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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賣技能鑒定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1-01-17 14:10:01

A. 關於印發《上海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的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本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機制,提高勞動者的職業技能素質,促進就業,根據《上海市促進就業若干規定》、《國務院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5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勞動者參加社會化職業技能培訓(以下稱培訓),或者直接參加職業技能鑒定(以下稱鑒定),由本市失業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包括培訓費補貼和鑒定費補貼)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市職業技能補貼培訓堅持以產業發展方向和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為導向,以促進就業和鼓勵高技能人才培養為目的,以社會各類優質教育培訓資源為載體,實行勞動者自主擇校、自費培訓、經費直接補貼到個人的方式,鼓勵勞動者積極參加培訓,提升技能素質和就業能力。
第四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相關政策;會同市有關部門共同確定補貼培訓目錄和補貼標准;指導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實施補貼培訓的管理;開展對全市補貼培訓實施機構的抽查和對各區縣補貼培訓工作的評估。
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國家及本市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負責本轄區內補貼培訓實施機構的簽約、管理和指導服務工作;實施對培訓過程的質量監管和補貼經費的核撥;開展對本轄區內補貼培訓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
第二章補貼范圍、對象和標准
第五條納入補貼培訓范圍的項目應當是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有利於促進就業和高技能人才培養,並且列入國家職業資格序列或專項職業能力的技能類項目,以及根據用人單位崗位需求開展的技能類定向培訓項目。
補貼培訓項目以目錄的形式確定,並定期向社會公布。補貼培訓目錄及相應的補貼標准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在廣泛徵求各區縣、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確定。
第六條本市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的以下對象可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一)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
(二)在職從業人員(含本市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下同);
(三)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的畢業學年學生。
(四)其他經批準的人員。
第七條補貼對象在補貼培訓實施機構參迦納入補貼培訓目錄的培訓項目,鑒定合格的(含一年內補考合格,下同),按以下比例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一)第六條第(一)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的培訓項目,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享受100%培訓費補貼;
(二)第六條第(二)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以上或相當於中級的專項職業能力的培訓項目,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享受50%培訓費補貼;
(三)第六條第(三)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或相當於中級的專項職業能力項目鑒定且合格的,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給予鑒定費補貼;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高級以上培訓項目,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享受50%培訓費補貼。
(四)第六條第(四)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的培訓項目,可按相關規定享受培訓費補貼。
第八條補貼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的培訓項目,鑒定不合格的,不予補貼;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高級以上培訓項目,鑒定不合格的,按照鑒定合格應補貼培訓費的50%予以補貼。
第九條培訓費補貼實行優質優價。補貼對象參加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估認定為辦學質量和誠信等級A級培訓機構或示範性培訓項目的補貼培訓,在享受培訓費補貼時,補貼標准上浮10%。
第十條補貼對象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培訓費補貼,且補貼項目不得為其已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培訓項目。在校學生的鑒定費補貼在其在校期間只可享受一次。
有以下情形的,補貼對象可在一年內享受兩次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一)第六條第(一)類對象享受過一次培訓費補貼後,年內因就業需要可以再享受一次定向培訓費補貼;
(二)補貼對象在享受創業能力項目培訓費補貼的同時,年內根據開業需要可以再享受一次相關技能類培訓項目的培訓費補貼;
(三)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享受過一次鑒定費補貼的,還可享受一次培訓費補貼。
第三章補貼培訓實施機構
第十一條本市對承擔補貼培訓實行申報簽約制度。由培訓機構提出申報,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具備相應條件,並與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訂《承擔補貼培訓協議》的培訓機構方可承擔補貼培訓。
第十二條申報承擔補貼培訓的機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法定辦學資質,補貼培訓項目應為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范圍內的培訓項目;
(二)具有與補貼培訓項目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和實訓設施、設備,具有穩定、合格的師資隊伍;
(三)具有較豐富的辦學經驗,培訓質量較好。培訓機構申請承擔的補貼培訓項目應已實施過一個完整的培訓周期,且鑒定合格率一般不低於上年度該項目全市平均鑒定合格率(列入當年度補貼培訓目錄的新職業培訓項目除外);
(四)培訓機構上年度法人年檢和網路化檢查合格,且無違規辦學的不良記錄,其法定代表人無不良誠信記錄。
對於符合區域產業發展及行業、企業急需的補貼培訓項目,但本區縣暫無具備上述條件的培訓機構承擔補貼培訓的,可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確定培訓機構試點承擔一次性補貼培訓。
第十三條承擔補貼培訓的申報簽約按以下程序實施:
(一)符合第十二條規定條件的培訓機構,可以向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承擔補貼培訓;
(二)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七個工作日;
(三)對經公示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與其簽訂《承擔補貼培訓協議》,內容包括補貼培訓項目、協議期限、培訓規模、協議的變更與終止情形、違約責任等。協議期限原則上為一年,一般在每年培訓機構法人年檢和網路化檢查之後簽訂。
第十四條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估認定為辦學質量和誠信等級C級的培訓機構,原則上不得承擔補貼培訓。確需其承擔補貼培訓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說明原因,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審查。
第四章補貼培訓和鑒定的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補貼對象需要參加補貼培訓的,可憑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或相關身份證明,到區縣就業促進中心接受培訓指導,申領「職業培訓信息卡」(以下稱培訓信息卡),提供本人相關銀行賬號,並自主選擇補貼培訓項目和相應的補貼培訓實施機構。
第十六條補貼對象應在選擇補貼培訓項目之日起三個月內,持本人培訓信息卡和身份證(或社保卡)到自主選擇的補貼培訓實施機構報名注冊。培訓機構應當與學員簽訂《補貼培訓協議》,明確培訓項目、授課安排、培訓收退費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十七條培訓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經物價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後實施。
培訓機構應根據收費標准和《補貼培訓協議》約定的收費方式向學員收取培訓費。對第六條第(一)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培訓項目的,其自行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50%;其中,就業困難人員自行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25%。
培訓機構收取培訓費後,應向學員開具由財稅部門監制的發票或收據(不包括限用於內部結算、捐贈或代辦費收入的收據)。
第十八條培訓機構應根據補貼培訓項目相應的職業標准和教學計劃、大綱制定授課計劃,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同時,培訓機構應在「上海市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內做好信息錄入工作,在培訓班開班前錄入開班信息並上傳授課計劃,在開班兩周內錄入學員注冊信息,並及時做好信息變更維護工作。
第十九條培訓結束後,培訓機構應根據本市技能鑒定的有關規定,為學員申報參加相應的技能鑒定,並根據相應的鑒定申報條件做好學員報考資格的審核工作。
對申報鑒定的人員,由本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統一組織實施鑒定。鑒定合格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
第五章補貼經費的核撥
第二十條在補貼對象完成培訓和鑒定後,根據鑒定結果和相應補貼標准,按下列方式予以培訓費補貼:
(一)第六條第(一)類對象(除就業困難人員外)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的培訓項目且鑒定合格的,對學員本人按規定的補貼標準直接補貼50%培訓費,培訓機構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申請50%培訓費補貼。
(二)第六條第(一)類對象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的培訓項目,鑒定合格的,對學員本人按規定的補貼標準直接補貼25%培訓費,培訓機構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申請75%培訓費補貼;鑒定不合格的,培訓機構可按規定的補貼標准申請25%培訓費補貼。
(三)除以上兩種情形外,對參加補貼培訓的對象,補貼經費按規定的補貼標准和補貼比例直接補貼給學員本人。
培訓機構申請補貼經費的期限為自學員獲證之日起或學員承諾放棄鑒定補考之日起六個月內。
第二十一條第六條第(三)類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項目或相當於中級的專項職業能力項目鑒定且合格的,可在相應證書頒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或畢業學年,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證書和有關憑證,到區縣就業促進中心按規定申請鑒定費補貼。
第二十二條根據補貼對象鑒定的結果,本市職業培訓管理信息系統自動生成補貼經費發放名冊。經區縣就業促進中心確認後,由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自學員獲證或承諾放棄鑒定補考之日起三個月內,將相應補貼經費核撥至本人的銀行賬戶;自培訓機構申請補貼經費之日起三個月內,將相應補貼經費核撥至培訓機構的銀行賬戶。
第六章定向培訓的特別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市鼓勵對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開展定向培訓,提高其就業能力,幫助其實現就業。本辦法所稱的定向培訓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委託培訓機構對其擬招聘錄用的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在上崗前實施的技能培訓。
第二十四條開展定向培訓的,應由培訓機構、用人單位和區縣公共職業介紹所三方共同簽訂《定向培訓協議書》,並由培訓機構會同用人單位結合相關國家職業標准和用人單位實際需求共同制定培訓方案
第二十五條定向培訓項目為列入補貼培訓目錄范圍內的職業(工種)的,培訓機構應按照本市頒布的培訓計劃大綱和相應的補貼標准執行。
定向培訓項目為未列入補貼培訓目錄范圍內的職業(工種),且培訓課時在100課時以上的,培訓機構應將相關培訓方案和補貼標准報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初審,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執行。
定向培訓項目為未列入補貼培訓目錄范圍內的職業(工種),且培訓課時不足100課時的,由培訓機構將相關培訓方案和補貼標准報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執行。
第二十六條納入職業資格序列的定向培訓項目,培訓後由本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或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準的在滬行業特有工種鑒定機構組織實施鑒定,對鑒定合格者,頒發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
未納入職業資格序列的定向培訓項目,培訓後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考核,對考核合格者,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第二十七條定向培訓補貼與培訓後就業率相掛鉤。定向培訓項目整班就業率達到80%以上的,培訓機構按整班學員人數和相應的補貼標准申請培訓費補貼;整班就業率達不到80%的,培訓機構只可對被錄用的學員按相應的補貼標准申請培訓費補貼。
第二十八條定向培訓補貼經費實行核撥到培訓機構的補貼方式。由培訓機構自證書頒發之日起六個月內,以班級為單位統一申請培訓費補貼。經所在區縣就業促進中心審核後,按相應的補貼條件、補貼標准和補貼比例,由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自培訓機構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將相應的補貼經費核撥至培訓機構的銀行賬戶。
第七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根據本區縣實際做好補貼培訓發展規劃,嚴格落實補貼培訓實施機構的簽約條件及程序,對本轄區內簽約的補貼培訓實施機構做好日常管理和指導服務,並對其開展的補貼培訓進行質量監管,引導其依法、誠信、規范辦學。
第三十條本市實行補貼培訓督導評估制度。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委託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對本轄區內的補貼培訓情況開展督導評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市開展補貼培訓的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補貼培訓督導評估抽查工作。
第三十一條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國家和本市培訓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規范補貼資金的審核撥付,加強財務管理和資金監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建立補貼資金使用情況抽查和專項審計制度,定期通報補貼資金使用情況檢查審計結果。
第三十二條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向社會公布培訓補貼資金使用管理的舉報電話和投訴信箱,對單位或個人的投訴舉報及反映的問題及時開展調查核實,對情況屬實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三條補貼培訓實施機構存在違反《承擔補貼培訓協議》約定行為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按協議約定進行處理;存在違反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的,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理,並終止《承擔補貼培訓協議》。
補貼對象經查實違反本市培訓補貼有關規定的,補貼經費不予核銷,並記入其個人誠信記錄。
第三十四條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本市建立健全補貼培訓信息公開制度。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通過政府網站等媒體,及時公布補貼培訓政策及相關操作辦法,且定期公布補貼培訓目錄及補貼標准。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通過政府網站等媒體,及時公布當年度已簽約的補貼培訓實施機構的基本信息、督導評估結果,以及對補貼培訓實施機構違規違約行為處理的情況。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補貼對象通過崗位成才或自學成才的方式,直接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高級以上項目鑒定且合格的,可在相應證書頒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證書和有關憑證,到區縣就業促進中心按規定的補貼標准申請相應補貼。
第三十六條第六條第(一)類對象自行付費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的培訓項目,鑒定合格,並自發證之日起一年內被用人單位錄用且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直接到區縣就業促進中心按本辦法規定的補貼標准申請培訓費補貼。
第三十七條經批準的職業培訓特別計劃培訓項目、企業內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高師帶徒培養項目、校企合作培養項目、技能競賽賽前培訓項目、補貼經費從中央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的外來從業人員培訓項目,以及經批準的面向特殊對象的培訓項目,按本市現有相關規定執行。但上述培訓費補貼不得與本辦法規定的社會化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在同一年度內同時享受。
第三十八條外省市戶籍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並處於繳費狀態的從業人員,參加本辦法規定的社會化培訓,或者參加經批準的職業培訓特別計劃培訓項目、企業內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高師帶徒培養項目、技能競賽賽前培訓項目的,參照本市在職從業人員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相關規定執行。
外省市生源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參加本辦法規定的社會化培訓、鑒定或校企合作培養項目的,外省市生源高等院校學生參加技能競賽賽前培訓項目的,參照本市生源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相關規定執行。
上述人員參照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期限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所稱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數、本級別。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2010年5月1日起實施。
《關於在本市職業培訓中開展政府經費補貼的通知》(滬勞保就發[2000]35號)、《關於印發〈關於本市組織實施郊區青年技能培訓的試行意見〉的通知》(滬勞保技發[2004]6號)、《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政府培訓費用補貼的補充實施意見》(滬勞保技[2004]7號)、《關於實施政府經費補貼培訓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滬勞保技[2004]34號)、《關於在本市建立職業培訓補貼個人賬戶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勞保技發[2006]1號)、《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補貼培訓工作的意見》(滬勞保技發[2007]19號)同時廢止。

B. 什麼是精細化管理怎樣精細化管理

1、精細化管理是一種理念,一種文化。它是社會分工精細化、以及服務質量精細化對現代管理的必然要求。現代管理學認為,科學化管理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規范化,第二層次是精細化,第三個層次是個性化。

2、精細化管理方法:落實管理責任,將管理責任具體化、明確化,它要求每一個管理者都要到位、盡職。第一次就把工作做到位,工作要日清日結,每天都要對當天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處理等等。

(2)專賣技能鑒定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1、管理可以分為很多種類的管理,比如行政管理、社會管理、工商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情報管理等等。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工商企業的管理最為常見。每一種組織都需要對其事務、資產、人員、設備等所有資源進行管理。

2、管理的任務是設計和維持一種環境,使在這一環境中工作的人們能夠用盡可能少的支出實現既定的目標,或者以現有的資源實現最大的目標。

3、在製造企業中,精細化管理涉及到生產過程的每一個環節。MES製造執行系統通過集中監控從物料投產至成品入庫的全生產過程,採集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所有事件,並對物料消耗、設備監控、產品檢測進行管控等,為企業營造快速響應、有彈性的精細化管理平台。

4、精細管理是整個企業運行的核心工程。企業要做強,需要有效運用文化精華、技術精華、智慧精華等來指導、促進企業的發展。只有深諳和運用管理精髓的企業家或企業管理者才能在企業成功發展中充分運用。

C. 百萬人才培養培訓福利計劃培訓補貼是多少

一、什麼是培訓福利計劃?

所謂培訓福利計劃,就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鼓勵和引導職業院校、企業和社會培訓機構,重點面向45歲以下企業中青年職工、院校學生、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和職業素養,促進和穩定就業。

二、實施培訓福利計劃有什麼意義?

實施培訓福利計劃,完善技能人才培養體制機制,對加快我市產業結構調整,推進經濟轉型升級,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和濱海新區開發開放,促進和穩定就業,增加居民收入,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於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近幾年,我市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力推動技術進步,科技創新,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已成為我國重要的加工製造業研發、轉化和生產基地、北方物流中心和現代化港口城市。同時,京津冀協同發展、濱海新區開發開放、自貿區建設等戰略的實施,為天津更好更快發展帶來重大機遇,只有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技能精湛、素質優良的技能人才隊伍,才能適應和滿足我市經濟轉型升級和城市定位的需要。

二是有利於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隨著我市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調整、技術革新步伐加快,勞動力供求不匹配的結構性矛盾愈加突出,「就業難」與「招工難」並存的現象越發明顯。技能勞動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3:1以上,高級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達到2:1以上的水平,技工緊缺現象逐步從季節性演變為經常性。近年來高校畢業生就業難,也反映了就業的結構性矛盾。無論是解決就業總量矛盾,還是結構性矛盾,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廣泛開展職業培訓,大力提升勞動者的就業能力。

三是有利於擴大就業增加居民收入。勞動者通過職業培訓掌握相應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增加就業機會,並取得勞動報酬;勞動者通過進一步職業培訓提升職業技能,適應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要求,實現穩定就業。據調查,技能勞動者每提高一個技能等級,工資收入增長10%左右。

三、培訓福利計劃總體目標是什麼?

從2015年到2017年,利用3年時間,通過有組織的培訓和自學,使120萬人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到2017年,我市持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達到276萬人,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70%以上。

四、培訓的對象及內容包括哪些?

培訓的主要對象為四類人群:

一是企業在職的中、青年職工,重點開展以中、高技能為主的技能提升培訓,三年安排61萬人;

二是本市農村適齡勞動力,重點開展轉移就業技能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三年安排27萬人;

三是院校學生,主要推行學歷和職業資格「雙證書」制度,三年安排20萬人;

四是失業人員,以職業轉換和技能提升為主,重點開展定向和訂單培訓,三年安排12萬人。

五、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包括哪些?

一是培訓費補貼:企業職工、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普通高校本科學生參加《職業目錄》所列職業和等級技能培訓,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培訓成本100%培訓費補貼;取得高級工及以下等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非常緊缺、緊缺、一般緊缺不同程度,分別給予培訓成本100%、90%和80%的培訓費補貼。培訓費補貼撥付給培訓機構。

二是鑒定費補貼:企業職工、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院校學生參加《職業目錄》所列職業和等級技能鑒定(其中職業院校學生應參加中級工及以上等級技能鑒定),按照實際鑒定人數,給予100%的鑒定費補貼。鑒定費補貼撥付給鑒定機構。

三是職工培訓津貼:企業組織職工帶薪參加脫產、半脫產培訓,按照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等級,給予培訓津貼,企業和職工各享受50%;企業職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培訓,按照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等級,給予培訓津貼,津貼發放給職工個人;企業職工自學的,由企業負責申報技能鑒定,參加全市統一考核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培訓津貼,津貼發放給職工個人。

四是生活費補貼:普通高校(非職業院校)學生、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到培訓機構參加《職業目錄》所列職業和等級全日制培訓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根據國家職業標准規定的課時,按每人每課時6元的標准給予生活費補貼,補貼發放給個人。

五是實習補貼:職業院校與企業實行「雙軌制」培養模式,安排學生到企業實習的,按每生每月1000元標准給予實習補貼,最長期限12個月,實習補貼撥付給企業,企業根據學生實習情況,按照不低於80%的標准按月發放給學生。

六是師資培訓補貼: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專業教師參加培訓或到企業實踐鍛煉,經鑒定考核取得《職業目錄》所列職業資格證書的參照企業在職職工享受相應的職業培訓補貼和培訓津貼。

六、培訓福利計劃將採取什麼樣培訓模式?

一是「職業培訓包」培訓模式。依據國家職業標准,結合天津產業特點,將職業標准、教學內容、教學方式、教材、師資、實訓、考核等內容規范化、標准化,實現職業培訓由結果管理向過程管理轉變。

二是「雙軌制」職業教育培養模式。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原則,在企業和職業院校間實行「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職、校企雙師聯合培養」的「雙軌制」職業教育培養模式,學生入校即與企業簽訂實習或學徒合同,畢業後實習所在企業至少招用其6個月。

三是「學徒制」培訓模式。鼓勵企業開展新型學徒試點,依託企業技術攻關、設備改造和重大項目建設,發揮企業在職工和高技能人才培訓方面的主體作用,採取「師帶徒」方式,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

四是通過技能競賽強化氛圍營造。將職業技能競賽形成制度性安排,每年會同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共同下發全市競賽工作計劃。對競賽優勝選手給予晉升職業資格等級、授予技術能手、「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對競賽承辦單位按照市級一類競賽每個職業10萬元、市級二類競賽每個職業5萬元的標准給予競賽經費補貼。

七、培訓福利計劃的實施機構有哪些?

一是職業院校,是職業技能培訓的中堅力量;職業院校面向社會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與學歷教育的規模大體相當,重點以中、高級職業技能培訓為主要任務。

二是社會培訓機構,是職業技能培訓的重要補充力量;目前我市社會職業培訓機構338家,可開展近300個職業的技能培訓,主要服務於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及本市農村勞動力。

三是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師工作站、技能大師工作室,是高技能人才培養的重要力量。

四是發揮公共實訓中心示範作用。發揮實訓中心示範帶動作用,統籌利用好職業院校、民辦培訓機構和企業的實訓資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遴選一批職業院校、企業作為公共實訓基地,支持有條件的區縣建設公共實訓中心,打造多元化職業技能培訓網路,形成有效的公共服務支撐。

八、如何加強職業技能鑒定考核工作?

嚴格職業技能鑒定考核,這是能否落實培訓福利計劃的關鍵。實行「培考分離」、「考監分設」的原則,健全監督評估和責任追究制度,做到鑒定結果可查詢、可檢查、可追溯,確保培訓質量。

一是堅持「培考分離」的原則,職業技能考核鑒定與職業培訓活動要嚴格分開

二是實行「五統一」制度,職業技能鑒定考核工作由市人力社保部門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選派考評員、統一閱卷、統一核發證書;

三是加強鑒定題庫建設,圍繞產業轉型升級對崗位技能的需要,適時更新和完善鑒定題庫;

四是加強考評員、質量督導員的選聘及管理,建立工作檔案和誠信記錄,強化考評員、質量督導員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九、需進一步完善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制度包括哪些?

一是加強職業技能鑒定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和鑒定考核檔案管理;

二是按照「考監分設」的原則,實行鑒定過程和結果第三方監督和評估制度,確保鑒定結果客觀公正;

三是暢通群眾監督渠道,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對職業技能鑒定中違紀違規行為投訴和舉報,嚴格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四是建立退出制度,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未按規定要求實施鑒定,或在鑒定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鑒定結果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和警告、吊銷鑒定許可證等處罰。

十、落實培訓福利計劃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培訓福利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個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推動和考核監督工作。由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市人力社保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市國資委、教委、商務委、建委、農委、財政局、中小企業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日常工作。

二是落實工作責任。各責任單位應成立組織推動機構,負責本部門、本行業、本區(縣)技能人才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制定技能人才培訓實施方案,將培訓任務分解到有關單位,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目標任務的落實。

三是建立考評制度。市政府將落實情況作為考核各有關責任單位的一項重要內容,並適時組織專項督查,領導小組每年聽取各責任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匯報。

四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技能人才培養的方針政策、做法和成效,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良好社會氛圍。

D. 人力資源部想做基層管理人員內部崗位技能鑒定的測評,大家幫我看下思路對么,幫我完善下。

建議你用圖表的形式比較清楚

E. 請問一下大學生就業補貼在哪裡領取

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

(一)補貼范圍和條件。2018年及以後畢業,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小微企業就業的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小微企業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申領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申請人已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或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的,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申請人不含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補報本通知下發之日前的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

F. 居住證是什麼為什麼要發居住證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版為中國制定技術權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由簡單的准入登記,到主動的服務流動人口。

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後,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6)專賣技能鑒定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居住證實施背景:

在全中國各地的相關改革中,非戶籍人口的權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視,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也在日漸擴大。這些變化的背後有招工難、地方保護等復雜的經濟和社會因素,也有著地方政府轄區管理的政治需求。

居住證制度既保護了流動人口在當前工作居住地的社會福利待遇,又保護了流動人口在原籍的應有權益,保障了來去自由,自由流動,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G. 求人社部發[2009]9號文件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 第9 號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已經人事部部務會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部部長 尹蔚民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實施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制度,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條例》第二條中所稱「連續工作」的時間和第三條、第四條中所稱「累計工作」的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均按工作年限計算。 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第三條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工作人員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條例》第四條第(二)、(三)、(四)、(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條 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於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數。 第六條 工作人員因承擔野外地質勘查、野外測繪、遠洋科學考察、極地科學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務,所在單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第七條 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徵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 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工作人員年休假工資報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收入外,其餘部分應當由所在單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解決。實行工資統發的單位,應當納入工資統發。 第八條 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 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第九條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條 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工作人員本人意願,統籌安排,保證工作人員享受年休假。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勤制度。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應當依據職權,主動對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年休假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機關、事業單位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又不按本辦法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工作人員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責令支付;屬於其他事業單位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由同級人事行政部門或工作人員本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因年休假發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公務員申訴控告和人事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以及機關、事業單位駐外非外交人員的年休假,按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按照國家規定經批准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的其他單位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參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H. 如何學習人力資源管理

在很多大小型企業當中,不少人力資源培訓師都是需要具備相關的資質證件才能夠上崗工作。也有不少企業當中都會有專門的人力資源配培訓機構,負責企業員工的招聘和績效審核工作,不斷提高企業員工的工作能力,人力資源配培訓和開發,還有現代企業管理等。那麼,您知道人力資源配培訓有哪些方法嗎?我們在進行人力資源培訓的時候該注意什麼呢?

您會發現人力資源配培訓內容還是比較多的,主要包括了企業人力資源的培訓與開發,還有員工的績效管理、薪酬與福利管理、勞動關系管理。其中,對於我們國家的勞動法,相關請假的基礎知識和實務技能,能夠提供整個員工的理論水平、專業素質和能力技巧,大大增加其工作效率。

那麼,到底人力資源配培訓有哪些方法呢?我們在進行參加人力資源培訓的時候,您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選擇適合自己的人力資源配培訓方法。面對市場上眾多的人力資源培訓機構,您可以選擇大型正規專業的人力資源培訓機構,選擇實力規模雄厚,擁有先進的管理經驗和風險把控能力,包括了專業的人力資源培訓講師,根據企業情況,制定具體培訓計劃,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另外,在人力資源培訓的過程當中,可以由企業的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企業員工的相關培訓,您還可以外聘講師培訓,培訓針對性更強,這種培訓專業性、技術性強,需要企業實施時進行轉化。

I. 培訓計劃和培訓教案的編寫

職業技能鑒定是基於職業技能水平的考核,屬於標准參照型考試。它由考核機構對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所應掌握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做出客觀的考核和評價。我國的職業技能鑒定是實行政府指導下的社會化管理體制。即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領導下,由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組織對勞動者技能水平實施鑒定。職業技能鑒定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同級別的操作工人經過技師(工程師、講師)、高級技師(高級工程師、高級講師)的指導和培訓,按照國家職業技能鑒定的文件要求,應通過相應級別的考試,可獲得相應級別的證書。職業技能鑒定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考試、考核內容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准、職業技能鑒定規范(即考試大綱)和培訓教程確定。

(一)培訓計劃的編寫

職業技能培訓的目的在兩個方面:一是提高本工種工人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二是使本工種工人為獲取更高的專業技術等級打下基礎。

職業技能培訓計劃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①培訓目的。②培訓對象。③培訓內容。④培訓時間。⑤培訓要求等。

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的編寫應根據培訓目的、培訓對象的不同,確定相應的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和提出培訓有關要求等。

(二)培訓教案的編寫

培訓教案是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而編寫的教學方案。它是開展培訓之前應做的准備工作。1.培訓教案(講義)的基本要求

1)應根據本職業的國家職業技能標准和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材來編寫。

2)應結合本行業、本地區的產品類型、生產工藝、需用設備的特點來編寫。

3)應結合編寫者本人長期積累的實踐經驗、先進的操作方法、技能、技巧來編寫。

4)培訓講義的內容應嚴謹准確,採用的標准要符合最新的國家標准,名詞術語要規范,物理量及計量單位使用要正確。

5)培訓講義各等級間的知識與技能要合理銜接,既不能重復,也不能遺漏,並防止過多、過難、過深。

6)培訓講義的語言應生動,通俗易懂,貼近生產實際,便於學員的理解和記憶。

7)培訓講義應能充分體現本工種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方面的發展趨勢和管理科學的進步。

2.編寫培訓教案(講義)的方法

1)根據培訓對象選定培訓內容。

2)搜集有關技術資料。

3)認真研究本工種的國家職業技能標准和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材。

4)編排培訓教學順序和有關內容。

5)編寫培訓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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