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出資對員工進行專項培訓,已簽培訓協議,員工辭職是否需支付違約金
不需要支付,因為在試用期內,以前遇到過同樣的事情。一個員工簽了5年合同,約定回3個月試用期,第二答個月後公司派其出國培訓一個月,回來後就提出辭職。所以在要將員工進行專項培訓是,應提前將其進行轉正手續。避免出現類似的事情。
② 公司出資送員工參加專項培訓,但未簽訂服務期協議,勞動合同期滿前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要賠償
因為《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是對《勞動合同法》的補充和完善,《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這部法叫特殊法,在法律程序上特殊法比通用法(《勞動合同法》)有優先解釋權的。兩者出現沖突後以特殊法為准。
所以不管有沒有簽訂服務期的約定,只要單位有你培訓的記錄和培訓費的證明,單位都可以要求你支付折算後的培訓期違約金的。
③ 新勞動法關於培訓費的規定
沒有具體范疇,包含崗前培訓,專項培訓兩方面。
一、勞動合同法對培訓費的規定,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都不能收取勞動者培訓費;
1、崗前培訓,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收費,更不得約定違約金和服務期;
2、專項培訓,也叫專業技能培訓,企業應墊付培訓費,但是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
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單純地認為只要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在雙方勞動關系解除時,就可以向勞動者要回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的培訓費用。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培訓費用,首先應當同時符合三個法定條件: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培訓前簽訂了培訓協議
2、培訓協議中,依法明確約定了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其次,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者在培訓期內,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2、勞動者違反培訓協議有關服務期約定,在培訓結束後,不進入或中斷履行服務期,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3、勞動者在服務期內,因嚴重違紀或其他有損用人單位利益的違法行為,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④ 公司培訓員工時可否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應注意哪些
提供專項培訓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合法的兩大設立違約金的條件之一。「專項培訓」是指專業技術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等,員工的上崗培訓、安全生產教育不屬於此列。一般來說,公司使用國外機器或引進國外項目,把勞動者送到國外去培訓,以便將來從事此工作,是比較典型的「專項培訓」。《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如果「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也就是說,公司培訓員工時可以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且對於服務期的長短,國家沒有上下限限制。簽訂培訓協議需要注意的事項有:第一、培訓協議應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如果培訓協議的服務期限未到,企業與職工在續簽勞動合同時應將培訓服務期限與勞動合同期限一致。 第二、對試用期員工一次培訓費不要太大,只進行一些入職培訓即可。 第三、企業在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時要注意寫清培訓名稱、培訓的具體起止時間、培訓後的服務期限的起止時間也要清楚。 第四、 對於中途退學(因個人原因)的員工要有明確的處罰標准並要在培訓協議中寫明。 第六、 要寫明根據時間長短培訓結束後或中途對於員工本人要有一個評價,本人要寫一份學習總結。對於重要的培訓在培訓結束後要註明企業根據考核有權調整工作的許可權或給予有關職位。 第七、 對於服務期限要明確標明,特別是參加了多次培訓要應用有關數學公式將培訓服務期限寫明,要注意累加計算問題。另外,根據國家有關培訓服務期限的規定培訓費用是逐年遞減。 第八、 企業在簽訂有關培訓協議時要注意一個現實問題,即很多人因交納不起培訓費用就不辭而別,這里建議可採取擔保人制度:對於擔保人要有明確的規定包括擔保人年齡、有無房產、財產、收入、身體、身份、家庭、主要的聯系方式等做明確規定。如是本公司員工擔保還要寫明對本人有關勞動合同的約束等等條件。要註明不能一人多保,參加培訓人員不能互保等。另外,要注意在確定培訓對象的同時一定要確定擔保人,避免在出國培訓護照取得後因找不到擔保人而影響行程。 第九、樹立保存好原始憑證的意識,以在可能發生的糾紛中作為證據。第十、委派員工出國培訓,應盡可能讓員工到投資方的外商方總部受訓,以便管理。若條件不成熟,企業與國際培訓機構簽訂的委託培訓協議中要約定保證受訓人員回國、回委託企業的有關事宜。如培訓合格證書、職稱證書等應交企業,由企業發給經委派培訓的員工。盡量避免受訓人員在培訓期間發生跳槽、出逃等事件。十一、違約責任要明確,注意培訓協議與公司有關具體規定是否有相悖之處及如何處理等。
⑤ 余某是我公司的員工,違反了專項培訓服務期的約定,我公司可以和余某約定由他承擔違約金嗎
問:余某是我公司的員工,違反了專項培訓服務期的約定,專我公司可以和余某約定由屬他承擔違約金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根據(合同法)第114條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這是契約自由原則在違約責任領域的具體體現。
為充分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為貫徹公平原則,適度保護違約方的正當權益,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這些規則與實際損失賠償原則都是一脈相承的。
應當指出的是,支付違約金只是違約方對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內容之一,不能代替其他的違約責任形式。因此,(合同法)第11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⑥ 勞動合同法中的專項培訓費用的重大問題
1、在培訓之前,要跟員工簽定培訓協議。具體寫明接受本培訓,員工需要在公司服務多長時間,否則要扣多少的培訓費用。
2、培訓費用的計算應該是每個員工來平均分攤的,應該按照市場的平均價格來計算的。不能按照你企業所花費的費用來計算的,因為這樣的有失公平的。
3、協議很重要,你仔細研究一下協議怎麼寫吧 ,再去搜一下,這方面的資料很多,我就不羅嗦了。
⑦ 入職前公司出錢給員工培訓屬於專項培訓嗎並且合同上約定了服務期,在不滿服務期內離職需要賠培訓費嗎
看你的說法是公司的內部培訓,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的內部培訓不可以收取培訓費用內,也不容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培訓費用。 員工的檔案關系,是嚴厲禁止扣押的。 你可以向單位的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也可以向勞動局舉報。 祝你好運@!
⑧ 公司對員工進行在崗培訓是否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專項培訓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公司並沒有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本律師認為其不屬於《勞版動合同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專業技術培訓。《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對此有解釋,不過目前尚未通過。
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一次性或者12個月內累計為1名勞動者支出超過本單位上年度平均工資30%的費用進行培訓的,視為提供了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專項培訓費用。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有支付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因培訓產生的其他直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