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八項規定後公務員還能領取講課費稿費嗎
原則上不可以兼職獲取費用。講課費和稿費可以領,但是有上限規定。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 師資費在綜合定額標准外單獨核算。
(一)講課費(稅後)執行以下標准: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
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
其他人員講課費參照上述標准執行。
同時為多班次一並授課的,不重復計算講課費。
(二)授課老師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和標准執行,住宿費、伙食費按照本辦法標准執行,原則上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
(三)培訓工作確有需要從異地(含境外)邀請授課老師,路途時間較長的,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書面批准,講課費可以適當增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十九條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七)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八)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
第七十四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營的企業、營利性組織的行業監管或者主管部門擔任領導成員。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行任職迴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⑵ 公務員可以在本單位組織的培訓中領取講課費嗎
這個屬於內部業務培訓,應該不可以,不然各個單位沒事就搞培訓,賺外快。
⑶ 我是一名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在單位組織實施的培訓中講了課,是否有講課報酬
嚴格來說是沒有的,但是現在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制度,有些單位會把一些講座,代教,輔導列入考核項目進行績效工資發放。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問你單位的人事或者財務有沒有相關規定,因為每個單位的規定都不同。
⑷ 老師是單位內部人員(事業單位).可以領取講課費嗎
違法的
⑸ 我是一名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在單位組織實施的培訓中講了課,是否有講課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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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單位內部培訓部存在課酬的講法,假如到下級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授課可能有一定的補助。
⑹ 事業單位人員講課領取培訓費合規嗎
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得到別人的幫助要付出是應該的。
但是如果單位是讓你去參加與工作相關的培訓,就可以說一下了,但是在一家單位上班就有一家單位的規定。
⑺ 公務員能在本單位領取勞務費嗎
一般來說不能,算加班。
⑻ 本單位工作人員能領取勞務費嗎
可能領取,要與工資合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同時要符合公司的有關規定。
⑼ 公務員可以在本單位組織的培訓中領取講課費嗎
可以,但又上限。地方財務部門都有類似規定。一般不會違規。
⑽ 公務員可以收取講課費嗎
公務員不可以收取講課費。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四條規定回:違反有答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
(一)經商辦企業的。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五)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10)本單位人員能否領培訓授課費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不可以參與盈利活動: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一)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七)其他違反廉潔從業紀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