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課程標准》中,共設定發多少個課程主題
共27個課程主題,分別是:
1、信息技術引發的教育教學變革
2、多媒體教學環境認知與常用設備使用
3、學科資源檢索與獲取
4、素材的處理與加工
5、多媒體課件製作
6、學科軟體的使用
7、信息道德與信息安全
8、簡易多媒體教學環境下的學科教學
9、交互多媒體環境下的學科教學
10、學科教學資源支持下的課程教學
11、技術支持的課堂導入
12、技術支持的課堂講授
13、技術支持的學生技能訓練與指導
14、技術支持的總結與復習
15、技術支持的教學評價
16、網路學習空間的構建與管理
17、網路教學平台的應用
18、適用於移動設備的教學軟體應用
19、網路教學環境中的自主合作探究學習
20、移動學習環境中的自主合作探究學習
21、技術支持的探究學習任務設計
22、技術支持的學習小組的組織與管理
23、技術支持的學習過程監控
24、技術支持的學習評價
25、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准解讀
26、教師工作坊與教師專業發展
27、網路研修社區與教師專業發展
(1)教師規范培訓擴展閱讀
教師信息是推進教育現代化的重要保證。全省中小學教師將接受每人不少於50個學時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基本實現「三提升一全面」,即「校長信息化領導力、教師信息化教學能力、培訓團隊信息化指導能力顯著提升,全面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創新發展」的總體發展目標。
省教育廳要求市、縣加大投入力度,通過安排專項經費保障本地能力提升工程實施,確保開展全員培訓;中小學校要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安排專項資金,為教師學習和應用信息技術創造良好條件。
『貳』 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辦法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管理辦法(試行)
為規范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管理,發揮其在深化學校教育教學改革中的引領示範作用,探索並建立優秀教師的培養機制,建設一支適應教育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提高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性質與宗旨
第一條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是在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由同一學科領域骨幹教師共同組成的,集教學、科研、培訓等職能於一體的教師合作共同體,既是一個開放性的研修組織,也是一種研訓一體的培訓模式。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分為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三年為一個周期。
第二條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以先進的教育思想為引領,以學科為紐帶,由主持人領銜,旨在搭建促進中青年教師專業成長以及主持人自我提升的發展平台,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響的高層次教師發展團隊。
第二章 組成與程序
第三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員組成。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設主持人1名,成員5~10人,本校成員不得超過總人數的1/3。
第四條 主持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思想作風端正。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師德,教學水平高,科研能力強。
(三)在當地學科教學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有較豐富的指導青年教師成長的經歷和經驗。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承擔工作室的職責任務。
(四)熟悉現代教育技術,能夠在網路平台開展教學研究指導工作。
(五)身體狀況能勝任工作需要,原則上仍在學校擔任教學工作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
第五條 入室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思想作風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愛崗敬業,尊重學生,為人師表,盡職盡責。
(三)在所屬地區本學科領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實際教學時間超過5年、具備中小學二級及以上教師職稱的中青年教師。
(四)具有較強的教學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夠承擔相應的職責任務,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
(五)掌握現代教育技術,能夠進行網路交流。
第六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應按以下程序認定:
(一)確定主持人。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遴選,採取個人自薦、逐級審核、專題答辯、公開競爭等方式產生。確定為上一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兼任下一級工作室的工作。
(二)上報評審。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將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員組成情況、預期工作效果等相關資料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嚴格按照評審條件和評選辦法進行評審、確定,經公示後予以公布。
(三)簽訂協議。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在完成研究項目、培養中青年教師、質量評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工作室主持人與工作室成員簽訂協議書,在完成工作室項目研究和成員專業成長等方面制訂周期發展目標,規定雙方職責、任務及評價辦法。
(四)掛牌運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選擇適當形式命名各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並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學校為基地掛牌,工作室依據有關規定和協議開展工作。
第三章 任務與職責
第七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應當履行以下工作任務及職責:
(一)培養優秀教師。工作室主持人為工作室其他成員的導師,負責制訂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員培養方案(包括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形式、研究專題、培訓考核等),指導和幫助工作室成員在工作周期內達到培養目標。
(二)組織課堂教學實踐活動。工作室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課堂診斷、問題研究、考試研究、專題講座、讀書交流、觀摩考察等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工作周期內,主持人及成員每學年每人要開設不少於2節的公開課、1次講座或主題發言;工作室要組織1次報告會或研討會;積極參加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組織的送教下基層及專業指導活動。
(三)開展教育教學專題研究。要針對教育教學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以課題的方式進行推進,完成課題研究及專題研究報告。在工作周期內至少要完成1個相應級別的研究課題並取得相應成果;每學年至少有2篇學科專業論文或案例、反思等在相應級別及以上刊物發表或交流,或在自治區級相關學科評選活動中獲二等獎及以上獎次。
(四)開發、整合教育教學優質資源。要根據學科特點和工作目標系統地建立教育教學資源庫;要在新疆基礎教育教師專業發展網路研修平台上建立網頁,使之成為工作動態發布、成果輻射推廣和資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過互動交流,實現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的共享。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工作方式、安排工作時間、使用劃撥經費和其他經費(如自籌經費、贊助經費等)。
(二)配合做好遴選工作室入室成員。
(三)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計劃、工作方式、工作時間。
(四)根據考核、評價等情況,向入室成員所在單位或上級建議對學員進行獎勵。
(五)根據需要聘請專家顧問,協助工作。
第九條 工作室入室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獲得主持人及專家顧問悉心指導。
(二)使用工作室所編印的各種學習資料。
(三)取得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後,通過工作室進行推廣或推薦發表。
(四)優先參與工作室立項的教育科研課題研究。
(五)成果突出、業績顯著者,優先評優、評職、晉級。
第十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工作室工作開展情況,並接受考核評估。
(二)使用好工作室專項經費,接受財務審計。
(三)認真完成主持人任務,履行主持人職責。
第十一條 工作室入室成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聽取主持人及專家顧問指導,接受主持人檢查評估,向主持人報告工作、做出書面總結。
(二)積極配合主持人完成工作任務,全心投入到工作室的各項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活動中。
(三)認真總結自身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承擔課題研究與撰寫學術論文,提煉科研成果等任務。
第五章 組織與管理
第十二條 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自治區中小學「百千萬」教學能手培養選拔項目的領導工作,自治區教育科學研究院具體負責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十三條 各地教育局負責當地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各地教研室具體負責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十四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掛牌學校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對工作室進行日常管理。
第六章 考核與評估
第十五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以一學年為一個考核周期。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按有關評估細則,通過查閱資料、調查訪談、成果檢驗等方式考核。
第十六條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設、主持人業務引領、入室成員專業發展及工作室所在學校的支持等方面。工作室每學年要制定工作計劃,進行工作總結,及時報告活動開展和工作進展情況,收集整理過程性資料並歸檔。
第十七條 工作室及主持人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核為「不合格」者將撤消該工作室建制;考核為「合格」以上者將自動進入下一考核周期的工作室建設;考核達到「優秀」等級者,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八條 工作室成員的考核由主持人負責,主要依據成員培養方案考察其是否達到培養目標。考核不合格者將責令其退出工作室,同時可按有關程序吸收符合條件、有發展潛力的新成員進入工作室。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條 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掛牌學校應為工作室設置獨立的工作場所,提供基礎設備等,為其正常開展活動提供條件;將主持人完成工作室工作計入工作量,適當減輕單位工作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積極督促學校支持工作室工作,並在職稱評定、評優晉升、科研立項、培訓進修等方面優先考慮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成員。
第二十條 工作室主持人可聘請全國名師、高校教師和教育科研人員擔任工作室專家顧問,為工作室提供理論支持和專業引領。自治區為其聘請專家和外出培訓學習提供條件,並建立工作室定期學習交流機制。
第二十一條 自治區設立「自治區中小學『百千萬』教學能手培養項目」專項經費。工作周期內教育廳每學年為自治區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核撥業務活動經費2~5萬元,業務活動經費必須用於工作室的各項業務活動,包括添置書籍、辦公設備;課題研究、專題研究經費;聘請專家的授課費;與培養工作有關的觀摩考察費等。工作室經費的使用權歸主持人,由所在單位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教育廳定期對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督查。各地(州、市)、縣(市、區)依據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設立本地區教學能手培養專項經費,用於「培養項目」活動的開展和本級教學能手隊伍的培訓。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經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解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http://www.mre.cn/xxgc/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771
『叄』 中小學新任教師規范化培訓手冊怎麼寫
主題活動設計與教案編寫(根據所帶班組幼兒的生活、活動經驗,完成一項主題活動設計與教案編寫,在教研組說課)。
『肆』 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規程是部門規章嗎
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規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設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使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高等學校教師培訓,是為教師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而進行的繼續教育。
第三條 高等學校及其主管部門應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按照《教師法》的規定,保障教師培訓的權利。
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要貫徹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並重,理論與實踐統一,按需培訓、學用一致、注重實效的方針。堅持立足國內、在職為主、加強實踐、多種形式並舉的培訓原則。
第四條 高等學校教師思想政治素質的培訓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教育方針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使教師自覺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做到敬業奉公,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高等學校教師業務素質的培訓要以提高教師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為主,全面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科學研究能力,提高應用計算機、外語和現代化教育技術等技能的能力。
第五條 培訓對象要以青年教師為主,使大部分青年教師更好地履行現崗位職務職責,並創造條件,及時選拔、重點培養在實際教學、科研中涌現出來的優秀青年教師,使之成為學術骨乾和新的學術帶頭人。
第二章 培訓的組織與職責
第六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政策指導,統籌安排重點高校接受培訓教師工作。
第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本部門高等學校教師培訓的規劃、管理和經費投入等工作。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協調所在地區國務院有關部委所屬院校的教師培訓工作。
第八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在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中的職責是:
(一)根據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學校教師隊伍的實際情況,制定教師培訓規劃,保障經費投入;
(二)加強各部門的協調、配合,理順關系;
(三)定期檢查、督促教師培訓規劃和學年度計劃的落實;
(四)不斷完善各種培訓途徑和形式,總結推廣經驗;
(五)加強師資培訓機構建設,完善師資培訓機構的管理體制;
(六)定期對教師培訓工作作出成績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第九條 高等學校直接負責本校教師培訓規劃的制定,並有相應的機構或人員負責具體組織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根據教師的不同情況以及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切實做好教師培訓規劃,保證培訓經費的落實;
(二)運用正確的政策導向,合理引入競爭機制,調動和提高教師培訓的積極性;
(三)關心外出培訓教師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積極配合接受單位做好工作;
(四)明確校、系、教研室的責任,並納入對其工作實績的考核。
第十條 受主管部門委託接受培訓教師的重點高校,應為其他院校培訓教師,對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地區高等學校教師的培訓要給予優先和優惠。其職責是:
(一)制定和完善有關培訓教師的管理辦法,嚴格管理,保證培訓質量;
(二)關心培訓教師在培訓期間的思想、學習和生活,配合原學校做好工作;
(三)加強學校各部門,尤其是教學和後勤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為參加培訓教師的學習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一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的高校師資培訓機構,主要開展有關的師資培訓、研究咨詢、信息服務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培訓的主要形式
第十二條 高等學校教師培訓應根據教師職務的不同,確定培訓形式和規范要求。
第十三條 助教培訓以進行教學科研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實踐為主,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崗前培訓。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有關教育學、心理學的基本理論、教師職業要求等內容;
(二)教學實踐。在導師指導下,按照助教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加強教學實踐環節的培養提高,熟悉教學過程及其各個教學環節;
(三)助教進修班。本科畢業的青年教師,必須通過助教進修班,學習本專業碩士研究生主要課程;
(四)凡新補充的具有學士學位的青年教師,符合條件者可按在職人員以畢業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或以在職攻讀研究生等形式取得碩士學位;
(五)社會實踐。未經過社會實際工作鍛煉,年齡在35歲以下的青年教師必須參加為期半年以上的社會實踐;
(六)根據不同學校的類型和特點,對教師計算機、外語等基本技能的培訓,由主管部門或學校提出要求並做出安排。
第十四條 講師培訓以增加、擴充專業基礎理論知識為主,注重提高教學水平和科研能力。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根據需要和計劃安排,參加以提高教學水平為內容的骨幹教師進修班、短期研討班和單科培訓,或選派出國培訓;
(二)任講師三年以上,根據需要,可安排參加以科研課題為內容的國內訪問學者培訓;
(三)在職攻讀碩士、博士學位或按在職人員以畢業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博士學位。
第十五條 對連續擔任講師工作五年以上,且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教師,必須安排至少三個月的脫產培訓。
第十六條 副教授培訓主要是通過教學科研工作實踐及學術交流,熟悉和掌握本學科發展前沿信息,進一步提高學術水平。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根據需要,可參加以課程和教學改革、教材建設為內容的短期研討班、講習班;
(二)根據需要結合所承擔的科研任務,可作為國內訪問學者參加培訓,或參加以學科前沿領域為內容的高級研討班;
(三)根據需要參加國內外有關學術會議、校際間學術交流,或選派出國培訓。
第十七條 對連續擔任副教授工作五年,且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教師,根據不同情況,必須安排至少半年的脫產培訓或學術假。
第十八條 教授主要通過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學工作來提高學術水平。其培訓形式是以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交流講學、著書立說等活動為主的學術假。
第十九條 連續擔任教授工作五年,且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教師,必須給予至少半年的學術休假時間,並提供必要的保證條件。
第二十條 各高等學校要結合導師制等培養方式,充分發揮老教師對青年教師的指導和示範作用。
第四章 培訓的考核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教師培訓超過三個月以上,應按有關規定及培訓層次、形式的要求進行考核及鑒定,並記入業務檔案,作為職務任職資格、獎懲等方面的依據。外出培訓教師的考核主要由接受學校負責。
舉辦助教進修班必須由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批准。參加助教進修班,學完碩士學位主要課程內容並考試合格,頒發相應的結業證書。未完成此項培訓的教師,不得申請講師職務任職資格。
社會實踐主要結合專業進行,面向社會、基層和生產第一線,一般應集中安排,特殊情況者可分階段累積完成。本科畢業的青年教師,必須在晉升講師職務之前完成;研究生畢業的教師,應在晉升副教授之前完成。
第二十二條 為保證培訓計劃的落實,保障教師參加培訓的權利,對按計劃已安排培訓任務的教師,教研室、系和學校一般不得取消。教師應當服從教研室、系和學校安排的培訓計劃及培訓形式,無正當理由和特殊情況,不得變更。
教師在培訓期間,一般不得調整或增加培訓內容、時間及形式。確有需要的,須經所在學校系以上領導批准。接受培訓教師的學校根據參加培訓教師提出的申請和可能的條件,在教師原學校批準的前提下,予以安排和調整。
第二十三條 教師參加半年以上培訓後,未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或未履行完學校合同即調離、辭聘或辭職的,學校可根據不同情況收回培訓費。出國留學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參加培訓的教師獲得優異成績、取得重要成果、發明或對接受培訓教師學校的教學科研工作作出積極貢獻的,所在學校或接受培訓學校要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教師所在學校和接受培訓教師院校分別不同情況,給予必要的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未認真履行職責或尚未完成培訓任務的,應中止培訓、不發給結業證書,情節嚴重的可以解聘;
(二)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培訓的,應當解聘;
(三)培訓成績不合格的,不發給結業證書,並按照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四)培訓期間違反學校紀律和有關規定,影響惡劣的,應當給予必要的處分或予以解聘。
第五章 培訓的保障與有關待遇
第二十六條 接受培訓教師應納入接受學校的培養規模,按接受培訓半年以上教師的不同職務進行折算,初、中、高級職務分別按1.5、2.5、3摺合本科生,計入學校招生規模,作為計算人員編制、核定教學工作量和辦學評估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 高等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在制定學校編制方案時,要考慮到教師培訓提高的需要。根據不同學校的情況,應留出一定比例的「輪空」編制數,以保證教師培訓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十八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要設立教師培訓專項經費。各高等學校的教育事業費中,按不同層次和規模學校的情況,要有一定比例用於教師培訓。根據需要和計劃安排教師培訓的費用必須予以保證。
第二十九條 根據需要或計劃安排參加培訓的教師,學習及差旅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第三十條 根據需要或計劃安排的教師在本校或外出參加培訓期間,要根據不同情況,對其教學工作量的要求實行減免,並納入考核指標體系。
指導教師培訓的導師,其工作應折算計入教學工作量並納入考核指標體系。
第三十一條 根據需要或計劃安排參加培訓的教師,在培訓期間已符合條件的,其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不應受到影響。
第三十二條 根據需要或計劃安排,在校內或校外培訓的教師,其工資、津貼、福利、住房分配等待遇,各高等學校應有明確規定,原則上應不受到影響。
第三十三條 外出參加培訓的教師,要根據各地不同物價水平和教師的實際困難,由學校給予一定生活補貼。接受培訓教師院校對培訓期間參加導師科研課題研究等實際工作的教師,要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貼。
第三十四條 外出參加培訓半年以上的教師,接受學校按計劃同意錄取的,必須為住宿、圖書借閱、資料查詢、文獻檢索提供保證,並在計算機及有關儀器設備使用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一般不低於研究生的待遇。
第三十五條 接受培訓教師費用收取辦法及標准,按現行財務收費規定辦理。所需費用應一次性收齊,不得中途追加或變相收費。
第三十六條 符合第二十九至三十四條規定,而未予以落實的,教師本人可向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申訴。學校和主管部門應當作出答復,情況屬實的,必須予以解決。
不能履行前四章涉及的有關義務和違反前四章有關規定的,不應享受上述相應待遇。
出國培訓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規程適用於國家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可參照本規程執行。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教育主管部門以及高等學校,可根據本規程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九條 本規程解釋權屬國家教育委員會。
第四十條 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伍』 培訓機構教師上課規范
1、有課時(包括考前強化等任何課),上課前教師應提前15分鍾到達教室,打開教室門鎖,檢查學生出勤、教室衛生及安全隱患,維持教室秩序,進行課前准備。要求進入教室的學生進入學習狀態,由小班長領讀復習已學內容,鈴響後3分鍾齊誦《弟子規》,點名未到班學生名單10分鍾內通報前台,由前台聯系家長確認未到校原因。以上環節一樣做不到-1分(其中遲到名單未遞-2分)。
2、不經教學部主管同意,不得私自調課、請人代課,違者除不發課時費外,一次扣3分(私自調課雙方扣分)。
3、教師講課要注意儀表儀態,精神飽滿,言行文明。著工裝進入校區,講普通話;不化濃妝,不穿拖鞋、不戴誇張首飾進教室;嚴格按照教學計劃和要求講課;不準課前飲酒;上課期間不準做私活、吸煙、會客、接打手機;不準不帶教案或教材進入教室;不準講或看與教學內容無關的報刊或視頻等;不準坐著講課。如發現上述情況一次做不到扣量化分2分。老師上課必須佩戴胸牌,發現一次不戴者扣1分。
4、任課教師要熱愛學生,堅持正面教育,不當眾訓斥,更不可停課訓斥個別不守紀律的學生而影響全體學生,任課教師應嚴格執行課堂紀律,在課堂上應關閉所有通訊工具。任課教師有責任教育和督促學生自覺遵守課堂紀律,維持課堂秩序,要求學生上課應坐姿規范,認真聽講;不準隨意下座位或進出教室;不準在教學區內喧嘩或做任何有礙課堂秩序的事;課堂上不得說笑打鬧;嚴禁學生在課堂上吃零食、說笑打鬧、睡覺、玩手機等。對不遵守課堂紀律的學生,應採用適當的方式進行批評教育,不能放任自流。少數學生干擾教師上課,教師批評教育無效,應立即報告教學部,並告知家長協同教育,且做好教育記錄。在教學檢查中發現學生故意違反課堂紀律,教師不聞不問,除按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處理外,每發現一次扣教師量化分2分。
『陸』 教師崗前培訓怎樣做一個「標准」的教師
最新,新教師崗前培訓心得,本次教師崗前培訓的內容十分豐富,形式也多種多樣,包括師德師風教育,教育新理念,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政策法規,基礎課程改革綱要,教師心理健康教育,現代教育技術,班主任工作方法和技能,學科專業課等等諸多方面的系統學習.雖然時間只有十二天,但內容卻是充實的,對我們新教師來說更是終身受益.通過培訓,我得到了很大的收獲,現將自己的心得體會總結如下:一 培訓使我對教師這一職業有了更加清楚的認識.在本次培訓中,聽了有關教師職業專題報告後,使我對教師這一職業有了更加明確的認識.使我深刻地認識到:首先,教師是文化的傳遞者."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這是從知識傳遞的角度來反映教師的重要性.其次,教師是榜樣.學高為師,身正為范也正是這個意思,這里主要涉及做人的問題,學生都有向師性,實際上是做人的一種認同感;同時學生受教育的過程是人格完善的過程,教師的人格力量是無形的,不可估量的,教師要真正成為學生的引路人.第三,教師是管理者.教師要有較強的組織領導,管理協調能力,才能使教學更有效率,更能促進學生的發展.第四,教師是父母.作為一名教師,要富有愛心,教師對學生的愛應是無私的,平等的,就像父母對待孩子,所以我們說教師是父母.並且,教師還要善於發現每一個學生的閃光點和發展需要.第五,教師是朋友.所謂良師益友,就是強調教師和學生要交心,師生之間的融洽度,親和力要達到知心朋友一樣.最後,教師是學生的心理輔導者.教師必須要懂教育學,心理學,健康心理學等,應了解不同學生的心理特點,心理困惑,心理壓力等,以給予及時的幫助和排解,培養學生健康的心理品質.同時,對教師工作的基本內涵也有了比較明確的認識,認識到了教師責任的重大艱巨,要做一名好教師必須要具備敬業精神,奉獻精神,創新精神,拼搏精神;我深深體會到作為一名人民教師就要為祖國的教育事業奉獻自己的青春年華,含辛茹苦,默默耕耘."要愛生如子",時時為學生著想,以學生的利益為重,處處用真情去打動學生.新時代的教師應具有高尚的師德,先進的理念,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理素質,和比較扎實的專業理論功夫和業務水平,有敏捷的思維和很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感召力.對學生要多說鼓勵的話,安慰的話,開導的話,實在的話;少說諷刺的話,冷淡的話,傷人的話,威脅的話.這些都是作為一名合格教師應具備的素質.二 培訓為我即將面臨的實際工作提供了許多方法和策略.在本次培訓中,通過學科專業課培訓,使我認識到要想成為一名優秀的教師,必須具備最基本的"六認真"要求,即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組織考試和認真組織課外活動.備課是一項重要的組成部分,備課中要准備三方面,即備教材,備學生,備教法,要關注學生如何學,學到了多少東西.不僅要求老師課時備課,還要善於在長期的教育教學中進行 總結和積累,只有這樣才能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在教學上,應該懂得將教學藝術化,學會抓住學生的心理,引起他們對知識的好奇心,引導學生學會自主學習,改變傳統的滿堂灌的教學方法.教師應當從知識的傳輸者變為知識的引導者,這就更加要求教師要懂得授課的藝術性.特別是在新課程改革的背景下,一定要認真地貫穿新的教學理念,以學生發展為本,以新的教學姿態迎接新的挑戰.如何使自己能夠有質量有效率有能力地教好這門課,使學生能夠持續地從心靈深處接受我的教學,這就需要我努力地備課,努力地鍛煉,努力地學習……三 培訓使我對未來的工作充滿了信心和動力.在本次培訓中,還貫穿一個中心,那就是對新教師的鼓勵.一是鼓勵我們要趕快適應新的教學環境,生活環境,人際關系環境等;二是鼓勵我們要更加理性地認識社會,認識自己的角色;三是鼓勵我們要做一名終身學習型老師,做一名能夠不斷適應新知識新問題新環境的老師;四是鼓勵我們要堅持創新,在教學中發揮自己的聰明和才智,爭做教學發展的弄潮兒.這些鼓勵,使我對未來的工作充滿了信心和動力.高爾基曾經說過:"只有滿懷自信的人,才能在任何地方都懷有自信沉浸在生活中,並實現自己的意志."也許,對於我們新教師來說,只要有克服困難的信心,就能取得好的開端,而好的開端,便是成功的一半.
『柒』 青年教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都包括哪幾方面
答:結業考核涉及考核、考試兩部分。 考核項目: 包括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考勤、教學工作、科研工作、專業理論與專業技能、計算機、管理工作及完成學校、學院規定的有關項目培訓並成績合格。 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每年由教研室主任和指導教師對以上考核項目進行評定。 考試項目:專業外語(外語教師考第二外語)、教學試講。 要求以各學科培訓實施細則為依據,由各學院組織實施,於培訓期滿,青年教師已完成培訓內容要求,結業前進行。 其中崗前培訓部分內容由校人事處負責組織並實施;年度考核由各學院(系)、教研室負責組織並實施。 各學院應成立專門考核小組具體管理與實施考核、考試工作,並進行青年教師結業審核。本學院的學生管理部門負責青年教師的學生管理與輔導能力的考核。 其他關於考核考試的詳細內容請參閱校發文「首都醫科大學青年教師規范化培訓總則」或點擊 首都醫科大學青年教師規范化培訓文件解讀 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