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出國處理規定心得體會
1、黨的紀律處分條例
第七十六條違反有關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版國(境)外永久居權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七十七條違反有關規定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前往港澳通行證,或者未經批准出入國(邊)境,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2、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六)非法出境,或者違反規定滯留境外不歸的;
(七)未經批准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六)非法出境、未經批准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
B. 公職人員看完沉默的真相有什麼感想
我覺得工資人員看完沉默的真相之後,肯定是內心受到了一種觸動。社會有些黑暗但是如果堅持正義的話一切都會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