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可以養計程車
製作案卷候現案卷兩律依據《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並未提運管部門扣車條例《華民專共道路運輸條例》屬第六十三條規定提: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員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程沒車輛營運證場提供其效證明車輛予暫扣我案卷否現處罰依據《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四十七條暫扣車輛依據《華民共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否
㈡ 我開著私家車當計程車接客,但沒有營運證,執法人員查到了,但他們沒有穿制服,我應該接受罰款嗎
你不應該接受罰款的,既然是執法人員,一定要整裝上崗的,另外,你做的也不對,雖是私車但你確當計程車用,因此,建議你去辦個營運證,大大方方的掙錢,也就不怕罰款了!
㈢ 醉駕計程車司機——「花樣配合」民警執法.......
[臨汾交警大爆光]醉駕計程車司機——「花樣配合」民警執法.......
每個乘坐計程車的人都希望回安全、快捷的答到達目的地,但醉酒駕駛的計程車,你還敢坐嗎?
3月16日晚,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環城大隊開展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夜查統一行動。在夜查過程中,民警對一輛白色計程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計程車駕駛員王某某神情緊張,同時車內有濃重的酒味,遂將駕駛員和車輛帶回大隊做進一步檢查。
在大隊辦案區,王某某舌頭僵硬的說民警晚上上班辛苦,表示絕對配合工作,但當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他卻表演出了各種花式吹氣「配合」,民警隨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經司法鑒定,王某某血樣中灑精含量高達236.4mg/100ml,屬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針對駕駛人醉酒駕駛營運車交通違法行為,3月18下午15時許,直屬環城大隊協同市客運辦、駕駛人所屬公司臨汾市宇豐出租公司對醉駕計程車駕駛人進行進行約談,對「臨汾市宇豐出租公司」進行交通違法行為抄告,責令出租公司立即整改,並五日內書面回復至整改情況。
王某某醉酒駕駛營運車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㈣ 計程車司機違章停車,被當地城管部門執法人員發現,對其當場做出了罰款,可以嗎
你題目估計沒寫完吧。。。。。。
如果撤銷 只有四種可能
一 處罰金額過高,不能版套用簡易程權序(也就是不能當場處罰)
二 執法人員不足兩人
三 司機違章停車的位置並未是人行道等公用場所(執法許可權)機動車道上違章由交警大隊執法。
四 未嚴格按程序執法
㈤ 執法人員執法中對計程車檢查哪些內容
計程車企業每天都要上路、上街對本單位計程車的車輛是否衛生整潔,是否使用計價器版、是權否按照計價器顯示數額收費、是否主動出具發票、是否安裝服務監督卡、駕駛員是否符合資質、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行車期間駕駛員是否配戴安全帶等8種情況進行檢查。
㈥ 為保障計程車的營運秩序,其市交通局執法人員扮乘客扣黑車是否違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則
這種情況是否歸結於釣魚執法,很難界定。因為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執法人內員非要坐車,結果你收了錢,容認定為黑車,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釣魚執法。如果執法人員站在路邊,你直接上前攬客,並完成交易過程,認定你為黑車的過程,並不違法行政合法性的規定。
滿意請採納。
㈦ 我計程車被查扣了,運管執法人員駕駛車輛的過程中出了交通事故責任怎麼處理
我計程車被查扣了,運管執法人員駕駛車輛的過程中出了交通事故責任怎麼處理?這當然是誰駕駛誰承擔事故責任!運管執法人員也不例外。
㈧ 交通局交通管理處對正規計程車進行釣魚執法是否合法
你的問題不全面,當地運管為什麼罰你?
一、如果說異地營運,不合專理,你這種行為屬於回城屬捎帶旅客,不屬於異地營運。
二、在法律上釣魚執法是 一種誘導犯罪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建議你向當地做出處罰決定的上一級部門申請復議。
㈨ 計程車掀開後備箱怎麼交通執法能處理嗎
此類行為可輕可重,看以什麼行為違章來處罰了。
嚴重的可以按照故意遮擋號牌處罰,扣回12分,罰款扣車答。輕的就按照影響行車安全處罰,罰款200。
如果確實是運輸了大件,後蓋無法蓋上,甚至可能只是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㈩ 交通執法人員可以上查計程車車嗎
可以的,這是國家法律授權的執法部門是有權對計程車進行監督檢查、處罰的,具體違反那條法律法規你可以去看看《巡遊出租汽車管理規定》裡面有詳細解答你為什麼頂燈在維修會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