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煤礦應急預案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應急准備和響應行動而制定的指導性文件,其重要內容包括方針與原則、應急策劃、應急准備、應急響應、現場恢復、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六大要素。其編制的主要內容和格式為:
方針與原則
應急救援預案應有一明確的方針和原則作為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的綱領。體現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同時體現事故損失控制、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以及持續改進的思想。
應急策劃
應急策劃是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基礎,是應急准備、響應的前提條件,同時它又是一個完整預案文件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煤礦的基本情況以及危險分析與風險評價、資源分析、法律法規要求分析等結果。
(1)基本情況主要包括煤礦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系、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情況。
(2)危險分析、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危險分析結果應提供:
◎地理、人文、地質、氣象等信息;
◎煤礦功能布局及交通情況;
◎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重大事故類別;
◎特定時段、季節影響;
◎可能影響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危險目標的確定。可選擇對以下材料辨識的事故類別、綜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確定危險目標:
◎重大危險裝置、設施現狀的安全評價報告;
◎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
◎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
◎其他。
(3)資源分析根據確定的危險目標,明確其危險特性及對周邊的影響以及應急救援所需資源: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布;上級救援機構或相臨煤礦可利用的資源
(4)法律法規要求法律法規是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列出國家、省、市及應急各部門職責要求以及應急預案、應急准備、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文件,作為編制預案的依據。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五)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第六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其他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也作了相應規定。
應急准備
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下列內容: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依據煤礦重大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應包括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現場指揮人。明確職責,主要職責為:
◎組織制訂煤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批准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煤礦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接受集團公司的指令和調動;
◎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2)應急資源應急資源的配備是應急響應的保證。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預案的資源配備情況,應包括應急救援保障、救援需要的技術資料、應急設備和物資等,並確保其有效使用。
應急救援保障。分為內部保障和外部保障。
內部保障。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確定應急隊伍,包括搶修、現場救護、醫療、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訊、供應、運輸、後勤等人員;
◎消防設施配置圖、工藝流程圖、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周圍地區圖、氣象資料、煤礦安全技術說明書、互救信息等存放地點、保管人;
◎應急通信系統;
◎應急電源、照明;
◎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葯品等;
◎煤礦運輸車輛的安全、消防設備、器材及人員防護裝備;
◎保障制度目錄;
◎責任制;
◎值班制度;
◎其他有關制度。
外部救援。依據對外部應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互助的方式;
◎請求政府、集團公司協調應急救援力量;
◎應急救援信息咨詢;
◎專家信息。
礦井事故應急救援應提供的必要資料,通常包括:
◎礦井平面圖;
◎礦井立體圖;
◎巷道布置圖;
◎採掘工程平面圖;
◎井下運輸系統圖;
◎礦井通風系統圖;
◎礦井系統圖;
◎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圖;
◎井下避災路線圖;
◎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
◎瓦斯、煤塵、頂板、水、通風等數據;
◎程序、作業說明書和聯絡電話號碼;
◎井下通信系統圖等。
應急設備應確定所需的應急設備,並保證充足提供。要定期對這些應急設備進行測試,以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應急設備一般包括:
◎報警通訊系統;
◎井下應急照明和動力;
◎自救器、呼吸器;
◎安全避難場所;
◎緊急隔離柵、開關和切斷閥;
◎消防設施;
◎急救設施;
◎通訊設備。
(3)教育、訓練與演練。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確定應急培訓計劃;演練計劃;教育、訓練、演練的實施與效果評估等內容。
應急培訓計劃依據對從業人員能力的評估和社區或周邊人員素質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
◎社區或周邊人員應急響應知識的宣傳。
演練計劃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演練准備;
◎演練范圍與頻次;
◎演練組織。
教育、訓練、演練的實施與效果評估。依據教育、訓練、演練計劃,確定以下內容:
◎實施的方式;
◎效果評估方式;
◎效果評估人員;
◎預案改進、完善。
互助協議當有關的應急力量與資源相對薄弱時,應事先尋求與外部救援力量建立正式互助關系,做好相應安排,簽定互助協議,做出互救的規定。
應急響應
(1)報警、接警、通知、通訊聯絡方式。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24小時有效的報警裝置;
◎24小時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
◎事故通報程序。
(2)預案分級響應條件。依據煤礦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和從業人員的評估結果,可能發生的事故現場情況分析結果,設定預案分級響應的啟動條件。
(3)指揮與控制。建立分級響應、統一指揮、協調和決策的程序。
(4)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根據煤礦安全技術要求,確定採取的緊急處理措施、應急方案;確認危險物料的使用或存放地點,以及應急處理措施、方案;重要記錄資料和重要設備的保護;根據其他有關信息確定採取的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5)警戒與治安。預案中應規定警戒區域劃分、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的程序。
(6)人員緊急疏散、安置。依據對可能發生煤礦事故場所、設施及周圍情況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搶救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後的報告;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
(7)危險區的隔離。依據可能發生的煤礦事故危害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確定以下內容:
◎危險區的設定;
◎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
◎事故現場隔離方法;
◎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辦法。
(8)檢測、搶險、救援、消防、泄漏物控制及事故控制措施。依據有關國家標准和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檢測的方式、方法及檢測人員防護、監護措施;
◎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現場實時監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
◎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
◎事故可能擴大後的應急措施。
(9)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依據事故分類、分級,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接觸人群檢傷分類方案及執行人員;
◎依據檢傷結果對患者進行分類現場緊急搶救方案;
◎接觸者醫學觀察方案;
◎患者轉運及轉運中的救治方案;
◎患者治療方案;
◎入院前和醫院救治機構確定及處置方案;
◎信息、葯物、器材儲備信息。
(10)公共關系。依據事故信息、影響、救援情況等信息發布要求明確以下內容:
◎事故信息發布批准程序;
◎媒體、公眾信息發布程序;
◎公眾咨詢、接待、安撫受害人員家屬的規定。
(11)應急人員安全。預案中應明確應急人員安全防護措施、個體防護等級、現場安全監測的規定;應急人員進出現場的程序;應急人員緊急撤離的條件和程序。
現場恢復
事故救援結束,應立即著手現場恢復工作,有些需要即行可實現恢復,有些是短期恢復或長期恢復。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現場保護與現場清理;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明確事故現場處理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的程序;通知本單位相關部門、周邊社區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的程序;恢復正常狀態程序;現場清理和受影響區域連續監測程序;事故調查與後果評價程序;
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應急演練或應急救援後對預案進行評審,以完善預案。預案中應明確預案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發布的規定;應急演練、應急救援後以及定期對預案評審的規定;應急行動記錄要求等內容。
附件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附件部分包括:組織機構名單;值班聯系電話;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聯系電話;煤礦生產單位應急咨詢服務電話;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政府有關部門聯系電話;煤礦平面布置圖;消防設施配置圖;周邊區域道路交通示意圖和疏散路線、交通管制示意圖;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聯系方式,供水、供電單位的聯系方式;組織保障制度等。
預案編制的格式
通常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為:封麵包括標題、單位名稱、預案編號、實施日期、簽發人(簽字)、公章;目錄;引言、概況;術語、符號和代號;預案內容;附錄;附加說明等。
Ⅱ 應急預案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應急培訓的基本內容
基本應急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報警。
2、疏散。
3、火災應急培訓。
4、不同水平應急者培訓。
在具體培訓中,通常將應急者分為5種水平,即初級意識水平應急者;初級操作水平應急者;危險物質專業水平應急者;危險物質專家水平應急者;事故指揮者水平應急者。
(2)煤礦應急救援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應急預案的體系構成:
1、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2、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並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3、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Ⅲ 應急救援演練計劃
一、總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適應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通過演練,進一步加強我公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同配合,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組織指揮、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氛圍,制定公司()年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
二、應急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准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准備工作。
3、鍛煉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傳。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職工風險防範意識和應對突發事故時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應急演練要求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緊密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重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圍繞演練目的,精心策劃演練內容,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
4、要制定出應急演練方案交安全環保部審核,演練方案應包括演練單位、時間、地點、演練步驟等。
5、預案演練完成後應對此次演練內容進行評估,填寫應急預案評審記錄表和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登記表後交安全環保部備案。
6、每年對應急預案本身進行一次評審。
Ⅳ 如何培訓出專業的應急救援團隊建設
一、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1.建立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制定推進方案,交流工作經驗,採取有力措施,推進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建設,*年實現所有省(區、市)和70%的市(地)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重點縣和重點企業設有專門機構。
2.建立健全國家、省、市(地)級應急指揮機構間以及國家、省、市(地)級應急指揮機構與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和國家救援基地、骨幹救援隊伍間的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健全信息傳遞和通報機制,切實做到指揮有力、反應靈敏、行動迅速、施救有效。
3.理順和建立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責權統一、有利管理、有利指揮、有利施救的體制機制;強化基地人才儲備、技術儲備、裝備儲備、培訓演練等功能,發揮好輻射帶動作用,全面推進應急救援區域聯動機制建設,形成強有力的區域協調聯動能力;制定國家投入形成的礦山、危化品基地資產管理辦法,以資產管理為紐帶,強化基地的各項管理工作,提升整體素質和戰鬥力。
4.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部門協調機制,對有關部門之間應急協調配合的內容和程序做出具體規定,充分發揮相互間的協調功能,加強信息通報、工作交流、情況溝通和支持合作,增強合力,協同應對事故災難。同時,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充分發揮聯絡員的作用。
5.建立完善安全監管部門與氣象、海洋、地震等相關部門協同應對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預報、預警、預防和救援機制;加強值守應急,及時掌握重特大險情信息和情況,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為及時、有效地防範和處置事故災難提供保障。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與礦山等專業中心的工作機制。
7.加強醫療救護與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建立礦山事故、化學事故醫療救護網路,形成快速響應、相互補充、協同作戰的醫療救護體系。
二、加強預案管理,提升預案質量,完善預案體系
1.通過落實責任、逐級推動、典型引路和示範指導等措施,進一步健全針對各類事故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科學有效」的預案體系;推廣預案管理典型經驗,深化預案管理。
2.加強預案的報備、審查和協調工作,貫徹應急預案編制、管理有關規定,提高應急預案質量,增強預案的針對性、科學性、實用性、銜接性和可操作性。
3.制定生產安全事故預案評審標准,規范預案管理程序,完善預案管理系統,建立健全預案資料庫,提高預案管理水平。
4.加強預案宣傳、培訓,編制預案簡明手冊和預案管理教程,使各級應急管理監管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真正了解預案、掌握預案。努力推進預案常態化管理。
5.按照「突出重點、不求大求全,注重實效、不流於形式,厲行節約、不鋪張浪費」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應急演練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及時總結演練工作經驗和教訓,推廣好的經驗,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適時修訂預案。切實通過演練,達到檢驗預案、鍛煉隊伍、磨合機制、教育公眾的目的,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協調配合和處置能力,提高救援效果,減少因盲目施救擴大事故。
三、落實「*」規劃,推動科技進步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1. 明確建設標准和建設內容,抓緊國家級礦山、危化、排水基地立項和建設工作;組織對57個國家級基地進行中期評估;組織編制國家陸地搜尋與救護基地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完成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同時,各地及基地所在企業要加大對基地建設的投入,搞好配套建設,全面提高區域作戰能力。加強項目管理、實行法人負責制,保證項目建設的質量與速度,實現建設目標。
2.各地及骨幹救援隊伍所在的企業,要加強本地本單位骨幹救援隊伍的建設。制定骨幹救援隊伍的建設標准,按照體系建設規劃提出骨幹隊伍規劃意見,加大投入、加強建設、加快步伐、早日達標。
3.加強應急信息系統建設。組織編制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編制《國家安全生產應急平台體系建設項目建議書》,重點解決應急平台的互聯互通和數據交換問題。以市級應急資源資料庫為基礎,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平台為依託,加快推進國家、省、市(地)三級安全生產應急信息平台體系建設,優化整合資源,實現應急信息資源的共享共用。
4.按照《「*」期間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要求,針對煤礦瓦斯事故救援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特點,選擇國家級救援基地,制定建設標准,啟動兩個方面救援基地示範項目建設。
5.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安全生產科技規劃》,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科技進步。大力推進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提升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水平。
四、圍繞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總體工作部署,進一步搞好事故救援和預防工作
1.進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要做到快響應、早出動,強化組織指揮,依靠專家決策,科學制定救援方案,有力有效施救,盡力減少損失。要加強事故救援指導協調工作,對較大以上事故要跟蹤了解救援情況,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調動資源和派員趕赴現場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隱患治理年」的總體部署,組織各類救援隊伍,充分發揮其專業技術優勢和特殊作用,積極投入到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當中,除參加本企業的隱患排查和治理外,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配合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到服務范圍內的企業參與排查治理隱患。
3. 制定《應急救援隊伍參與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辦法》,明確應急救援隊伍參與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的職責;選擇重點區域,在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重要崗位和關鍵部位的監測監控預警系統建設基礎上,實現與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的互聯互通,在監測監控基礎上建立預警體系。
4.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工作的通知(安委辦[*]1號)文件精神,組織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積極參與自然災害隱患排查、除險加固和隱患治理工作。
5. 貫徹落實《關於全面加強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的指導意見》,完善應急救援隊伍參與事故預防和隱患排查工作機制,賦予其職責,明確檢查內容、標准、程序和獎懲制度,推進應急救援隊伍緊緊圍繞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等重點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
6. 積極參與各類安全檢查和督查,在檢查督查中注意發現總結應急管理方面的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和差距,以及時採取措施,改進工作;積極參加事故調查,在調查中了解有關情況,總結經驗教訓,以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前瞻性、針對性、實效性。
五、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政策法規標准體系,加強法制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突發事件應對法貫徹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制建設。
1.在各級各類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人員培訓班中增加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內容,將突發事件應對法列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面向社會和廣大群眾進行宣傳普及,增強憂患意識,樹立法制觀念,自覺履行職責和義務。
2. 做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出台的相關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和促進;開展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學習宣貫,在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制修訂過程中體現應急管理的內容和要求。
3.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規和制度建設,著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調研起草工作,研究制定《國家礦山救援基地建設標准》、《國家危險化學品救援基地建設標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管理辦法》、《國家投入的應急救援資產管理辦法》等與條例相配套的應急管理法規和標准。制定和完善應急管理地方性法規、標准和管理制度。
4.組織開展對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指揮體系、明確應急管理責任、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應急管理物資裝備、開展應急培訓演練等方面情況的專項檢查督查,通過檢查督查,促進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著手調研製定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員勞動保障制度、政府應急准備金制度、企業救援隊伍提供社會服務、預防性檢查等相關工作經濟補償辦法和企業、社會物資用於應急救援的補償辦法等應急管理有關經濟政策,為應急管理工作快速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經濟保障。
6.貫徹落實《突出事件應對法》和《安全生產法》有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申請建立應急救援獎勵基金,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的激勵機制。
Ⅳ 煤礦應急救援解決方案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應急准備和響應行動而制定的指導性文件,其重要內容包括方針與原則、應急策劃、應急准備、應急響應、現場恢復、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六大要素。其編制的主要內容和格式為:
方針與原則
應急救援預案應有一明確的方針和原則作為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的綱領。體現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同時體現事故損失控制、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以及持續改進的思想。
應急策劃
應急策劃是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基礎,是應急准備、響應的前提條件,同時它又是一個完整預案文件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煤礦的基本情況以及危險分析與風險評價、資源分析、法律法規要求分析等結果。
(1)基本情況主要包括煤礦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系、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情況。
(2)危險分析、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危險分析結果應提供:
◎地理、人文、地質、氣象等信息;
◎煤礦功能布局及交通情況;
◎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重大事故類別;
◎特定時段、季節影響;
◎可能影響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危險目標的確定。可選擇對以下材料辨識的事故類別、綜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確定危險目標:
◎重大危險裝置、設施現狀的安全評價報告;
◎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
◎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
◎其他。
(3)資源分析根據確定的危險目標,明確其危險特性及對周邊的影響以及應急救援所需資源: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布;上級救援機構或相臨煤礦可利用的資源
(4)法律法規要求法律法規是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列出國家、省、市及應急各部門職責要求以及應急預案、應急准備、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文件,作為編制預案的依據。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五)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第六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其他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也作了相應規定。
應急准備
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下列內容: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依據煤礦重大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應包括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現場指揮人。明確職責,主要職責為:
◎組織制訂煤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批准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煤礦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接受集團公司的指令和調動;
◎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2)應急資源應急資源的配備是應急響應的保證。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預案的資源配備情況,應包括應急救援保障、救援需要的技術資料、應急設備和物資等,並確保其有效使用。
應急救援保障。分為內部保障和外部保障。
內部保障。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確定應急隊伍,包括搶修、現場救護、醫療、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訊、供應、運輸、後勤等人員;
◎消防設施配置圖、工藝流程圖、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周圍地區圖、氣象資料、煤礦安全技術說明書、互救信息等存放地點、保管人;
◎應急通信系統;
◎應急電源、照明;
◎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葯品等;
◎煤礦運輸車輛的安全、消防設備、器材及人員防護裝備;
◎保障制度目錄;
◎責任制;
◎值班制度;
◎其他有關制度。
外部救援。依據對外部應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互助的方式;
◎請求政府、集團公司協調應急救援力量;
◎應急救援信息咨詢;
◎專家信息。
礦井事故應急救援應提供的必要資料,通常包括:
◎礦井平面圖;
◎礦井立體圖;
◎巷道布置圖;
◎採掘工程平面圖;
◎井下運輸系統圖;
◎礦井通風系統圖;
◎礦井系統圖;
◎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圖;
◎井下避災路線圖;
◎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
◎瓦斯、煤塵、頂板、水、通風等數據;
◎程序、作業說明書和聯絡電話號碼;
◎井下通信系統圖等。
應急設備應確定所需的應急設備,並保證充足提供。要定期對這些應急設備進行測試,以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應急設備一般包括:
◎報警通訊系統;
◎井下應急照明和動力;
◎自救器、呼吸器;
◎安全避難場所;
◎緊急隔離柵、開關和切斷閥;
◎消防設施;
◎急救設施;
◎通訊設備。
(3)教育、訓練與演練。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確定應急培訓計劃;演練計劃;教育、訓練、演練的實施與效果評估等內容。
應急培訓計劃依據對從業人員能力的評估和社區或周邊人員素質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
◎社區或周邊人員應急響應知識的宣傳。
演練計劃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演練准備;
◎演練范圍與頻次;
◎演練組織。
教育、訓練、演練的實施與效果評估。依據教育、訓練、演練計劃,確定以下內容:
◎實施的方式;
◎效果評估方式;
◎效果評估人員;
◎預案改進、完善。
互助協議當有關的應急力量與資源相對薄弱時,應事先尋求與外部救援力量建立正式互助關系,做好相應安排,簽定互助協議,做出互救的規定。
應急響應
(1)報警、接警、通知、通訊聯絡方式。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24小時有效的報警裝置;
◎24小時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
◎事故通報程序。
(2)預案分級響應條件。依據煤礦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和從業人員的評估結果,可能發生的事故現場情況分析結果,設定預案分級響應的啟動條件。
(3)指揮與控制。建立分級響應、統一指揮、協調和決策的程序。
(4)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根據煤礦安全技術要求,確定採取的緊急處理措施、應急方案;確認危險物料的使用或存放地點,以及應急處理措施、方案;重要記錄資料和重要設備的保護;根據其他有關信息確定採取的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5)警戒與治安。預案中應規定警戒區域劃分、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的程序。
(6)人員緊急疏散、安置。依據對可能發生煤礦事故場所、設施及周圍情況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搶救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後的報告;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
(7)危險區的隔離。依據可能發生的煤礦事故危害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確定以下內容:
◎危險區的設定;
◎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
◎事故現場隔離方法;
◎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辦法。
(8)檢測、搶險、救援、消防、泄漏物控制及事故控制措施。依據有關國家標准和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檢測的方式、方法及檢測人員防護、監護措施;
◎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現場實時監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
◎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
◎事故可能擴大後的應急措施。
(9)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依據事故分類、分級,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接觸人群檢傷分類方案及執行人員;
◎依據檢傷結果對患者進行分類現場緊急搶救方案;
◎接觸者醫學觀察方案;
◎患者轉運及轉運中的救治方案;
◎患者治療方案;
◎入院前和醫院救治機構確定及處置方案;
◎信息、葯物、器材儲備信息。
(10)公共關系。依據事故信息、影響、救援情況等信息發布要求明確以下內容:
◎事故信息發布批准程序;
◎媒體、公眾信息發布程序;
◎公眾咨詢、接待、安撫受害人員家屬的規定。
(11)應急人員安全。預案中應明確應急人員安全防護措施、個體防護等級、現場安全監測的規定;應急人員進出現場的程序;應急人員緊急撤離的條件和程序。
現場恢復
事故救援結束,應立即著手現場恢復工作,有些需要即行可實現恢復,有些是短期恢復或長期恢復。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現場保護與現場清理;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明確事故現場處理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的程序;通知本單位相關部門、周邊社區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的程序;恢復正常狀態程序;現場清理和受影響區域連續監測程序;事故調查與後果評價程序;
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應急演練或應急救援後對預案進行評審,以完善預案。預案中應明確預案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發布的規定;應急演練、應急救援後以及定期對預案評審的規定;應急行動記錄要求等內容。
附件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附件部分包括:組織機構名單;值班聯系電話;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聯系電話;煤礦生產單位應急咨詢服務電話;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政府有關部門聯系電話;煤礦平面布置圖;消防設施配置圖;周邊區域道路交通示意圖和疏散路線、交通管制示意圖;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聯系方式,供水、供電單位的聯系方式;組織保障制度等。
預案編制的格式
通常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為:封麵包括標題、單位名稱、預案編號、實施日期、簽發人(簽字)、公章;目錄;引言、概況;術語、符號和代號;預案內容;附錄;附加說明等。
Ⅵ 煤礦從業人員必須掌握哪些救援方法
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下列內容: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 依據煤礦重大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應包括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現場指揮人。明確職責,主要職責為:
◎組織制訂煤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批准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
煤礦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接受集團公司的指令和調動;
◎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配備是應急響應的保證。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預案的資源配備情況,應包括應急救援保障、救援需要的技術資料、應急設備和物資等,並確保其有效使用。
應急救援保障。分為內部保障和外部保障。
內部保障。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確定應急隊伍,包括搶修、現場救護、醫療、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訊、供應、運輸、後勤等人員;
◎消防設施配置圖、工藝流程圖、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周圍地區圖、氣象資料、煤礦安全技術說明書、互救信息等存放地點、保管人;
◎應急通信系統;
◎應急電源、照明;
◎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葯品等;
◎煤礦運輸車輛的安全、消防設備、器材及人員防護裝備;
◎保障制度目錄;
◎責任制;
◎值班制度;
◎其他有關制度。
外部救援。依據對外部應急救援能力的
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互助的方式;
◎請求政府、集團公司協調應急救援力量;
◎應急救援信息咨詢;
◎專家信息。
礦井事故應急救援應提供的必要資料,通常包括:
◎礦井平面圖;
◎礦井立體圖;
◎巷道布置圖;
◎採掘工程平面圖;
◎井下運輸系統圖;
◎礦井通風系統圖;
◎礦井系統圖;
◎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圖;
◎井下避災路線圖;
◎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
◎瓦斯、煤塵、頂板、水、通風等數據;
◎程序、作業說明書和聯絡電話號碼;
◎井下通信系統圖等。
應急設備 應確定所需的應急設備,並保證充足提供。要定期對這些應急設備進行測試,以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應急設備一般包括:
◎報警通訊系統;
◎井下應急照明和動力;
◎自救器、呼吸器;
◎安全避難場所;
◎緊急隔離柵、開關和切斷閥;
◎消防設施;
◎急救設施;
◎通訊設備。
(3)教育、訓練與演練。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確定應急培訓計劃;演練計劃;教育、訓練、演練的實施與效果評估等內容。
應急培訓計劃 依據對從業人員能力的評估和社區或周邊人員素質的
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
◎社區或周邊人員應急響應知識的宣傳。
演練計劃 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演練准備;
◎演練范圍與頻次;
◎演練組織。
教育、訓練、演練的實施與效果評估。依據教育、訓練、演練計劃,確定以下內容:
◎實施的方式;
◎效果評估方式;
◎效果評估人員;
◎預案改進、完善。
互助協議 當有關的應急力量與資源相對薄弱時,應事先尋求與外部救援力量建立正式互助關系,做好相應安排,簽定互助協議,做出互救的規定。
應急響應
(1)報警、接警、通知、通訊聯絡方式。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24小時有效的報警裝置;
◎24小時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
◎事故通報程序。
(2)預案分級響應條件。依據煤礦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和從業人員的評估結果,可能發生的事故現場情況分析結果,設定預案分級響應的啟動條件。
(3)指揮與控制。建立分級響應、統一指揮、協調和決策的程序。
(4)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根據煤礦安全技術要求,確定採取的緊急處理措施、應急方案;確認危險物料的使用或存放地點,以及應急處理措施、方案;重要記錄資料和重要設備的保護;根據其他有關信息確定採取的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5)警戒與治安。
預案中應規定警戒區域劃分、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的程序。
(6)人員緊急疏散、安置。依據對可能發生煤礦事故場所、設施及周圍情況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搶救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後的報告;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
(7)危險區的隔離。依據可能發生的煤礦事故危害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確定以下內容:
◎危險區的設定;
◎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
◎事故現場隔離方法;
◎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辦法。
(8)檢測、搶險、救援、消防、泄漏物控制及事故控制措施。依據有關國家標准和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檢測的方式、方法及檢測人員防護、監護措施;
◎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現場實時監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
◎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
◎事故可能擴大後的應急措施。
(9)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依據事故分類、分級,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接觸人群檢傷分類方案及執行人員;
◎依據檢傷結果對患者進行分類現場緊急搶救方案;
◎接觸者醫學觀察方案;
◎患者轉運及轉運中的救治方案
;
◎患者治療方案;
◎入院前和醫院救治機構確定及處置方案;
◎信息、葯物、器材儲備信息。
(10)公共關系。依據事故信息、影響、救援情況等信息發布要求明確以下內容:
◎事故信息發布批准程序;
◎媒體、公眾信息發布程序;
◎公眾咨詢、接待、安撫受害人員家屬的規定。
(11)應急人員安全。預案中應明確應急人員安全防護措施、個體防護等級、現場安全監測的規定;應急人員進出現場的程序;應急人員緊急撤離的條件和程序。
現場恢復
事故救援結束,應立即著手現場恢復工作,有些需要即行可實現恢復,有些是短期恢復或長期恢復。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現場保護與現場清理 ;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明確事故現場處理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 ;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的程序 ;通知本單位相關部門、周邊社區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的程序; 恢復正常狀態程序; 現場清
理和受影響區域連續監測程序;事故調查與後果評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