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五個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1)該培訓參加的人員應滿足的條件是擴展閱讀
特殊工種工作年限計算方法
1、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是累計計算的,而不是按連續工作年限計算的。
2、如果按照有毒有害工種退休,只要滿8年;如果按井下或高溫工種退休,要滿9年才能提前退休;如果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
3、曾經從事過兩個及以上特殊工種的人員,可將兩個及以上特殊工種的實際年限相加,退休條件按從事特殊工種要求的工作年限來確定。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
1、工種必須按原勞動部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工種目錄執行,不同行業之間的特殊工種不能互相比照。
2、必須是在原國有、集體企業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累計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計滿8年的。
3、職工檔案內對其從事特殊工種的情況有原始記錄。
4、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
從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種的生產或工勤服務人員,這類人員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滿55周歲及其以上、女年滿45周歲及其以上。但還必須具備下述一個條件:
1、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 (2)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
2、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上述工作崗位以下簡稱「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只具備年齡條件,而從事特殊工種的累計時間達不到上面任一條規定年限的,不能辦理退休。
對原從事特殊工種工作並達到規定的累計工作年限,而現在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人員,政策規定可以按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辦理退休。
特殊工種與非特殊工種的變動,用人單位應當在變動工種後一周內,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並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後,送社會保險機構備案,時間從鑒證之日起計算。
Ⅱ 做培訓需要哪些條件
參加健身教練培訓需要什麼條件?對於剛剛接觸健身行業,想要成為健身教練的朋友們來說,可能認為只有身材條件非常好的才可以去參加健身教練培訓,做健身教練。如果你這么想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你可能對健身行業或者對健身教練這個職業存在誤解。作為一名專業合格的健身教練,主要的工作就是指導別人進行正確科學的健身運動。身材好不好,全在於後天的鍛煉和堅持,參加培訓的目的就是進行健康健身知識的學習,跟身材條件沒有關系。當健身教練也是如此,健身教練不單單是要自己鍛煉,更要通過鍛煉,積累經驗,讓自己有優質的教學方法,來為自己的健身會員進行科學的指導。
參加健身教練培訓需要什麼條件?除此之外沒有太多的限制性要求,總之現在學習健身教練的的要求挺低的,因為門檻低會帶來快速的發展,再加上全民健身的隊伍不斷的壯大,就需要很大一批健身教練來開拓健身行業。參加健身教練培訓不需要太高的要求,優秀的健身教練是需要慢慢訓練出來的。
Ⅲ 合格的培訓師應具備什麼條件
個人認為,作為一個合格的培訓師,應該具有:幽默詼諧、口若懸河的演講技巧,積極向上、普度眾生的高尚人格,相關領域、相關職業的實踐經驗,理論知識、相關案例的專業研究,
Ⅳ 中級醫師報考條件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全科醫學專業起點為中級資格。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四)考試形式:2021年除初級護師考試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外,其餘衛生職稱考試都是人機考試。
(一)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二)臨床醫學和預防醫學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即取得初級資格。
從2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級資格將增加輸血技術初級(師)和輸血技術中級兩個專業類別。2011年衛生資格考試新增「神經電生理技術」的兩個級別考試;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根據衛生部規定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培訓管理辦法,確認培訓定點單位及培訓教師。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可按自願的原則報名參加培訓。
參加衛生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衛生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各地區情況差異較大,具體以當地衛健委或考試中心等官方部門公布內容為准。
部分地區報名條件可能會略有不同,具體以當地衛健委或考試中心等官方部門公布內容為准。
(一)初級:
根據462號文件精神,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二)中級:
1、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
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一)參加葯(護、技)士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葯(護、技)師資格考試: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士職務滿5年;
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6年;
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4年;
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2年;
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其中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和全科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Ⅳ 學JAVA參加培訓,需要具備哪些必備條件
最好抄對JAVA面向對象編程有所了解,可以提前看一些書,比如《JAVA編程思想》《JAVA核心技術》《深入理解JAVA虛擬機》等,可以更好幫助你學習JAVA,讓你在培訓時收獲更多。
不過總的來說,參加培訓一般不需要什麼必備條件,有些培訓甚至會從零基礎手把手教起。不過鑒於目前市面上的培訓,大多都是良莠不齊的臨時培訓班,最好還是要靠自己平時私底下多學習鑽研,做一些項目實習等,其實通過這些獲得的經驗也不會比普通的培訓班少,而且對以後工作也會有幫助。
最後還是祝答主培訓順利,早日找到理想的工作啦~
Ⅵ 教師應該按照所在單位要求參加哪些培訓
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一)參加進修班、培訓班或者研修班;
(二)到教學、科研、生產單位進修;
(三)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和學術講座;
(四)出國(出境)進修、考察、培訓;
(五)單位組織的學習和有考核的自學;
(六)接受現代遠程教育;
(七)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
根據《杭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發展培訓實施辦法(試行)》,教師參加校本培訓、指令性培訓和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平台網上選課培訓都可以計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教師周期內參加校本培訓最多計120學時;參加遠程網路培訓最多計50學時。
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參加本科及以上學歷提升、中學教師參加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提升,且周期內取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最多計180學時。上述培訓均不可沖抵90學時集中培訓。
Ⅶ 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安全管理人員在來安全生產管理方面應自具備的基本條件:
1、通過安全管理部門的培訓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書。
2、具備相關的安全知識,能夠辨識本單位的危險有害因素,並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3、通過職業衛生培訓,取得證書。能夠明晰本單位的職業危害因素,採取預防和控制措施。
4、具備相關的消防知識。
5、特種設備、危化品等相關知識等
Ⅷ 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5號),《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第五條 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年滿18周歲;
(二)經職業健康檢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
(四)遵守放射防護法規和規章制度,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和個人劑量監測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
第六條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放射工作單位負責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為其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醫療機構,向為其發放《放射診療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開展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項所列活動以及非醫用加速器運行、輻照加工、射線探傷和油田測井等活動的放射工作單位,向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其他放射工作單位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的規定,由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放射工作人員證》的格式由衛生部統一制定。
第七條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可參加相應的工作。培訓時間不少於4天。
第八條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放射工作人員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放射工作人員兩次培訓的時間間隔不超過2年,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2天。
第九條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建立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當包括每次培訓的課程名稱、培訓時間、考試或考核成績等資料。
第十條 放射防護及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應當由符合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條件的單位承擔,培訓單位可會同放射工作單位共同制定培訓計劃,並按照培訓計劃和有關規范、標准實施和考核。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將每次培訓的情況及時記錄在《放射工作人員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