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要求員工離職要求賠償培訓費
如果公司因復為你違反公司規制定,解除與你之間所簽署的勞動合同或者你離職,並不意味著培訓費用既不用繳納,兩者之間沒有邏輯上的因果關系。
如果你是屬於專項培訓費用,勞動 法則有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所以,你的情況如果屬於上述情況,按規定是要賠償的。你現在要分清你的培訓情況,屬於什麼性質,簽訂什麼協議,再對照有關規定,確定是否賠償!
❷ 公司出錢去讓員工培訓,回來後員工離職,培訓費怎麼算
一、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根據法律規定,這個屬於是服務期,就是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就是說雙方協商後,如果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需要支付給公司違約金。
具體扣多少,看培訓協議簽訂的合同里的規定,如果合同里沒有明確說明違約責任具體賠償方案,一般公司可能要求全額退還。
❸ 員工培訓後離職,究竟是為什麼
可以要求補償培訓費。
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起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
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後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還要賠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❹ 從業人員離崗一年以前重新上崗應該進行相應的什麼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從業人員離崗一年以前重新上崗應該進行相應的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80號令)第十七條規定: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十五條規定,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4)員工離崗培訓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安全培訓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與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大綱由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制定。
❺ 公司為取得相關資質安排員工培訓,離職後能否扣除培訓費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內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容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前提是專業技能培訓才可以,如果屬於崗前培訓不能算專業技能培訓。
❻ 如何避免員工參加完培訓離職的現象
隨著中國融入世界的步伐在不斷的加快,行業的競爭也愈演愈烈。在知識和人才的激烈競爭中,企業要想獲得競爭優勢,必須擁有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而高素質員工隊伍的建立,需要企業不斷提高其培訓能力。許多有遠見的企業家已經認識到員工培訓是現代企業必不可少的投資活動,不僅有利於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持續發展,也有利於員工職業生涯和潛能的開發。
但是,培訓作為一種投資行為,不可避免地存在培訓風險。其中,最讓企業頭痛的是,培訓後員工流失風險問題。企業為員工的培訓投了資,員工知識技能獲得提高,很快卻自己離職或被競爭對手挖走。這讓企業感覺培訓是為別人做嫁衣,自己的投資打了水漂。
原因無非兩種:
其一:員工學習到了新的知識,技能。感覺自己應該得到更大的發展平台,公司沒有提供,而外面競爭對手能提供這樣的發展空間。感覺自己在市場上的薪水比現有的應該要高,為什麼不去高薪水的企業呢?其二:員工參加培訓卻學不到什麼東西,相反浪費了很多時間,就會覺得公司不能給自己提供自己想學習的知識的機會,從而萌生退意。
表面上看起來時員工沒有飲水思源的精神,忠誠度不夠高。但是我們也應該反思一下。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思想,有更好的發展,為什麼不去呢?那麼問題就出來了。既然培訓的目的是為了提高了員工的知識和技能,從而為公司創造更多的價值,那麼企業為什麼不給員工相應的報酬或者發展平台呢?為什麼企業不能有的放矢的進行相關的培訓呢?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人才流失是因為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培訓體系以及與培訓相適應的晉升和發展機制。
如何避免公司中的人才參加完培訓後流失呢?我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為員工設計一套職業發展通道。使員工看得到發展的方向,這樣他才不至於離開。比如一些大企業都會有一些後備管理隊伍的培訓。通過這個結合員工職業規劃設計的培訓就會讓員工覺得有奔頭,認為培訓確實對自己的發展有利,他們會在工作中不斷的運用並快速的成長。同時公司也給他們提供這樣的發展空間,如此一來員工就會踏踏實實在企業里工作了。2、培訓要結合企業的實際而不是員工本人。有些企業喜歡搞需求調查,員工需要培訓什麼,就組織什麼培訓,這樣的結果是企業掏錢沒起到作用,假如一個不需要用英語的企業給員工做英語技能培訓。花錢為員工個人鍍金,企業並不會因此提高工作效率,相反,員工有了英語技能後,轉身投入到更高待遇的企業去了。因此在培訓項目的選擇上一定是以提升組織績效為目的的.
3、將培訓的知識進行實踐,並進行系統的總結。培訓完了不進行運用,培訓也是白白的浪費時間和財力。有些員工往往因為培訓浪費時間而生出許多抱怨情緒,甚至選擇離職。要避免這種現象唯有將知識與實踐掛鉤,充分發揮學員的主觀能動性,在學中用,在用中學,從而提升自己。4、讓受培訓者進行傳、幫、帶。假如培訓能真正的互動起來,比如讓一部分參加外部培訓的學員回來後當老師給大家講解和分享學習的心得。學員必定會非常樂意,自己既過了老師癮,又幫助了大家,同時還可以避免某些受訓的學員獲取了某些知特殊的知識技能,一旦離職,造成公司無人可替代的局面。
❼ 員工離職 公司要求培訓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是2008年就有培訓違約金的規定
如果單位提供專項培訓並且約專定服務期,服務期內辭職需要賠屬償單位剩餘服務期違約金。沒約定服務期的,正常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就可以
有勞動糾紛,被申請對象是你現在有勞動關系的單位
❽ 離職後公司需要員工返還出去培訓的費用,這樣各法嗎
這樣要看合同如何規定,有些公司為了培養員工花費不少心血,如果有規定那你是需要賠償的
如果沒有規定不需要賠償
❾ 公司為難員工停職培訓如何離職
公司逼迫員工復自製己離職,可以繼續上班,不要寫辭職申請書,寫了就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公司採取暴力方式威脅員工可以報警。自己私下錄音錄像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