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錄用的公務員警察進入公安院校培訓的內容誰知道
主要是新警崗前知識培訓和公務員崗前知識培訓,各個省份都不一樣。
『貳』 新錄用的監獄系統警察崗前培訓內容是什麼
你只要是被監獄部門錄取了,然後就是要參加崗前培訓,如果你是在警校畢業的,培訓的內時間是1個月,如容果你是其他院校畢業的話,那麼一般培訓時間為3個月。
培訓的內容,基本上和監獄管理事務相關,當然是要參加軍訓的,這是最起碼的素質,然後學習一些法律法規上的內容,但是這些理論知識到了監獄里上班後用的機會不多,最好你還是學習點為人處事、心理學方面的東西。
『叄』 新錄用人民警察培訓期間的培訓內容主要是什麼
主要還是講馬克思主義,職業道德等等
『肆』 人民警察新警初任培訓問題
只要你培訓的時候認真,達到了培訓的要求,就沒事
一般沒人被刷的
『伍』 新警培訓,主要有哪些內容
各個警種不同的。
我們前段是各警種一起培訓,主要是法律法規還有簡單的一些執法活動介紹。
我感覺巡警培訓應該會培訓法律法規,盤查、查緝、擒拿格鬥之類的,運氣好能練射擊?應該重點講得是盤查,處理突發事件之類。
『陸』 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的方式有哪些
一、公務員培訓的類型
我國公務員培訓主要有以下幾類型:
(一)新錄用人員的培訓
這種培訓對象主要是經過國家公務員考試考核合格已被錄用的人員,它的培訓內容主要是學習公務員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它的培訓目的主要是為了使這些新進入國家公務員隊伍的人員了解自己即將從事的工作內容和工作程序,掌握一般的工作方法,為正式上崗作準備。
(二)晉升領導職務的任職培訓
它的培訓對象是准備晉升一定領導職務的在職公務員,它的培訓內容應圍公務員擬晉升新的領導職務所須具備的政策水平、組織領導能力和專業知識能力來確定。其培訓目的就是通過培訓為公務員晉升的一定領導職務作好准備。
(三)根據專項工作需要進行的專門業務培訓
該項培訓的主要特點:培訓對象是從事專門業務工作的國家公務員,培訓內容偏重於專門領域的知識和技能,培訓目的主要是為了適應專項工作的需要,培訓方式多屬脫產培訓性質,集中性、臨時性較強。
(四)在職公務員更新知識的培訓
培訓對象包括全體在職公務員。從培訓步驟看,它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的規定,有計劃有領導地分期分批進行的。培訓方式一般採取離職培訓的方式進行。培訓內容要根據公務員的崗位職責來確定,強調培訓與使用相結合,以期收到預期效果。培訓目的主要是為了更新公務員的知識結構,使其掌握新的知識和技能,以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提高現有行政管理的水平。
二、公務員培訓的方式
(一)部內培訓
即由各行政部門內部設立機構組織培訓,其培訓的時間、課程設置和培訓要求均要各部門自己確定。如我國政府各部所屬的管理學院培訓基地的培訓畢屬此列。這種培訓按職務或專業進行,專業對口,有較強的針對性,時間和人員都便於靈活安排。
(二)部際培訓
指由政府若幹部門橫向聯合舉辦的培訓。這種跨部門舉行的培訓班,或由政府幾個部門共同組織,或由學會或學校幫助組織,培訓費用則由政府各部門共同承擔,為同一專業或同一層級的公務員開設某些共同的課程。
(三)交流培訓
即通過人員的交流或學術的交流對公務員實施培訓。人員的交流培訓是指通過人員在政府部門之間、各地區之間、政府部門和企業之間的調任或借調,使公務員擴大知識面,增長才幹,掌握在各種環境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協調矛盾的能力。
(四)工作培訓
即在實際工作中對公務員壓擔子,使其實際工作能力有所提高。通過行政首長或經驗豐富的公務員在工作中言傳身教,也能使公務員在行政實踐中積累知識,獲得經驗,增長才幹。如在我國行政管理中,主管部門讓某些有培養前途的年輕公務員到某些部門或地方,通過實際工作進行鍛煉,增長他們的才幹。
(五)學校培訓
即同公務員管理機構或各行政部門選送部分有培養前途的公務員,或者由公務員本人依據有關規定,到政府的高中級行政學院或國內外高等院校接受培訓或進修。
(六)選擇培訓
即允許公務員根據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個人興趣,制定培訓計劃,自由選擇培訓專業和課程。選擇培訓的方式主要有二種:一是鼓勵公務員利用閑暇時間到附近學校或夜校去補習、進修,其學費由政府負擔。如有些地方或部門的行政官員根據自己的工作情況,參加有關院校的函授、夜大學習而費用由工作單位承擔。另一種是公務員向政府申請培訓假期,脫產學習。
我國公務員培訓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一)政治理論的學習
這是由中國國情決定的。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我國的公務員制度是建立在社會主義制度基礎之上的,有著鮮明的政治性和階級性,不實行也不可能實行西方所謂的"文官中立"原則。我國公務員必須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積極參與政治活動。因此我國的公務員必須學習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使他們能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去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使他們能樹立起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二)專業知識的培訓
即與公務員工作密切相關的專業理論,專業技術知識和專業操作知識的訓練,其目的在於提高公務員的知識素養,提高行政效率。在行政管理手段不斷發展的現代,尤其是這樣。一般說來,任何公務員都應全面掌握與自己專業相關的理論知識、技術知識和操作知識,但是不同職位、級別的公務員,對專業知識的需要和培訓也有自己的側重點。因此,專業知識的培訓必須有的放矢地進行。
(三)管理才能的培訓
即通過理論知識的學習和管理活動的實踐開拓公務員的視野,在理論和實踐上培養他們領導下屬、運籌決策、協調沖突、融洽關系的能力。
(四)職業道德的培訓
即培養公務員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主要包括忠於國家、忠於政府、忠於職守、嚴守國家機密,不得從事與本部門業務有關的營利活動等。
『柒』 初任基層人民警察培訓方面
不知道你是哪裡的,我是浙江的。剛進警察培訓的時候是冬天,站警姿的時候真是悔不當版初考了警察啊。那個累權啊。我們培訓的時候是4個月。在警校3個月,第一個月隊列,警姿。後面學習法律,戰術,體能。最後一般都有考試,我當時考的是3公里武裝跑步,100米,1000米,俯卧撐,戰術盤問等科目,不難的。一般都會通過的。本科和專科的警銜剛開始沒區別,但是以後本科能算工齡長一點,所以同一年警齡本科生的工資級別稍微高點。警銜除非一開始折算成工齡高點,不然一起進去就一起培訓了,3年一星
『捌』 公務員警察上崗培訓都培訓什麼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大綱
(適用於錄用及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人員)
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制定本大綱。
【說明】
一、訓練對象
經考試錄用或者從非公安機關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的人員。
二、訓練目標
人民警察初任訓練旨在訓練和培養人民警察基本素質和從警能力。通過教育和訓練,使參訓人員樹立忠誠於祖國,忠誠於人民,忠誠於法律,忠誠於中國共產黨的堅定信念;深刻理解鄧小平理論的基本觀點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公僕意識、法治意識和職業道德觀念;全面了解並重點掌握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有關法律及規章制度;學會並掌握基本警務技能與戰術要領,養成良好的作風和組織紀律觀念,達到初任人民警察資格標准,初步具備從事警察職業的基本素養和能力。
三、訓練方式和時間
經考試錄用以及從非公安機關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人員實行集中食宿,封閉訓練。訓練時間22周,110個訓練日。每天訓練7學時,總計770學時,其中,理論業務課350學時,隊列、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訓練350學時(均含復習和考核)。開學、結業、個人總結鑒定及有關活動70學時。日常體能訓練時間不在正式訓練的學時之內。
四、訓練方法
初任訓練強調基礎性、實戰性、針對性,突出重點,根據學員特點和基層警務工作要求,妥善處理知識系統性與公安實戰需要的關系,突出養成教育和警察職業能力的訓練。在訓練中,應實行精講多練、練講結合,啟發式與互動研討,現場情景模擬訓練,案例評析與論辯式,反復練習、及時講評等訓練方法。
五、訓練考核
堅持「訓考分離」原則,實行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兩級統考制度。國家公務員基礎知識和法律法規部分的考試由公安部統一命題。公安業務的考試,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的考核由省級公安機關統一命題(考試考核的具體科目見附件1)。考務工作由省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考試科目均採用閉卷筆試形式,實行百分制,60分及格。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考核,實行「優良、及格、不及格」等級制。
考核全部合格者,頒發《國家公務員培訓證書》和《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合格證書》,具有人民警察資格,授予警銜。考核中有兩項(含)以下科目不及格的,准予補考;有三項(含)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確定為初任訓練不合格。不合格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補訓。經過補考或補訓仍有兩項科目不及格的,不予結業,不得授予警銜,不允許上崗。
六、訓練教材
《國家公務員初任培訓讀本》(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法律法規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公安業務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實戰基礎訓練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七、訓練評估
評估的目的是檢查初任訓練的實際效果,督導訓練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評估工作要嚴格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評價標准》(見附件2)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評估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3)執行。未達到評價標准和要求的公安院校和訓練學校(基地),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承擔訓練任務。
八、大綱的使用
本大綱具有指令性和指導性雙重功能。訓練大綱規定為「選擇開設」的科目可以調整,此外為必須開設的訓練科目。
本大綱規定的訓練科目具體學時分配上可以由省級公安機關教育訓練主管部門進行適當調整,但警務技能戰術訓練的學時不得低於規定要求。體能訓練時間原則上不包括在規定的學時之內。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安廳、局可根據本訓練大綱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的訓練計劃和實施方案。省級以下公安機關和各級訓練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省級公安機關下達的訓練計劃和實施方案,如有調整,須報請省級公安機關教育訓練主管部門批准。
九、大綱的解釋與執行
本大綱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本文】
一、國家公務員基礎知識(56學時)
(一)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二)我國政治體制與政府機構運作
(三)公共經濟與公共政策
(四)電子政務
(五)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六)國家公務員制度與公務員紀律及行為規范
(七)機關公文寫作與處理
(八)保密與國家安全
二、黨的公安工作與人民警察職業道德(21學時)
(一)黨的公安工作
⒈公安工作的歷史簡介
⒉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任務和宗旨
⒊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和根本路線
⒋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政策
⒌公安隊伍建設和管理
(二)人民警察基本素質與職業道德
⒈基本素質
⒉職業道德
⒊職業紀律
三、法律基礎知識(140學時)
(一)法學原理
⒈法律的本質
⒉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
(二)憲法
⒈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⒉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
⒊憲法的實施保障
(三)人民警察法
⒈人民警察的任務和職權
⒉人民警察的義務和紀律
⒊人民警察的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
⒋人民警察的執法監督和法律責任
(四)刑事法
⒈刑法
⑴刑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犯罪及其構成要件
⑶犯罪形態
⑷正當行為
⑸刑罰的目的和種類
⒉刑事訴訟法
⑴刑事訴訟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⑶立案、偵查與起訴
⑷審判與執行程序
(五)行政法
⒈行政行為
⑴行政行為的特徵、內容與合法要件
⑵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
⑶行政違法與行政責任
⒉行政處罰
⑴行政處罰的特徵
⑵行政處罰的種類
⑶行政處罰的程序
⒊行政復議
⑴行政復議的原則
⑵行政復議的范圍
⑶行政復議的程序
⒋行政訴訟
⑴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
⑵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⑶行政訴訟的參加人
⑷行政訴訟的程序
⒌國家賠償
⑴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⑵行政賠償的范圍和程序
⑶刑事賠償的范圍和程序
⑷賠償方式
⑸國家追償
(六)民事法
⒈民法
⑴民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民事法律關系
⑶民事主體
⑷物權與所有權
⑸債與合同
⑹知識產權
⑺財產繼承權
⑻人身權
⑼民事責任
⒉民事訴訟法
⑴民事訴訟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⑶主管和管轄
⑷當事人與共同訴訟人
⑸訴訟代表人、訴訟中的第三人與訴訟代理人
⑹法院調解
⑺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⑻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一般原則
四、公安業務(133學時)
(一)公安業務基礎
1.公文寫作
2.科技知識、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運用
3.計算機基礎
4.警務英語(選擇開設)
(二)治安管理
1.治安管理工作概述
2.治安案件查處
3.治安秩序管理
4.社區警務
5.戶口管理
6.治安巡邏
7.交通管理(選擇開設)
8.安全防範技術(選擇開設)
(三)刑事偵查工作概述
⒈刑事偵查工作的任務和原則
⒉刑事犯罪現場的保護
⒊刑事案件辦案的一般程序
⒋國保工作的形勢與任務(選擇開設)
⒌經濟犯罪問題(選擇開設)
⒍禁毒斗爭(選擇開設)
⒎反恐怖斗爭(選擇開設)
四、隊列與體能訓練(84學時)
(一)隊列訓練
⒈單警隊列動作
⑴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間轉法
⑵行進、立定、齊步、正步、跑步、踏步
⑶步法變換(齊步、正步、跑步互換)
⑷行進間轉法
⑸坐下、蹲下、起立
⑹敬禮禮畢
⑺脫帽、戴帽、夾帽
⒉集體隊列動作
⑴集合、離散
⑵整齊、報數
⑶出列、入列
⑷行進、停止
(二)體能訓練
1.體能訓練常識
⑴基本素質訓練法(柔韌、協調、速度、力量、耐力)
⑵傷害事故的預防
2.體能測試
⑴男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引體向上、俯卧撐
⑵女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撐
3.專項體能訓練
⑴男子:200米障礙跑(護欄、天梯、獨木橋、凹凸路面、模擬人群、高牆、低矮空間、模擬門窗等8項)
⑵女子:200米障礙跑(護欄、獨木橋、凹凸路面、模擬人群、低矮空間、模擬門窗等6項)
五、警務實戰基礎知識(21學時)
(一)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⒈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依法治國的根本要求
⒉當前公安機關執法工作的問題不容忽視
⒊端正執法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二)增強執法安全和警務規范意識
⒈安全是警務活動的重要前提
⒉嚴格按照警務執法程序辦事
(三)嚴格執行關於實施強制措施和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規定
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關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許可權的規定
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關於警械和武器使用的規定
⒊《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關於戒嚴執勤人員的職責的規定
⒋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關於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的條件與職責、公務用槍的使用、公務用槍的保管等規定
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關於使用槍械的規定
六、警務基本技能訓練(共140學時)
(一)徒手防衛與控制技術
1.基本練習
⑴基本姿勢;⑵步法移動;⑶倒地自護
2.基本防衛技術
⑴格擋;⑵躲閃;⑶摟抓;⑷掩肘;⑸提膝
3.基本攻擊技術
⑴直拳;⑵勾拳;⑶推掌;⑷劈掌;⑸擊肘;⑹頂膝;⑺橫踢;⑻前踢
4.徒手控制技術
⑴一對一控制;⑵二對一控制;⑶三對一控制
5、解脫技術
⑴抓臂解脫;⑵抓胸解脫;⑶抱腰解脫;⑷鎖喉解脫
(二)警械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警械與防護裝具
⑴警械;⑵防護裝具
2.手銬的使用
⑴背手上銬;⑵舉手上銬;⑶倒地上銬
3.警繩的使用
⑴手腕捆綁;⑵手臂捆綁
4.警棍的使用
⑴基本姿勢;⑵擋;⑶劈;⑷戳;⑸別
(三)搜身帶離
1.搜身的動作要領
2.徒手帶離技術
⑴抓臂帶離;⑵折腕帶離;⑶別臂帶離
3.帶離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四)武器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武器
⑴警用殺傷性武器:手槍;微型沖鋒槍;狙擊步槍
⑵警用非殺傷性武器:18.4mm防暴槍;38mm防暴槍
2.手槍常識
⑴手槍各大部件名稱及用途;⑵驗槍;⑶分解與結合;⑷裝退子彈;⑸故障排除;⑹手槍的攜帶;⑺常見的違規操作;⑻槍支使用規則
3.手槍基礎射擊
⑴持握手槍;⑵射擊姿勢;⑶據槍、瞄準、擊發;⑷易犯錯誤及糾正方法
4.手槍初級實用射擊
⑴快速掏槍技術;⑵快速射擊技術;⑶易犯錯誤及糾正方法
(五)通信聯絡
1.警用無線通信勤務操作規范
⑴正確使用對講機;⑵警用無線通信的安全保密;⑶警用無線通信勤務規范
2.現場手勢聯絡方法
⑴數字表示;⑵告知表示;⑶人物表示;⑷地形物品表示
(六)現場急救
1.徒手心肺復甦
2.止血
3.固定
4.包紮
5.搬運
七、警務基本戰術訓練(共84學時)
(一)警務戰術原則和基本動作
1.警務戰術原則
⑴依法處置、遵守程序;⑵防控為先、力保安全;⑶充分估勢、隨機處變
2.單警基本動作
⑴觀察;⑵運動方法;⑶利用地形和掩蔽物
(二)對嫌疑人的盤查
1.盤查的特點
2.盤查的基本程序
3.盤查中應注意的問題
4.對幾種情況的處置
⑴對語言不配合情況的處置;⑵對行為不配合情況的處置;⑶對發生襲警情況的處置
(三)對嫌疑車輛的查控
1.查控嫌疑車輛行動的特點
2.查控嫌疑車輛的基本程序
3.查控暴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車輛
(四)對建築物的搜索
1.建築物搜索行動的特點
2.建築物搜索行動的基本程序
3.對一般建築物的搜索
⑴對房間的搜索;⑵對樓梯、樓道的搜索
(五)抓捕犯罪嫌疑人
1.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動的特點
2.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動的基本程序
3.特定環境下的抓捕
⑴室內抓捕;⑵室外抓捕
八、戰例評析(21學時)
具體戰例由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收集整理,下發使用。
『玖』 公安民警初任培訓有哪些內容
公安民警初任培訓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國家公務員基礎知識(56學時)
(一)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二)我國政治體制與政府機構運作
(三)公共經濟與公共政策
(四)電子政務
(五)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六)國家公務員制度與公務員紀律及行為規范
(七)機關公文寫作與處理
(八)保密與國家安全
二、黨的公安工作與人民警察職業道德(21學時)
(一)黨的公安工作
⒈公安工作的歷史簡介
⒉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任務和宗旨
⒊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和根本路線
⒋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政策
⒌公安隊伍建設和管理
(二)人民警察基本素質與職業道德
⒈基本素質⒉職業道德⒊職業紀律
三、法律基礎知識(140學時)
(一)法學原理
⒈法律的本質
⒉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
(二)憲法
⒈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⒉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
⒊憲法的實施保障
(三)人民警察法
⒈人民警察的任務和職權⒉人民警察的義務和紀律
⒊人民警察的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⒋人民警察的執法監督和法律責任
(四)刑事法
⒈刑法
⑴刑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⑵犯罪及其構成要件⑶犯罪形態⑷正當行為
⑸刑罰的目的和種類
⒉刑事訴訟法
⑴刑事訴訟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⑵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⑶立案、偵查與起訴⑷審判與執行程序
(五)行政法
⒈行政行為
⑴行政行為的特徵、內容與合法要件⑵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⑶行政違法與行政責任
⒉行政處罰
⑴行政處罰的特徵⑵行政處罰的種類⑶行政處罰的程序
⒊行政復議
⑴行政復議的原則⑵行政復議的范圍⑶行政復議的程序
⒋行政訴訟
⑴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⑵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⑶行政訴訟的參加人⑷行政訴訟的程序
⒌國家賠償
⑴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⑵行政賠償的范圍和程序⑶刑事賠償的范圍和程序⑷賠償方式⑸國家追償
(六)民事法
⒈民法
⑴民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⑵民事法律關系
⑶民事主體⑷物權與所有權⑸債與合同⑹知識產權⑺財產繼承權⑻人身權⑼民事責任
⒉民事訴訟法
⑴民事訴訟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⑵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⑶主管和管轄
⑷當事人與共同訴訟人
⑸訴訟代表人、訴訟中的第三人與訴訟代理人⑹法院調解
⑺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⑻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一般原則
四、公安業務(133學時)
(一)公安業務基礎
1.公文寫作
2.科技知識、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運用3.計算機基礎
4.警務英語(選擇開設)
(二)治安管理
1.治安管理工作概述2.治安案件查處3.治安秩序管理4.社區警務5.戶口管理6.治安巡邏
7.交通管理(選擇開設)8.安全防範技術(選擇開設)
(三)刑事偵查工作概述
⒈刑事偵查工作的任務和原則⒉刑事犯罪現場的保護⒊刑事案件辦案的一般程序
⒋國保工作的形勢與任務(選擇開設)⒌經濟犯罪問題(選擇開設)⒍禁毒斗爭(選擇開設)⒎反恐怖斗爭(選擇開設)
四、隊列與體能訓練(84學時)
(一)隊列訓練⒈單警隊列動作
⑴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間轉法
⑵行進、立定、齊步、正步、跑步、踏步
⑶步法變換(齊步、正步、跑步互換)⑷行進間轉法
⑸坐下、蹲下、起立⑹敬禮禮畢
⑺脫帽、戴帽、夾帽⒉集體隊列動作⑴集合、離散⑵整齊、報數⑶出列、入列⑷行進、停止
(二)體能訓練
1.體能訓練常識
⑴基本素質訓練法(柔韌、協調、速度、力量、耐力)⑵傷害事故的預防2.體能測試
⑴男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引體向上、俯卧撐⑵女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撐3.專項體能訓練
⑴男子:200米障礙跑(護欄、天梯、獨木橋、凹凸路面、模擬人群、高牆、低矮空間、模擬門窗等8項)
⑵女子:200米障礙跑(護欄、獨木橋、凹凸路面、模擬人群、低矮空間、模擬門窗等6項)
五、警務實戰基礎知識(21學時)
(一)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⒈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依法治國的根本要求⒉當前公安機關執法工作的問題不容忽視⒊端正執法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二)增強執法安全和警務規范意識
⒈安全是警務活動的重要前提⒉嚴格按照警務執法程序辦事
(三)嚴格執行關於實施強制措施和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規定
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關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許可權的規定
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關於警械和武器使用的規定⒊《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關於戒嚴執勤人員的職責的規定
⒋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關於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的條件與職責、公務用槍的使用、公務用槍的保管等規定
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關於使用槍械的規定
六、警務基本技能訓練(共140學時)
(一)徒手防衛與控制技術
1.基本練習
⑴基本姿勢;⑵步法移動;⑶倒地自護2.基本防衛技術
⑴格擋;⑵躲閃;⑶摟抓;⑷掩肘;⑸提膝3.基本攻擊技術
⑴依法處置、遵守程序;⑵防控為先、力保安全;⑶充分估勢、隨機處變2.單警基本動作
⑴觀察;⑵運動方法;⑶利用地形和掩蔽物
(二)對嫌疑人的盤查
1.盤查的特點2.盤查的基本程序3.盤查中應注意的問題4.對幾種情況的處置
⑴對語言不配合情況的處置;⑵對行為不配合情況的處置;⑶對發生襲警情況的處置
(三)對嫌疑車輛的查控
1.查控嫌疑車輛行動的特點2.查控嫌疑車輛的基本程序
3.查控暴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車輛
(四)對建築物的搜索
1.建築物搜索行動的特點2.建築物搜索行動的基本程序3.對一般建築物的搜索
⑴對房間的搜索;⑵對樓梯、樓道的搜索(五)抓捕犯罪嫌疑人
1.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動的特點2.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動的基本程序3.特定環境下的抓捕
⑴室內抓捕;⑵室外抓捕
八、戰例評析(21學時)
具體戰例由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收集整理,下發使用。
堅持「訓考分離」原則,實行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兩級統考制度。國家公務員基礎知識和法律法規部分的考試由公安部統一命題。公安業務的考試,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的考核由省級公安機關統一命題。考務工作由省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考試科目均採用閉卷筆試形式,實行百分制,60分及格。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考核, 實行「優良、及格、不及格」等級制。 考核全部合格者,頒發《國家公務員培訓證書》 和《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合格證書》,具有人民警察資格,授予警銜。考核中有兩項(含)以下科目不及格的,准予補考;有三項(含)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確定為初任訓練不合格。不合格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補訓。經過補考或補訓仍有兩項科目不及格的,不予結業,不得授予警銜,不允許上崗。
『拾』 2010新錄用的公安系統警察崗前培訓內容是什麼
大部分都是政治理論基礎知識、法律法規基礎知識和公安業務基礎知識。
新修訂內的《公容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該條令於2014年4月28日公安部部長辦公室通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條令》共分八章50條,內容包括職責分工、訓練任務、訓練機構、訓練教官、經費裝備、管理考核等。
並附政治部關於條令的學習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認真學習貫徹,切實提高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教育訓練工作。
(10)新警初任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崗前培訓主要職責:
(一)制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規章、標准、規劃,組織編發訓練大綱、教材。
(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工作。
(三)部署、組織全國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訓練和考試、考查。
(四)組織評估承擔訓練任務的機構和訓練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