙酸、含氯消毒劑、碘伏、殺蟲葯品、噴霧器和流行病調查人員、消毒專業人員現場防護設備(猴服、隔離帽、防護眼鏡、16層口罩、雨靴、一次性隔離衣、褲、帽、鞋套及口罩、一次性醫用橡膠手套、手電筒、一次性污物袋;化學性污染和放射性泄漏防護用品、防化服、氧氣桶、防護面具等);
2、中毒現場調查常備用品:注射器、消毒棉簽、消毒紗布、勺子、夾子、鑷子、酒精燈、酒精、滅菌塑料袋、廣口瓶、滅菌試管、樣品冷藏設備、溫度計、毒物快速分析設備、照相機、錄音機、攝像機、中毒診斷試劑(包括各類化學及生物標准品、診斷試劑盒)、特效治療葯物(抗毒素以及特效解毒葯等)
(四)物資供應
指定具備法定資質的若干骨幹企業作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物資生產基地,優先保證各種生產要素供應和供水供電等外部條件。
第四部分 預警體系建設
一、 監測網路建設
(一)建立健全並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網路,以現有信息網為基礎,充分利用農村財務管理網、計劃生育信息網等,完善區、鄉鎮、村三級報告網路。
(二)以鎮為單位,建立村監測點。依據人口分布合理布局,鎮級政府所在地醫院、車站、企業、學校設4個,村和社區設17個,每個監測點指定信息網路通訊員,具體承擔監測點的監測報告工作任務,並實行定期零病例報告制度。
(三)在現有監測系統的基礎上擴展監測范圍,擴展疾病監測種類。對未納入監測系統的相關疾病,如天花、沙門氏菌病等納入監測系統管理。對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霍亂、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熱等實行重點管理。
(四)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網路和食物中毒監測網路,要加強生物毒素和化學毒素的監測。對有化學毒品儲存和運輸的廠礦、企業,易造成環境污染及人體危害和社會恐慌的重要場所進行衛生學評價,對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測,做好相應的應急准備。
(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信息網路的基礎平台,形成微機網路化管理;加強疫情監測、相關資料分析交流,盡早發現和識別異常現象。
(六)參與全國聯網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資料庫,加強常規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重點傳染病報告系統、疾病監測、職業危害因素和食物中毒報告系統的管理,保證監測系統的完整性、及時性、靈敏性、特異性。
二、預警系統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全鎮突發事件預警系統,建立健全預警報告制度,根據預警情況,制定監測計劃。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召開鎮、村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業務專家聯席會議,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監測分析,並及時發出預警;在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易發季節到來之前,收集監測和報告資料,全面分析預測,作出預警報告,提出防範性措施;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跟蹤監測,掌握其變化情況,對可能出現的趨勢和問題及時進行預警。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
(一)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第一、必須報告信息: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系單位人員及通訊方式。第二、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並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二)報告原則
初次報告要快,階段報告要新、准,總結報告要全。
(三)報告時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衛生所、個體診所和有關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衛生院、縣衛生局報告;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四)報告方式
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衛生監督人員、個體開業醫生和基層監測點的報告人均為責任報告人,除按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它常規監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各種公共衛生異常現象要以最快方式向縣疾病控制機構報告。
第五部分 應急處理方案
一、應急處理要求
由鎮政府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協調全鎮各有關部門共同實施,並報告上級人民政府。由區衛生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建紅色應急機動隊,人員由流行病學、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實驗室檢測、消殺滅菌、後勤保障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分為疾病控制應急分隊、醫療救護分隊、檢驗檢測分隊、後勤保障分隊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應在臨時現場指揮部領導下承擔現場處理工作任務。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標本採集、環境消毒、消殺滅菌、預防性服葯、預防接種、醫療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通過流行病學調查快速確定事件發生的可能原因,對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進行分類,確定疫區和目標人群;
(2)根據自然環境因素確定可能的污染范圍,對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潛在危害進行判定;開展健康教育和社會動員,群防群治盡可能減少危害;
(3)對救護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和物資的需求做出評估和調用;
(4)經過事件緊急處理,疫情消除後,進行後續監測,直至消除危害;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核實;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原因,實驗室檢驗;提出採取控制措施的建議,包括疫區封鎖、人員疏散、消殺滅菌、隔離觀察、預防服葯、預防接種、健康教育和干預等;處理結果的總結、評估與上報。
2.醫療救護工作程序
第一、視傷亡情況設置傷病員分檢處。
第二、對現場傷亡情況的事態發展作出快速准確評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及種類;傷員主要的傷情、採取的措施及投入的醫療資源;急需解決的醫療救護問題。
第三、指揮、調遣現場及轄區內各醫療救護力量。
第四、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匯報有關情況,並接受指令。
第五、在現場醫療救護中,依據受害者的傷病情況按輕、中、重、死亡分類,分別以「紅、黃、藍、黑」的傷病卡作出標志(傷病卡以5×3cm的不幹膠材料做成),置於傷病員的左胸部或其他明顯部位,便於醫療救護人員辨認並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第六、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著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將經治傷員的血型、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逐一填寫傷員情況單,並置於傷員衣袋內。
3.傷病員運送工作程序
傷病員經現場檢傷分類、處置後,要根據病情向就近的醫療機構分流。傷病員分流原則如下:
(1)接受傷病員的醫療機構,由臨時現場指揮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則指定。
(2)傷病員現場經治的醫療文書要一式二份,及時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報告匯總,並向接納傷病員的醫療機構提交。
(3)臨時現場指揮部指定的醫療機構必須無條件收治分流傷病員。
(4)運送傷病員途中需要監護的,由現場醫療救護指揮部派醫療人員護送。
(5)傷病員運送至醫療機構後,由收治醫療機構按急診急救工作程序處置。收治傷病員的醫療機構要成立專門的搶救小組,負責傷病員救治工作。
4.消毒處置
(1)根據現場情況,選擇消、殺、滅的器材、葯物劑型、濃度、施葯方法。
(2)保護食品、電器設施和其他有關物品,防止沾染葯物。
(3)實施消毒應先室內後室外、先地面後牆壁、先重點後一般、先飲水後污水的順序進行。
5.現場情況報告程序
由現場最高指揮者負責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
6.新聞宣傳與信息發布
按上級有關指示,統一口徑,指定專人向媒體發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對外公布相關信息。
(二)特殊性控制措施
根據突發事件的社會危害程度,可分別採取以下特殊控制措施:
1.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徵用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2.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可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對食物和水源採取控制措施。
4.限制大型公眾聚會活動,停止公共娛樂活動。
5.局部區域或全鎮范圍內停工、停課、停業。
第六部分 正常時期准備工作
一、常規培訓
(一)培訓對象:
各級醫療機構全體醫護人員、社區及農村基層衛生人員、疾病預防控制及臨床的實驗研究人員、基層監測點責任報告人、各級應急機動隊成員等。
(二)培訓方式:
1、按時間分為應急培訓和長期培訓。
2、按類別分為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繼續醫學教育、崗位培訓、農村衛生人員在崗培訓、執業醫師資格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培訓等。
3、培訓可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注重發揮學術團體和高校的作用,確保培訓質量,定期組織現場模擬演練。
4、每年各級各類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40學時,應急機動隊人員不少於80學時。
(三)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臨床醫護人員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住院醫師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社區及農村基層衛生人員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等。
二、演練
各單位及相關人員應積極參與政府組織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攝取應急准備、協調和應對能力,並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三、建立志願者隊伍
發揮社區群眾性組織的優勢,組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志願者隊伍,按照平戰結合、分類管理原則,形成不同功能應急小隊,明確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及職責,建立人員資料庫,加強志願者隊伍的培訓與演練。
Ⅳ 鄉鎮中心衛生院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怎麼來寫
龍居中心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08-09-12 發布單位:
龍居中心衛生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山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傳染病防治法》、《東營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衛生系統實際,特製定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等,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發生在局部,尚未引起擴散或傳播,還沒有達到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突發事件。
1.發生個案肺鼠疫或肺炭疽病例、疑似病例。
2.發現個案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3.發生個案霍亂病例或疑似病例。
4.發生個案人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
5.局部發生原因不明的群體性發熱或其他疾病。
6.發生無死亡病例報告、10人以下的食物中毒或輕度職業中毒。
7.局部發生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葯群體性不良反應。
8.局部出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
9.局部出現一周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水平的一倍以上。
10.其他對公眾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事件。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較大范圍內發生,出現疫情擴散,尚未達到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突發事件。
1.連續發現2例肺鼠疫或肺炭疽。
2.出現非典型肺炎臨床診斷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3.連續發現2例霍亂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4.連續發現2例人禽流感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5.連續2個單位(團體)發生原因不明的群體性發熱或其他疾病。
6.發生無死亡病例報告、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食物中毒或中度的職業中毒。
7.連續2個單位出現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葯群體性不良反應。
8.連續2處出現有關聯性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
9.連續2個單位發生一周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發病水平一倍以上。
10.其它可認定為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突發事件。
(三)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影響大、范圍廣、涉及人數多、危害嚴重的突發事件。
1.出現2例以上,並繼續擴散的肺鼠疫或肺炭疽疫情。
2.出現2例以上,並繼續擴散的非典型肺炎疫情。
3.出現2例以上,並繼續擴散的霍亂疫情。
4.出現2例以上,並繼續擴散的人禽流感疫情。
5.多個單位出現原因不明的群體性發熱或其他疾病。
6.有死亡病例報告、3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或重度職業中毒。
7.多個單位出現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葯群體性不良反應。
8.多處出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
9.多個單位出現一周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明顯超過前5年同期水平,並快速擴散。
10.其它可認定為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突發事件。
二、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的組成和職責。
(一)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的組成
我院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由衛生院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醫療、衛生防疫、婦幼保健、和各服務站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應急處理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院。
(二)職責。
1.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蔓延。
2.負責轄區內救護車輛的統一調配使用。
3.組織評估臨床治療病人、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涉及的范圍、程度向政府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和啟動預案的建議
5.負責突發衛生事件的各項監督檢查工作。
6.組織開展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等工作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一)衛生機構。1.衛生院對全鎮的突發事件實施監督管理。防保科承擔責任范圍內的突發事件管理任務。
2.防保科在衛生院的領導下,負責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機構、留驗站的隔離、消毒、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公共場所消毒,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的環境消毒,生產、經營和使用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
3. 設專職人員和車輛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病人的轉運工作,並建立安全的轉診制度。區人民醫院為我區突發事件定點醫院,承擔全區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任務。
4.衛生院設立發熱門診和留觀室,實行首診負責制。
5.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設立預防保健組織或者人員,承擔本單位和責任地段的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二)衛生專業隊伍。區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調配全區的衛生人力資源,從各級、各類疾病預防控制、醫療等機構抽調精幹人員組建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的專家、流行病學調查、醫療救護和病原監測等衛生專業隊伍。
1.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從我院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中抽調精幹力量,組建適應我鎮突發事件防治工作需要、具有一定規模的流行病學調查隊伍。
2.醫療救護隊伍。選擇從事內科、外科、傳染科、麻醉科、護理等專業人員組建的醫療救護隊伍。
四、監測與預警
根據國家關於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舉報、預警通報和信息發布制度的要求,衛生院應加強農村疫情監測和疫情報告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鎮、村二級疫情信息網路。各相關單位要指定專門工作人員負責信息管理工作,及時上報防治情況和疫情信息。
(一)信息的來源與收集。監測點監測信息、流行病學調查信息、試驗室檢查信息,醫療機構救治情況信息,下屬部門或單位上報的信息,相關部門或單位報告的信息,監督檢查工作信息,通過信息公布渠道獲得的信息,社會團體、個人報告或舉報的信息,通過網路、電視、報紙、文獻等渠道獲得的信息,上級或外地反饋的信息等,各級上報的信息必須及時、可靠、准確、全面。
(二)信息的分析與處理。各級信息管理機構對收集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和匯總,應立即報告鎮政府,同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還應組織突發事件疫情分析、預測預報和預警專家組,對本地疫情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測預報,必要時發出預警通報。
(四)預警通報與信息發布
1.預警通報按照省、市、區政府規定執行。
2.各類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在沒有得到證實之前,實行保密制度。
3.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資料均應按法定要求妥善保管、處置。
4.未經授權或未通過正式渠道公布的疫情信息,任何媒體不得隨意宣傳。
5.信息發布應當及時、准確、全面。
五、應急處理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1. 衛生院
衛生院在接到下級衛生部門的報告後,應立即了解情況,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確定事件類別、性質和嚴重程度,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組織應急救治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赴現場,指導和協助當地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並及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2.醫療機構。
(1)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並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
(2)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並做好隔離防護和會診;
(3)對需要轉送至指定醫療機構診治的確診病人、疑似病人,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安排專用車輛運送,並將病人病歷記錄的復印件轉送至接受的醫療機構。
4.對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採取醫學觀察措施,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應當予以配合。
5.採取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6.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
7.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收治管理工作。收治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要依法報告區衛生防疫站。
8.做好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9.做好有關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應急處理。
在堅持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相關科室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
1.衛生院。
(1)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與分析,判定事件的性質、類別和嚴重程度,同時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制定和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方案。
(2)對重大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范圍做出判斷,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種類及數量,提出現場處置方案,指導和組織群眾採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
(3)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報告和區衛生局報告,根據事態發展,提出啟動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
(4)加強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保證信息聯絡暢通。
2.防保科。
(1)服從衛生院的統一領導,要立即組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判定事件的性質、類別和嚴重程度,認真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趨勢,有關情況及時上報區衛生行政部門。
(2)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醫學觀察,必要時予以隔離。
3.醫療機構。
(1) 迅速啟動各發熱門診、留觀室,進入應急狀態,做好監測和收治病人的准備。
(2) 迅速組織應急衛生救治隊伍開展醫療救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病因查找和確認工作。
(三)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在堅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相關科室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
1.衛生院。
(1)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判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並上報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
(2)及時制定、修改調查方案、技術標准和規范。
(3)檢查督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
(4)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應急物資的籌備計劃,依法接受和管理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
2.防保科。
(1)組織開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與報告、分析和預警。
(2)組織開展現場調查和預防控制等措施。
3、醫療機構
(1)組織開展實施醫療救治工作。
(2)組織對不明原因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原因調查、治療葯物篩選。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支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機構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采樣、技術分析、檢驗以及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妨礙工作開展。
六、物資的儲備與調度
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消毒和防護用品的准備,衛生院做好醫療救治葯品、葯械的准備。
七、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衛生院和服務站各專業隊伍,要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培訓和指導,服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