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1)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2)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3)所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2.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培訓時間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4.再培訓的主要內容
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本領,包括: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政策。
(2)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
(3)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典型事故案例。
B. 對生產企業主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包含哪些內容
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關於2015年安全生產培訓計劃的通知》,要求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安全管理資格證書上崗。為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管理,陽泉市安委辦擬在今年二月份舉辦一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班。那麼,對生產企業主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包含哪些內容?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頒發的安全資格證書方可上崗,而培訓內容根據我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八條規定可知,對生產企業主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包含以下七個方面:(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安全培訓是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其參訓人員范圍、培訓要點等方面均堅持內容法定。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是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並督促檢查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力量,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接受安全生產培訓。
C.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是哪個法規規定
1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貫穿於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教育培訓包括計劃編制、組織實施和人員資格審定等工作內容。
2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應依據類型、對象、內容、時間安排、形式等需求進行編制。
3 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類型應包括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繼續教育,以及各類證書的初審、復審培訓。
4 建築施工企業新上崗操作工人必須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 安全操作規程;
3) 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
4)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產生的後果;
5) 預防、減少安全風險以及緊急情況下應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5 建築施工企業應結合季節施工要求及安全生產形勢對從業人員進行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 建築施工企業每年應按規定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繼續教育,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 新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標准、規范、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
2) 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 企業的下列人員上崗前還應滿定下列要求:
1)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 企業的技術和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崗位資格證書;
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理論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8 建築施工企業應及時統計、匯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資格認定等相關記錄,定期對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審核、檢查。
D.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之: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E. 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
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有以下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拓展資料: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是為了加強和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而制定。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F. 參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需要什麼資料
一般培訓機構在培訓前發放,如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管理等書籍。
G.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