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導熱油鍋爐培訓記錄指內容或樣本
培訓時間、地點、授課人、簽到表,這是搞培訓必須有的。
講課內容可以涉及,系統組成,烘爐、注油操作、煮油操作、開停爐操作、正常巡檢內容、緊急停電、停儀表風處理程序等等。
2. 求家政服務公司創業方案
在管理方面,國內最早引進全程企業化管理的正祥和家政服務公司的管理體制可以借鑒。
3. 鍋爐操作證如何辦理
鍋爐證是由質監局辦理的。
根據TSG G6001-2009《鍋爐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考核大綱》第四條規定:鍋爐操作人員是指鍋爐使用單位從事在用鍋爐運行操作的人員。鍋爐操作人員成都鍋爐證培訓對象:准備從事司爐工作的人員;在崗但無操作證人員。
鍋爐證發證單位:質量技術監督局.
鍋爐證報名材料:兩寸白底相片,身份證復印件1份
鍋爐證考試時間:統一考試。
報考人員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60周歲以下(含60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身體健康並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項目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3)有與申請作業項目相適應的文化程度(管理人員要求高中以上學歷,原畢業學歷或者戶口本復印件)
(4)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
鍋爐工崗位職責:
嚴格執行鍋爐房各項管理制度、堅守崗位、樹立安全較好的思想,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當班時必須對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經常進行巡迴檢查;認真填寫各種記錄、發現故障應及時處置,並報告班長。
認真做好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保養,協助做好維修工作。
4. 余熱鍋爐應急演練前的培訓包含哪些內容
應包含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培訓
5. 鍋爐操作證復審需要攜帶什麼材料
1、持證人員應當在持證項目的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自行或委託考試機構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申請復審時,持證人員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申請表》;
(二)《作業人員證》(原件);
(三) 持證期間用人單位或者專業培訓等機構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證明;
(四) 醫院出具的本年度的體檢報告;
(五 )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中斷所從事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未超過1年的證明;
(六) 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沒有違章作業等不良記錄證明(1份);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復審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復審合格的,由發證部門在證書正本上簽章。對在2年內無違規、違法等不良記錄,並按時參加安全培訓的,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延長復審期限。
3、復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復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注銷。跨地區從業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可以向從業所在地的發證部門申請復審。
(5)鍋爐操作人員培訓記錄擴展閱讀:
1、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發證,並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吊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一)持證作業人員以考試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騙方式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
(二)持證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種設備事故的;
(三)持證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報告造成特種設備事故的;
(四)持證作業人員逾期不申請復審或者復審不合格且不參加考試的;
(五)考試機構或者發證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發證范圍考核發證的。
6. 鍋爐師帶徒培訓記錄表本月學員工作筆記怎麼寫
這個主要是學習到什麼具體內容:
1、現場師傅傳授的理論和技能有哪些?
2、實踐操作有哪些
3、工作感想---就是有知識理論、實踐經驗提高,對自己有幫助之類
7. 辦理消防證需要什麼條件
消防許可證申辦資格:
一、辦理消防安全許可證的范圍
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2、具有文化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酒吧
3、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4、洗浴中心場所
5、室內游藝、游樂場所
6、其他公共娛樂場所
二、審批范圍及簽發編輯
1、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不含有2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娛樂場所,由當地消防科(大隊)負責審核發放消防安全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除外。
2、建築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以上的,由支隊負責審核發放消防安全許可證。
三、申辦材料:
1、應填寫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審批表
2、凡新建場所要出示《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3、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事故照明燈等消防產品應出示該產品消防合格證
4、可燃裝修進行阻燃處理時要出示檢驗報告及消防產品合格證
5、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的場所出示檢測合格的《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6、洗浴場所應出示鍋爐產品檢驗合格證
7、歌舞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不得超過核定人數。
(7)鍋爐操作人員培訓記錄擴展閱讀
一、辦理依據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發放程序
1、申報單位出具申請報告,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領取《公安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申報表》。
2、填寫好《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申報表》,申報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將填寫好的申報表和申請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
3、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單位的報告和《申報表》後7天內,派分管參謀進行現揚勘察,按審核內容進行審核,合格的,各縣(市)市由分管參謀簽署意見,交大隊主管領導審批並加蓋公章,按規定收取辦證費,然後由大隊內勤負責填發《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
4、支隊防火處在接到城市各區消防大隊審核的(申報表)和有關資料後10天內,即派分管參謀進行勘察、審核合格的,簽署審核意見,報防火處長,支隊主管領導審批,並加蓋公章,按規定收取辦證費,然後由防火處內勤負責填發《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
二、審核內容:
1、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環境和場所
2、有經過消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
3、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組織和制度
公安部第107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並提交下列材料:
1、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6、其他依法應當申報的材料
對依法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且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1、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依法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且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3、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6、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營業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8. 特種作業操作證和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有區別嗎
不一樣的。
1.定義與准操作項的區別
特種作業
(1)定義: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法律依據是《安全生產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安監總局第30號令)。
(2)具體的操作項:
1.電工作業
1.1高壓電工作業
1.2低壓電工作業
1.3防爆電氣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2.1融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2.2壓力焊作業
2.3釺焊作業
3.高處作業
3.1登高架設作業
3.2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4.製冷與空調作業
4.1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
4.2製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
特種設備作業
(1)定義: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法律依據是《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373號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70號令)。
(2)具體的操作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