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公司從員工工資內扣除培訓費的合理性和金額規定
1,公司從員工工資內扣除培訓費屬於違法的。
2,公司對員工提供專項培訓的,可內以和員工約定服務期,如容果員工服務期內辭職,需要對公司賠償剩餘服務期內的費用。
3,《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❷ 科技公司培訓時不給錢公司後期在工資中扣除培訓費合理嗎
不合理,公司 內部培訓是不收費的
❸ 職工的培訓費已計入管理費用,因未滿一年離職發工資時扣除怎麼入賬
按照公司內部制度在該員工是當月薪資扣取相應培訓費用(以員工違反公司內部培訓內服務協議作為依據),容那麼,在如常編制月度薪酬分錄時,應就該事項作出調整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管理費用(職工培訓費)
所涉金額來源於勞資部門計算體現於員工工資表的扣取金額。
提示:財務與勞資部門應核實相關數據,避免賬面與工資表數據出現差異。
❹ 培訓期間的工資也屬於培訓費嗎
轉子中國勞動咨詢網:
小王自去年大學畢業後在一家電子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一份協議,約定由公司出資為小王提供培訓,培訓費為6萬元,完成一年培訓後小王有義務為公司繼續服務3年。如果小王不能履行服務期,公司有權要求小王作出賠償,賠償標准為「培訓費用÷總需要服務年份×未服務年份」,支付的培訓費用由培訓費、住宿費、交通費、工資待遇組成。
後來,小王想另謀發展,便向公司提出了辭職,公司同意了他的辭職請求,但要求小王按照當時雙方簽訂的服務期協議條款,支付未履行完畢服務期的違約賠償金。小王不服,便來到司法所咨詢:培訓期間的工資屬於培訓費嗎,自己是否該賠償?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培訓費是指用人單位為培訓勞動者而專門支出的費用,而工資是勞動者勞動的報酬,兩者有不同的含義。勞動者在職期間多是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進行培訓的,有的勞動者是脫產培訓,有的是非脫產的,利用自己的休息時間進行學習培訓的,沒有耽誤工作,在培訓中也是需要耗費腦力和體力的。
用人單位在培訓期間發放的工資也往往根據勞動者的具體勞動情況加以扣減,所以,在培訓期間,即使用人單位支付了勞動者工資,工資部分也不應該計算在培訓費中。上述案件中,公司將支付給小王的工資待遇也算進培訓費用中, 混淆了兩者的界限,是缺乏根據的,對待此情況,小王無需賠償。
❺ 工作期間與公司簽訂了培訓協議,服務期未滿,辭職時公司在工資里扣除培訓費,這合理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專項培訓,並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在服務期辭職的,要支付違約金我,但以培訓的費用為限。因此,與公司簽訂了培訓協議,要看是否為專項培訓,如果是專項的並約定服務期,單位要求在工資中扣提前辭職違約金是合法的,但應當按比例扣除。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應當與勞動者訂立合同,並且特別註明服務期的條款,如未約定,公司扣款無法律依據,可以要回工資,並且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可以向當地區縣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5)培訓中心人員工資列支培訓費擴展閱讀: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故應當是應發工資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范圍:
(1)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2)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❻ 企業從工資中扣除培訓費用,這樣違反相關規定嗎
企業從工資中扣除培訓費用,應屬違法。企業為員工培訓應屬義務,可通過訂專立協議約定服務屬期來避免員工違約離職帶來的經濟損失,但不能直接從工資中扣除培訓費。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❼ 關於發工資時扣除員工借款和扣培訓費該怎麼做賬
借款時:來
借:其他應源收款--某某人
貸:現金
扣工資還款時: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某某人
扣培訓費時:
借:應付工資 300
貸:其他應付款--某某職工 300
退培訓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某某職工 300
貸:現金 300
❽ 先培訓在從工資里扣除的培訓費的工作靠譜嗎
我覺得很不靠譜,不管任何情況,培訓一般都是免費的(至少員工不掏錢)
❾ 軟體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軟體企業不一定非得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但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比非一般納稅人要方便得多,因為軟體企業的產品不僅僅銷售給行政事業單位(可開普通發票),而且大量的是銷售給企業單位,而企業能夠購買軟體企業產品的大都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他們都要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軟體企業是否必須是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方面沒有太多的優惠,而只在所得稅方面有優惠:
一、優惠政策內容:新辦軟體企業經認定後,自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所得稅。(兩免三減半)
軟體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是從獲利年度,有別於其他企業從成立之日起。獲利年度是指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後第一個獲利的年度,企業開辦初期有虧損的,可以按規定逐年彌補,以彌補後有利潤的納稅年度為開始獲利的年度。如果獲利年度中間有虧損的應連續計算。
如:某企業2000年成立,當年虧損100萬元,2001年盈利30萬元,2002年虧損50萬元,2003年盈利120萬元。該企業開始獲利年度為2003年,因為2001年雖然有盈利但是不足彌補2000年的虧損,而2003年將2000年和2002年發生的虧損彌補以後開始有盈利。
二、 對軟體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按稅法規定,稅前允許扣除的工資為限額計稅工資(人均每月960元)職工的培訓費用按限額計稅工資的1.5%計提,超過部分不可以扣除。對軟體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以據實列支,不受人均每月960元和計稅工資1.5%比例的限制。
三、軟體開發企業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
1、省級科學技術部門審核批準的文件;
2、為滿足一定用戶需要自製研製開發並製作用於銷售的軟體;
3、以軟體產品的開發為主營業務,單純從事軟體貿易的企業不得享受優惠;
4、年銷售自產軟體收入占年總收入的比例應達到35%以上;
5、年軟體技術轉讓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應達到50%以上(需經技術市場合同登記);
6、年用於軟體技術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總收入的5%以上。
7、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法人;
8、以計算機軟體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經營業務和主要經營收入;
9、 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體產品;
10、從事軟體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人數的的比例不應低於50%;
11、具有從事軟體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所需要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12、具有軟體產品質量和技術服務質量保證的手段和能力;
13、軟體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年軟體收入的8%以上;
14、年軟體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產軟體收入占軟體銷售收入的50%以上;
15、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遵紀守法。
四、軟體企業減免稅的審批許可權
2004年7月1日以前,享受軟體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必須是經過市級軟
件行業協會認定並經市科委會簽,市級國稅、地稅公布的軟體企業。
稅務總局國稅發[2004]82號文件下發後,取消了稅務部門參與認定,企業可依據信息產業等有關部門的認定材料申請享受稅收優惠。
五、軟體企業減免稅的申報日期及需要報送的資料:軟體企業申請減免稅應在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應享受減免稅企業的起始年度內,最遲不超過年度終了後45日(兩個月)內辦理減免稅手續。
報送的資料:
1、減免稅申請書;
2、軟體企業證書;
3、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
4、公司章程;
5、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等。
❿ 面試工作,培訓期間有工資,但說轉正後要從工資里扣除培訓費用,靠譜嗎
如果是公司內部培訓,就不能扣培訓費。如果是公司出錢讓你去外面培訓,有約定,就可以扣除
勞動法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但是,用人單位在特定的情況下也可以扣除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10)培訓中心人員工資列支培訓費擴展閱讀:
一、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形式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傳統型培訓形式,主要有:在職培訓、現場培訓、講座培訓與程序化教學培訓等;另一類是新型培訓形式,主要有非正規學習培訓、試聽化培訓、模擬式培訓、遠程網路培訓,戶外式培訓與咨詢式培訓等。
無論是傳統型培訓,還是新型培訓形式,皆有其優劣性。關鍵是針對培訓資源,培訓對象等因素特點,將其靈活組合,使其發揮最大效用。
二、公司對新員工收取培訓費合法嗎
不合法。公司必須自行承擔培訓費用。
《勞動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可見,向員工提供職業培訓,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不得向員工收取培訓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