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電廠燃料學員培訓及日常管理工作總結
燃料運輸部 燃料運行專工工作標准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公司燃料運輸部燃料運行專工的職責、崗位人員基本技能、工作內容要求與方法、檢查與考核。
本標准適用於**公司燃料運輸部燃料運行專工的工作崗位。
2 職責
2.1 責任
2.1.1 在燃料運輸部主任、副主任的領導下,負責燃料運行及工業站鐵路運輸的各項技術及安全、經濟運行管理工作。
2.1.2 負責貫徹上級和廠部制定的有關電力生產安全與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並檢查執行和落實情況。
2.1.3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燃料所需開展的試驗和技術監督(監測)工作,協助國家軌道衡計量站做好軌道衡年度檢定和調試工作。 2.1.4 參與輸煤運行規程、輸灰、除渣運行規程、工業站運行規程的制定和修改。
2.1.5 負責制定輸煤、輸灰、除渣、工業站等設備的「兩措」計劃和提出技改要求。
2.1.6 負責建立健全並不斷完善燃料運行的各種技術檔案和資料。
2.1.7 負責制訂特殊運行方式下的技術措施,並督促現場各級人員認真執行。
2.1.8 組織運行人員對輸煤、輸灰、除渣、鐵路運輸等系統的檢修項目、技改工程進行試運轉驗收。
2.1.9 對完成本專業的各項運行經濟指標負責。
2.1.10 主持或指導本專業的各種技術培訓。
2.1.11 協助做好勞動競賽評比考核,提供評比數據和資料。
2.2 許可權
2.2.1 有權就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向燃料運輸部主任、副主任提出意見和建議。
2.2.2 有責任檢查勞動紀律,有權對燃料運行、鐵路運行各班月度獎金進行考核。
2.2.3 有權向燃料運行人員、鐵路運行人員發出正確的生產技術方面的指示、命令和措施。
2.2.4 有權對燃料運行人員的違章行為或不正確的操作提出考核意見。
3 崗位人員基本技能
3.1 燃料或機械專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3.2 從事火力發電廠燃料運行工作五年以上,並在燃料運行班長及以上崗位工作一年以上。
3.3 熟悉《電力行業技術管理規程》、《電業安全規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行車組織規則》、《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電網調度規程》、《運行規程》及本廠本部門的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3.4 熟知輸煤運行規程、輸灰、除渣、工業站運行規程、燃料安全經濟運行的各項措施。
3.5 熟悉本廠輸煤、輸灰、除渣、鐵路運輸等系統及設備,了解上述設備的性能、構造、工作原理、
作用以及實際操作方法。
3.6 基本了解鍋爐、汽機、電氣、化學等專業的主要設備及主要經濟運行指標,能做好各專業間的相互配合。
3.7 掌握輸煤、輸灰、除渣、鐵路運輸等主要設備檢修後的試運方法和檢驗要求。
3.8 熟悉全面質量管理,技術經濟分析、可靠性管理等現代管理知識,能運用現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指導工作。
3.9 具有布置、檢查、總結燃料運行工作的能力
3.10 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撰寫文字通順,簡練的公文、工作總結和報告。
3.11 有一定的現代辦公知識,能熟練地使用計算機,具有一定的外語水平,能藉助詞典翻譯,閱讀外文資料。
4 工作內容要求與方法
4.1 在燃料運輸部主任、副主任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電力生產的有關規章制度,做好具體的燃料運行技術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益,努力完成公司和部門下達的各項生產任務和技術經濟指標。
4.2 向燃料運行人員貫徹上級和廠部制定的有關電力生產安全與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並檢查執行和落實情況。
4.3 嚴格執行部頒《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和廠及本部門制定的管理制度,本專業設備發生事故、故障後,及時組織調查,收集原始資料和現場情況,參加事故分析會,組織或協助有關人員制定防範對策,並負責按規定填寫事故報表。
4.4 根據設備、系統的更改、更換情況,及時地進行技術交底,組織人員修訂輸煤運行規程、輸灰、除渣運行規程、工業站運行規程及其系統圖和有關的規章制度,使之不斷完善,真正能指導運行人員的運行調整和操作。
4.5 收集設備啟停、運行參數、異常工況及試驗數據等資料,及時整理記錄,建立和健全各種運行台帳,做到資料齊全、數據准確,隨時向部門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
4.6 根據特殊運行方式,制定特殊操作的技術措施方案,建立健全檢查卡、試驗項目卡和操作票,並督促現場各級人員認真執行。
4.7 審核本專業試驗措施,參加現場試驗,並將有關情況向運行人員交底。
4.8 燃料設備的重大操作或事故發生時,應及時趕到現場協助處理。
4.9 總結現場經驗,收集技術資料,對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方案進行審查和提出鑒定意見。
4.10 深入現場查閱記錄,分析設備情況,發現並組織消除生產中的隱患,解決技術問題;並對運行記錄進行管理、考核。
4.11 督促檢查運行人員的勞動紀律和搞好自己責任范圍內的清潔衛生,維持生產現場的整潔、衛生,做到文明生產。
4.12 協助做好勞動競賽評比考核,提供評比數據和資料。
4.13 努力鑽研技術業務,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管理水平,協助部門培訓專責做好運行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工作。
4.14 積極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15 每日工作
4.15.1 參加部門管理人員生產碰頭會。
4.15.2 進入生產現場,審閱運行日誌和日報表、操作票及有關公用台帳。
4.15.3 了解所轄設備的運行方式、參數和運行狀況,對運行方式的薄弱環節和重大設備缺陷進行分析和實際核查,提出解決意見和預防性措施。
4.16 每周工作
4.16.1 對所轄專業的設備和場所巡視二次。
4.16.2 對輸煤、輸灰、除渣、工業站等主要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書面分析,並記入技術台帳。
4.17 每月應完成的工作
4.17.1 對值班人員的巡迴檢查不少於1次/值(班);組織值班人員的生產知識調考。
4.17.2 對所轄設備的主要系統和主要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經濟和技術分析。
4.17.3 每月5 日前將對各值(班)的生產和技術管理情況及巡檢抽查和生產知識調考情況上報分管主任。
4.17.4 每月底更換現場記錄本、發放報表。
4.17.5 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的小指標統計。
5 檢查與考核
5.1 按本標准由燃料運輸部主任進行檢查與考核。
5.2 按《獎懲考核管理標准》進行檢查與考核。
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標准化委員會提出。
本標准由燃料運輸部負責起草。
本標准由標准化室統一歸口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