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嗎,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證書真的假的
假證 315打假曾經說到過。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屬於山寨網站,國家不予承內認證書,屬於假證,沒有備容案,市場價格300元,個人開設的,根本就沒有這個機構,網站域名是海外的ip,網站是合肥網路公司開設的,。國家315打假行動計劃之中!最主要的是該網站本身就是虛假網站還在首頁公布了另外一家虛假網站。
㈡ 中國民族衛生協會 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心理咨詢師證靠譜嗎
靠譜,現在這個工種人社部已經不出了,你說的這個官網帶gov,政,府機關的,所以沒有問題
一般一個月左右可以出來,每個月都有批次報
㈢ 中國衛生人才培訓指導中心簽發的醫學影像師有用嗎,單獨這一個證書可以執業嗎。
這個證是沒有用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八條 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的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考試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特別說明:
1.成教學歷是否可以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醫學成人學歷教育不作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依據。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職業技術學院、非醫葯衛生類專科學校醫學類專業學生,畢業後取得的醫學學歷可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2.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
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試用期截止至考試當年8月31日。考生報名後未按期完成試用的,取消報名資格。
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當年有效。再次參加醫師資格考試,需重新在試用機構試用並提供考核合格證明。
3.臨床專業是否可以報考中西醫結合醫師?
臨床類別醫師,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葯專業知識或參加過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系統學習了中醫葯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參加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醫師資格考試。
4.口腔技術專業是否可以報考口腔醫師?
不可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規定,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5. 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是否可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根據規定下列條件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允許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一)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入學的;
(二)戶籍和畢業學校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
報名考試時間
編輯
執業醫師考試報名時間及方式如下:
網上報名時間:每年2-3月左右。具體時間屆時由國家考試中心公布。
現場報名時間:每年3-4月份,具體時間由當地衛生局公布。
2013年醫師考試報名時間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2月27日9時—3月17日中午12時,具體事宜可咨詢報名所在地考點辦公室。
(2)現場報名時間:2013年3月18日—4月8日,具體以考點通知為准。
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醫師實踐技能考試時間一般在6-7月份,醫師資格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時間一般在9-10月份。
2013年醫師資格考試時間:
一、2013年醫師實踐技能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時間為2013年7月1日-7月15日。
二、2013年醫師醫學綜合筆試全國統一考試時間:執業醫師為9月14、15日;助理醫師為9月14日:
時間執業醫師科目9月14日上午9:00—11:30第一單元9月14日下午14:00—16:30第二單元9月15日上午9:00—11:30第三單元9月15日下午14:00—16:30第四單元
證書注冊
編輯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三)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第十四條醫師經注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報告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六)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銷注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注銷注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八條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消失的,申請重新執業,應當由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機構考核合格,並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重新注冊。
第十九條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注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行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個體行醫的醫師,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經常監督檢查,凡發現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的,應當及時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准予注冊和注銷注冊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並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㈣ 請問大家中國衛生人才培訓指導中心是干什麼用的,歸那個部門管理有知道的嗎
中國衛生人才培訓指導中心是大家的中衛生呢,當然由衛生部門管管理的。
㈤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證書 是國家承認的嗎
有臨復床醫學、制預防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的初級資格證書(含士級、師級)和中級資格證書。
全科醫學專業起點為中級資格證書。
臨床醫學和預防醫學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即取得初級資格。
(5)國家衛生人員培訓網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等有關材料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㈥ 中國衛生人才網到學習經歷報不上
您好,您應該是學習經歷填寫信息有誤,建議您確認一下所填寫的信息。
㈦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證書是國家承認的嗎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證書國家承認。
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等全部考務工作。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分別負責西醫、中醫、計生部分專業的命題、組卷工作。
考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舉行。
適用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7)國家衛生人員培訓網擴展閱讀:
衛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3、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二)報考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葯(護、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葯(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葯(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本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
4、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者。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並軌,考試不開考。
㈧ 中國衛生人才培訓指導中心的證書,衛生局認可嗎
1、中國衛生人才培訓指導中心的證書,衛生局不認可。
2、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證書國內家承認容。
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等全部考務工作。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分別負責西醫、中醫、計生部分專業的命題、組卷工作。
考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舉行。
適用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㈨ 國家有中國衛生人才培訓指導中心嗎
答: 國家應該有中國衛生人才培訓指導中心的
節日快樂
合家歡樂
㈩ 國家醫學考試網
一、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是國家衛生部直屬衛生行業各類全國性考試的技術版服務專門機構,成立於權 1985年,是國內最早建 國家醫學考試網立的全國性專業考試機構之一。
二、主要職責: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負責衛生行業各類全國性考試工作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服務
2、負責衛生行業各類專業人員執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全國衛生系統外語水平考試等專項考試
的考試設計、命審題、考務管理和統計研究工作
3、承辦外籍人員來華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資格考試
4、參與研究衛生行業考試的制度建設、標准制定和政策性研究工作。根據需要對地方的醫學考試業務工作
進行必要的指導
5、組織協調醫學考試的科學研究和專業人員培訓,組織考試用書編寫,負責國家醫學考試試題庫建設
6、組織開展醫學考試領域內的國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
7、向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提供考試工作的技術服務,承辦醫學成人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有關考試
8、開展面向社會的考試服務,承辦國內外有關機構委託的考試、業務人員培訓和技術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