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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進京維穩人員進行培訓

發布時間:2020-12-09 02:46:37

㈠ 維穩打擊的七類人員是什麼意思

公安部明確規定七類為重點人員為:

1、涉恐人員

2、涉穩人員

3、涉毒人員

4、在逃人員

5、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員

6、肇事精神病人

7、重點上訪人員

重點人口是指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治安嫌疑,由公安機關重點管理的人員。重點人口管理是為了預防、發現、打擊違法犯罪括動,教育、管理、挽救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維護社會治安。

(1)對進京維穩人員進行培訓擴展閱讀:

重點人口管理為公安機關內部掌握的基礎工作,嚴禁對外泄露。"重點人口"為公安機關內部用語,嚴禁對外使用。有下列行為嫌疑的人員應當列為重點人口:

一、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嫌疑的:

1、有從事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投敵叛變、叛逃等活動嫌疑的;

2、有參與動亂、騷亂、暴亂或者其他破 壞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嫌疑的;

3、有組織、參加敵對組織嫌疑,或者有 組織、參加其他危害國家安全和穩定的組織活動嫌疑,或者與這些組織有聯系嫌疑的;

4、有參加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宗教進行非法活動嫌疑的;

5、有故意破壞民族團結,抗拒國家法律 實施等宣傳煽動活動嫌疑的;

6、有從事間諜或者竊取、刺探、收買、 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嫌疑的;

7、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嫌疑的。

二、有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嫌疑的:

1、有殺人、強奸、傷害、拐賣婦女兒童 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嫌疑的;

2、有搶劫、盜竊、詐騙等侵犯公私財物 嫌疑的;

3、有放火、爆炸、投毒,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或盜竊、搶奪槍支、彈葯、爆炸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活動嫌疑的;

4、有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嫌疑的;

5、有參與境外黑社會組織的滲透活動或者參加境內黑社會性旗的組織及犯罪團伙嫌疑的;

6、有偽造、變造貨幣、國庫券及有價證券或者出售、購買、偽造、變造的貨幣等破壞金融管理秩序活動嫌疑的;

7、有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貸款或者進行金融票據、信用證、搐用卡、保險詐騙等金融詐騙活動嫌疑的;

8、有經常聚眾賭博或者聚賭抽頭嫌疑的;

9、有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活動嫌疑的;

10、有其他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嫌疑的。

三、下列人員應當列入重點人口管理:

1、因矛盾糾紛激化,有鬧事行凶報復苗頭、可能鋌而走險的。

2、因故意違法犯罪被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不滿五年的。

重點人口的列管與撤管,由公安派出所責任區民警逐人整理列管(撤管)材料;填寫《列管(撤管)重點人口呈報表》或者《派出所工作對象信息登記表》,經公安派出所領導集體審核後報縣 (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審批。

對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嫌疑的重點人口的列管與撤管,經公安派出所領導集體審核後,由縣 (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核報地市公安處、局審批。

㈡ 如何對信訪維穩工作進行有效防控

一、狠抓防控體系,築造嚴實的信訪維穩「防火牆」
(一)完善鄉(鎮)、村信訪網路建設,充分發揮「網路聯動」作用。鄉鎮要健全完善信訪辦、涉農問題調處辦的職能作用,確保人員、辦公場所、經費和制度的落實。村委會要在原有人民調解委員會和配有民調員的基礎上,再設立涉農問題代理處,從村民中選取威望高、責任心強的代表擔任涉農問題聯絡員。在信訪業務上,鄉信訪辦要對村級聯絡員加以培訓指導,幫助基層更好地發揮信訪信息預警的作用,發揮及早調解或緩和矛盾糾紛的作用,發揮協助處理重要信訪問題的作用,發揮宣傳信訪政策法規的作用,發揮代理群眾信訪問題,減少重復訪、集體訪、越級訪以及群眾人力財力耗費的作用。
(二)健全鄉(鎮)、村技術防控體系,充分發揮「天網監督」作用。鄉鎮及村一級要大力發揮技術防控的作用,要把技防建設作為抓好維穩工作的一項重大舉措來抓。堅持主動治安,能動維穩,著力構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相結合,以技防為制高點,以動態視頻監控系統為核心的「天網」治安防控體系,確保在重點路段、主要街道、主要出入口,中小學、幼兒園等重要單位和要害部位的電子監控率達100%。加快推進「技防進社區、進農村」,在有條件農村逐步建立視頻監控室。堅持「高清、規范、實效」標准,全面提升監控系統檔次,通過電子監控系統有效提高治安防控效能,進一步增強群眾安全感。
(三)加強鄉鎮、村維穩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法規育人」作用。鄉鎮、村要向廣大群眾對信訪維穩法律法規知識多宣傳、多解釋,對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多講解,對中央一些涉農政策多宣傳,要用法律知識教育讓廣大群眾,讓廣大群眾在思想上自覺地維護地方的和諧與穩定。鄉村幹部要在深入走訪村居農戶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座談、面對面宣講等形式,廣泛宣傳當前鄉鎮的維穩形勢,突出維穩政策教育、人民團結教育、社會法制教育。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群眾樹立大局意識,把群眾的思想凝聚到鄉、鎮黨委、政府的維穩事業上來。要多開展一些「聽民聲、解民憂、辦實事」等形式活動,以活動為載體,帶著真心、真情為民解憂解難,用真情實意打動群眾、教育群眾,使廣大居民群眾切實看到好處,得到實惠,感受到黨的關懷,感受到祖國大家庭的溫暖,從而自覺維護社會穩定。
二、突出糾紛處置,建立有力的糾紛化解「助推器」
(一)抓好隊伍建設,確保人民調解有力。在調解經費保障的情況下,以鄉鎮調委會為依託,逐步建立專職調解員隊伍,走調解專業化路子,使一批熱愛調解工作、熟悉調解技能,掌握相關法律知識的人員充實到調解隊伍,形成以專為主,專兼互補的調解隊伍陣容,更好地開展調解工作。就一個鄉鎮而言,具有一支專職調解隊伍,可以流動參與指導各村調解糾紛;可以應對鄉鎮重大、突發、特殊及積陳糾紛的解決;可以保證調解質量和調解公信力,助推調解工作深入開展。
(二)完善調處機制,確保人民調解有方。鄉鎮糾紛引患的復雜化,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調處機制來保障糾紛有序地排查和化解。從矛盾糾紛隱患的排查、調處到責任的落實、激勵獎懲、督查、會議、訴求表達等各方面都要形成制度,用制度作保障,對糾紛調處的行為方式進行規范管理,使糾紛隱患的預警、排查、調處各道程序都能有序開展,糾紛化解也能有方有法。
(三)強化責任領導,確保人民調解有位。一是加強領導。鄉縝和村級對調解工作要有專門領導負責,對重大矛盾糾紛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對一般矛盾糾紛要實行領導包案制。二是強化責任。鄉鎮要建立由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綜治牽頭協調,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土地、林業、城建、勞動等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狠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三是嚴格考評。鄉鎮將調解作為綜合治理中的單項工作,對各村、鄉直各單位進行年度工作考核,並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四是實行獎懲。鄉鎮要每年一次對調解工作進行總結表彰,與村考核掛鉤,對調解工作做得好有受過表彰的調委會及調解員的村予以表揚,對調解工作做得差的村予以批評。
三、創新社會管理,優化高效的信訪訴求「伺服器」
(一)創新群眾服務平台。為進一步方便群眾,鄉鎮要根據情況建立信訪維穩中心和群眾工作站等機構,村級也應建立相應的部門;有條件的可開通書記、鄉長信箱和網上信訪系統,讓群眾及時就地反映訴求,確保信訪事項「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規范信訪接待程序,定崗、定人、定責,堅持對每件信訪案件建立台賬,跟蹤進展情況,對已經案結事了的信訪案件整理歸檔保存。保持信訪接待全天候通暢,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不斷完善分類受理辦理信訪事項的工作機制,提高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二)拓展信訪服務渠道。鄉鎮要積極拓展信訪服務渠道,多舉並進解決群眾訴求,要用最直接的方式為群眾排憂解難。可以開通「民情直通車」、「民情熱線」等方式對群眾24小時信訪服務;可以實行班子領導大接訪,領導直接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堅持嚴格的「一崗雙責」,形成了人人抓信訪、人人有責任的信訪格局;也可以組織開展大走訪活動,組織幹部深入村組,傾聽群眾呼聲,積極為群眾辦好事實事,真心實意服務群眾。
(三)提升幹部服務水平。在鄉鎮信訪工作中,每位領導幹部即要心繫群眾又要善於做群眾工作,即要服務群眾又要努力提高對群眾的服務水平。在聯系群眾、服務群眾中培養和增進愛民、親民、為民的感情;在服務群眾中要真心不能假意,要公心不能有私心,要有作為不能亂為;在服務群眾中要自覺地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維護群眾的利益作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在工作中體驗民情,服務中改善干群關系,提高服務水平。

㈢ 如何建設創新型公安駐京信訪維穩辦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更新工作理念,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們應當轉變個別民警的錯誤觀念,提高思想認識,重視群眾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公安機關的宗旨,人民警察來自人民,警民關系血脈相連,背離、淡化了為民服務的宗旨,群眾就會有怨氣。因此,基層公安機關要做好群眾工作,就要強化民警宗旨意識教育,從思想上弄清「為什麼」的問題,要始終把群眾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來抓,切實把群眾呼聲當作「第一信號」,把群眾利益當作「第一追求」,把群眾批評當作「第一紅線」,把群眾滿意當做「第一目標」,急人民群眾所急,想人民群眾所想;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要把人民群眾的意願、要求和利益作為出發點和歸宿;與群眾意見不一致時,要多從自身找原因:措施是否正確、方法是否得當,真心實意地接受群眾監督。

(二)加強理論研究,建立規范而切實有效的群眾工作評價體系績效考核是任何一項工作所必須的,有了考核,才能對工作人員的工作成效進行獎懲,才能提高能力強、負責任、業績好的人員的積極性,對那些消極怠工,沒有責任心的人員起到警示和督促的作用。不解決群眾工作的績效評價問題,而要求公安機關民警全力以赴做好群眾工作是不切實際的。由於群眾工作內容復雜,公安機關應組織人員對各地群眾工作實際情況進行系統調研,深入研究群眾工作相關理論,結合群眾工作的特點、內容、目標、任務建立科學的評價方法和技術手段,實現公安群眾工作績效考核的規范化、制度化。最終實現公安群眾工作在績效考核這根「指揮棒」的指揮下持續深入推進。

(三)增強公安民警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應當按照公安部提出的「懂群眾心理、懂群眾語言、懂溝通技巧,會化解矛盾、會調處糾紛、會主動服務、會宣傳發動」的「三懂四會」要求,把提高做群眾工作能力作為一項基本功。採取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培訓,培養民警同群眾溝通聯系的能力,切實改變「說不上話、話不達理、理不通情、情不接法」的現象,使民警會做群眾工作、願做群眾工作、善做群眾工作。學習江蘇省常州市溧陽公安局,健全「三訪三評」「三解三促」等走訪群眾長效機制,大力推進「清晨相約警務室,百姓冷暖我先知」「登千戶船頭,送萬句暖語」等愛民實踐活動,引導民警為群眾做好事、解難事、辦實事,做老百姓的貼心人。

㈣ 如何作好新形勢下優撫涉軍維穩工作

一、領導重視,責任明確
根據我市具體情況,武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優撫對象維穩工作,把優撫對象信訪維穩列入黨政工作重要議事日程。一是成立了復退戰士問題工作組,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成員由市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信訪局、財政局、人社局等單位有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市信訪局,並安排專項工作經費,確保領導有力,經費到位。二是建立了維穩工作責任機制。我市按屬地管理原則,建立了「市包鄉(鎮)、鄉(鎮)包村、村包到人」,24小時零報告等信訪聯動工作機制。把責任分解到各有關單位,實行層層包干制,把對象包干到單位、到人。為強化責任,市政府將涉軍維穩工作列入年終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三是建立了定期約訪制度。對涉軍群體中重點上訪優撫對象,由市團領導帶隊,協同有關職能部門,邀請信訪代表定期約談,面對面宣傳政策,做好解釋說服工作。有力的領導,為做好我市優撫對象維穩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加強培訓,提升能力
做好信訪維穩工作關鍵是優撫工作人員的素質與業務能力。我市優撫群體人員復雜,訴求不一,要求工作人員素質高,能力強。我市鄉鎮民政工作人員較多、素質參差不齊,因此,我們每年要對各鄉鎮的優撫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月組織局機關優撫工作人員集中進行業務學習,並針對優撫對象所提的一些問題進行討論。多年來通過多種形式的業務學習、培訓、經驗探討,工作人員的整體業務素質和業務能力得到不斷提升。對優撫對象所提出的問題做到定性准確,答復有據,處理恰當。業務工作人員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是做好優撫維穩工作的前提和保證。
三、宣傳到位,教育到位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優撫政策的宣傳,採用廣播電視、橫幅標語、宣傳欄、印製優撫政策宣傳冊、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加強了優撫對象的思想教育工作。近年來我市共印製優撫政策宣傳冊3萬余份,由各鄉鎮、街道發至優撫對象手中,並在鄉鎮政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公布了優撫相關政策法規,在市政府網站和民政網站對所有享受優撫待遇的人員、類別、金額進行了公示,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做到讓全市廣大優撫對象懂政策、守規矩。宣傳教育工作為優撫對象的穩定打下了堅實基礎。
四、組織嚴密,措施得力
信訪工作非小事,我市各級領導在思想上高度重視信訪工作,把信訪維穩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我市各級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滿懷拳拳愛心,認真做好信訪工作。一是做到每件信訪事項都有迴音,都有結果,著力解決信訪對象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二是保證優撫對象撫恤待遇及時落實到位,解決不了的問題做好解釋工作。民政部門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挑起了優撫對象維穩工作重任,在信訪工作中,建立了信訪責任制,責任到人,包案到人。建立了信訪接待日制度,由領導集中接待和處理信訪事項,做到解決問題不撒手,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確保優撫對象不越級上訪和群體上訪。
五、加強聯系,掌握動態
要做好信訪維穩工作,解決問題,必須獲得信訪信息,民政信訪現象同其他事物一樣,都有一個醞釀、形成發展和演變的過程,我們做到及時收集有價值的信息,及時准確掌握信訪先兆,牢牢把握信訪維穩工作主動權,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及時把信訪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源頭,解決在萌芽狀態。我市從實際出發,建立了民政信息網路,一是鄉鎮民政所明確專人,負責信息管理工作;二是注重加強與鄰縣民政橫向信息聯系;三是在高危信訪涉軍群體中確定信息員,獲取信息,及時掌握涉軍群體信訪動向;四是利用「八一」、春節座談會召集優撫各個群體代表座談,傾聽優撫對象心聲,了解對象需求,及時為他們排憂解難,達到確保穩定的目的。
六、建立制度,嚴把政策
優撫對象不比其他社會成員,整體素質高,政策水平高,信息靈通,組織嚴密,訴求特殊,一旦出現辦事不公,不依法依規按程序辦理,整個群體就會集結上訪。因此,我局在解決優撫對象待遇問題上,嚴把政策關,並制訂了一系列長效管理制度。一是嚴把政策關,絕不亂開口子。優撫對象連續不斷上訪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少數地方執行政策不一,亂開口子,導致互相攀比,比如:臨戰入伍人員,我市有208人,他們與其他省份、地區攀比,強烈要求解決參戰待遇,但我市嚴把政策關,因其無政策依據不予辦理;二是制訂了檔案管理制度。檔案由專人管理,明確職責,設立查檔審批程序,確保檔案材料的真實性,從源頭上控制了退伍軍人落實優撫待遇不弄虛做假;三是制訂了切實可行的優撫對象待遇審批制度。設立了民政局內部審批程序,紀檢、監察全程監督,分管局長審核,局長審批後方可上報,堅持誰審批誰負責,層層把關,增強了審批透明度與准確性;四是建立了崗位績效考核制,年初局裡與優撫股全體工作人員簽訂了績效考核責任狀,確保工作人員的優質服務,確保優撫對象的待遇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在這種嚴格的管理模式下,我市在優撫對象評殘、帶病回鄉、參戰涉核等人員待遇的落實上都非常公正、透明,未發生一例因解決待遇不公而上訪的情況。
七、精神撫慰為主,物質照顧為輔
近幾年來,我市按照上級政策,全面啟動了重點優撫對象短期療養工作,建立了優撫對象醫療保障一站式服務結算平台,實施了優撫對象住房困難優先解困制度,特困優撫對象臨時救助等制度。近幾年,邵陽市寶慶精神病醫院每年來我市2至3個鄉鎮開展重點優撫對象免費送醫送葯義務巡診活動,為優撫對象送去了溫暖,此項工作深得人心。我市三年來堅持開展重點優撫對象短期療養活動,對500多名重點優撫對象進行了短期療養,優撫對象反響良好。優撫醫療保障一站式服務平台為廣大優撫對象提供了方便,優撫對象得到了其他社會人員得不到的醫療待遇,為他們解決了一些實際困難。以上舉措有力地說明了優撫對象過去有功於國家和人民,黨和國家沒有忘記他們,他們得到了國家的特殊優待和社會的認可,他們自身的榮譽感、幸福感明顯提升,雖然物質照顧是有限的,但精神上得到了極大撫慰,這種自豪感和滿足感穩住了他們的人心。


㈤ 社會維穩六類人員是什麼

「六類特殊人群」是指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吸毒人員、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社會閑散青少年。

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吸毒人員、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社會閑散青少年這六類人員對社會及他人造成傷害可能性較大需要進行動態管控,所以也被統稱為社會維穩六類人員。

(5)對進京維穩人員進行培訓擴展閱讀:

政府對六類人員管理:

1、建立縣級安置就業基地

對刑釋解教人員,以「放出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業有人扶、創業有人幫、困難有人扶」為總體目標,到今年年底,刑釋解教人員的重新違法犯罪率控制在2.5%以內,到2016年年底下降到0.5%以內。

2013年度,每40名到80名「重點幫教對象」配備心理矯正專兼職人員不少於3人,到2016年每10名到20名「重點幫教對象」配備心理矯正專兼職人員不少於2人。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心理矯正的覆蓋率,今年年底達到50%,到2016年年底達到80%。

2013年年底,刑釋解教人員的就業安置率達到50%以上,到2016年年底達到60%以上,並在各縣(市、區)全部建立安置就業基地。

2、社區矯正人員動態管理

2013年年底前,我市將建成社區矯正人員實時動態智能管理系統,採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實現對社區矯正人員24小時實時監控和定位管理,杜絕脫管、漏管現象。

同時,社區矯正管理教育中心在各縣(市、區)覆蓋率達到20%,到2016年年底達到100%。每年定期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社區矯正人員勞動技能培訓,並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信息。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矯正人員納入低保范圍,保障其基本生活。

3、推廣社區戒毒康復

到2015年年底前,凡是有吸毒人員的鄉鎮(街道)都要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機構,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全部對其進行社區康復。

其中,2013年年底前,建立單位、家庭、管片民警、司法助理員、社區幹部、社區醫療機構、禁毒志願者等組成的幫教小組,對吸毒人員進行一對一的戒毒治療、身心康復和行為矯治。3年內,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納入低保范圍或提供臨時救助。

4、八成艾滋病人免費救治

2013年年底前,全市艾滋病抗病毒葯物治療點達到10個,覆蓋全市所有縣(市、區),免費救治率達到70%以上,到2015年年底免費救治率達到80%以上。到2016年年底,全市建立健全艾滋病監測檢測體系,每個縣(市、區)至少設立3個免費艾滋病病毒檢測點,免費救治率達85%以上。

對符合條件的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感染者和病人等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對因艾滋病致孤人員,採取收養、家庭寄養、模擬家庭養育和機構供養等多種途徑妥善安置。到2016年,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感染者家庭或孤兒、孤老全部實行生活救助。

5、加強精神病人管理

到2016年,以太原精神病醫院為技術指導和支持,各縣(市、區)分別建成1所精神專科醫院或指定一所綜合醫院設立精神科,全市九成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配備從事精神衛生防治工作專兼職醫務人員。

對查不到近親屬的流浪乞討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公安、民政部門應當幫助送往醫療機構診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科人員負責對在管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的隨訪服務,如發現易肇事肇禍傾向,由公安部門協助送往定點醫療機構。加強對貧困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的救助,爭取使他們得到免費救治。

6、閑散青少年「入網」管理

社區(村)要成立社會閑散青少年服務管理工作幫教小組,由居(村)委會主任負責,由團組織負責人、社區民警、社區司法人員、律師、網格長、社會工作者、大學生村官、青年志願者和離退休老同志老黨員等組成。到2016年,基層幫教組織覆蓋率達90%以上。

以輟學、不良行為、刑釋解教、艾滋病感染、吸毒、精神障礙青少年等對象為重點,建設青少年違法犯罪「高危人群」管理綜合信息系統。

㈥ 如何貫徹落實涉軍維穩工作會議精神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轉軌、體制轉型速度的加快,利益分配多樣化、社會矛盾復雜化、價值取向多元化日漸突出,由此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呈持續上升趨勢。其中,涉軍群體性事件由於政治敏感性強、成因復雜,積極面對涉軍群體的各種訴求,妥善化解涉軍群體性事件,成為當前各級黨委、政府信訪維穩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按照自治區黨校2014年春季主體班教學計劃安排,筆者就如何做好當前我區涉軍群體信訪維穩工作作了如下調研和思考。一、廣西涉軍群體信訪維穩的現狀由於在單位分工負責聯系政法、信訪工作,聯系對象主要是涉軍人員,因此筆者非常留意收集有關涉軍群體的相關資料,筆者還曾經採取現場調研、座談了解、查閱資料等方式深入桂林市民政局、信訪局和桂林市的靈川縣、龍勝縣、陽朔縣等相關單位進行了走訪調研。通過調研了解到當前我區涉軍群體主要包括以下三類人員:一是「一次入伍」退役人員。此類人員主要由兩部分人群組成,第一部分是實行義務兵役制之後入伍只當過一次兵的所有退役人員;第二部分是1979年對越自衛還擊戰期間入伍的退伍戰士,亦稱對越自衛還擊戰一次入伍人員。二是「二次入伍」退役人員。主要指1979年對越自衛還擊戰期間根據中央軍委命令臨時動員入伍的退伍戰士、復員、轉業幹部。三是支前民兵。指在對越自衛還擊戰中,各級黨委、政府和人民武裝部動員執行參戰支前任務的民兵。長期以來,我區廣大涉軍人員積極響應黨委、政府號召,滿腔熱情地投身富民強桂新跨越的偉大實踐,為全區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他們不愧於是「新時代最可愛的人」。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化和各種利益關系的調整,我區涉軍群體也出現了非正常上訪和群體性上訪的不穩定因素,特別是近年來,涉軍信訪問題有愈演愈烈的趨勢。由於涉軍群體人數多、分布廣、網路密、聯動強,其信訪表現出四大特點:一是規模較大。涉軍群體包含上述三大類人員,他們上訪反映訴求動輒以縣、市為單位,人數成百上千,如全區統一採取行動則人數、規模更大。二是組織嚴密。目前,我區涉軍群體以聯誼會的形式成立有區、市、縣、鄉的四級組織機構,並明確了各級組織機構的負責人。他們分工明確,聯系緊密,一遇到重大活動和節假日,便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組織各地人員打著橫幅、標語到黨委、政府所在地和敏感地帶上訪。三是期望較高。涉軍群體的各類人員雖然訴求各有不同,但他們的相同之處都是期望通過群體性上訪給各級黨委、政府施加壓力,進而突破政策規定增加自己的經濟、福利待遇。四是社會關注。涉軍群體在反映訴求時,往往身穿舊軍裝,打著博取市民同情的橫幅,甚至在廣場等人員密集地區拍賣軍功章,容易引起民眾和媒體的關注。加上涉軍群體戰友遍布全國各地,其上訪容易引起效仿甚至更大規模的串聯,因而社會影響較大。二、廣西涉軍群體反映的主要訴求我區各類涉軍人員的訴求各有側重,按照三類人員來劃分,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一次入伍」退役人員的主要訴求:1、要求確定入伍性質為戰時入伍,享受戰時入伍待遇。對於這個問題,2008年4月22日,解放軍總政治部信訪局接訪桂林市32名對越反擊戰期間一次入伍的退伍戰士時,已經明確答復:1979年2月之前入伍的戰士從入伍當天起,就已經確定了入伍性質為正常入伍,不屬於戰時入伍。2、要求享受戰時工分待遇,並補發戰時工分。對於這個問題,國務院、中央軍委在1979年2月20日發布的《關於戰時臨時動員入伍人員生活待遇的暫行規定》中已經明確,享受戰時工分待遇主要是針對臨時動員入伍的退伍戰士、復員、轉業幹部和其他從地方借調的專業技術人員,而一次入伍人員並不屬於上述人員之列,不能按照文件享受戰時工分報酬待遇。3、要求享受與二次入伍人員相同的待遇,由政府解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目前信訪部門的答復是:因二次入伍人員已經盡了第一次服兵役的義務,並退伍回鄉,但在國家需要的時候再次入伍,到部隊擔任班長等骨幹職務,與正常入伍的戰士是有所區別的,所以一次入伍人員與二次入伍人員在所享受的待遇上不具備攀比基礎。4、要求在行政事業單位安置工作或按照已安置的二次入伍人員的工資標准給予經濟補償。1958年3月17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七十三次會議通過的《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暫行規定》,對義務兵退伍以後的有關問題明確規定:對於退伍的義務兵,應當本著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進行處理;城鎮的退伍軍人回城後由政府盡量安排工作,農村的退伍軍人回鄉後從事農業生產。因此,無論是臨戰入伍,還是正常入伍,在對一次入伍義務兵的安置上沒有特殊政策,「一次入伍」退役人員要求安置工作或按照已安置的二次入伍人員的工資標准給予經濟補償的訴求沒有相應的政策依據。5、要求參照國家普通公務員待遇適當提高榮立戰功人員,傷殘人員及烈士家屬待遇。由於目前我國還沒有參照國家普通公務員待遇提高榮立戰功人員、傷殘人員及烈士家屬待遇的相關政策,要求參照國家普通公務員待遇適當提高榮立戰功人員,傷殘人員及烈士家屬待遇的訴求也沒有政策依據。(二)「二次入伍」退役人員的主要訴求:1、要求享受參戰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根據自治區民政廳《關於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桂民發[2008]74號)規定精神:關於「二次入伍」退役人員能否享受定補問題,民政部民發[2007]99號文規定:「對於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每人每月補助100元。」據查,廣西的「二次入伍」人員退役後,除極個別自願返鄉等沒有安排工作外,其他都安排了工作,不存在沒有工作單位的問題,因此,「二次入伍」退役人員不具備享受參戰退役人員生活補助的客觀條件。2、要求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退休。實際情況為:「二次入伍」人員當初安排到企業工作時就已經成為企業職工,他們的待遇與企業其他職工實際上是一致的,他們的退休理所當然屬於企業退休的范疇,按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退休沒有任何的政策依據。3、要求按桂革[1970]40號文件補發生活待遇。廣西壯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廣西軍區《關於動員入伍參戰人員生活待遇有關事項的通知》(桂革[1970]40號)規定,臨時動員入伍的退伍戰士、復員轉業幹部的生活待遇:原人民公社人員的,由生產隊按勞動力代記勞動工分,並按分值計酬,日分值低於五角的,按五角計發。此項開支,由縣、市民政部門按季發給家屬,列支前經費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銷。在文件下達後,我區各市、縣都已經按文件規定執行了,基本都是按照每日五角的標准計發,這在各市、縣均有據可查。(三)支前民兵的主要訴求:1、要求認定參戰民兵的身份。2007年7月,自治區民政廳下發文件,對參戰民兵作出了明確界定,參戰民兵是指在文件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根據廣州軍區或廣西軍區下達的戰斗動員令進行組建,成建制配給參戰部隊,隨部隊出國作戰或在邊境一線配合執行作戰任務、出境偵察、戰斗保障的民兵。只有同時符合以上三個缺一不可的民兵才可認定為參戰民兵。2008年11月,自治區民政廳再次下發文件,對參戰民兵的界定問題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凡是由地方政府組織、指揮,到邊境承擔修建邊防公路和從事其他後勤保障等任務的民兵、民工,沒有配屬給具體的作戰部隊,也沒有直接投入戰斗,即使是成建制組建也不能認定為參戰民兵,不能享受參戰民兵生活補助待遇。2、要求認定為「兩次扛槍,重返前線」。這類人員主要是參加支前修路的民兵身份人員,他們大多是1976年、1977年、1978年相繼退伍的軍人,退伍後又於1979年對越還擊戰期間,響應號召支前到邊防修建國防公路,但因未配屬部隊參加戰斗,自治區民政廳認為他們不屬於參戰民兵,不能享受生活補助。他們提出的認定他們為「兩次扛槍,重返前線」的要求,不符合政策規定,也沒有這樣的稱謂,不予支持,無法認定。三、我區涉軍群體信訪的原因分析通過分析上述涉軍群體的訴求,我們不難發現涉軍群體的大部分訴求目前都缺乏政策依據支撐,但他們卻為何仍然對這些訴求鍥而不舍地進行追求乃至不惜走上漫漫上訪之路呢?除了因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利益最大化追求與國家現行政策的矛盾沖突這個基本誘因外,筆者認為引發涉軍群體信訪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的原因:(一)國家相關政策、體制有待完善。一方面,國家現行的城鄉退伍軍人安置方式差異引發了農村退伍軍人的嚴重「不公」心理。廣大的農村退役軍人普遍認為,同樣是當兵保家衛國,城鎮退伍軍人退役後要麼有工作安置,要麼能領取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償安置金,而他們卻直接回農村沒有享受黨和政府的任何關懷。特別是參戰農村退伍軍人,他們認為同樣在服役期間參戰,退役後以非農戶口入伍的不但可以安排工作,就算下崗,還可以安排公益性崗位就業,享受政府的崗位補貼,而他們這一群體卻沒有任何就業政策出台,有一種被黨和政府遺忘的感覺。另一方面,我國實行多年的維穩體制和維穩觀是「穩定壓倒一切」,雖然信訪體制改革後不再進行信訪排名,但仍實行信訪情況通報和黨政主官約談。因此,涉軍群體往往選擇敏感時間段以組織大規模進京赴邕上訪方式向各級黨委、政府施壓。加上有的上級部門踢皮球,對越級上訪人員沒有肯定的政策答復和解釋,只要求屬地黨委、政府將上訪人員接回。一些地方為將上訪人員接回,在沒有政策支持的情況下亂開口子和承諾,給上訪人員留下想像空間和僥幸心理,認為「大鬧大得、小鬧小得、不鬧不得」,只要不停上訪能解決他們的反應訴求。(二)理解政策偏差、從眾心裡嚴重。近年來,隨著改革不斷向縱深推進,國有企業重組改制減員增效,原計劃模式下的指令性安置方式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條件。市場導向配置人力資源,直接沖擊到了城鎮退役士兵及轉業士官的安置工作。雖然政府克服困難每年拿出部分機關、事業單位指標,通過公開招考擇優錄用安排城鎮退役士兵及轉業士官,但依然僧多粥少,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特別是在部隊服役十年以上,知識文化較低而年齡偏大、一心指望回鄉後有「鐵飯碗」的轉業士官對此政策很難接受,無法理解。而一些早已退役的涉軍人員對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有關政策一知半解,甚至道聽途說,相信網路謠言,總認為現在國家發展了,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提高了,自己的所享受的待遇也應水漲船高,往往從有利於自己的角度去理解和解讀政策,提出一些超越政策法規之外的訴求。在訴求得不到滿足之後,心理發生失衡和扭曲,進而採取對抗和報復社會的方式無理鬧訪、纏訪。當然,這其中有許多涉軍人員礙於老戰友的情面,或抱著別人去得我也去得,不去以後會吃虧的心態,對於群體性聚集和上訪隨波逐流,盲目跟從。(三)國防觀念淡薄、追求利益至上。和平時期,我國集中精力抓經濟建設,幹部群眾的國防觀念和擁軍意識日趨淡薄,「一人當兵、全家光榮」的傳統被逐漸遺忘,在軍人的社會地位被矮化的情況下,涉軍群體往往會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們受市場經濟的影響,總認為自己在部隊奉獻多年,國家應該對他們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因此,對於國家優撫政策的不斷擴面提標,他們不但不感懷黨恩,反之認為是他們不斷上訪的結果。而少部分有創業意向的農村籍退伍軍人,對不能與城鎮籍自謀職業對象同等享受國家政策方面的優惠和扶持更是深感不公,他們認為,無論從哪個層面來講,農村人創業比城鎮人更為艱難,更應得到國家的政策和資金扶持。四、關於做好廣西當前涉軍群體信訪維穩工作的思考化解涉軍群體的不穩定因素,涉及方方面面,是一個系統工程。筆者認為從以下幾個方面可做好我區當前涉軍群體的信訪維穩工作。(一)發揮思想政治教育優勢,激發涉軍對象的榮譽感。各級黨委、政府要注意發揮我們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優勢,把涉軍對象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寶貴財富,在全社會努力營造尊重和關心涉軍對象的氛圍。同時幫助涉軍對象正確認識新形勢下遇到的暫時困難,引導他們通過正當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凡是涉軍對象應該享受國家定期生活補助的要做到應補盡補,並及時發放,做到不漏補、不重補;對涉軍人員的困難,給予及時解決,重點解決他們在醫療、住房和生產生活上的問題;並經常開展愛心獻功臣活動,使一年兩次慰問成為一種常態。(二)加強法規政策宣傳,營造尊重涉軍對象的社會氛圍。針對涉軍群體的上訪主要是他們對現行政策缺乏了解、互相攀比的問題,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圍繞優撫對象關注的問題,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向他們廣泛宣傳政策法規,讓他們清楚自身權益,加深對現行政策的了解。對於來訪的涉軍人員,要認真耐心地做好政策宣傳和解惑析疑工作,只要是上級已頒發的文件,就把文件復印交給他們,消除他們的疑慮。對登門上訪者要採取「一聲問候、一聲請坐、一杯熱茶」的「三個一」法,與他們進行心貼心的思想交流。同時,要通過各種傳統和新興媒體,在全社會宣揚和營造關心、幫助涉軍群體的良好氛圍。(三)重視涉軍群體的合理訴求和呼聲,切實解決涉軍群體的後顧之憂。一是要及時為優撫對象排憂解難,建立惠及全體優撫對象的扶貧幫困制度,對確有實際困難的優撫對象,按照社會救助、扶貧幫困等方面的政策規定給予生活、醫療、住房等方面的關心和救助。對一些年老、患病和遭遇災害的涉軍對象,要及時進行救助。二是要開展好擁軍優屬活動,大力宣傳優撫安置對象的先進事跡和優安工作的新政策、新趨勢,努力幫助部分涉軍群體擺脫社會轉型期出現的各種困難,切實維護好涉軍群體的合法權益。三是要由政府出面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切實落實好涉軍群體的各項優惠政策,使涉軍群體真正感受到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大家庭的溫暖。(四)加強涉軍幹部隊伍建設,提升解決涉軍問題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重視涉軍群體服務機構的建設,克服機構精簡矛盾困難,加強工作人員的配置,真正做到有人服務、有職事、職權統一。二是要加強對涉軍幹部的政策和業務培訓,不斷增強涉軍幹部對法規政策和工作業務的了解,提升涉軍幹部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三是要不斷提升涉軍幹部的責任意識,對待涉軍上訪問題,要做到不推諉,不上交,對政策內的信訪問題及時解決,對不符合政策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工作,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家門口,有效遏制涉軍群體的越級上訪的發生。四是要善於觀察和把握涉軍信訪事件的表現形式和內容,因時因人因事採取息訪措施,不搞一刀切。(五)建立服務平台,開展好退伍軍人的轉型培訓工作。市場經濟條件下,幫助的退役士兵提升市場就業能力,提供就業機會,拓展就業平台是涉軍維穩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應將退役士兵就業工作納入年度民生工作目標,所需經費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積極鼓勵退役士兵參加職能培訓,讓退役士兵「自願參加、自選專業、免費培訓」。如此,方能讓涉軍群體感受到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高度重視,幫助他們提高自身素質,從而更好的實現軍地轉型。(六)創新體制機制,有效維護社會穩定。一是在中共中央公廳、國務院公廳出台《關於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廣西實際,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社會管理的體制、機制創新,建立科學有效、有章可循的信訪處理法。二是要落實和強化「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領導信訪責任包干制。三要做好涉軍群體上訪的預案,堅持做到熱點滾動排查、超前介入預警、快速處理化解。四要積極推行領導接訪制度,暢通信訪渠道,增強接訪工作的透明度。五要抓好法制宣傳,引導涉軍群體採取合法的方式和程序反映訴求,對合理的正當要求盡量解決,對非法集會、擾亂正常信訪秩序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嚴厲打擊。

㈦ 社會維穩人員是指哪些

社會維穩人員是指武警,公安,交警,部隊都是維穩人員。

㈧ 本人從未參與過任何違法活動被列入維穩人員名單怎麼處理

問問派出所,為啥被列入。維穩不一定是進行過違法,有過過激言論的也算

㈨ 如何應對突發事件和建立維穩機制

一、強化宣傳,營造氛圍,不斷提升對維穩應急處置的認識。
一是加強宣傳教育培訓。通過會議、網路、辦班等多種渠道和多種形式,以維穩處突為重點,加強對各村(社區)、鎮直各單位、鎮內各企業等應急維穩人員開展防範、預警、避險等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學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應急預案,開展相關知識培訓。二是認真組織實戰演練。使應急處置隊伍的每一位成員都能熟悉、掌握和靈活運用處置突發事件的程序、方法和步驟,確保在實戰中做到理性、規范、適時、有效處置。三是確定每年12月為我鎮應急維穩、安全生產宣傳月。鎮組織安全辦、維穩辦、林業站等相關單位逐村開展宣傳教育,在全鎮范圍內營造「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良好氛圍。
二、完善機制,建立隊伍,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體系建設。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佛子嶺鎮全面推進基層維穩應急處置機制建設實施細則》、《佛子嶺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佛子嶺鎮梁家灘街道沿線防汛救災方案》、《佛子嶺鎮地質災害防治暨汛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佛子嶺鎮「五一」假期旅遊安全方案》、《佛子嶺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預案,並不斷更新、完善,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明確責任。年初與各村、各相關單位企業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單位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一線幹部、職工為具體責任人,對維穩處置的每個環節、每個步驟切實負起責任,形成鎮長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抓具體,其他領導按照分工配合抓、抓到位,鎮直各單位積極配合,各村(社區)、企業常抓常管,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㈩ 維穩職責是什麼,如何落實維穩職責

一、維穩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計劃;及時分析形勢,報告工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2、組織開展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聯合調解、重點工作聯勤聯動、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基層平安聯合創建、流動人口聯合服務管理,並形成長效機制。
3、組織開展對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統一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訴求事項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按程序做好現場化解或分流辦理、督辦結案等工作;協調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
4、組織做好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鐵路護路聯防、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禁毒、打擊傳銷和反邪教等工作。
5、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維穩綜治幹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訓等工作。
6、組織、指導轄區、企事業單位建立綜治信維稀薄發工作站,積極開展平安建設活動。
7、督促檢查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對綜治委成員單位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的考核獎懲。
8、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二、落實維穩職責的措施:
1、加強領導:
落實綜治和平安建設責任。根據機關人員變動,及時調整領導小組,健全領導和辦事機構,切實加強對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嚴格落實綜治平安建設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全面展開綜治工作。
2、切實工作:
提高機關治安防控能力。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工作制度,繼續組織開展好"大接訪活動",實行領導幹部輪流座班接訪,及時做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接訪日的相應的准備工作,確保接訪工作的順利開展。積極組織開展下訪活動,深入掛鉤鎮和信訪重點地區了解社情民意,解決突出問題,全力化解不穩定因素及潛在的矛盾和糾紛。認真分析排查調處本局、本系統的矛盾糾紛,制定處置突發性事件預案。加強內部防範工作,按照"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的要求,認真落實守樓護院,努力提高幹部、職工的治安防範意識。認真落實好每天的值班人員,堅持做到 24小時值班,同時,建立與各鎮(區)、各有關部門的聯系組織網路。
3、強化工作:
全力壓降事故保平安。安全生產與平安建設工作緊密相連,只有切實壓降和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好職工的利益,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才能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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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對進京維穩人員進行培訓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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