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級教師晉一級教師的條件是什麼
晉級一級教師的條件是:
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有較好的專業知識技能,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的智力和動手能力,教學效果好;
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並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在培養、指導三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② 教師的職稱怎麼評定,都需要什麼條件
教師的職稱評定申報條件:凡申報評審中、小學教師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完成本職工作,成績顯著;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能夠堅持正常工作,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③ 河南省中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定繼續教育課時有什麼要求,是每年都得培訓還是總課時夠就可以了呢
總 則
一、為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中、小學教師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充分調動其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促進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推動我省基礎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和我省有關職稱政策,結合我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實際,制定本條件。
二、本條件為中小學教師申報和評審委員會評審時掌握的基本條件,評審委員會可依據本條件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
三、本條件適用於全省各類中學、小學、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中小學教學、幼兒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職在崗教師。
分 則
一、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二)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三)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教學或教研工作任務。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四)擔任中學、小學、幼兒園校、園級行政職務1年以上的,須取得相應層次的校、園長培訓合格證書。
(五)小學教師(不含廠、礦所屬小學)申報小學高級教師及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並經審驗合格。
(六)學歷和任職年限分別符合下列要求
1、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須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2、申報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2)大學本、專科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3、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2)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3)研究生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
4、小學高級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10年以上;
(2)大學本科畢業,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8年以上;
(3)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5、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中小學教研的教研員,申報小學高級教師、中學一級教師以及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須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任職年限達到相應要求。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任職年限達到相應要求,可以破格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七)城市中小學教師(當年年底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和幼兒園教師除外)晉升中學高級教師或小學高級教師職務,應有1年以上在農村中小學或薄弱學校任教或支教的經歷,或完成當地教育部門規定的對口支援、結對指導、送課下鄉等支教任務。
(八)任現職以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
1、工作嚴重失職,造成惡劣影響,受到縣以上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當年不得申報。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內不得申報。
3、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業績等,3年內不得申報。
二、評審條件
(一)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1、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統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一定的現代教學技術。系統擔任過1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進行過學科循環教學或擔任過畢業班教學工作。結合教學工作積極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2)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學任務。中學教師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不少於320課時,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不少於200課時,小學教師不少於400課時,班主任不少於180課時。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2,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0節;校級領導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3,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
(3)教學基本功扎實,熟練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並在教學中正確運用。教學效果優良(任現職以來至少1年為優秀)。講授過校級以上公開課、示範課等,獲得良好以上等次。
(4)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開發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根據工作需要,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級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學生在各方面得到較全面的發展。
(5)積極參加教育教學研究和教學(課程)改革實驗,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
教研員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統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所研究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系統承擔過1門以上學科的教學指導和教學研究工作。工作以來,在基層一線從事教學工作或教學研究、指導工作累計不少於1年。
(2)完成規定的教學研究和教學指導等工作任務。有計劃地深入學校指導教學,每學年縣教研員60天以上,聽課、評課60節以上;市教研員40天以上,聽課、評課40節以上;省教研員30天以上,聽課、評課30節以上。每學年承擔公開課或教師培訓課,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成績突出。
(3)具有一定的創新意識和教研科研能力,積極參加學科建設、課程改革和實驗室建設,取得顯著成績。任現職以來,參與並完成本學科1項以上教研科研課題。
2、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
城市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 、2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
(1)講授過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縣、市二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
(2)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在CN刊物上發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科研活動中交流2篇以上(均獲市二等獎以上);或獲市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通過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規范的本學科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同時本人被評為優秀輔導教師。
(4)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縣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5)教師節期間,獲得縣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或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農村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 、2條中必須具備1條以上:
(1)講授過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或2次以上鄉、鎮中心學校組織的優質課(並獲一等獎)、觀摩課、示範課。
(2)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在CN刊物上發表或在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科研活動中交流2篇以上(均獲縣二等獎以上);或獲縣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通過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規范的本學科競賽中獲獎,同時本人被評為優秀輔導教師。
(4)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評為鄉、鎮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5)教師節期間,獲得縣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或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教研員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以上(其中第1條為必備條件),破格申報人員具備3條以上(其中1、2條為必備條件):
(1)在CN學術期刊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研究論文2篇以上,省教研員3篇以上 (其中至少1篇發表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項目、教學研究課題、教改實驗成果通過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或獲市以上優秀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省教研員獲省二等獎以上)。
(3)本人或直接指導的教師2人(次)以上講授過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市二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省教研員本人或直接指導的教師2人(次)以上講授過省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省二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
(4)教師節期間,獲得市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
(二)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1、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學科系統、堅實的教育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具有一定深度和廣度的相關學科知識。系統擔任過1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勝任本學科各年級的循環教學,進行過學科循環教學或擔任過3屆畢業班的教學工作。獨立指導學生積極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2)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學任務。中學教師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不少於320課時,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不少於200課時,小學教師不少於400課時,班主任不少於180課時。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2,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0節;校級領導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3,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
(3)具有較強的教學能力和豐富的教學實踐經驗,能熟練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採用科學的教學方法進行教學,是本學科公認的教學骨幹。教學效果顯著(任現職以來至少2年為優秀)。講授過縣級以上公開課、示範課等,獲得優良以上等次。
(4)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開發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根據工作需要,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級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在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學生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5)積極參加教育教學研究、教學(課程)改革實驗和校本教材開發研究,並在其中發揮組織領導和骨幹作用,具有較強的教科研能力。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成效顯著,是學校骨幹教師。
教研員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統、堅實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所研究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熟悉本學科各種版本的教材,能指導各個年級的教學工作。系統承擔過1門以上學科的教學指導和教學研究工作。工作以來,在基層一線從事教學工作或教學研究、指導工作累計不少於3年。
(2)完成規定的教學研究和教學指導等工作任務。有計劃地深入學校指導教學,每學年縣教研員70天以上,聽課、評課60節以上;市教研員50天以上,聽課、評課40節以上;省教研員40天以上,聽課、評課30節以上。每學年承擔公開課或教師培訓課,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成效顯著。
(3)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學改革和發展的最新動態。積極參加學科建設、課程改革和實驗室建設,取得顯著成績。任現職以來,主持並完成本學科1項以上教研科研課題。
2、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
城市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 、2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
(1)講授過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市二等獎或省三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
(2)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在CN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或在CN刊物上發表1篇並另有2篇在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科研活動中交流(均獲市一等獎或省二等獎以上);或獲省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通過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市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規范的本學科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同時本人被評為優秀輔導教師。
(4)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市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 優秀班主任。
(5)教師節期間,獲得市以上政府部門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或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校長、教學副校長教學管理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表彰。
農村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 、2條中必須具備1條以上:
(1)講授過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或2次以上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均獲縣二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
(2)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在CN刊物上發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科研活動中交流2篇以上(均獲市二等獎以上);或獲市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通過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市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規范的本學科競賽中獲獎,或直接指導的學生2人(次)以上在縣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規范的本學科競賽中獲獎,同時本人被評為優秀輔導教師。
(4)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評為縣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或在鄉、鎮以下農村學校教學第一線連續任教20年以上,受到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5)教師節期間,獲得縣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或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表彰;或校長、教學副校長教學管理工作成績突出,受到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表彰。
教研員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其中第1、2條為必備條件),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
(1)在CN學術期刊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發表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省教研員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發表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其中至少1篇發表在核心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項目、教學研究課題、教改實驗成果通過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或獲省優秀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省教研員獲省一等獎)。
(3)本人或直接指導的教師2人(次)以上講授過省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省二等獎以上(省教研員獲省一等獎)、觀摩課、示範課。
(4)教師節期間,獲得市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
小學高級教師(不含教研員)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其中第1條為必備條件),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
(1)講授過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市一等獎或省二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
(2)在省級以上CN學術期刊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
(3)主持的教育科研項目、教學研究課題、教改實驗成果通過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或獲省優秀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
(4)教師節期間,獲得市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或獲得省學術技術帶頭人稱號。
附 則
一、本條件中規定的申報條件和評審條件須同時具備。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工作以後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其所學專業應與現從事專業一致或相近。取得合格學歷證書滿2年後,達到相應的任職年限,可正常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本條件中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的要求均指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本專業或本學科領域的情況。
三、教學效果須附學校教學效果評估材料。聽課、評課須附聽課、評課記錄和相關材料。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須附本人教案、主辦單位證明和專家評價意見。通過鑒定的項目須附立項報告、研究報告、鑒定證書。成果獎須附研究報告、獲獎證書(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章)。班主任工作須附考核材料和獎勵證書。支教經歷須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獲獎須附獎勵證書,並在《評審表》和《評審簡表》上註明表彰文件的發文字型大小。同一內容的業績不重復使用。
四、論文均限獨著。論文發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匯集等。綜述、通訊報道等不作為評審論文對待。教師撰寫的論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對教育教學工作有較強的指導意義。教研員撰寫的論文要有創新,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對教育教學工作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五、本條件中所稱「市」 指「省轄市」,「縣」指「縣、縣級市、區」;「城市學校」指駐地在縣城以上的學校(含地處農村的高中),「農村學校」指駐地在鄉、鎮以下的學校。
六、本條件中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級。
七、擔任校級職務的申報人員,須在《評審表》和《評審簡表》相應欄目中註明所擔任職務及時間。
八、中小學、幼兒園中非教學人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非中小學教研人員,根據崗位職責,申報中小學教師系列以外的其他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九、本條件自下發之日起實行。原《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豫人職 [2003]20號)同時廢止。
④ 教師如何晉級
教師晉級首先要達到申報條件,然後資歷評定。
一、申報條件
凡申報評審中、小學教師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完成本職工作,成績顯著;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能夠堅持正常工作,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資歷標准
一級教師
1、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2、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有較好的專業知識技能,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的智力和動手能力,教學效果好;
3、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級教師。
1、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2、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具有所教學科必備的專業知識,能夠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教學大綱、教材、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教學效果較好;
3、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級教師。
1、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
2、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基本掌握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能夠完成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
3、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4)教師晉一級必須要培訓課時馬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的以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國家規定,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僅為中級,影響了很多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以及國民整體素質教育的高度。
舊有的職稱設置:
中學系列主要分為:中學高級、中學中級(一級)、中學初級(二級、三級)
與中專系列對應的:高級講師、講師、助教(中學高級教師、中專高級講師相當於大學副教授級;助教,相當於中學的二級教師。)
小學系列主要分為:小學特級教師(小高高)、小學高級、小學一級、小學二級、小學三級。
新規定下的職稱設置如下:
這次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⑤ 2015河南省教師晉中級職稱需講課嗎
教師評中級職稱需滿足條件 教師職稱論文發表,上九品論文網 點擊頭像可直接聯系
1、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完成本職工作,成績顯著;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能夠堅持正常工作,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 資歷條件:一級教師。
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有較好的專業知識技能,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學效果好;
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並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在培養、指導三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報評審中、小學教師系列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度考核或任職期滿考核必須在稱職以上。
4、計算機考試成績合格以上
5、專業水平:中學一級(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 教學基本功扎實,具有本學科牢固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勝任本學科的教學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學研究能力,了解本學科的發展動態。
6、業績條件: 積極投身教育改革,較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注重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的創新、創造和實踐能力。晉升中、小學教師職務,必須承擔學校安排的教育教學任務,備課、講課,批改講解作業,從事學生學習成績的命題、分析工作、完成額定的教學工作量,承擔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隊輔導員工作,指導、組織學生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能結合教學實踐寫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進素質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實績。積極參加教學改革和研究,交流或發表有一定水平的本專業教育教學論文一篇(在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或參與編寫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學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⑥ 教師評中教一級需要什麼條件
條件: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版;或者具備學權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
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6)教師晉一級必須要培訓課時馬擴展閱讀:
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教學效果好,教育質量高,得到縣(市)級以上同行的公認,並獲得一次一等獎或兩次二等獎;
2、承擔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部門領導的學術團體組織的公開課、示範課或觀摩課三次以上,並獲得好評;
3、受到市(廳)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4、結合教學實際,積極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公開發表不少於三篇有價值的教育教學研究文章,或在素質教育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省級交流或推廣,或因教學成績特別突出,受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⑦ 教師晉升職稱一定要先當班主任嗎
因為晉級職稱有這個規定,要擔當3年的班主任才能有晉級的資格,所以最好是先當班主任,有利於以後晉級,不然資格都沒有。(規定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職稱設置
中學系列主要分為:中學高級、中學中級(一級)、中學初級(二級、三級)
與中專系列對應的:高級講師、講師、助教(中學高級教師、中專高級講師相當於大學副教授級;助教,相當於中學的二級教師。)
小學系列主要分為:小學高級、小學一級、小學二級、小學三級。
(7)教師晉一級必須要培訓課時馬擴展閱讀:
評審標准
思想品德標准
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知識水平標准
系統掌握教育教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准確把握現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學科課程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國內外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最前沿的學術成果,善於吸收最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
專業能力標准
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有創新性的改革;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在本學科領域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具有很強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業績成果標准
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勝任中學各年級循環教學,教學業績顯著,教育藝術精湛,形成富有個性的教育教學風格;積極發揮推動本地區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作用,在本地區教師隊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並承擔完成本專業高層次的科研項目。
⑧ 一學年教師要繼續教育培訓多少學時
一學年教師要繼續教育培訓48學時,根據《山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辦法》第六條: 繼續教育實行學分管理。原則上每五年為一個周期。每周期內,中小學教師應完成不少於360學分且每年不少於48學分的繼續教育。
第十四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和認可的各類培訓,教師完成學習任務,經考核合格,依據課程類型及其重要性折算學分,原則上1小時為1學時,1學時計算1學分。中小學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省范圍內有效。
第六條 繼續教育實行學分管理。原則上每五年為一個周期。每周期內,中小學教師應完成不少於360學分且每年不少於48學分的繼續教育。
第十二條 繼續教育實行學分登記,採用證書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第十三條 繼續教育學分登記范圍包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和認可的各類培訓;教師參加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提升學習;學校根據本校實際組織開展的校本培訓和學校認可的教師自主研習活動。
第十四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和認可的各類培訓,教師完成學習任務,經考核合格,依據課程類型及其重要性折算學分,原則上1小時為1學時,1學時計算1學分。
第十五條 中小學教師參加國民教育系列提高學歷(學位)教育,在讀期間學業成績合格,本學年繼續教育記72學分。
第十六條 新任中小學教師試用期培訓不少於120學時,經考核合格記72學分。擔任班主任的中小學教師,每5年需接受不少於30學時的班主任工作專題培訓,經考核合格,計入繼續教育學分。
第十七條 在縣級及以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中,擔任主講教師、課程專家和指導教師的,完成工作任務可按其承擔的培訓學時數的兩倍登記繼續教育學分。
第十八條 學校組織的校本培訓和學校認可的教師自主研習活動學分,五年周期內累計登記不超過120學分,具體計算辦法由中小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第十九條 中小學教師參加各級各類繼續教育,培訓學習結束後,教師個人憑培訓通知、結業證書等相關材料提出登記申請,由教師所在學校進行材料審核、學分計算,並在證書和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登記。
第二十條 繼續教育學分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或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
第二十一條 對因產假病假等特殊原因無法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分的教師,經學校同意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可在一定時間內進行補修。具體辦法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二條 加強繼續教育學分登記過程管理,對學分登記與事實不符或培訓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限期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追究相關部門、學校及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 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繼續教育的教師,所在學校和有關單位應督促其改正。對在繼續教育中弄虛作假、騙取學分的教師,取消其學分記錄,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⑨ 二級教師晉一級教師的條件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1]98號文件),中小學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三、身心健康。
中小學教師評聘各級別職稱(職務),除必須達到上述標准條件,一級教師還應具備以下標准條件:
1.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2.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有較好的專業知識技能,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學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並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4.在培養、指導三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5.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