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想問一下,在職教師周末和寒暑假可以去培訓班上課嗎這有什麼影響沒違規不謝謝!
當然違規!但是有很多在職教師偷偷摸摸的在輔導班上課。這樣的教師不在少數!還是希望國家有真正監督部門!而不是吃閑飯的部門
⑵ 在職老師不允許辦培訓班,暑假期間可否應家長要求為家長組織起來的幾個學生有償補習
當然不允許,如果是收費的查到老師會受處分。但事實上,在外補課的老師版很多。只是查不著就權沒事。呵呵...我們身邊的孩子都在補課,和我們小時候不一樣了。真不知道在學校里都學什麼了,上幼兒園的補小學課,上小學補補中課。我們的孩子太累了。
⑶ 在職老師在校外培訓班上班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教師[2014]1號)第四條中的第(九)款有明確的規定: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哪怕國家沒有規定,這樣做也是違反職業道德和職場規則的。舉個相似的例子:我是設計師,我在的公司接了個單,但我私下裡要求客戶把其中的一些物料交給我私人做,你覺得可不可以?我也是用自己的技能賺外快啊!
實際上,如果我這樣做,一是客戶不會同意——我已經付了錢給你們公司,我幹嘛還得多出錢額外找你做?而是我公司也會不同意——你這不是撬公司牆角么?哪個公司能容忍你這么干?
老師之所以能這么干,無非就是抓住了家長怕老師給自家孩子穿小鞋的心理,而且哪怕舉報了,把老師調走了,新來的老師水平怎麼樣家長也沒底,更何況頻繁換老師對孩子也不利,所以家長只能捏著鼻子認了——在我看來,這跟綁架沒多大區別。
天下熙熙皆為利往。每個人都有獲取更多利益的權利,但我希望賺錢的時候多少講點規矩和良心,比如有的老師就堅決不收自己班上的學生,有的老師只利用寒暑假去培訓機構任職……但你利用任課的機會,要求自己任教的班上的學生來你辦的培訓班,這就跟在公司上班撬公司的單是一樣性質了。
⑷ 在職教師可以在培訓機構上課嗎
在職教師不可以在培抄訓機構上課。
教育部印發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規定對有償補課劃出六條「紅線」: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⑸ 在職教師可以利用業余時間,周末和寒暑假干點副業嗎比如家教,培訓類的,打工等等!
應該可以,我們這里有很多老師在放假時間讓學生到他家補習的。
⑹ 在編教師暑期可以去培訓機構做兼職嗎
可以做兼職教師,但是不能有償補課。
根據《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根據教育部等四部門以辦公廳名義聯合印發的《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中要求,第二條規定: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而後各省市根據教育部文件相應出台各市細則,以貴陽市下發的《貴陽市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准導則(試行)》中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
所有文件均治理的都是在校教師,並沒有涉及教師親屬,培訓機構不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即可。
⑺ 在職教師培訓的發展技術及條件主要有哪些
特級教師評審及發展趨勢有好多調戲你的你的情景我對你的還有你的核電高還是低這兩者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