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職工培訓費
1、職工培訓費可復以直接計入制「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科目。2、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費可以全部入賬;稅法規定,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工資總額的2.5%范圍內列支的,可以稅前扣除,超過的部分可以向以後年度結轉扣除。
B. 員工培訓費(職工教育經費)怎麼做分錄
做的是對的 付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職工教育經費 貸:庫存現金 計提借:管理費用 貸: 應付職工薪酬 職工教育經費
C. 新勞動法關於培訓費的規定
沒有具體范疇,包含崗前培訓,專項培訓兩方面。
一、勞動合同法對培訓費的規定,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都不能收取勞動者培訓費;
1、崗前培訓,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收費,更不得約定違約金和服務期;
2、專項培訓,也叫專業技能培訓,企業應墊付培訓費,但是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
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單純地認為只要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在雙方勞動關系解除時,就可以向勞動者要回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的培訓費用。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培訓費用,首先應當同時符合三個法定條件: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培訓前簽訂了培訓協議
2、培訓協議中,依法明確約定了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其次,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者在培訓期內,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2、勞動者違反培訓協議有關服務期約定,在培訓結束後,不進入或中斷履行服務期,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3、勞動者在服務期內,因嚴重違紀或其他有損用人單位利益的違法行為,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D. 單位請培訓機構的人來給員工培訓費用標准
培訓費用標準是不固定的。
要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協商。
E. 支付職工培訓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這要看你們企業是執行原來的《小企業會計制度》還是執行新的《企業會計准則》了,因為新的企業會計准則規定職工教育經費屬於「應付職工薪酬」的范疇,所以,如果你們企業是執行原來的《小企業會計制度》,那會計分錄就是:
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現金)
如果是執行新的《企業會計准則》,就可以沖減原來計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F. 公司的職員培訓費記入什麼會計科目
公司的職員培訓費記入職工教育經費會計科目。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來源在統一單位和統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業),可在工資總額1.5%的范圍內掌握開支,直接列入生產成本(流通費)。
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屬於企業開發新技術、研究新產品的技術培訓費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屬於其他的職工培訓費用,則仍在企業稅後留利中開支。
工會經費中的職工業余教育費,仍然用於職工業余教育方面。基層工會一般可在其留成經費(行政撥交工會經費的60%部分)的25%范圍內列入工會預算掌握使用。
原規定由企業成本或營業外開支的有關職工教育的經費,都改在工資總額1.5%范圍內開支,營業外不再列支。
本建設單位舉辦職工教育的經費,在基本建設投資中開支。
(6)員工培訓費擴展閱讀
舉辦職工教育的企業、基本建設單位和行政、事業單位,按下列范圍開支職工教育經費:
1、公務費。包括教職員工的辦公費、差旅費、教學器具的維修費等。
2、業務費。包括教師教學實驗和購置講義、資料等費用。
3、兼課酬金。是指聘請兼職教師的兼課酬金。
4、實習研究費。學員在本單位生產實習和經批准到外單位實習研究,以及畢業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如有生產實習產品收入的,應以收抵支。
5、設備購置費。主要是指購置一般器具、儀器、圖書等費用。
6、委託外單位代培經費。是指本單位職工選送到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和兄弟單位代為培訓,按國家規定應支付的進修培訓費。
G. 公司內部培訓,應該對員工收取培訓費嗎
你好,公司內部培訓,不應該對員工收取培訓費。
做了四個多月,身體不適辭職。
扣工資不合理。
H. 職工培訓費應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職工培訓費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二級明細科目可設置職工教育經費。
1、計提職工培訓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2、發放職工培訓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8)員工培訓費擴展閱讀: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一般國際上的大公司,他們的培訓費用支出占他們銷售額的1%到3%左右,最高的佔7%,當然這是跟所在的行業有關,如果是處在知識型的行業,那培訓費就要多一點,像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咨詢公司就高很多。
而國內企業,這個比率一般要低得多,在市場競爭比較激烈的行業,如IT、家電,有些大企業培訓費用能夠佔到銷售額的2%左右,一般規模在十幾億左右的民企,其培訓費用大概也就是0.2%至0.5%。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任何公司或個人在招聘員工時不得向員工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培訓費服裝費保險費壓金)。
舉辦職工教育的企業、基本建設單位和行政、事業單位,按下列范圍開支職工教育經費:
(1)公務費。包括教職員工的辦公費、差旅費、教學器具的維修費等。
(2)業務費。包括教師教學實驗和購置講義、資料等費用。
(3)兼課酬金。是指聘請兼職教師的兼課酬金。
(4)實習研究費。學員在本單位生產實習和經批准到外單位實習研究,以及畢業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如有生產實習產品收入的,應以收抵支。
(5)設備購置費。主要是指購置一般器具、儀器、圖書等費用。
(6)委託外單位代培經費。是指本單位職工選送到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和兄弟單位代為培訓,按國家規定應支付的進修培訓費。
(7)其他經費開支。是指其他零星開支。
I. 職工培訓費是不是記入管理費用
培訓費應記入"其他應付款--教育經費"
借:其他應付款--教育經費
貸:現金等科目
"管理費用--福利費"是計提時才涉及到的科目,在月末時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所以現在不可以記入"管理費用--福利費".
J. 請教員工培訓費應計入什麼科目
員工培訓費應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開支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10)員工培訓費擴展閱讀: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支付職工福利費、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時。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或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給職工時,應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同時結轉相關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