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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師培訓規劃及辦法

發布時間:2021-03-01 17:58:16

① 新教師培養培訓計劃及措施

讀書讀報與上網學習相結合。每位班主任除了將指定的書閱讀外,還要充分利用校園網上的有關資料學習。

② 高校幹部培訓、教師培訓的有關內容和培訓方案包括哪些方面。

幹部培訓:黨的方針政策;高校的改革與發展;領導幹部素質培訓;領導藝術培訓;學習能力培訓;思想品德培訓等
教師培訓:專業建設與發展趨向;教育學心理學方面培訓;教育教學方法的培訓;如何做一個學生喜歡的老師的培訓;針對不同情況,結合教師的實際進行的特色培訓等。
培訓方案包括:培訓的目的;培訓的意義;培訓的范圍;培訓的內容;培訓的方法;培訓時間安排;培訓的管理與考核;培訓的經費預算等。
如何組織一場培訓:
一是要先拿出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案;
二是最重要的是要請培訓大師(一個好的主講人,就成功的80%)
三是要組織好參加培訓人員及時到會,沒有人聽的培訓,就已經被打敗了。
四是搞好培訓過程中的各項服務性工作。
五是及時發講課費(如果有的話)
六是萬事要多與人商量。向領導請示、向同事求助、對下屬體貼、對其他人關懷。
相信你會成功的
祝你成功

③ 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規程是部門規章嗎

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規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設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使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高等學校教師培訓,是為教師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而進行的繼續教育。
第三條 高等學校及其主管部門應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按照《教師法》的規定,保障教師培訓的權利。
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要貫徹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並重,理論與實踐統一,按需培訓、學用一致、注重實效的方針。堅持立足國內、在職為主、加強實踐、多種形式並舉的培訓原則。
第四條 高等學校教師思想政治素質的培訓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教育方針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使教師自覺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做到敬業奉公,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高等學校教師業務素質的培訓要以提高教師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為主,全面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科學研究能力,提高應用計算機、外語和現代化教育技術等技能的能力。
第五條 培訓對象要以青年教師為主,使大部分青年教師更好地履行現崗位職務職責,並創造條件,及時選拔、重點培養在實際教學、科研中涌現出來的優秀青年教師,使之成為學術骨乾和新的學術帶頭人。

第二章 培訓的組織與職責
第六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政策指導,統籌安排重點高校接受培訓教師工作。
第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本部門高等學校教師培訓的規劃、管理和經費投入等工作。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協調所在地區國務院有關部委所屬院校的教師培訓工作。
第八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在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中的職責是:
(一)根據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學校教師隊伍的實際情況,制定教師培訓規劃,保障經費投入;
(二)加強各部門的協調、配合,理順關系;
(三)定期檢查、督促教師培訓規劃和學年度計劃的落實;
(四)不斷完善各種培訓途徑和形式,總結推廣經驗;
(五)加強師資培訓機構建設,完善師資培訓機構的管理體制;
(六)定期對教師培訓工作作出成績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第九條 高等學校直接負責本校教師培訓規劃的制定,並有相應的機構或人員負責具體組織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根據教師的不同情況以及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切實做好教師培訓規劃,保證培訓經費的落實;
(二)運用正確的政策導向,合理引入競爭機制,調動和提高教師培訓的積極性;
(三)關心外出培訓教師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積極配合接受單位做好工作;
(四)明確校、系、教研室的責任,並納入對其工作實績的考核。
第十條 受主管部門委託接受培訓教師的重點高校,應為其他院校培訓教師,對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地區高等學校教師的培訓要給予優先和優惠。其職責是:
(一)制定和完善有關培訓教師的管理辦法,嚴格管理,保證培訓質量;
(二)關心培訓教師在培訓期間的思想、學習和生活,配合原學校做好工作;
(三)加強學校各部門,尤其是教學和後勤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為參加培訓教師的學習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一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的高校師資培訓機構,主要開展有關的師資培訓、研究咨詢、信息服務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培訓的主要形式
第十二條 高等學校教師培訓應根據教師職務的不同,確定培訓形式和規范要求。
第十三條 助教培訓以進行教學科研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實踐為主,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崗前培訓。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有關教育學、心理學的基本理論、教師職業要求等內容;
(二)教學實踐。在導師指導下,按照助教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加強教學實踐環節的培養提高,熟悉教學過程及其各個教學環節;
(三)助教進修班。本科畢業的青年教師,必須通過助教進修班,學習本專業碩士研究生主要課程;
(四)凡新補充的具有學士學位的青年教師,符合條件者可按在職人員以畢業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或以在職攻讀研究生等形式取得碩士學位;
(五)社會實踐。未經過社會實際工作鍛煉,年齡在35歲以下的青年教師必須參加為期半年以上的社會實踐;
(六)根據不同學校的類型和特點,對教師計算機、外語等基本技能的培訓,由主管部門或學校提出要求並做出安排。
第十四條 講師培訓以增加、擴充專業基礎理論知識為主,注重提高教學水平和科研能力。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根據需要和計劃安排,參加以提高教學水平為內容的骨幹教師進修班、短期研討班和單科培訓,或選派出國培訓;
(二)任講師三年以上,根據需要,可安排參加以科研課題為內容的國內訪問學者培訓;
(三)在職攻讀碩士、博士學位或按在職人員以畢業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博士學位。
第十五條 對連續擔任講師工作五年以上,且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教師,必須安排至少三個月的脫產培訓。
第十六條 副教授培訓主要是通過教學科研工作實踐及學術交流,熟悉和掌握本學科發展前沿信息,進一步提高學術水平。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根據需要,可參加以課程和教學改革、教材建設為內容的短期研討班、講習班;
(二)根據需要結合所承擔的科研任務,可作為國內訪問學者參加培訓,或參加以學科前沿領域為內容的高級研討班;
(三)根據需要參加國內外有關學術會議、校際間學術交流,或選派出國培訓。
第十七條 對連續擔任副教授工作五年,且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教師,根據不同情況,必須安排至少半年的脫產培訓或學術假。
第十八條 教授主要通過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學工作來提高學術水平。其培訓形式是以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交流講學、著書立說等活動為主的學術假。
第十九條 連續擔任教授工作五年,且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教師,必須給予至少半年的學術休假時間,並提供必要的保證條件。
第二十條 各高等學校要結合導師制等培養方式,充分發揮老教師對青年教師的指導和示範作用。

第四章 培訓的考核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教師培訓超過三個月以上,應按有關規定及培訓層次、形式的要求進行考核及鑒定,並記入業務檔案,作為職務任職資格、獎懲等方面的依據。外出培訓教師的考核主要由接受學校負責。
舉辦助教進修班必須由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批准。參加助教進修班,學完碩士學位主要課程內容並考試合格,頒發相應的結業證書。未完成此項培訓的教師,不得申請講師職務任職資格。
社會實踐主要結合專業進行,面向社會、基層和生產第一線,一般應集中安排,特殊情況者可分階段累積完成。本科畢業的青年教師,必須在晉升講師職務之前完成;研究生畢業的教師,應在晉升副教授之前完成。
第二十二條 為保證培訓計劃的落實,保障教師參加培訓的權利,對按計劃已安排培訓任務的教師,教研室、系和學校一般不得取消。教師應當服從教研室、系和學校安排的培訓計劃及培訓形式,無正當理由和特殊情況,不得變更。
教師在培訓期間,一般不得調整或增加培訓內容、時間及形式。確有需要的,須經所在學校系以上領導批准。接受培訓教師的學校根據參加培訓教師提出的申請和可能的條件,在教師原學校批準的前提下,予以安排和調整。
第二十三條 教師參加半年以上培訓後,未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或未履行完學校合同即調離、辭聘或辭職的,學校可根據不同情況收回培訓費。出國留學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參加培訓的教師獲得優異成績、取得重要成果、發明或對接受培訓教師學校的教學科研工作作出積極貢獻的,所在學校或接受培訓學校要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教師所在學校和接受培訓教師院校分別不同情況,給予必要的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未認真履行職責或尚未完成培訓任務的,應中止培訓、不發給結業證書,情節嚴重的可以解聘;
(二)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培訓的,應當解聘;
(三)培訓成績不合格的,不發給結業證書,並按照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四)培訓期間違反學校紀律和有關規定,影響惡劣的,應當給予必要的處分或予以解聘。

第五章 培訓的保障與有關待遇
第二十六條 接受培訓教師應納入接受學校的培養規模,按接受培訓半年以上教師的不同職務進行折算,初、中、高級職務分別按1.5、2.5、3摺合本科生,計入學校招生規模,作為計算人員編制、核定教學工作量和辦學評估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 高等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在制定學校編制方案時,要考慮到教師培訓提高的需要。根據不同學校的情況,應留出一定比例的「輪空」編制數,以保證教師培訓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十八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要設立教師培訓專項經費。各高等學校的教育事業費中,按不同層次和規模學校的情況,要有一定比例用於教師培訓。根據需要和計劃安排教師培訓的費用必須予以保證。
第二十九條 根據需要或計劃安排參加培訓的教師,學習及差旅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第三十條 根據需要或計劃安排的教師在本校或外出參加培訓期間,要根據不同情況,對其教學工作量的要求實行減免,並納入考核指標體系。
指導教師培訓的導師,其工作應折算計入教學工作量並納入考核指標體系。
第三十一條 根據需要或計劃安排參加培訓的教師,在培訓期間已符合條件的,其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不應受到影響。
第三十二條 根據需要或計劃安排,在校內或校外培訓的教師,其工資、津貼、福利、住房分配等待遇,各高等學校應有明確規定,原則上應不受到影響。
第三十三條 外出參加培訓的教師,要根據各地不同物價水平和教師的實際困難,由學校給予一定生活補貼。接受培訓教師院校對培訓期間參加導師科研課題研究等實際工作的教師,要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貼。
第三十四條 外出參加培訓半年以上的教師,接受學校按計劃同意錄取的,必須為住宿、圖書借閱、資料查詢、文獻檢索提供保證,並在計算機及有關儀器設備使用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一般不低於研究生的待遇。
第三十五條 接受培訓教師費用收取辦法及標准,按現行財務收費規定辦理。所需費用應一次性收齊,不得中途追加或變相收費。
第三十六條 符合第二十九至三十四條規定,而未予以落實的,教師本人可向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申訴。學校和主管部門應當作出答復,情況屬實的,必須予以解決。
不能履行前四章涉及的有關義務和違反前四章有關規定的,不應享受上述相應待遇。
出國培訓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規程適用於國家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可參照本規程執行。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教育主管部門以及高等學校,可根據本規程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九條 本規程解釋權屬國家教育委員會。
第四十條 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④ 高校青年教師如何規劃未來

浙江師范大學教育評論研究所所長 劉堯 每個人一生都有其職業生涯,做好職業生涯規劃是最大限度地實現自身潛能、創造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的前提。大學教師不僅是知識的創造者和傳遞者,而且要成為學生終身發展的引領者。大學教師要真正擔當起引領學生終身發展的使命,自己先要成為自覺設計職業發展的生命主體。為此,我國大學要建立發展性教師評價制度,引導教師科學制定職業發展規劃。職業發展規劃不可或缺 近年來,有關大學教師由於備受工作壓力而倦怠或離職等問題,已經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2006年對武漢市大學教師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40歲以下的青年教師所受的壓力顯著增大,其中助教和講師的壓力感受更高於正副教授。現在的大學青年教師,多是剛畢業的研究生,學歷層次高、思維活躍、想像豐富、成就動機強、專業基礎厚實、善於接受新知識,但他們中的多數沒有經過教師教育,對教師職業知識了解較少,存在著角色適應困難、自我職業發展意識薄弱等現象。大學青年教師職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可以通過職業發展規劃來解決。 實施職業發展規劃,從教師和學校兩個方面來看,都具有積極意義。 對於教師來說,制定與實施職業發展規劃可促進教師的反思與行動,動態的職業發展規劃能滿足教師不斷發展的需求。對於學校來說,職業發展規劃可以增加教師對學校的向心力與忠誠度,學校可以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規劃,學校可充分利用內部人力資源,降低師資流動率,減少對外界師資的依賴性,有助於改進教師的教育教學績效,使各類資源的提供更具具方向感與使命感,有效的發掘、培養、提升可用之才。 教師職業發展規劃不僅是教育改革和教師隊伍建設的客觀要求,也是教師發展的內在需求,更是教師體現自己生命意義、實現生命價值和主動持續發展的現實選擇。但在現實大學中,不少大學和青年教師在思想上缺乏職業發展規劃的意識,在實際行動上缺乏自覺的發展設計,在方法和策略上缺乏有效選擇和建構的能力,甚至有些青年教師存在著認識上的誤區和行動上的偏差。「四步走」邁向成功目標 大學青年教師職業發展規劃具有終身性、階段性、專業性的特點。大學青年教師實施職業發展規劃需要弄明白:我是誰?我想做什麼?我會做什麼?環境支持或允許我做什麼? 那麼,如何具體實施職業發展規劃?可以參考如下步驟:第一步,樹立職業理想、增強奮斗動力。沒有願望,人生就沒有動力;沒有方向和目標,動力就無法釋放;沒有目標的實現,就永遠體會不到成功的喜悅。所以,青年教師要度過成功快樂的一生,在奮斗的過程中,就必須有清晰的方向,定出明確的目標,然後做出有效的行為。第二步,找准努力方向、關注職業發展機會。在制定職業發展規劃時,要找到對自己影響重大的人,認真聽取他們的建議,特別是大學里同行教授的意見。因為教師面臨的客觀機遇是復雜多變的,有的青年教師對自己的職業發展認識不足,所以學校有責任幫助青年教師准確地定位職業發展的方向和目標。第三步,分解目標、有助實現夢想。目標是未來的現實,目標是行動的導航燈,而設計出具體的方案,分解成小目標,可以輕松地完成目標。第四步,認清自我、制定實施方案。在制定職業規劃的具體方案時,要不斷地了解自身的條件,找到自己的優勢,充分地地發掘自己的優勢,分析自身的差距,找到適合自己發展的路徑,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方案。重點突破「高原發展期」 大學青年教師職業發展規劃有多種形式。從時間上區分有:長期規劃(10年左右),中期規劃(3-5年),短期規劃(年度計劃、月計劃和日計劃)。短安排比較容易制定,中長期規劃則較難做。青年教師入職初期的發展規劃,主要是確立職業發展方向。可以通過如下措施來幫助自己確立職業方向: 一是接受入職培訓。青年教師在上崗前必須接受崗前培訓,這是教師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依據之一。二是選擇富有經驗的教師作指導。青年教師要盡快適應新的角色,需要指導教師在平等民主的關系中實現職業經驗承傳。 做好中期的發展規劃,主要是走過「高原發展期」。青年教師工作一段時間後,就要積極突破現狀,盡快走出職業發展的高原狀態,逐漸向專家型教師轉變。這個時候需要面對現實,積極調整心態。採取內部調和的方法解決「職業高原」問題是最有成效和實用價值的,即從內部通過改變所處的環境來解決「職業高原」問題,尋求職業生涯的更好發展。這個時期還應接受提升培訓。教師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和需求,結合學校的發展需要選擇接受合適的培訓方式。融入教師文化也很重要,聽取專家教授的經驗介紹,與不同年齡層次的教師在一起討論交流、分享經驗,有助於青年教師走出自身職業發展的「高原期」。學校完善教師職務聘任制,建立科學合理的報酬制度。給青年教師提供更重視公平的競爭環境,使他們能在向更高的職級晉升中獲得平等的機會,同時建立有助於教師成長的激勵機制,在滿足一定的物質需求的基礎上,要更關注教師從工作中獲得的成就感。個人與學校同步發展 瑞典教育學家托斯頓認為,大學教師發展是改進大學教師的教學或科研成效而設計的一些發展項目,包含教學發展、專業發展、組織發展和個人發展四個維度。而教學發展、專業發展可以包含在組織發展和個人發展之中。所以,教師職業發展規劃是學校與教師雙方的責任,學校與教師必須密切協作,教師的職業發展規劃應與學校改革發展同步進行,教師與學校共同發展。從學校方面看,學校根據自身現狀與發展需求,以及教師的現有素質、發展潛力與發展期望等,制定教師的開發計劃、教育培訓計劃,設計落實相關計劃的活動,挖掘教師人力資源的潛力,幫助教師獲得職業發展。 幫助青年教師做好職業發展規劃,學校應做些什麼?筆者認為學校可以再六個方面有所作為: 第一,構建教師發展的平台。教師是大學學科組織的重要構成要素之一,學科帶頭人更是學科發展的核心。學校要遵循學科發展規律,注重學科帶頭人發展,夯實教師發展的學科平台,使教師與學科共同成長。其次,建立創新團隊與跨學科協作機構,促進知識共享交叉。科研創新團隊不僅能把握學術前沿,選准研究方向,而且能在集體協作中形成創造的「迭加效應」。同時,大學應搭建平台,促成各學科間的交流與合作,使不同學科背景的教師,利用學術的邊緣效應探求新知、創新發展。 第二,建立教師職業發展規劃制度。大學要根據教師不同職業發展階段的需求,做好教師職業發展早期、中期和晚期規劃,建立完備的職業發展管理制度,把職業發展規劃納入教師激勵機制。 第三,營造科學民主的學術環境。大學教師自我意識較強,對於他們要營造科學、民主、公平、競爭的學術環境,平衡學術與行政的關系,以柔性化管理較大限度地激發教師發展潛質。 第四,建立以教師發展為導向的分類考核評價制度。學校要建立著眼於未來的發展性教師評價制度,以教師職業發展為目的,強調教師個人發展、職業發展和未來發展的融合。 第五,制定系統的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大學制定系統的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引導教師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尋求自我發展與學校引導的良性互動。第六,促進教師教學與科研協同發展。教學支撐著學術,學術引導著教學。實施大學教師發展規劃使教學與科研互利共生,協同發展。 從教師方面看,實施職業發展規劃是教師根據自身的現實條件與發展潛力、外部機遇與制約因素,以及對機遇與制約因素發展變化的預測,確立自己職業發展方向和目標,選擇職業發展路徑和策略,制定發展計劃以及實現職業發展目標的具體行動方案等。具體說:從影響青年教師職業發展規劃的因素上看,主要包括社會因素,家庭因素和個人因素。實施職業發展規劃,教師要科學認識、充分利用這三個因素。青年教師要科學認識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准確把握自己職業發展的目標、任務、速度、感受;當職業發展與家庭生活出現矛盾、職業發展受到重大的影響時,青年教師要處理好家庭生活與職業發展的關系,爭取自己職業發展獲得家庭的大力支持。在職業發展的過程中,青年教師要能圍繞著個人因素診斷問題、診斷自己、選擇應對措施,制定職業發展規劃,有效地促進自己的職業發展。

⑤ 教師培訓計劃實施方案

自主學習、學會反思。在學習的基礎上,學會反思自己的教育觀念和行為。深化成功經驗,形成班主任工作個性風格。

⑥ 教師培訓計劃及措施

班主任培訓計劃(一)
在學校中,班主任是學校德育工作的中堅和骨幹,是使學校內部各種力量形成合力的紐帶,班主任是班級的組織者、領導者和教育者,是學生成長過程的教育者。;是學校教育決策、計劃的執行者;是班級各科教育、教學的協調者;是學校、家庭、社會的溝通者;是學生美的心靈、健康人格的塑造者。所以,擁有一支熱愛學生、愛崗敬業、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又懂得科學管理的班主任隊伍,是完成學校各項教育、教學任務的根本保證。由此可見,班主任在學校中擔任著特殊的教育角色,要求班主任要有較高的修養,即在政治思想上,道德品質上,業務水平上,工作能力上和教育藝術上應達到一定的程度,各方面堪為人師,做到為人師表。班主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不能光憑經驗辦事,必須不斷地加強理論學習,注重理性思考,提高理論素養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才能更好地指導實踐。為全面提高我校班主任隊伍的素質和能力,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的德育工作,特製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為指導,更新教師教育觀念,以解決學校教育教學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突破口,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提高全體班主任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提高班主任培訓的針對性,從而促進我校班主任隊伍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培訓目標
1.提高全體班主任的素質和班級管理水平。在2008年12月底之前,全體班主任完成培訓學習的內容培訓任務。通過培訓,使我校班主任能樹立德育為首的觀念,掌握班主任工作中必需的知識、技能以及法律常識,從而全面提高班主任履行工作職責的能力。
2.提高我校班主任工作專業化水平,形成一支熱愛本職工作、品德高尚、素質優良的小學班主任隊伍,使班主任隊伍素質再上新台階,
3.構建班主任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建立班主任上崗制度、班主任聘任制度、繼續教育制度和規范管理等工作制度,並形成長效機制。
4.進一步推進校本培訓的發展。根據我校校本培訓計劃,開展班主任全員培訓。通過實施班主任校本培訓計劃,進一步完善我校校本培訓制度,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
三、培訓對象:全校在崗班主任和班主任後備人員。
四、培訓原則
1.針對性原則。針對不同年段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以及班級管理工作的特點和要求,研究設計培訓內容。培訓工作採取集中培訓與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實效性原則。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從班主任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針對現實問題設計與安排培訓內容,重視經驗交流,突出案例教學。
3.創新性原則。積極創新培訓內容、方式、方法、手段和機制,不斷提高班主任培訓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4.靈活性原則。採用集中校本培訓與個人自學相結合,提高培訓的實效性。
五、培訓內容
根據我校班主任工作的實際需要,培訓內容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管理、班級活動設計與組織、教育政策法規、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等五個專題模塊。
六、培訓形式
1.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集中培訓,指開學初,對班主任進行有關班主任日常行為規范方面的集中培訓;分散培訓,指利用班主任會議時間,分專題學習有關教育方面的知識。
2.實驗研究與相互探討相結合。即把班主任工作與教科研工作結合起來,在日常工作中相互探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3.名師傳授與自我總結相結合。請本校有豐富育人經驗的老師做專題報告,每位班主任對照自己的確工作進行反思。
4.讀書讀報與上網學習相結合。每位班主任除了將指定的書閱讀外,還要充分利用校園網上的有關資料學習。
七、培訓措施
1、成立校班主任校本培訓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2、建立健全班主任校本培訓制度,規范班主任培訓的操作程序,做好培訓工作精細化,不斷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
3、進一步完善教師繼續教育考核機制。將班主任培訓的內容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的內容,並列入校本培訓考核和認定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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