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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公司扣培訓費

發布時間:2020-12-27 12:11:56

1. 公司出資給員工培訓 員工離職後公司要扣員工的培訓費

沒有簽訂培訓協議,這個不作數!證明並為規定工作年限、培訓費用、賠償方法這些事項
一般培訓協議里都要些這些 才算完整對協議的
不發你工資也是不行的,可以仲裁

2. 公司為取得相關資質安排員工培訓,離職後能否扣除培訓費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內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容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前提是專業技能培訓才可以,如果屬於崗前培訓不能算專業技能培訓。

3. 離職後公司扣我培訓費

離職後公復司扣你培訓制費的做法是否合法,取決於你在入職後接受的培訓的性質:
如果入職時接受過公司使用專項培訓費用進行的培訓,則會在勞動合同中,或專門簽訂的培訓協議中有明確約定,即需要設定服務期。在服務期履行完畢前離開公司,需支付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法律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的規定。

4. 員工辭職,培訓費需要扣除嗎

首先員工培訓是作為員工的一項福利。
1,公司從員工工資內扣除培訓費屬於版違法的。
2,公權司對員工提供專項培訓的,可以和員工約定服務期,如果員工服務期內辭職,需要對公司賠償剩餘服務期內的費用。
3,《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5. 員工辭職公司要扣培訓費,合法嗎

合法。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這里所說的培訓是指「專項培訓」,主要是用於提高職工某項技能的專業類型培訓,不能是上崗培訓。實踐中很多單位拿新員工的入職上崗培訓作為專項培訓,是不符合要求的。
其次,《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這一條明確指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違反培訓服務期所設立的違約金,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換言之,不存在費用的培訓,不能設立違約金。
這時,何為培訓費用就產生了很多爭議。有些單位說,我給員工做的培訓,使用了自己單位的培訓老師,自己單位的設備,同時培訓時我還給員工發工資,這也有很多培訓費用啊。這樣說有一定道理。但是《勞動合同法》的立法本意是保護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培訓支出的額外費用。自己單位的培訓老師、設備、工資,即使不作培訓,這些支出仍然會產生。算作違約金的培訓費用,有失公允。同時,這些成本的核算也存在一定困難,難以得到仲裁部門的支持。
通常來說,能計入培訓費用的,首先要有外部培訓的收費憑證。比如培訓公司提供的培訓發票,國外公司提供的培訓支出清單等。其次,圍繞著外部培訓所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餐飲費等,都屬於培訓支出,可以列入培訓費用的范疇。當然,這些費用同樣必須有支出憑證。

6. 員工辭職,公司要扣培訓費,合法嗎

合法。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這里所說的培訓是指「專項培訓」,主要是用於提高職工某項技能的專業類型培訓,不能是上崗培訓。實踐中很多單位拿新員工的入職上崗培訓作為專項培訓,是不符合要求的。

其次,《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這一條明確指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違反培訓服務期所設立的違約金,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換言之,不存在費用的培訓,不能設立違約金。

這時,何為培訓費用就產生了很多爭議。有些單位說,我給員工做的培訓,使用了自己單位的培訓老師,自己單位的設備,同時培訓時我還給員工發工資,這也有很多培訓費用啊。這樣說有一定道理。但是《勞動合同法》的立法本意是保護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培訓支出的額外費用。自己單位的培訓老師、設備、工資,即使不作培訓,這些支出仍然會產生。算作違約金的培訓費用,有失公允。同時,這些成本的核算也存在一定困難,難以得到仲裁部門的支持。

通常來說,能計入培訓費用的,首先要有外部培訓的收費憑證。比如培訓公司提供的培訓發票,國外公司提供的培訓支出清單等。其次,圍繞著外部培訓所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餐飲費等,都屬於培訓支出,可以列入培訓費用的范疇。當然,這些費用同樣必須有支出憑證。

7. 公司出資為員工提供培訓,員工離職後可否扣培訓費

我也遇到這種情況了 但是我跟公司沒有任何協議,辭職後公司才說要上6個月 要我補償培訓費用,扣押了我一個月工資 我應該怎麼辦 ,沒有任何協議的

8. 公司內部培訓,也就是自己公司的主管給培訓的,員工離職,公司要扣除半個月的工資,說是培訓費,合理嗎

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版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權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單位如果沒有相關的憑證並簽訂服務期協議,是不能扣你工資的,但是你要按照合同法3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9. 離職後公司扣我培訓費合理嗎

離職後公司扣你培訓費的做法是否合法,取決於你在入職後接受的培訓的性質:
如果專入職時接受過公屬司使用專項培訓費用進行的培訓,則會在勞動合同中,或專門簽訂的培訓協議中有明確約定,即需要設定服務期。在服務期履行完畢前離開公司,需支付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法律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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