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小學教師培訓要以實施好什麼為主要內容
教育部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培訓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訓質量的指導意見
教師[20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根據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對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要求,近年來中央和地方不斷加大培訓力度,教師培訓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但也存在著針對性不強、內容泛化、方式單一、質量監控薄弱等突出問題。為主動適應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現實需求,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就深化中小學教師培訓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訓質量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增強培訓針對性,確保按需施訓。中小學教師培訓要以實施好基礎教育新課程為主要內容,以滿足教師專業發展個性化需求為工作目標,引領教師專業成長。各地要將上述要求貫穿於培訓規劃、項目設計、組織實施、質量監控全過程。根據新任教師崗前培訓、在職教師提高培訓和骨幹教師高級研修等教師發展不同階段的實際需求,開展針對性培訓。實行教師培訓需求調研分析制度,建立與中小學校共同確定培訓項目的新機制。
二、改進培訓內容,貼近一線教師教育教學實際。各地要將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技能作為培訓的主要內容,以典型教學案例為載體,創設真實課堂教學環境,緊密結合學校教育教學一線實際,開展主題鮮明的技能培訓。實踐性課程應不少於教師培訓課程的50%。要將中小學教師專業標准、師德教育和信息技術作為通識課程,列入培訓必修模塊。遵循立德樹人的根本要求,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國家制訂教師培訓課程標准,建立資源共享平台,促進資源共建共享。各地要加強優質課程資源建設,重點建設典型案例和網路課程資源,積極開發微課程。
三、轉變培訓方式,提升教師參訓實效。各地要針對教師學習特點,強化基於教學現場、走進真實課堂的培訓環節。通過現場診斷和案例教學解決實際問題,採取跟崗培訓和情境體驗改進教學行為,利用行動研究和反思實踐提升教育經驗,確保培訓實效。改革傳統講授方式,強化學員互動參與,增強培訓吸引力、感染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推動置換脫產研修,將院校集中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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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優質中小學「影子教師」實踐和師范生(城鎮教師)頂崗實習支教相結合,為農村學校培養骨幹教師。要採取多種培訓方式,加大體育、音樂、美術等師資緊缺學科專兼職教師和民族地區雙語教師的培訓力度。
四、強化培訓自主性,激發教師參訓動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探索建立教師自主選學機制,建設「菜單式、自主性、開放式」的選學服務平台,為教師創造自主選擇培訓內容、時間、途徑和機構的機會,滿足教師個性化需求。建立培訓學分認證制度,學時學分合理轉化。建立教師培訓學分銀行,實現教師非學歷培訓與學歷教育學分互認。將培訓學分作為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教師考核和職務(職稱)聘任的必備條件,激發教師參訓積極性。
五、營造網路學習環境,推動教師終身學習。各地要積極推進教師網路研修社區建設,推動教師網上和網下研修結合、虛擬學習和教學實踐結合的混合學習;開展區域間教師網上協同研修,促進教師同行交流;培養網路研修骨幹隊伍,打造教師學習共同體,實現教師培訓常態化。要推動網路研修與校本研修整合,推進高等學校、培訓機構與中小學結對幫扶,引進優質培訓資源,建立校本研修良性運行機制。豐富研修主題,通過集體備課、觀課磨課、課題研究等方式,促進教研與培訓有機結合,切實發揮校本研修的基礎作用。鼓勵各地建設教師培訓創新實驗區,推動培訓模式綜合改革。
六、加強培訓者隊伍建設,增強為教師提供優質培訓的能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建設培訓專家庫,並實行動態調整,建立一支專兼職結合的優秀培訓者隊伍。要注重遴選一線優秀教師作為兼職培訓者,將其承擔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定的培訓任務計入教學工作量,並建立工作績效考核機制。高等學校兼職培訓者要積極把握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內容和中小學一線教師培訓需求。專職培訓者要切實深入中小學校開展研究與實踐,原則上每年不少於2個月。國家建立培訓專家庫信息管理平台,實現各地培訓者的信息共享和培訓成效評估。培訓者團隊主要從培訓專家庫中遴選,一線優秀教師所佔比例不少於50%。各地要為專兼職培訓者的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國培計劃和省培計劃加大專兼職培訓者培訓力度,專職培訓者每年研修不少於100學時。
七、建設培訓公共服務平台,為教師提供多樣化服務。培訓機構要將為教師提供多樣化優質服務作為培訓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靈活、開放、專業的培訓公共服務平台。師范院校要大力推進內部教師教育資源整合,建立與
中小學合作機制,促進培養、培訓、研究、服務一體化,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各地要依託現有資源,加快推進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與教研、科研和電教等部門的整合,建設縣級教師發展中心,發揮其在全員培訓的規劃設計、組織實施和服務指導等方面的功能。
八、規范培訓管理,為教師獲得高質量培訓提供有力保障。國家建設全國教師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國家級培訓和各地培訓的動態監測。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登記教師參訓學時學分,加強學員選派管理,建立培訓項目招投標機制,對培訓經費使用等進行全程監控,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教師培訓食宿安排要厲行節約,不得安排與培訓無關的參觀考察活動。培訓機構要建立學員培訓檔案制度,及時將學員培訓情況反饋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
國家制訂培訓質量標准,定期開展培訓質量評估,發布年度監測報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專家評估、網路匿名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等方式,監測培訓質量,公布評估結果,並作為培訓資質認定、項目承辦、經費獎補的重要依據。培訓機構要做好培訓績效評價,跟蹤教師參訓後實踐應用效果,不斷改進培訓工作。
國家將教師培訓作為對各地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市縣教師培訓的專項督導,定期公布檢查結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教師培訓列入中小學辦學水平評估和校長考評的指標體系。各地要將落實培訓經費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確保培訓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中小學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5%安排培訓經費,保障經費投入。
❷ 中小學教師非學歷培訓有哪些種類急需,,請幫幫忙
新任教師培訓;教師崗位培訓;骨幹教師培訓
❸ 中小學教師培訓以實施什麼為主要內容
教育部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培訓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訓質量的指導意見
教師[20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根據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對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要求,近年來中央和地方不斷加大培訓力度,教師培訓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但也存在著針對性不強、內容泛化、方式單一、質量監控薄弱等突出問題。為主動適應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現實需求,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就深化中小學教師培訓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訓質量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增強培訓針對性,確保按需施訓。中小學教師培訓要以實施好基礎教育新課程為主要內容,以滿足教師專業發展個性化需求為工作目標,引領教師專業成長。各地要將上述要求貫穿於培訓規劃、項目設計、組織實施、質量監控全過程。根據新任教師崗前培訓、在職教師提高培訓和骨幹教師高級研修等教師發展不同階段的實際需求,開展針對性培訓。實行教師培訓需求調研分析制度,建立與中小學校共同確定培訓項目的新機制。
二、改進培訓內容,貼近一線教師教育教學實際。各地要將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技能作為培訓的主要內容,以典型教學案例為載體,創設真實課堂教學環境,緊密結合學校教育教學一線實際,開展主題鮮明的技能培訓。實踐性課程應不少於教師培訓課程的50%。要將中小學教師專業標准、師德教育和信息技術作為通識課程,列入培訓必修模塊。遵循立德樹人的根本要求,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國家制訂教師培訓課程標准,建立資源共享平台,促進資源共建共享。各地要加強優質課程資源建設,重點建設典型案例和網路課程資源,積極開發微課程。
三、轉變培訓方式,提升教師參訓實效。各地要針對教師學習特點,強化基於教學現場、走進真實課堂的培訓環節。通過現場診斷和案例教學解決實際問題,採取跟崗培訓和情境體驗改進教學行為,利用行動研究和反思實踐提升教育經驗,確保培訓實效。改革傳統講授方式,強化學員互動參與,增強培訓吸引力、感染力。
❹ 小學教師培訓可以分哪幾類
中小學繼續教育分為非學歷教育和學歷教育。
(一)非學歷教育包括:
新任教師培訓:為新任教師在試用期內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設置的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120學時。
教師崗位培訓:為教師適應崗位要求而設置的培訓。培訓時間每五年累計不少於240學時。
骨幹教師培訓:對有培養前途的中青年教師按教育教學骨乾的要求和對現有骨幹教師按更高標准進行的培訓。
(二)學歷教育:對具備合格學歷的教師進行的提高學歷層次的培訓。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第十條規定: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宏觀管理全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制定有關方針、政策;制定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統編教材;建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評估體系;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配套政策和規劃;全面負責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實施、檢查和評估工作。市(地、州、盟)、縣(區、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在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負責管理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第十二條規定:各級教師進修院校和普通師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具體實施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中小學校應有計劃地安排教師參加繼續教育,並組織開展校內多種形式的培訓。綜合性高等學校、非師范類高等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參與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社會力量可以舉辦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機構,但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保證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質量。
❺ 為什麼要開展中小學教師培訓
是為了提高我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水平,促進教師專業能力發展。
教師作為專業人員,要經歷由不成熟到成熟的專業發展過程。已經踏上工作崗位的教師,雖然經過了職前教育訓練並獲得了教師資格證書,但不意味著他已經成為成熟的專業人員。
在職教師還要通過不斷學習和實踐,發展其專業水平,教師教育倡導教師的職前培養與教師的職後培訓相互銜接促進教師專業化水平提高為目標。教師教育打破條塊分割,實現培訓體制一體化。
❻ 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辦法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管理辦法(試行)
為規范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管理,發揮其在深化學校教育教學改革中的引領示範作用,探索並建立優秀教師的培養機制,建設一支適應教育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提高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性質與宗旨
第一條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是在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由同一學科領域骨幹教師共同組成的,集教學、科研、培訓等職能於一體的教師合作共同體,既是一個開放性的研修組織,也是一種研訓一體的培訓模式。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分為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三年為一個周期。
第二條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以先進的教育思想為引領,以學科為紐帶,由主持人領銜,旨在搭建促進中青年教師專業成長以及主持人自我提升的發展平台,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響的高層次教師發展團隊。
第二章 組成與程序
第三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員組成。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設主持人1名,成員5~10人,本校成員不得超過總人數的1/3。
第四條 主持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思想作風端正。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師德,教學水平高,科研能力強。
(三)在當地學科教學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有較豐富的指導青年教師成長的經歷和經驗。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承擔工作室的職責任務。
(四)熟悉現代教育技術,能夠在網路平台開展教學研究指導工作。
(五)身體狀況能勝任工作需要,原則上仍在學校擔任教學工作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
第五條 入室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思想作風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愛崗敬業,尊重學生,為人師表,盡職盡責。
(三)在所屬地區本學科領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實際教學時間超過5年、具備中小學二級及以上教師職稱的中青年教師。
(四)具有較強的教學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夠承擔相應的職責任務,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
(五)掌握現代教育技術,能夠進行網路交流。
第六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應按以下程序認定:
(一)確定主持人。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遴選,採取個人自薦、逐級審核、專題答辯、公開競爭等方式產生。確定為上一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兼任下一級工作室的工作。
(二)上報評審。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將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員組成情況、預期工作效果等相關資料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嚴格按照評審條件和評選辦法進行評審、確定,經公示後予以公布。
(三)簽訂協議。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在完成研究項目、培養中青年教師、質量評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工作室主持人與工作室成員簽訂協議書,在完成工作室項目研究和成員專業成長等方面制訂周期發展目標,規定雙方職責、任務及評價辦法。
(四)掛牌運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選擇適當形式命名各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並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學校為基地掛牌,工作室依據有關規定和協議開展工作。
第三章 任務與職責
第七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應當履行以下工作任務及職責:
(一)培養優秀教師。工作室主持人為工作室其他成員的導師,負責制訂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員培養方案(包括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形式、研究專題、培訓考核等),指導和幫助工作室成員在工作周期內達到培養目標。
(二)組織課堂教學實踐活動。工作室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課堂診斷、問題研究、考試研究、專題講座、讀書交流、觀摩考察等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工作周期內,主持人及成員每學年每人要開設不少於2節的公開課、1次講座或主題發言;工作室要組織1次報告會或研討會;積極參加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組織的送教下基層及專業指導活動。
(三)開展教育教學專題研究。要針對教育教學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以課題的方式進行推進,完成課題研究及專題研究報告。在工作周期內至少要完成1個相應級別的研究課題並取得相應成果;每學年至少有2篇學科專業論文或案例、反思等在相應級別及以上刊物發表或交流,或在自治區級相關學科評選活動中獲二等獎及以上獎次。
(四)開發、整合教育教學優質資源。要根據學科特點和工作目標系統地建立教育教學資源庫;要在新疆基礎教育教師專業發展網路研修平台上建立網頁,使之成為工作動態發布、成果輻射推廣和資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過互動交流,實現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的共享。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工作方式、安排工作時間、使用劃撥經費和其他經費(如自籌經費、贊助經費等)。
(二)配合做好遴選工作室入室成員。
(三)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計劃、工作方式、工作時間。
(四)根據考核、評價等情況,向入室成員所在單位或上級建議對學員進行獎勵。
(五)根據需要聘請專家顧問,協助工作。
第九條 工作室入室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獲得主持人及專家顧問悉心指導。
(二)使用工作室所編印的各種學習資料。
(三)取得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後,通過工作室進行推廣或推薦發表。
(四)優先參與工作室立項的教育科研課題研究。
(五)成果突出、業績顯著者,優先評優、評職、晉級。
第十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工作室工作開展情況,並接受考核評估。
(二)使用好工作室專項經費,接受財務審計。
(三)認真完成主持人任務,履行主持人職責。
第十一條 工作室入室成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聽取主持人及專家顧問指導,接受主持人檢查評估,向主持人報告工作、做出書面總結。
(二)積極配合主持人完成工作任務,全心投入到工作室的各項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活動中。
(三)認真總結自身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承擔課題研究與撰寫學術論文,提煉科研成果等任務。
第五章 組織與管理
第十二條 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自治區中小學「百千萬」教學能手培養選拔項目的領導工作,自治區教育科學研究院具體負責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十三條 各地教育局負責當地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各地教研室具體負責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十四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掛牌學校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對工作室進行日常管理。
第六章 考核與評估
第十五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以一學年為一個考核周期。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按有關評估細則,通過查閱資料、調查訪談、成果檢驗等方式考核。
第十六條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設、主持人業務引領、入室成員專業發展及工作室所在學校的支持等方面。工作室每學年要制定工作計劃,進行工作總結,及時報告活動開展和工作進展情況,收集整理過程性資料並歸檔。
第十七條 工作室及主持人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核為「不合格」者將撤消該工作室建制;考核為「合格」以上者將自動進入下一考核周期的工作室建設;考核達到「優秀」等級者,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八條 工作室成員的考核由主持人負責,主要依據成員培養方案考察其是否達到培養目標。考核不合格者將責令其退出工作室,同時可按有關程序吸收符合條件、有發展潛力的新成員進入工作室。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條 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掛牌學校應為工作室設置獨立的工作場所,提供基礎設備等,為其正常開展活動提供條件;將主持人完成工作室工作計入工作量,適當減輕單位工作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積極督促學校支持工作室工作,並在職稱評定、評優晉升、科研立項、培訓進修等方面優先考慮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成員。
第二十條 工作室主持人可聘請全國名師、高校教師和教育科研人員擔任工作室專家顧問,為工作室提供理論支持和專業引領。自治區為其聘請專家和外出培訓學習提供條件,並建立工作室定期學習交流機制。
第二十一條 自治區設立「自治區中小學『百千萬』教學能手培養項目」專項經費。工作周期內教育廳每學年為自治區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核撥業務活動經費2~5萬元,業務活動經費必須用於工作室的各項業務活動,包括添置書籍、辦公設備;課題研究、專題研究經費;聘請專家的授課費;與培養工作有關的觀摩考察費等。工作室經費的使用權歸主持人,由所在單位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教育廳定期對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督查。各地(州、市)、縣(市、區)依據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設立本地區教學能手培養專項經費,用於「培養項目」活動的開展和本級教學能手隊伍的培訓。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經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解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http://www.mre.cn/xxgc/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