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對銷售人員進行培訓需要培訓哪些課程
銷售人員的培訓需要的課程有:總體來說應包括品德素質、能力素質、知識素質、心理素質4個方面。品德素質培訓?;通過培訓使銷售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勤奮敬業的工作態度,真誠待人、誠信守諾、顧全大局的良好品質;通過培訓讓銷售人員真正懂得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我們的收益是建立在我們為客戶提供高價值、高滿意度的產品或服務的基礎上的;通過培訓讓銷售人員真正懂得正是因為有競爭對手的存在,我們才得以有巨大的壓力去把工作做得更好,我們才能為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所以,競爭對手是值得我們尊重的;通過培訓讓銷售人員成為遵紀守法的好員工和好公民。該部分的培訓內容應圍繞著為實現上述目標來組織,如,職業道德培訓、品德修養知識等。能力素質培訓;該部分培訓內容應圍繞著提高銷售人員8個方面的能力來進行。為此,可開設以下課程或專題:邏輯學、哲學、交際學、演講與口才、成功學、技術與管理創新、市場調查與預測、推銷技巧、公共關系技巧、商務 ?談判、營銷策劃、銷售管理等。心理素質培訓;?主要開設一些樹立自信心、激勵成功慾望、培養剛強意志的課程或專題,另外還應培養銷售人員樹立與人為善、兼聽則明的意識和良好的銷售態度。知識素質培訓;(1)營銷知識培訓? 營銷知識很廣泛,主要應開設以下課程或專題:市場營銷學、市場調查與預測、消費者行為學、公共關系學、人際關系學、社會學、消費心 理學、廣告學、推銷技巧、商務談判、公關策劃、廣告策劃、銷售管理等。(2)企業及其所在行業知識培訓? 主要有:本企業的歷史及成就;本企業的組織機構設置、領導人、工作程序等情況;企業戰略思想與戰術措施;企業的各種相關政策與規章制度:銷售提成政策、行政管理制度、績效考評政策等;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行業與市場的發展特點;企業的主要競爭對手以及它們目前的情況、動態、優勢、劣勢、在市場中的地位、市場份額;該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以及未來發展趨勢等。(3)經營管理知識培訓? 主要包括管理原理、生產管理、經營管理、財務會計與銷售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4)產品以及技術知識培訓? 主要包括:產品的類型與組成;本企業品以及競爭者產品的品質、特點、用途、使用方法與注意事項、優缺點、客戶利益點、包裝;產品的製造方法;產品的維修及售後服務條件;產品的生產技術原理及其先進性、發展趨勢;相關品與替代品的發展情況等。總結:銷售人員的個人擅長方面,因長取長!?在於經驗與積累,銷售就更簡單了!
㈡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是什麼
銷售人員職業道德,指銷售人員在銷售活動應該遵循的道德准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
人的追求,無非是經濟利益的追求和精神的追求。
銷售人員把銷售作為一種職業,一種謀生的手段,追求經濟利益,原本無可厚非,但又必須受道德的制約。
1、 銷售人員的效用函數
經濟學中的經濟人假設,是現代主流經濟學的兩大基石之一。
它假定人總是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將名詞「利益」改為「效用」,就成了理性人假設,即個人通過自己的理性進行選擇,在給定的偏好和約束條件情況下,個人總能夠使效用最大化。
這兩種假設都沒有提及精神的作用。
新制度經濟學則認為,人們所做出的選擇,並不僅僅是以其內在的效用函數為基礎的純粹的自主性和獨立性選擇,而是受他人影響(如社會政治文化結構、道德、傳統以及生產者誘導等影響)的選擇;人的行為動機具有兩重性,不僅追求物質利益,而且追求精神滿足。
這種在理性行為假定前提下,具有物質和精神雙重偏好的人,稱為社會理性人。
我國學者張旭昆教授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有限理性廣義經濟人假設,其主要內容包括兩個方面:
(1) 個人追求的是多種目標的加權均值的最大化;
(2) 個人未必准確了解及清楚表達其目標值或效用函數最大化的具體內容及實現其目標的最佳方法,以及追求所有目標時的各種行為中理性行為與非理性行為的最佳比例結構。
根據有限理性廣義經濟人假設,銷售人員的效用函數為:
其中為銷售人員的總效用函數,為物質效用,為精神效用,滿足邊際效用遞減規律;
為努力的效用,滿足邊際成本遞增規律。為精神效用轉換為物質效用的系數;
為努力轉換為物質效用的系數。
為銷售人員的合法純收入(扣除費用後);
為銷售人員道德失范事件i獲得的利益;
為道德失范事件i被發現的概率;
為道德失范事件i被發現的罰金;
為努力程度,包括時間、體力、精力等的付出;
為銷售人員當前的精神價值,以的百分比表示;
為道德失范事件i被發現的精神損失。
2、 銷售人員職業道德的評價要素
銷售人員除了要遵守 「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社會主義基本道德規范外,還要根據銷售工作的職業特點,遵守一些特殊的道德規范。
英國學者羅斯提出的顯要義務理論指出,企業在營銷活動中要承擔六種「顯要義務」(即在一定時間一定環境中人們自認為合理的行為):
誠實、感恩、公正、行善、自我完善和不作惡。
筆者認為,用誠實、守信、公正、良知四個要素來評價銷售人員在精神方面表現出來的道德水平,或者說精神效用的水平,是比較恰當的。誠實,就是忠誠老實,不講假話;
守信,就是信守諾言,說話算數,講信譽,重信用,履行自己應承擔的義務;
公正就是按照同一標准和同一原則辦事;
良知,就是要符合社會對一個成員最起碼的文明要求。
物質方面的評價要素是各種有形的、無形的資源。
3、 銷售人員職業道德的評價准則
判斷銷售人員是否符合職業道德的主要依據是西方學者提出的道義論、功利論及相稱理論。
道義論是從某行為背後的動機來判斷行為的道德性。
功利論是從行為引起的後果來判斷行為的道德性,即某行為能否為最大多數人帶來最大的利益及最大的幸福來判斷行為的道德性。
相稱理論是從行為的目的、手段和後果來判斷某行為是否符合道德。
動機是行為決策的出發點,手段是指為實現某行為的方式和方法,後果是指行為引起的結果。
銷售人員在物質方面的道德水平主要由行為的後果來評價,在精神方面的道德水平主要由行為的動機、手段來評價。
㈢ 銷售職業道德有哪些
銷售人員除了要遵守 「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社會主義基本道德規范外,還要根據銷售工作的職業特點,遵守一些特殊的道德規范。 銷售人員職業道德的評價准則 判斷銷售人員是否符合職業道德的主要依據是西方學者提出的道義論、功利論及相稱理論。道義論是從某行為背後的動機來判斷行為的道德性。功利論是從行為引起的後果來判斷行為的道德性,即某行為能否為最大多數人帶來最大的利益及最大的幸福來判斷行為的道德性。相稱理論是從行為的目的、手段和後果來判斷某行為是否符合道德。動機是行為決策的出發點,手段是指為實現某行為的方式和方法,後果是指行為引起的結果。銷售人員在物質方面的道德水平主要由行為的後果來評價,在精神方面的道德水平主要由行為的動機、手段來評價。 銷售人員職業道德失范的現象 按照調整關系的不同,銷售人員的職業道德分為內部職業道德和外部職業道德。前者調整的是銷售人員與所在企業之間關系;後者調整的是銷售人員與客戶(這里指直接發生業務關系的批發商、零售商和消費者)、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競爭對手、及相關利益團體(例如消費者協會、輿論媒體、社區等)之間的關系。 (一) 銷售人員內部職業道德失范的表現 銷售人員對內作為公司的一員,按照勞動合同和公司內部的各種制度,使用企業的各種資源,承擔著各種道德責任和義務;他們在進行業務活動時,要接觸和使用企業的各種銷售資源,包括人力、信息、資金、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包括客戶資源、商業秘密、商譽等)等。這些資源的所有權隸屬於企業,但使用權屬於銷售人員,因而容易成為不道德行為侵犯的對象。銷售崗位作為一個企業資源密集的崗位,對這些資源的使用和處理方式、處理結果,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根本利益,它既反映了銷售人員的工作能力,也反映了其內部職業道德水平。失范現象具體表現在: 1、 人力資源方面:虛假簡歷;勞動合同違約;兼職;人員提拔中的裙帶關系;培訓機會的不均等;市場機會不均等;消極怠工;逃避責任;佔有其他人的成果或業績。 2、 信息資源方面:隱瞞信息;提供虛假信息;不及時提供信息;設計有傾向性的問卷、選擇特殊樣本、歪曲信息、偽造調研報告。 3、 資金方面:虛報費用;挪用貨款;故意控制回款時間;佔用企業資金;濫用銷售費用。 4、 有形資產方面:不合理維護保養;侵佔;未正確使用公物;未妥善保管;因私使用公物;偷竊。 5、 無形資產方面:泄漏、侵佔或出賣商業機密;散布損害公司形象的言論;未正確展示企業的形象;有意損害企業的信譽;有意做出錯誤的客戶評價;客戶資源的私有化;偽造客戶;盜用商譽;泄露、侵佔或出賣知識產權。 (二) 銷售人員外部職業道德失范的表現 對外作為企業的代理人,銷售人員是企業與外界溝通的橋梁,是將企業產品、服務、信息、形象送達客戶的媒介,承擔著搜集和傳遞信息、進行交易、提供售前售中售後的各種服務以及客戶管理等職能。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為了優質、快速、低成本地滿足客戶日益多樣化的需要,越來越多的企業把銷售的決策權下放到銷售人員的手中,銷售人員承擔的道德責任和義務也相應地增加。 在日常的銷售業務中,銷售人員在不同的銷售環節、針對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其責任、義務各不相同,行為也各不一樣,反映出職業道德的不同側面和不同的道德水平。按照業務流程,銷售人員的工作大體可劃分為:市場調研、產品與服務、定價、營銷渠道、銷售促進(包括人員推銷、營業推廣、廣告和公共關系)、簽約和履行等六個關鍵環節。 1、 市場調研:侵犯隱私權;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商業情報。 2、 產品與服務:濫用質量標志;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有害產品、有缺陷產品;過量銷售;誇大量或質的包裝。 3、 定價:價格歧視;價格勾結;暴利宰客、哄抬物價;價格欺詐。 4、 營銷渠道:對不同的客戶,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種類、質量等方面差別對待。 5、 銷售促進(包括人員推銷、營業推廣、廣告和公共關系):虛假宣傳;誇大產品性能、功效;有意提供不完整信息;隱瞞產品或服務缺陷信息;欺詐性促銷(虛假的「特價、減價」廣告)、不文明廣告、傳播不健康文化;有償新聞;故意貶低競爭對手產品。 6、 簽約和履行:宴請、送禮、娛樂、行賄受賄;欺騙性承諾;強迫甚至脅迫銷售;使用不公平的格式合同;不履行承諾;偷工減料;違反合同;故意曲解合同;客戶歧視;捆綁銷售。
㈣ 市場營銷的職業道德
1.通曉業務,優質服務。營銷人員要博學多才,業務嫻熟;要牢固樹立服務至上的專營銷理念;要善屬於收集信息、把握市場行情;要靈活運用各種促銷手段,拉近與客戶的距離,成功進行溝通;要熟悉經銷商品的性能,主動准確地傳達商品信息;要為顧客排憂解難,滿足他們的特殊要求。
2.平等互惠,誠信無欺。這是營銷工作者最基本的行為准則。營銷工作者在工作中不要耍手腕,不坑蒙消費者,不擅自壓價或變相提價;要恪守營銷承諾,決不圖一時之利損害企業信譽。
3.當好參謀,指導消費。營銷是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媒介和橋梁,營銷工作者要在與消費者的溝通中,了解不同對象的不同需求,引導消費者接受新的消費觀念。同時,又將消費者需求信息傳達給生產者,以幫助企業改進和調整生產。
4.公私分明,廉潔奉公。生產者往往賦予營銷工作者一定的職權,營銷人員應經得起利益的誘惑,不賺取規定之外的私利,不進行轉手倒賣等各種謀私活動。
㈤ 市場營銷人員的職業操守
職業操守復
文明禮貌
儀表端制庄
語言規范
舉止得體
待人熱情
辦事公道
堅持真理
公私分明
公平公正
光明磊落
遵紀守法
學法、知法、守法、用法
遵守公司紀律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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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1.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最基本的職業道德(
您好!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最基本的職業道德是守法遵規,最重要的是誠實版信用。其中,守法遵規權表現在以下四大方面:
1、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為行為准繩,遵守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保險監管部門的相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服從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督與管理
3、遵守保險行業自律組織的規則。4、遵守所屬機構的管理規定。而誠實守信表現在:
1、執業活動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中恪守誠實信用原則。
2、在執業活動中主動出示法定執業證件並將本人或所屬機構與保險公司的關系如實告知客戶。
3、客觀、全面地向客戶介紹有關保險產品與服務的信息,並將與投保有關的客戶信息如實告知所屬機構,不誤導客戶。
4、向客戶推薦的保險產品應符合客戶的需求,不強迫或誘騙客戶購買保險產品。當客戶擬購買的保險產品不適合客戶需要時,應主動提示並給予合適的建議。
㈦ 銷售員的職業道德要求
職業要求:賣出商品
道德要求:不坑爹
職業道德要求:在不坑爹的情況下賣出更多的商品。
㈧ 1.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最基本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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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專業道德指引》是我國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最基本屬的行為規范,
也是知道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主體:7個道德原則21個要點守法遵規——最基本
1.誠實信用
2.專業勝任
3.客戶至上——處理與客戶之間關系的基本准則
4.勤勉盡責
5.公平競爭
6.保守秘密
㈨ 什麼是銷售人員職業道德
銷售人員職業道德的評價 銷售人員職業道德,指銷售人員在銷售活動應該遵循的道德准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 人的追求,無非是經濟利益的追求和精神的追求。銷售人員把銷售作為一種職業,一種謀生的手段,追求經濟利益,原本無可厚非,但又必須受道德的制約。 1、銷售人員的效用函數 經濟學中的經濟人假設,是現代主流經濟學的兩大基石之一。它假定人總是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將名詞「利益」改為「效用」,就成了理性人假設,即個人通過自己的理性進行選擇,在給定的偏好和約束條件情況下,個人總能夠使效用最大化。這兩種假設都沒有提及精神的作用。新制度經濟學則認為,人們所做出的選擇,並不僅僅是以其內在的效用函數為基礎的純粹的自主性和獨立性選擇,而是受他人影響(如社會政治文化結構、道德、傳統以及生產者誘導等影響)的選擇;人的行為動機具有兩重性,不僅追求物質利益,而且追求精神滿足。這種在理性行為假定前提下,具有物質和精神雙重偏好的人,稱為社會理性人。我國學者張旭昆教授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有限理性廣義經濟人假設,其主要內容包括兩個方面:(1)個人追求的是多種目標的加權均值的最大化;(2)個人未必准確了解及清楚表達其目標值或效用函數最大化的具體內容及實現其目標的最佳方法,以及追求所有目標時的各種行為中理性行為與非理性行為的最佳比例結構。 根據有限理性廣義經濟人假設,銷售人員的效用函數為: 其中為銷售人員的總效用函數,為物質效用,為精神效用,滿足邊際效用遞減規律;為努力的效用,滿足邊際成本遞增規律。為精神效用轉換為物質效用的系數; 為努力轉換為物質效用的系數。為銷售人員的合法純收入(扣除費用後); 為銷售人員道德失范事件i獲得的利益;為道德失范事件i被發現的概率;為道德失范事件i被發現的罰金;為努力程度,包括時間、體力、精力等的付出;為銷售人員當前的精神價值,以的百分比表示;為道德失范事件i被發現的精神損失。 2、銷售人員職業道德的評價要素 銷售人員除了要遵守 「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社會主義基本道德規范外,還要根據銷售工作的職業特點,遵守一些特殊的道德規范。 英國學者羅斯提出的顯要義務理論指出,企業在營銷活動中要承擔六種「顯要義務」(即在一定時間一定環境中人們自認為合理的行為):誠實、感恩、公正、行善、自我完善和不作惡。筆者認為,用誠實、守信、公正、良知四個要素來評價銷售人員在精神方面表現出來的道德水平,或者說精神效用的水平,是比較恰當的。誠實,就是忠誠老實,不講假話;守信,就是信守諾言,說話算數,講信譽,重信用,履行自己應承擔的義務;公正就是按照同一標准和同一原則辦事;良知,就是要符合社會對一個成員最起碼的文明要求。 物質方面的評價要素是各種有形的、無形的資源。 3、銷售人員職業道德的評價准則 判斷銷售人員是否符合職業道德的主要依據是西方學者提出的道義論、功利論及相稱理論。道義論是從某行為背後的動機來判斷行為的道德性。功利論是從行為引起的後果來判斷行為的道德性,即某行為能否為最大多數人帶來最大的利益及最大的幸福來判斷行為的道德性。相稱理論是從行為的目的、手段和後果來判斷某行為是否符合道德。動機是行為決策的出發點,手段是指為實現某行為的方式和方法,後果是指行為引起的結果。銷售人員在物質方面的道德水平主要由行為的後果來評價,在精神方面的道德水平主要由行為的動機、手段來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