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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0-12-03 05:19:09

① 培訓行業商業計劃書如何寫

前瞻產業研究院《教育培訓項目商業計劃書》具體項目最好直接咨詢了解。

第1章:教育培訓項目摘要

1.1 教育培訓項目概況

1.1.1 項目背景

1.1.2 項目簡介

1.2 教育培訓項目優勢分析

1.3 教育培訓項目融資與財務分析概況

1.3.1 項目融資方案概況

1.3.2 項目財務分析概況

第2章:教育培訓項目公司介紹

2.1 公司發展簡況

2.2 公司組織架構

2.3 公司管理模式

2.4 公司經營情況

第3章:教育培訓行業及目標市場分析

3.1 教育培訓行業發展現狀與市場前景分析

3.1.1 行業發展歷程

3.1.2 行業發展現狀

3.1.3 行業市場前景預測

3.2 教育培訓項目目標市場分析

3.2.1 政策、經濟、技術和社會環境分析

3.2.2 市場規模分析

3.2.3 盈利情況分析

3.2.4 市場競爭分析

3.2.5 進入壁壘分析

3.2.6 市場分析總結

第4章:教育培訓項目產品/服務分析

4.1 教育培訓項目產品/服務簡介

4.1.1 項目產品/服務名稱

4.1.2 項目產品/服務特徵

4.1.3 項目產品/服務性能用途

4.2 教育培訓項目產品生產經營計劃

4.2.1 項目產品生產方式

4.2.2 項目產品生產設備

4.2.3 項目品質控制和質量改進

4.2.4 項目產品成本控制

4.3 教育培訓項目產品/服務前景分析

4.3.1 項目產品/服務競爭優勢

4.3.2 項目產品/服務市場前景

第5章:教育培訓項目研究與開發

5.1 現有技術開發資源以及技術儲備情況

5.2 項目團隊對外合作情況

5.3 項目研發團隊技術水平

5.4 項目研發投入計劃

5.5 項目研發團隊激勵機制與措施

第6章:教育培訓項目市場營銷策略

6.1 教育培訓項目營銷戰略

6.2 教育培訓項目市場推廣方式

第7章:教育培訓項目融資和資金退出

7.1 教育培訓項目資金需求用量與期限

7.1.1 項目總投資

7.1.2 固定資產投資

7.1.3 流動資金

7.2 教育培訓項目資金籌集方式

7.2.1 項目資本金籌措

7.2.2 項目債務資金籌措

7.2.3 項目融資方案分析

7.3 教育培訓項目資金籌集方式

7.4 教育培訓項目資金使用規劃

7.5 教育培訓項目投資回報計劃

7.6 教育培訓項目資金報酬與退出

7.6.1 股票上市

7.6.2 股權轉讓

7.6.3 股權回購

7.6.4 股利

第8章:教育培訓項目財務預測

8.1 財務評價基礎數據

8.2 教育培訓項目銷售收入預測

8.3 教育培訓項目成本費用估算

8.4 教育培訓項目財務評價報表

8.4.1 項目現金流量表

8.4.2 項目損益表

8.4.3 項目利潤分配表

8.5 教育培訓項目財務評價結論

第9章:教育培訓項目投資風險與控制

9.1 政策風險與控制

9.2 資源風險與控制

9.3 市場不確定性風險與控制

9.4 市場競爭風險與控制

9.5 研發與生產風險與控制

9.6 成本控制風險與控制

9.7 教育培訓項目財務風險與控制

9.8 教育培訓項目管理風險與控制

9.9 教育培訓項目破產風險與控制

第10章:根據實際項目的不同特徵,可進行適當調整

② 應急預案演練包括哪些內容

(1)總則:說明編制預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等。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各組織機構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事故發生、報警、響應、結束、善後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以應急准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各參與部門的職責。

(3)預警和預防機制:包括信息監測與報告,預警預防行動,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發布(建議分為四級預警)。

(4)應急響應:包括分級響應程序(原則上按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級啟動相應預案),信息共享和處理,通訊,指揮和協調,緊急處置,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群眾的安全防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新聞報道,應急結束等11個要素。

(5)後期處置:包括善後處置、社會救助、保險、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6)保障措施: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習,監督檢查等。

(7)附則:包括有關術語、定義,預案管理與更新,國際溝通與協作,獎勵與責任,制定與解釋部門,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等。

(8)附錄:包括相關的應急預案、預案總體目錄、分預案目錄、各種規范化格式文本,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等。

(2)風險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應急預案演練的目的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備。通過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檢查對突發火災事故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准備情況,發現不足並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准備工作。

(3)鍛煉隊伍。通過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預案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理順工作關系,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教。通過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公眾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等災害應對能力。

③ 人力資源培訓有哪幾種方式

在很多大小型企業當中,不少人力資源培訓師都是需要具備相關的資質證件才能夠上崗工作。也有不少企業當中都會有專門的人力資源配培訓機構,負責企業員工的招聘和績效審核工作,不斷提高企業員工的工作能力,人力資源配培訓和開發,還有現代企業管理等。那麼,您知道人力資源配培訓有哪些方法嗎?我們在進行人力資源培訓的時候該注意什麼呢?

您會發現人力資源配培訓內容還是比較多的,主要包括了企業人力資源的培訓與開發,還有員工的績效管理、薪酬與福利管理、勞動關系管理。其中,對於我們國家的勞動法,相關請假的基礎知識和實務技能,能夠提供整個員工的理論水平、專業素質和能力技巧,大大增加其工作效率。

那麼,到底人力資源配培訓有哪些方法呢?我們在進行參加人力資源培訓的時候,您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選擇適合自己的人力資源配培訓方法。面對市場上眾多的人力資源培訓機構,您可以選擇大型正規專業的人力資源培訓機構,選擇實力規模雄厚,擁有先進的管理經驗和風險把控能力,包括了專業的人力資源培訓講師,根據企業情況,制定具體培訓計劃,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另外,在人力資源培訓的過程當中,可以由企業的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企業員工的相關培訓,您還可以外聘講師培訓,培訓針對性更強,這種培訓專業性、技術性強,需要企業實施時進行轉化。

④ 什麼是大學生就業補助金是所有大學生都能拿

一、就業補助資金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

二、就業補助金並不是所有大學生都可以領取,各地就業補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其他機構的應屆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畢業生;

(2)屬於困難家庭;

(3)是畢業當年年底仍未就業並進行失業登記。

拓展資料: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好各項就業政策,規范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就業補助資金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人社部門)管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注重普惠,重點傾斜。落實國家普惠性的就業創業政策,重點支持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適度向中西部地區、就業工作任務重地區傾斜,促進各類勞動者公平就業,推動地區間就業協同發展。

(二)獎補結合,激勵相容。優化機制設計,獎補結合,充分發揮各級政策執行部門、政策對象等積極性。

(三)易於操作,精準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準性,加強監督與控制,以績效導向、結果導向強化就業補助資金管理。

第二章 資金支出范圍

第四條 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

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用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於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等支出。

同一項目就業補助資金補貼與失業保險待遇有重復的,個人和單位不可重復享受。

第五條 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范圍包括: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以下簡稱五類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

職業培訓補貼用於以下方面:

(一)五類人員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五類人員,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各地應當精準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發布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對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培訓,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對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墊付勞動預備制培訓費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同時給予一定標準的生活費補貼。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對企業新錄用的五類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三)符合條件人員項目制培訓。各地人社、財政部門可通過項目制方式,向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項目,為化解鋼鐵煤炭煤電行業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去產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免費提供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

對承擔項目制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第六條 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五類人員,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納入重點產業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指導目錄的,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第七條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范圍包括: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

社會保險補貼用於以下方面:

(一)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准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准)。

(二)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對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准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第八條 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范圍為就業困難人員,重點是大齡失業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

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准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執行。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准)。

第九條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試點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試點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條 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范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國家級貧困縣可擴大至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職畢業生。

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准。

第十一條 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第十二條 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用於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支持信息網路系統建設及維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對創業孵化基地給予獎補,以及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

第十三條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重點用於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支出。

第十四條 其他支出是指各地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相關管理規定,確需新增的項目支出。

第十五條 就業補助資金中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的具體標准,在符合以上原則規定的基礎上,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各地要嚴格控制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的支出比例。

第十六條 就業補助資金不得用於以下支出:

(一)辦公用房建設支出。

(二)職工宿舍建設支出。

(三)購置交通工具支出。

(四)發放工作人員津貼補貼等支出。

(五)「三公」經費支出。

(六)普惠金融項下創業擔保貸款(原小額擔保貸款,下同)貼息及補充創業擔保貸款基金相關支出。

(七)部門預算已安排支出。

(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支出。

個人、單位按照本辦法申領獲得的補貼資金,具體用途可由申請人或申請單位確定,不受本條規定限制。

第三章 資金分配與下達

第十七條 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實行因素法分配。

分配因素包括基礎因素、投入因素和績效因素三類。其中:

(一)基礎因素主要根據勞動力人口等指標,重點考核就業工作任務量。

(二)投入因素主要根據地方政府就業補助資金的安排使用等指標,重點考核地方投入力度。

(三)績效因素主要根據各地失業率和新增就業人數等指標,重點考核各地落實各項就業政策的成效。

每年分配資金選擇的因素、權重、方式及增減幅上下限,可根據年度就業整體形勢和工作任務重點適當調整。

第十八條 地方可對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中的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資金,實行項目管理,各地人社部門應當編制高技能人才培養中長期規劃,確定本地區支持的高技能人才重點領域。

各省級人社部門每年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專家對擬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進行評審,省級財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根據評審結果給予定額補助,評審結果需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備案。

第十九條 財政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下一年度就業補助資金預計數下達至各省級財政和人社部門;每年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中央預算後90日內,正式下達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預算。

第二十條 各省級財政、人社部門應在收到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後30日內,正式下達到市、縣級財政和人社部門;省、市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將本級政府預算安排給下級政府的就業補助資金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預算後60日內正式下達到下級財政、人社部門。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對其使用的就業補助資金提出明確的資金管理要求,及時組織實施各項就業創業政策。

第二十一條 就業補助資金應按照財政部關於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管理的規定,做好績效目標的設定、審核、下達工作。

第四章 資金申請與使用

第二十二條 職業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後補」和「信用支付」等辦法。有條件的地區應探索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培訓個人信用賬戶,鼓勵勞動者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和課程,並通過信用賬戶支付培訓費用。

申請職業培訓補貼資金根據資金的具體用途分別遵循以下要求:

(一)五類人員申請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障卡》,下同)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下同)等。

(二)職業培訓機構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子女、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代為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的,還應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憑《就業創業證》復印件)、初高中畢業證書復印件、代為申請協議;城市低保家庭學員的生活費補貼申請材料還應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材料。

(三)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申請技能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企業為在職職工申請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

企業在開展技師培訓或新型學徒制培訓前,還應將培訓計劃、培訓人員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有關材料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

(四)職業培訓機構為去產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開展項目制培訓的,申請補貼資金應向委託培訓的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培訓計劃和大綱、培訓內容和教材、授課教師信息、全程授課視頻資料等。

培訓機構在開展項目制培訓前,還應將培訓計劃和大綱、培訓人員花名冊等有關材料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

上述申請材料經人社部門審核後,對五類人員和企業在職職工個人申請的培訓補貼或生活費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或個人信用賬戶;對企業和培訓機構代為申請或直補培訓機構的培訓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企業和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第二十三條 五類人員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四條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並根據資金具體用途分別遵循以下要求:

(一)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和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就業創業證》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二)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靈活就業的離校1年內高校畢業生,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靈活就業證明材料、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三)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限證明材料、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上述資金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或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五條 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年限證明材料、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或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六條 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申請就業見習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參加就業見習的人員名單、就業見習協議書、《就業創業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復印件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第二十七條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所在高校申請求職創業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殘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養)證明材料、畢業證書(或學籍證明)復印件等。申請材料經畢業生所在高校初審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畢業生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財政、人社部門可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資金,支持下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加強其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系統建設。

對於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創業孵化基地開展的創業孵化服務,應根據工作量、專業性和成效等,給予一定的補助。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應根據服務人數、成效和成本等,給予一定的補助。

縣級以上財政、人社部門可按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具體范圍和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確定。

第二十九條 各地應當結合區域經濟發展、產業振興發展規劃和新興戰略性產業發展的需要,依託具備高技能人才培訓能力的職業培訓機構和城市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重點開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訓、高技能人才評價、職業技能競賽、高技能人才課程研發、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動。

各地應當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帶徒傳技、技能攻關、技藝傳承、技能推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選拔行業、企業生產、服務一線的優秀高技能人才,依託其所在單位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培訓、研修、攻關、交流等技能傳承提升活動。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資金使用具體范圍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結合實際情況,按照現行規定確定。

第三十條 地方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應當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積極推進網上申報、網上審核、聯網核查。對能依託管理信息系統或與相關單位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獲得的個人及單位信息、資料的,可直接審核撥付補貼資金,不再要求單位及個人報送紙質材料。

第三十一條 就業補助資金的支付,按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優化業務流程,加強內部風險防控。

地方各級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就業補助資金發放台賬,做好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基礎工作,有效甄別享受補貼政策人員和單位的真實性,防止出現造假行為。

落實好政府采購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規范采購行為。加強信息化建設,將享受補貼人員、項目補助單位、資金標准、預算安排和執行等情況及時納入管理信息系統,並實現與財政部門的信息共享。

第三十三條 各地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完善科學規范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積極推進就業補助資金的績效管理。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當根據各地就業工作情況,定期委託第三方進行就業補助資金績效評價。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對本地區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作為就業補助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四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減少結轉結余。人社部門要按照本辦法規定積極推動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確保資金用出成效。

第三十五條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將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列入重點監督檢查范圍,有條件的地方,可聘請具備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第三方監督檢查,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

第三十六條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預決算管理的總體要求,做好年度預決算工作。

第三十七條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應當做好信息公開工作,通過當地媒體、部門網站等向社會公開年度就業工作總體目標、工作任務完成、各項補貼資金的使用等情況。

各項補貼資金的使用情況公開內容包括:享受各項補貼的單位名稱或人員名單(含身份證號碼)、補貼標准及具體金額等。

其中,職業培訓補貼還應公開培訓的內容、取得的培訓成果等;公益性崗位補貼還應公開公益性崗位名稱、設立單位、安置人員名單、享受補貼時間等;求職創業補貼應在各高校初審時先行在校內公示。

第三十八條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就業補助資金「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就業補助資金的分配審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疏於管理、違規使用資金的地區,中央財政將相應扣減其下一年度就業補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取消下一年度其獲得就業補助資金的資格,並在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省級財政、人社部門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依照本辦法制定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的具體實施辦法。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5〕290號)同時廢止。[1]

畢業生,重點傾向於農村貧困家庭的未就業大學生。畢業生到企業、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就業的期限為3年,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

為緩解價格上漲給大中專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生活帶來的壓力,國務院決定,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

1.將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准從原來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佔在校生總數的20%;

2.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范圍,440萬名城鄉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享受這一政策,佔在校生總數的22%;

3.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資助標准發放國家助學金,惠及482萬名學生,佔在校生總數的20%。

⑤ 金融理財師AFP培訓的課程主要有哪些能夠自學嗎

金融理財師AFP培訓的課程主要有八大模塊,分別是:
金融理財基礎
●金融理財概述和制度
●理財與經濟學
●理財與法律
●金融機構功能與監管
金融理財基本技能
●家庭財務報表與財務預算的編制和分析
●客戶價值取向與行為特徵分析
●貨幣時間價值與財務計算器操作
家庭綜合理財
●居住規劃與房產投資
●信用與債務管理
●教育金規劃
●特殊事件理財規劃
投資規劃
●投資規劃環境
●投資理論與市場有效性
●債券市場與債券投資
●股票市場與股票投資
●衍生金融產品與外匯投資
●資產配置與績效評估
個人風險管理和保險規劃
●風險與風險管理
●保險基本原理
●人壽保險
●意外、財產與責任保險
●家庭風險與保險需求分析
員工福利與退休計劃
●薪酬與員工收入
●社會福利與薪酬扣除
●企業福利與薪酬扣除
●退休計劃原理與操作流程
個人稅務與遺產籌劃
●所得稅概述
●稅收籌劃
●遺產籌劃
理財規劃案例
●理財案例示範
●利用excel製作理財規劃報告
●理財案例製作
●理財案例發布
金融理財師AFP資格認證必須要求標準的培訓,目前還不支持自學的。而且本身課程有大量計算題和金融計算器的使用,沒有老師指導學習起來是比較費時的。有關金融理財師AFP學習及培訓的事情可以網路 xncjdx 到西財重慶教學部網站咨詢專業老師

⑥ 化工企業的「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計劃」,誰能提供較為完整點的,最好是一系列計劃,謝謝

風險管理培訓的科目很多有 企業內部控制、風險信息管理、合同方式的風版險管理、衍生工具與風權險管理、企業操作風險管理、企業財務風險管理、決策與風險管理、風險評估、企業風險管理審計等 建議去找專業機構北京金譽恆信就很專業 給你個電話 010-88622509

培訓學校招生方案

招生是教培機構的命脈,做好招生是每一位教育機構創始人的心願,提到招生,就不得不提活動方案,以下內容是染書雲小編為您總結的招生規劃方案,助你突破招生淡季。
1兩人同報免一人
有的校長肯定會說,五折的優惠力度會不會太大了?之所以說方案可行,在這期間只要用心教授孩子、服務家長,那麼本期結束後的續費就不是問題,而且時間短,不用拉持久戰,而且下期正常續費就是一換二了。
另外,可以根據自己的校區情況,做出相應的改變,比如:同報免一人,限前20組,其餘報名者送大禮包。
2新生報名優惠政策參考
xx活動特惠,報名可抽獎,最高獎項學費全免;(短期的哈,別賠嘍!)
部分課程xx活動當日買一送一;
團報10名打7折,團報5名打8折,團報3名打9折(可以結合紅包拼課來做團報);
上門摘紅包+報名有驚喜(半價、買贈、搶券、秒殺);
3老學員打折續費活動
當然也別忘了針對老學員做打折優惠活動。好的活動策劃,能動員你的老學員成為雙11活動最好的推廣員,同時也為下一階段的續報做好准備。
轉發校區活動信息,並@三個好友,領禮品/減下階段學費;
點贊xx活動換學費;
續報兩年優惠1500,續報三年優惠4000,續報四年優惠6000;
xx活動,拍照轉發活動海報拿禮

⑧ 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計劃

一、目的;
二、建立組織;
三、明確重點和內容;
四、安排時間加考核
五、要求

⑨ 誰有搞好的安全生產標准化實施細則,比國家電監會發布的培訓資料里評分項目更詳細點的

給郵箱號
A級要素 B級要素 標准化要求 企業達標標准 評審方法 評審標准
否決項 扣分項
1 法律、法規和標准
(100分) 1.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
(50分) 1.企業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確定獲取渠道、方式和時機,及時識別和獲取,定期更新。 1.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管理制度;
2.明確責任部門、獲取渠道、方式;
3.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
4.形成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清單和文本資料庫,並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2.適用的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單和文本資料庫;
3.定期更新記錄。 未明確專門部門定期識別和獲取,扣50分(B級要素否決項)。
1.識別和獲取的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識別到條款,一項扣1分;
3.未形成清單或文本資料庫,扣5分;
4.未及時更新清單或文本資料庫,扣5分。
2.企業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相關方。 採用適當的方式、方法,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相關方。 查文件:
1.文件發放記錄;
2.培訓記錄、告知書、宣傳材料。
詢問:
相關方是否接收到企業傳達的相關信息。 未及時將適用的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要求向相關方進行傳達,一項不符合扣1分。
1.2法律、法規和標准符合性評價
(50分) 企業應每年至少1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消除違規現象和行為。 1.每年至少1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有關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
2.對評價出的不符合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
3.編制符合性評價報告。 查文件:
1.符合性評價報告、記錄;
2.不符合項整改記錄。 未進行符合性評價,扣50分(B級要素否決項)。 1.未編制符合性評價報告,扣5分;
2.未對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有關要求進行評價,一項扣2分;
3.對評價出的不符合項未進行原因分析的,一項扣2分;未制定整改計劃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實,一項扣2分。
2 機構和職責
(100分)

2.1 方針目標
(20分) 1.企業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主要負責人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組織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應滿足:
(1)形成文件,並得到所有從業人員的貫徹和實施;
(2)符合或嚴於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3)與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風險相適應;
(4)目標予以量化;
(5)公眾易於獲得。 1.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符合本企業實際的、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
2.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3.安全生產目標應滿足:
(1)形成文件,並得到所有從業人員的貫徹和實施;
(2)符合或嚴於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3)與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風險相適應;
(4)根據安全生產目標制定量化的安全生產工作指標;
(5)應以公眾易於獲得的方式發布安全生產目標。 查文件:
安全生產方針,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詢問:
抽查從業人員是否知道本企業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
現場檢查:
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告知情況。 未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或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1.缺一項扣2分;
2.安全生產目標不滿足標准要求,一項不符合扣1分;
3.從業人員不了解安全生產方針或安全生產目標,1人次扣1分;
4.沒有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指標或指標未進行量化,扣2分;
5.發布安全生產目標的方式不符合公眾易於獲得的要求,扣2分。
2.企業應簽訂各級組織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確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並予以考核。企業各級組織應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以保證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有效完成。 1.將企業年度安全目標分解到各級組織(包括各個管理部門、車間、班組),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2.定期考核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
3.企業及各級組織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查文件:
1.企業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2.各級組織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3.各級組織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4.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考核與獎懲記錄。
詢問:
1.主要負責人及各級組織負責人是否了解各自安全生產目標;
2.抽查從業人員是否了解本組織的安全生產目標。 未簽訂各級組織的安全目標責任書,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1.每缺一個組織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扣2分;
2.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內容與本組織的安全生產職責不符,扣1分;
3.企業未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扣4分;各級組織未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缺一個組織扣2分;
4.未定期考核,扣4分;考核與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內容不符,扣2分;
5.未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扣2分;
6.有關人員不了解本組織的安全生產目標,1人次扣1分。
2.2 負責人
(20分) 1.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基礎和基層工作。 1.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基礎與基層工作。 查文件:
安全生產責任制。
詢問:
1.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2.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3.本單位安全生產基礎和基層工作情況和做法。 未明確第一責任人,或不符合規定,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對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情況不清楚,扣5分。
2.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組織實施安全標准化,建設企業安全文化。 1.主要負責人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
2.制定安全生產標准化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時間、計劃、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3.制定安全文化建設計劃或方案; 查文件:
1.查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實施方案;
2.主要負責人組織和參與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的記錄;
3.安全文化建設計劃或方案。 1.安全生產標准化實施方案內容,一項不符合扣2分;
2.無主要負責人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標准化記錄,扣3分;
3.未制定安全文化建設計劃或方案,扣2分。
二級企業應初步形成安全文化體系。
查文件:
安全文化體系有關文件。
詢問:
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對安全文化內容掌握情況。 二級企業
未初步形成安全文化體系,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一級企業有效運行安全文化體系。
查文件:
安全文化體系有關文件;
詢問:
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對安全文化內容掌握情況。
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安全文化運行效果。 一級企業未有效運行安全文化體系,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3.企業主要負責人應作出明確的、公開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諾,並確保安全承諾轉變為必需的資源支持。 1.安全承諾的內容應明確、公開、文件化;
2.主要負責人應確保安全生產標准化所需的資金、人員、時間、設備設施等資源。 查文件:
1.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書;
2.資源配備文件及使用記錄。
詢問:
1.主要負責人如何提供資源支持;
2.從業人員是否知道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承諾。
現場檢查:
安全承諾告知情況。 1.主要負責人未作出安全承諾,扣10分;
2.安全承諾未明確、公開、文件化,一項不符合扣2分;
3.資源支持、配備不充分,一項不符合扣2分;
4.從業人員不清楚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承諾,1人次扣1分。
4.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會議(以下簡稱安委會)。 主要負責人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或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了解安全生產狀況,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查文件:
1.查安委會會議記錄或紀要;
2.安全生產工作匯報資料。
詢問:
主要負責人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的情況。 1.主要負責人未定期召開安委會會議或聽取匯報,扣10分;
2.未形成會議記錄或紀要,扣2分;
3.安全生產問題未及時解決,一項不符合扣2分。
5. 1.落實領導幹部帶班制度;
2.主要負責人要對領導幹部帶班負全責。 查文件:
1.領導幹部帶班制度;
2.領導幹部帶班記錄及考核記錄。
詢問:
主要負責人等有關負責人了解和執行帶班制度的情況。 未實施領導幹部帶班,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1.領導幹部無故不參加帶班,1人次扣2分;
2.帶班記錄一項不符合扣1分;
3.未按規定進行領導帶班制度執行情況考核,扣2分;
4.主要負責人不清楚領導幹部帶班情況,扣2分。
2.3 職責
(30分) 1.企業應制定安委會和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制定安委會和各管理部門及基層單位的安全職責。 查文件:
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及內容。
詢問:
各管理部門及基層單位負責人是否清楚本部門安全職責。 1.缺少一個管理部門或基層單位的安全職責,扣2分;
2.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與部門安全職責不符合,一項扣2分;
3.主要負責人不清楚安委會安全職責,扣10分;
4.有關人員不了解本部門安全職責,1人次扣2分。
5.缺少安委會的安全職責,扣10分。
2.企業應制定主要負責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職責。 1.明確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對《安全生產法》規定的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進行細化;
2.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做到「一崗一責」;
3.明確從業人員安全職責,做到「一崗一責」。
查文件:
安全生產責任制。
詢問:
1.主要負責人是否了解《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職責和細化後的安全職責內容;
2.各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對各自職責是否清楚。 1.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2.主要負責人對其安全職責不清楚,扣30分(B級要素否決項)。
1.安全職責與其所在崗位職責不符合,一項扣2分;
2.其他人員對其安全職責不清楚,1人次扣2分。
3.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機制,對各級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機制;
2.對企業負責人、各級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查文件:
1.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2.考核、獎懲決定文件,及獎懲兌現情況。
現場檢查:
財務記錄、行政文件。 未建立安全責任制考核機制,扣30分(B級要素否決項)。 未按考核制度對企業負責人、各級管理部門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責任制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一項不符合扣2分。
二級企業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體系,並能夠持續改進。
查文件:
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文件。 不符合,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2.4 組織機構
(20分) 1.企業應設置安委會,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按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1.設置安委會;
2.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要具備相對獨立職能。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於企業員工總數的2%(不足50人的企業至少配備1人),要具備化工或安全管理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
3.按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且至少有一名具有3年化工安全生產經歷;或委託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查文件:
1.安委會、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文件。
2.注冊安全工程師配備或委託文件。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工作經歷。
4.與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中介機構簽訂的協議(合同). 未設置安委會、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1.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一項扣2分;
2.未按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未按規定委託中介機構,扣2分;
3.注冊安全工程師不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經歷,扣1分。
2.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規模大小,設置相應的管理部門。 1.根據生產經營規模設置相應管理部門;
2.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 查文件:
1.管理部門設置文件;
2.治安保衛部門設置及專職治安保衛人員配置文件。 1.機構設置與企業生產經營規模不符,扣2分;
2.未設置治安保衛機構或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一項扣1分。
3.企業應建立、健全從安委會到基層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網路。 建立從安全生產委員會到管理部門、車間、基層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網路,各級機構要配備負責安全生產的人員。 查文件:
1.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管理部門、車間、基層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網路的文件。
詢問:
有關人員是否了解安全生產管理網路構成。 1.未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網路,扣2分。
2.安全生產管理網路中每缺1個單位或1個單位未明確安全管理人員,一項扣2分;
3.有關人員不清楚安全生產管理網路構成,1人次扣1分。
2.5 安全生產投入(10分) 1.企業應依據國家、當地政府的有關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規定,自行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專項用於安全生產。 根據國家及當地政府規定,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需要。 查文件: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未按有關規定投入安全生產費用,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內容不符合有關規定,一項扣1分。
2.企業應按照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合理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費用台賬。
1.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合理使用安全生產費用;
2.建立安全生產費用台帳,載明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
查文件:
1.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費用台帳。
詢問: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
現場檢查:
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與台帳記錄是否符合。 1.未規定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扣5分;

2.未建立安全生產費用台帳,扣2分;
3.安全生產費用台帳內容與規定要求不符,一項扣1分;
4.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與台帳記錄不符,一項扣1分。
3.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或安全責任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全體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查文件:
企業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憑證。
未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扣5分;每漏繳工傷保險費1人次扣1分。

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或安全責任保險。 查文件:
風險抵押金或安全責任保險考核記錄。 未考核兌現,扣2分。
3風險管理
(100分)

3.1 范圍與評價方法
(10分)

1.企業應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管理制度,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范圍和准則。 1.制定風險評價管理制度,並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范圍、頻次、准則及工作程序;
2.明確各部門及有關人員在開展風險評價過程中的職責和任務。 查文件:
風險評價管理制度,各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與任務。
詢問:
1.企業負責人組織開展風險評價工作的情況;
2.從業人員是否了解風險評價制度的有關內容。 1.未制定風險評價管理制度,或未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頻次、准則及工作程序,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未明確各部門及有關人員的職責和任務,一項不符合扣1分;
3.企業負責人沒有組織開展風險評價工作,或不了解風險評價工作情況,一項不符合扣2分;
4.從業人員不了解風險評價制度內容,1人次扣1分。
2.企業風險評價的范圍應包括: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非常規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8)企業周圍環境;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風險評價范圍滿足標准要求。
查文件:
1.風險評價記錄;
2.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風險評價范圍不符合標准要求,一項扣1分。
3.企業可根據需要,選擇科學、有效、可行的風險評價方法。常用的評價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3)預危險性分析(PHA);
(4)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
(6)故障樹分析(FTA);
(7)事件樹分析(ETA);
(8)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等方法。 1.可選用JHA法對作業活動、SCL法對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
2.可選用HAZOP法對危險性工藝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
3.選用其他方法對相關方面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
查文件:
1.風險管理制度;
2.風險評價記錄;
3.選用的風險評價方法。
詢問:
有關人員對風險評價方法的掌握和運用情況。 1.未規定選用何種風險評價方法,扣2分;
2.有關人員不清楚或未掌握選定的風險評價方法,1人次扣1分。
4.企業應依據以下內容制定風險評價准則:
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設計規范、技術標准;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准、技術標准;
4)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1.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風險評價准則;
2.評價准則應符合有關標准規范規定;
3.評價准則應包括事件發生可能性、嚴重性的取值標准以及風險等級的評定標准。 查文件:
風險管理制度、風險評價准則和相關取值標準的內容。
1.未根據實際制定風險評價准則,扣2分;
2.風險評價准則不符合標准規定,一項扣1分。
3.風險評價涉及的事件發生可能性、嚴重性的取值標准不明確,或風險等級評定標准不明確,一項扣2分。
3.2
風險評價
(10分) 1.企業應依據風險評價准則,選定合適的評價方法,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企業在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 1.建立作業活動清單和設備、設施清單;
2.根據規定的頻次和時機,開展危險、有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
3.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性進行評價。 查文件:
1.作業活動清單、設備、設施清單;
2.風險評價記錄;
3.風險評價報告。
現場檢查:
從業人員參與風險評價活動的情況。 未按規定的頻次和時機開展風險評價,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1.未建立作業活動清單、設備設施清單,每一項不符合扣1分;
2.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評價不全面或不正確,一項扣1分。
2.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1.廠級評價組織應有企業負責人參加;
2.車間級評價組織應有車間負責人參加;
3.所有從業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查文件:
1.各級機構組織開展風險評價的有關文件;
2.風險分析記錄、風險評價報告;
3.風險評價有關會議記錄或紀要。
詢問:
有關企業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是否參與風險評價工作。 1.沒有組織開展風險評價的文件,一項扣2分;
2.各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未參與風險評價工作,1人次扣1分。
3.3
風險控制
(15分) 1.企業應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制定並落實控制措施,將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業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
1)應考慮:
⑴可行性;
⑵安全性;
⑶可靠性。
2)應包括:
⑴工程技術措施;
⑵管理措施;
⑶培訓教育措施;
⑷個體防護措施。 1.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建立重大風險清單;
2.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優先順序,制定措施消減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3.風險控制措施符合標准要求。 查文件:
1.重大風險清單;
2.風險控制措施;
3.風險評價記錄,風險評價報告。
現場檢查:
重大風險控制措施現場落實情況。 未將重大風險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扣15分(B級否決項)。 1.未建立重大風險清單,扣1分;
2.風險控制措施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一項扣1分。

2.企業應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及所採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採取的控制措施。 1.制定風險管理培訓計劃;
2.按計劃開展宣傳、培訓。 查文件:
1.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計劃;
2.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記錄。
詢問:
從業人員是否知道本崗位的危險、有害因素及應採取的控制措施。 1.沒有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計劃,或培訓教育記錄缺少風險評價內容,一項扣2分;
2.從業人員不了解本崗位風險及其控制措施,1人次扣2分。
3.4
隱患排查與治理(20分)
1.企業應對風險評價出的隱患項目,下達隱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治理期限。企業應建立隱患治理台賬。 1.建立隱患治理台賬;
2.對查出的每個隱患都下達隱患治理通知,明確責任人、治理時限;
3.重大隱患項目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4.按期完成隱患治理。

查文件:
1.隱患治理制度;
2.隱患治理台賬;
3.隱患治理記錄;
4.重大隱患治理工作「五到位」落實情況。 1.未建立隱患治理台賬,扣5分;
2.未向相關部門下達隱患治理通知, 一項扣2分;
3.通知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4.重大隱患項目未做到「五到位」,一項扣1分;
5.隱患項目未按期治理,一項扣5分。
2.企業應對確定的重大隱患項目建立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
(1)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
(2)評審意見;
(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4)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
(5)竣工驗收報告;
(6)備案文件。 建立重大隱患項目檔案,包括隱患名稱、標准要求內容及「五到位」等內容。
查文件:
重大隱患項目檔案。 1.未建立重大隱患項目檔案,扣5分;
2.檔案內容不全,缺一項扣2分。
3.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應書面向企業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外,應採取有效防範措施。 1.暫時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制定並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
2.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報告要說明無力解決的原因和採取的防範措施。 查文件:
1.重大事故隱患的防範措施;
2.書面報告。 未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扣5分。
4.企業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採取防範措施,並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1.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採取防範措施;
2.納入隱患整改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3.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報告要說明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原因、整改計劃和防範措施等。 查文件:
1.重大事故隱患的防範措施;
2.隱患整改計劃。

1.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未採取防範措施,或未納入計劃,或未限期解決或停產,一項不符合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2.未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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