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濟南失業保險金領取
★關於失業金問題論述: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⑵ 濟南市失業就業培訓有哪些工種
什麼意思?在相信點.
⑶ 濟南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減員時必須正確填選減員原因(選擇合同終止、解除合同或辭退,不得選擇辭職版、自動權離職),否則無法申報。
2、全部手續必須在減員後60日內辦理完畢。
3、單位需要做的工作:減員、網上申報、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本人需要做的工作:進行失業登記、領取銀行卡。
上面有個社保申報系統,單位上面報減員。不用現場申報了
單位減員成功之後,職工拿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戶口本、身份證、1寸照片到街道社保所辦失業登記領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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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濟南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可以,只要抄有工作單位。
2017年濟南失業金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足額為失業職工繳納失業保險金;
2、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
3、職工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4、職工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2017年濟南失業金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為失業職工出具解除勞動證明;
2、用人單位為職工申報失業保險待遇;
3、用人單位列印《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給職工;
4、失業人員攜帶解除勞動證明及待遇登記表到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辦理失業登記;
5、職工到就業所在第失業保險科領取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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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濟南失業金怎麼領
失業保險金怎麼領
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近期發布了《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 8號),這個《辦法》已於2001年1月1日施行。《辦法》明確了參保的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後,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以及申請領取辦法和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准。為了使讀者朋友對此能有更全面的了解,編者輯錄了部分內容,相信那些每月按時交失業保險費的讀者對於何時能領取、如何領取保險金也會相當的關心。
●失業人員符合《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並領取。
●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並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與《條例》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應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即將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遷的,失業保險費用應隨失業保險關系相應劃轉。
⑹ 濟南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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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濟南社保停了一年多還能領失業險。
因為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系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1,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領取各地市月標准不同,要咨詢當地社保機構。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咨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⑺ 關於濟南失業登記
個人辦復理失業證流程:單制位和勞動局蓋章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已停保的養老保險手冊、本人檔案、戶口本身份證、一寸彩色照片、兩張失業登記表(蓋公章)。
其實辦理失業證很簡單 拿兩張兩寸的照片 然後到街道開證明
重新辦理,因為你已經再就業,所以以前的失業證就作廢了
補充:
按照相關規定,高校生畢業後半年仍未找到工作的話,可持《報到證》、《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的就業服務機構或街道辦事處辦理事業登記。持有《失業證》人員如果自主創業的話,可以享受一定的稅務減免,同時用人單位在招聘了一定數量持有《失業證》的人員後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稅務減免,而且如果應聘條件相差不多的話,用人單位必須優先考慮持有《失業證》的人員,勞動就業服務部門還會免費為辦理了失業登記的人員定期發送就業信息。
⑻ 濟南失業人員檔案存放在哪裡
居住地的派出所
⑼ 濟南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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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有工作單位。
2017年濟南失業金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足額為失業職工繳納失業保險金;
2、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
3、職工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4、職工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2017年濟南失業金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為失業職工出具解除勞動證明;
2、用人單位為職工申報失業保險待遇;
3、用人單位列印《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給職工;
4、失業人員攜帶解除勞動證明及待遇登記表到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辦理失業登記;
5、職工到就業所在第失業保險科領取失業金。
⑽ 濟南社保查詢失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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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失業後3個月才可以辦理失業領取失業金手續。
需要單位開具失業證明,社保繳費情況等證明。最後才可以領取。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這是最主要的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是指失業人員原來在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並非新生勞動力,如不是剛畢業的學生。參加失業保險,必須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即按規定的繳費基數、費率和繳費時間繳納失業保險費。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一般來講,中斷就業的原因分為兩種:非自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自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因自願離職而導致失業。國際通行做法是將自願中斷就業的人員排除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范圍之外。《失業保險條例》借鑒國際經驗,將自願離職而失業的人員排除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范圍之外。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必經程序,目的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失業登記是失業人員進入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程序的重要標志。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還須有求職要求。這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實現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經濟發展,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同時,發展和完善就業服務事業,為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提供服務;另一方面也要求失業人員積極主動地利用各種就業機會和就業服務設施,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競爭就業的能力。可以說,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就業權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否就業應由勞動者根據自己的意願作出選擇。失業人員作為勞動者的一部分,享有同樣的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講,失業人員有選擇就業或不就業的自由。要求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積極尋找工作,可以使其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時,獲得必要的就業服務,爭取盡快實現再就業,從根本上解決失業問題。在認定失業人員是否有求職要求時,應以其是否在職業介紹機構登記求職,並參加再就業活動為衡量的標准。
失業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上述條件,才能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待遇。對不符合條件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拒絕其申請,並告知其拒絕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