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聽說深圳有地方是失業培訓的,請問在哪裡有什麼條件的
深圳市各個成人學校。比如,石岩成校,在萬聯背後。條件是你要辦理了失業證明,領取了失業金,且在一個月內仍沒有找到工作,還要到勞動局提出申請。
② 我是深圳的下崗工人,聽說有不要錢的培訓,請問是真的嗎在哪裡有這樣的培訓謝謝了
日前,深圳市總工會聯合深圳職業技術學院以及深圳商報,開展「獻愛心送溫暖」再就業免費版培訓活動權,凡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失業證的深圳戶籍員工或特困職工都可以免費參加再就業培訓活動。據介紹,這次再就業免費培訓活動推出了15個貼近就業實際的工種,計劃培訓500人。你可以和深圳市總工會聯系。
採納哦
③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
可以的,這個培訓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保障部下設的公益培訓,從零開始培訓,三個月可以了解基礎的人力資源等相關課程,,,而且這種培訓是免費的,國家財政補貼學費。
④ 聽說現在有深圳,失業證可以免費學車嗎
不可以的喔
⑤ 深圳失業人員怎麼辦理基本醫療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即可,回其參保手續包答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社會保險保障程度一般較低,建議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補充。在此給您推薦一些,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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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深圳失業人員辦理過4050的現在還能參加辦理4959嗎
4050是一種補貼,每個人只能辦一次,參加過4050就不能在參加4959了。
⑦ 深圳失業人員有什麼培訓
如果你是深圳市的戶口,並且有失業證的話,可以免費去深圳市捷順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免費參加培訓高級辦公軟...
⑧ 深圳戶口失業政府有何保障及自己創業有何優惠政策
一 深圳市龍崗區戶籍人員失業登記
(一)辦理依據
勞部發[1995]356號《關於印發〈就業登記規定〉的通知》第五條規定:「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城鎮失業人員應進行失業登記。失業登記視為求職登記。」
(二)辦理失業登記的對象和條件
辦理《深圳市失業人員證》的對象和條件是:(1)具有本轄區常住戶口的新成長勞動力;(2)無工作關系僅通過公安部門遷戶進入深圳的人員。(3)新購房入戶進入本轄區的。
(三)《深圳市失業人員證》(黃本)的辦理程序
1、本轄區戶籍人員(具有勞動能力的男18周歲—60周歲、女18周歲—50周歲)需提供以下資料:
(1)戶口本;
(2)身份證;
(3)一寸彩照二張
(4)居委會開的失業證明;
(5)計劃生育證明(由鎮(街道)計生辦或居委會出具);
(6)畢業證;
(7)其它相關資料。
(四)辦理時限
即辦。
二、深圳市戶籍居民就業登記
(一) 辦理依據
勞部發[1995]356號《關於印發〈就業登記規定〉的通知》
(二)辦理條件
深圳市戶籍居民就業登記手續由用人單位負責為失業人員辦理。辦理就業登記應提交如下資料:
(1)戶口本;
(2)《深圳市失業人員證》;
(三)辦理程序
(1)填寫《深圳市居民就業登記表》並按表中要求到有關單位加蓋公章:
(2)用人單位與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3)填寫《深圳市員工勞動手冊》,並按簽注勞動合同期限在手冊有關框格內加蓋單位公章;
(4)填寫深圳市龍崗區就業員工登記表。
(5)鎮(街道)勞動服務中心在《深圳市員工勞動手冊》就業登記框內蓋上龍崗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業務專用章;
(四)辦理時限
即辦。
三、外國人及台港澳人員在深就業
外國人在深就業
(一)行政許可內容
外國人在深圳就業
(二) 設定行政許可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11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1986年12月3日國務院批准)、《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1996年1月2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公安部、外交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布)。
(三)行政許可條件
外國人在深圳就業須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2、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和相應的工作經歷;
3、無犯罪記錄;
4、有確定的聘用單位;
5、持有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四)行政許可程序
1、初次辦理
(1)申請;
(2)經批准後,用人單位領取《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
(3)用人單位持《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到公安部門申領《辦理職業簽證居留證申請通知書》;
(4)用人單位持《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和《辦理職業簽證居留證申請通知書》申領《外國人就業證》。
2、延期
用人單位如因工作需要繼續聘用外國人在本單位工作,應在其就業證期滿前一個月內提出就業延期申請。
(五)行政許可時限
受理之日起許可證5個工作日,新辦外國人就業證5個工作日,延期外國人就業證5個工作日。
台港澳人員在深就業 行政許可內容
台港澳人員在深圳就業。
(二)設定行政許可的法律依據
《台灣和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勞部發[1994]102號 勞動部1994年2月2 1日頒布).
(三) 行政許可條件
台港澳人員在深圳就業須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持有內地主管機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
2、具有所要從事工作的技能資格證明或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四)行政許可程序
1、初次辦理
(1)申請;
(2)審核;
(3)用人單位經批准後領取《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2、延期
用人單位如因工作需要繼續聘用台港澳人員在本單位工作,應在其就業證期滿後一個月內提出就業延期申請。
(五)行政許可時限
受理之日新辦台港澳人員就業證5個工作日,延期台港澳人員就業證5個工作日。
四、勞務工招用
(一) 辦理依據
《廣東省流動人員勞動就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勞務工條例》。
(二) 辦理條件
1、用人單位應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勞動保護、安
全衛生生產條件,具有按期支付勞動報酬、提供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的能力;
2、用人單位應為勞務工提供必要的生活衛生條件;
3、勞務工應具備:年滿十六周歲、身體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現實表現好。
(三) 辦理程序
1、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2、辦理備案登記。
(四) 辦理時限
即辦。
五、深圳市戶籍員工就業轉失業登記
(一)辦理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員工因下列情況失去工作後的一個月內,應攜帶有關材料,到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或者撤消;2、用人單位被依法整頓;3、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而裁員;4、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辦理條件
辦理就業轉失業登記手續,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深圳市戶籍員工;
2、工作期間依法辦理了勞動用工手續(其中由市外招調入戶的,在本市工作時間須滿一年以上);
3、由於法律、政策規定的原因離開原工作單位並辦理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4、有再就業願望。
(三)辦理程序
1、辦理就業轉失業登記手續
第一步,參加公共就業指導課學習。
凡需要辦理失業登記手續的就業轉失業人員,均應參加就業服務機構組織的免費的公共就業指導課的學習,就業指導課的主要內容包括:
(1)辦理失業登記手續的具體程序和注意事項;
(2)失業人員享有的各項權利和應盡義務;
(3)政府提供的就業服務項目;
(4)就業形勢分析;
(5)求職技巧等;
第二步,填寫《深圳市就業轉失業人員登記表》,提供本人檔案等相關資料,經審驗合格後,即可辦理就業轉失業登記手續,領取《深圳市失業員工證》。
參加公共就業指導課和領取失業員工證時,均需本人親自到場,不能由單位或其他人代辦。本人檔案可由原單位密封好後交員工本人攜帶。按規定,檔案內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招工呈批表或調動通知書;
(2)《深圳市員工勞動手冊》;
(3)勞動合同書;
(4)已繳納社會保險清單;
(5)屬市外調入的,還需提交完整的內地檔案材料。此外,還應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張,並交驗身份證原件。
2、《深圳市失業員工證》的年審和換發新證
《深圳市失業員工證》的首頁已註明了該證件的有效期,有效期滿應及時攜帶該證到原辦理部門辦理延期手續或換發新證,否則證件作廢。
3、《深圳市失業員工證》的遺失補辦
如果不慎遺失了《深圳市失業員工證》,應立即申請補辦。補辦程序是:
(1)登報聲明掛失;
(2)失業員工持報紙刊登的遺失啟事、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和一張一寸免冠近照到原發證機構申請補辦。
4、代辦失業員工退休手續
失業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女50周歲,男60周歲)當月的20日之前,申報以下退休材料:
(1)填寫《員工養老待遇審核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3)失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4)本人銀行存摺復印件。
(四)辦理時限
即辦。
六、《再就業優惠證》發放和年審
(一)辦理依據
《廣東省〈再就業優惠證〉管理辦法》(粵勞社[2003]12號)。
(二)辦理條件
1、國有企業的失業人員;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並失業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鎮失業人員。
(三)辦理程序
1、需提交資料:
(1)國有企業失業人員需提供:
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失業員工證、近期社會保險清單、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就業狀況證明、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2張。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並失業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鎮居民需提供:
本人身份證、戶口本、近期社會保險清單、失業員工證(或失業人員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憑證、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2張。
2、申領程序:
(1)查驗上述材料;
(2)填寫《深圳市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申領審批表》(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加蓋公章);
(3)公示三天後領證。
3、《再就業優惠證》的年審:
《再就業優惠證》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必須將《再就業優惠證》交發證機關免費年審。年審不合格的予以注銷,未經年審的自動失效。
辦理《再就業優惠證》年審需提交本人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
(四)辦理時限
《再就業優惠證》辦理時限為4個工作日。
七、小額擔保貸款
(一)辦理依據
1、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保障部關於印發《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2002年12月24日)銀發[2002]394號;
2、深圳市勞動局、深圳市財政局關於轉發《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保障部關於印發〈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勞[2003]133號。
(二)辦理條件
1、持有效的深圳市《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
2、項目計劃切實可行且符合項目政策文件范圍;
3、自籌資金達到貸款金額10%以上(貸款前以借款人名義存入深圳市商業銀行,與貸款本金一並使用)。
(三)辦理程序及時限
1、自願申請。借款人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站)提交以下資料:
(1)《深圳市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呈批表》;
(2)貸款項目可行性報告;
(3)借款人個人資料:借款人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
2、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站)推薦。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站)在接到申請資料後10個工作日內,出具是否同意貸款的推薦意見。
街道(鎮)尚未建立勞動保障事務所(站)的,貸款人直接向本人《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發放機構申請。
3、勞動保障部門審查。借款人向市、區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審查。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在收到申請資料後,對有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站)推薦意見的,在 5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對直接受理的,在15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
4、商業銀行審核、簽訂貸款合同並放貸。深圳市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參考勞動保障部門意見,於10個工作日內向借款人答復是否給予貸款,並辦妥相關手續。
八、企業招用失業人員
(一)辦理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稅發[2002]160號;
2、深圳市勞動局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深勞[2003]121號。
(二)辦理條件
新辦服務型商貿型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並與簽訂三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現有服務型商貿型企業,其新增崗位招收失業人員達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
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改制,①利用原企業三類資產,②獨立核算,產權清晰並逐步實現產權主體多元化,③吸納原企業富餘人員占職工總數達30%以上,④與安置職工變更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三)辦理程序
1、送交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職工花名冊、與招用失業分流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招用職工繳納社保記錄;
2、勞動保障部門核查被招用人員是否屬於享受優惠政策對象、核查被招用人數在企業總人數的比例、是否簽訂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核查被招用人員的社保繳費記錄。
(四)辦理時限
即辦。
九、技能培訓報名
(一)辦理依據
按深勞[2004]18號文規定:失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參加政府資助的技能培訓,不受次數限制。參加中級以下技能培訓每次可報銷不超過2000元的培訓學費。參加中級及以上技能培訓學費報銷不限額度。
(二)辦理條件
進行了失業登記,並持有藍色《失業證》的就業轉失業人員。
(三)辦理程序
1、失業人員憑失業員工證,提出培訓申請;
2、工作人員指導失業人員選擇參加技能培訓的科目(一次只能報一個科目,培訓合格後再報另一個科目),並即時開出《推薦失業人員培訓介紹信》;
3、失業人員持《推薦失業人員培訓介紹信》到選定的培訓基地參加選定科目的培訓,並預交全額培訓費用。困難失業人員培訓費可酌情減免;
4、培訓合格後失業人員憑失業證、培訓合格證和繳納的培訓費憑證到原交費地點報銷培訓費(參加中級及以上技能培訓的,需持有勞動技能鑒定部門簽發的中級及以上的等級證書);
5、失業人員參加技能培訓未能通過考核,或不經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批准而擅自在非指定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的,不能報銷培訓費。
(四)辦理時限
即辦。
十、生活補貼申請
(一)辦理依據
按深勞[2004]18號文規定:困難失業人員參加技能培訓期間,可向市、區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生活困難補助。
補助的標准為:實際上課天數×(本市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21)。
(二)辦理條件
進行了失業登記,並持有藍色《失業證》的就業轉失業困難失業人員。
(三)辦理程序
憑困難失業人員失業證提出申請,並領取《深圳市困難失業人員技能培訓生活補助申請表》,填寫並加貼照片後,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1、失業人員失業證復印件(驗原件);
2、參加技能培訓合格證復印件(驗原件);
3、有授課老師簽名的考勤表(由培訓部統一印製)復印件,並加蓋培訓機構印章。
4、本人在招商銀行開戶的存摺帳號或卡號復印件。
(四)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將生活困難補助匯入個人招商帳戶。
十一、定向培訓申報
(一) 辦理依據
深勞[2000]75號、[2003]120號文規定:定向培訓由就業服務機構委託培訓機構或者企業為失業人員進入特定崗位前開展的培訓。
(二) 辦理條件
進行了失業登記,並持有藍色《失業證》的就業轉失業人員。培訓人數不超過企業擬錄用人數的200%,培訓時間不超過2個月。
(三) 辦理程序
1、用人單位向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定向培訓書面申請,具體包括:培訓要求、招用人數、培訓人數(最多不超過企業擬錄用人數的200%)、培訓內容及培訓時間(最長不超過2個月)。
2、培訓機構根據用人單位提出的崗位技能要求和培訓計劃,向就業服務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具體包括:教學環境、師資力量、培訓計劃及培訓費用等。
3、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收到以上兩單位申請書審核同意後,簽訂就業服務機構、用人單位、培訓機構三方定向培訓協議書。
4、定向培訓由就業服務機構組織失業人員參加。
5、培訓合格率、再就業錄用人數比例及培訓費用支付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6、培訓結束後,用人單位按招用人數錄取培訓合格的失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一年以上)、辦理相關手續並向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下列資料:
(1)《失業人員定向培訓花名冊》;
(2)用人單位與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3)員工手冊復印件(驗原件);
(4)員工社會勞動保險清單;
(5)培訓機構開戶銀行、帳號
(四) 辦理時限
收到用人單位和培訓單位申請後10個工作日。
九、隨崗培訓申報
(一) 辦理依據
深勞[2000]75號、[2003]120號、[2004]18號文規定:對於技術工種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可採取師傅帶徒弟的辦法,對失業人員進行崗位實際操作能力的培訓(即隨崗培訓)。培訓結束後,用人單位直接招用失業人員並辦理相關用工手續。
失業人員隨崗培訓期間,由市、區就業服務機構按本市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生活補貼。
(二) 辦理條件
進行了失業登記,並持有藍色《失業證》的就業轉失業人員;培訓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必須是技能性工種的工作崗位。
(三) 辦理程序
1、由用人單位向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提出隨崗培訓申請(說明所需工種、培訓內容、帶教師傅、培訓時間等);
2、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用人單位、失業人員簽訂三方隨崗培訓協議書。
3、隨崗培訓結束後,用人單位應填寫《深圳市失業人員隨崗培訓期間生活補貼領取表》和《失業人員隨崗培訓花名冊》,並提交上述兩表及下列資料:
(1)有失業人員本人簽名的生活補貼發放表復印件(驗原件);
(2)用人單位與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3)員工勞動手冊復印件(驗原件);
(4)員工社會保險清單;
(5)用人單位開戶銀行及銀行帳號。
(四) 辦理時限
就業服務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核對用人單位提交的資料,並將墊付款匯入用人單位的銀行帳戶。
十二、失業員工求職登記
(一) 辦理依據
1、關於實施深圳市就業和再就業工程「關愛·自立」行動的通知(深勞[2004]16號);
2、深圳市勞動局關於印發《深圳市困難失業人員托底安置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勞[2003]119號)。
(二) 辦理條件
已辦理就業轉失業登記手續並有求職願望的人員。
(三) 辦理程序
1、失業員工憑有效《失業員工證》填寫《深圳市失業員工求職登記表》。
2、工作人員根據失業員工個人條件進行有針對性的就業推薦。
3、失業員工在接到面試通知後,按照通知的要求到就業服務機構開介紹信或根據約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方面試。
4、失業員工需在20天內持介紹信反饋應聘情況,以便工作人員決定是否繼續提供推薦服務。
5、求職的失業人員兩次均無正當理由不接受推薦或放棄就業機會的,就業服務機構不再對其進行就業服務。
(四) 辦理時限
《深圳市失業員工求職登記表》的申請和錄入:即辦。
⑨ 深圳蘭德手機培訓學費是多少是不是深圳失業人口是不是免費學習
廣東省的農村戶口可以免費在我校學習初級的課程,還可以免費考取全國通用的職業資格證書初級證,他們是有學兩個月和四個月的課程,看你是學幾個月的,他們的學費還可以,又能學到技術
⑩ 深圳失業補貼有多少錢
.深圳失業救濟金計發標准
(1)失業救濟金的月發放標准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資的80%;
(2)失業救濟金申領,失業員工必須在本市由單位連續繳交保險一年以上。發放期限按失業員工失業前單位繳交保險每滿6個月計發1個月,最高不超過24個月;
(3)失業員工重新就業滿一年後再次失業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時間按其重新就業後的保險繳交年限計算;
(4)領取失業救濟金期滿時,距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歲,女職工50歲)不足2年的失業員工,可申請延長失業救濟金發放期限至退休時止。
F.深圳失業救濟金停發情形
一,停發條件
失業員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其失業保險待遇。
(1)再就業(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參加社會保險視為再就業);
(2)到國(境)外定居;
(3)已辦理退休手續;
(4)無正當理由,兩次不接受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職業;
(5)勞動教養或被判入監服刑;
(6)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的。
失業救濟金也會根據上年度深圳市最低工資水平進行調整,而失業救濟金的領取額度就是深圳市最低工資水平的80%,由於2012年深圳最低工資水平為1500元,因此,2013年的失業救濟金為1500×80%=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