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礦山救護隊員屬於特殊工種的文件說明有嗎
特種作業種類包括如下:
1 電工作業:(安裝維修、發電、配電、其它)
2 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3 起重機械作業:(汽車吊、門座吊、電梯安裝、維修、橋吊含門吊等)
4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機重機械司機、叉車、鏟車、抓鬥機、壓路機、推土機、平地機等)
5 登高架設作業
6 鍋爐作業(水質化驗)
7 壓力容器作業
8 製冷作業
9 爆破作業
10 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
11 礦山排水作業
12 化學熱處理
13 建築機械作業
14 金屬加工作業(沖剪壓工、銑工、刨工、車工、鋸工、其他)
15 建築安全檢查作業(瓦工、石工、抹灰工、防水工、玻璃工、其他)
16 木工機械作業
17 礦山安全檢查作業
18 礦山提升運輸作業
19 採掘(剝)作業
20 礦山救護作業
21 危險物品作業
特種作業證書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局頒發。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並對操作者本人、他
人及周圍設施、設備的安全造成危害的作業。對於礦山這種高危
行業來說,特種作業人員操作的正確與否對安全生產的關系十分
重大。據統計,在各類礦山事故中,因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和管理
不善造成的事故約占事故總數的70%。實踐證明,礦山特種作
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是保障礦山生產安全的重要條件,
是以人為本、標本兼治,必須做好抓實的重點工作。
《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
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
證書,方可上崗操作。」《礦山安全法》也有相應的規定。為貫徹
落實上述法律規定,全面提高礦山特種作業人員的整體安全技術
素質和識災、防災、避災自救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礦山事故的發
生,我們特組織全國各有關礦山安全培訓機構、大專院校與科研
單位的專家、教授,以及生產一線的安全技術人員編寫了「礦山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統編教材」。
本套教材囊括了礦山特種作業的18個工種:瓦斯檢查工、
煤礦安全檢查工、信號把鉤工、電機車司機、空氣壓縮機操作
工、井下爆破工、絞車操作工、測風測塵工、尾礦工、礦井排水
泵工、通風安全監測工、礦山救護隊員、井下電鉗工、主提升機
操作工、耙(裝)岩機司機、通風機操作工、輸送機操作工、電
氣設備防爆檢查工;每一工種分為培訓考核統編教材、復審教材
和考試習題集3冊;全套教材共計54冊。
本套教材有以下突出特點:
一是權威性、規范性、科學性強。本套教材以國家煤礦安全
監察局頒布的《煤礦安全培訓教學大綱》、相關的新規程和新標
准為主要編寫依據,既全面介紹了礦山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反映
了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的最新要
求;又注意了內容的創新,注意吸收礦山安全生產中的新理論、
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
二是實用性、技能性、可操作性強。本套教材針對礦山特種
作業人員的特點,本著少而精、實用、適用的原則,內容深入淺
出,語言通俗易懂,形式圖文並茂。為便於培訓教學,每一工種
都有配套的考試習題集。考試習題集的大題量、多題型也為各安
全培訓機構建立題庫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三是指導性、可讀性、實效性強。培訓教材在全面反映教學
大綱要求的同時,插入了一定量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便於學員
對知識的理解;復審教材以事故案例為載體,融入安全技術知
識,避免了與培訓教材在內容上的重復,並注重增加新的法律法
規和標准、新的事故預防理論和技術等新知識。
『 本套教材是全國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的最
佳培訓教材與復審教材,還可作為礦山基層管理人員、工程技術
人員及礦業院校相關專業師生的參考用書。
在編寫過程中,我們得到了中國煤炭工業環保安全培訓中心
(兗礦集團安全培訓中心)、年頂山煤業集團有限公司安全技術培
訓中心、湖南安全技術職業學院(長沙安全技術培訓中心)、中
鋼集團武漢安全環保研究院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謝意。
「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
培訓考核統編教材」編委會
第五章礦山救護隊的事故處理工作
第一節聞警出動和返回基地
一、聞警出動
1.24 h戰備值班
礦山救護隊值班員必須執行24 h戰備值班。值班期間接聽
事故電話時,應在問清和記錄事故的地點、時間、類別、遇險遇
難人員數量、通知人姓名及單位後,立即發出警報,並向領隊值
班指揮員報告。
2.聞警後1 min出動
礦山救護隊的全體指戰員聽到報警後,應跑步集合,值班指
戰員必須在1 min內出動,若不需乘車出動時,不得超過2 min。
值班小隊面向救護車列隊,在領隊指揮員清點人數並簡要說明事
故情況後,命令上車出發。若事故礦井距離較近,小隊長應命令
全體人員更換戰斗服,人員保持臨戰狀態。待機小隊列隊清點人
數後立即轉入值班。當礦井發生火災、瓦斯或煤塵爆炸及煤
(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時,待機小隊應隨同值班小
隊出發。兩小隊同時出動,隊里的其他人員應擔負起電話值班、
提供處理事故時所需的物資保障和召集休息人員歸隊等工作。
3.做好戰前檢查
到達事故礦井後,領隊指揮員應向小隊下達下井准備的命
令,並親自到搶救指揮部領取任務。小隊人員應盡快做好戰前檢
查,按事故性質和類型整理攜帶裝備,做好搶救准備。井下執行
任務前,由小隊長下達戰前檢查口令,全小隊立即進行氧氣呼吸
器自檢,全小隊要嚴肅認真地對自己所使用的儀器進行徹底檢
查,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保障呼吸
器和裝備完好是杜絕指戰員自身傷亡的重要措施。
4.領取布置任務
指揮員在指揮部接受任務後,應立即向各小隊下達任務,並
說明事故的情況、完成任務的要點、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小隊
長接受任務後,應立即帶領小隊下井。如果礦井主要負責人不在
現場(或搶救指揮部未成立),率領小隊到達礦井的指揮員應根
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著手處理事故。
在入井處理事故時,嚴禁使用混合小隊。遇有特殊情況(車
拋錨、路壞、橋塌等)不能及時到達事故礦井,領隊指揮員或小
隊長必須採取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將救護小隊帶到事故礦井;若
短時間不能到達時,應使用電話通知駐地和事故礦井,便於指揮
部了解發生的情況,及時採取其他措施。若在途中得知礦井事故
已消除,出動小隊仍應到達事故礦井了解實際情況。
二、返回駐地 .
在處理事故過程中或處理事故結束後,礦山救護隊的領隊指
揮員只有取得搶險指揮部的同意後,才能整理裝備帶隊返回駐
地。否則,不能隨意離開事故礦井。
救護指戰員返回駐地後,不論晝夜和疲勞程度如何,各小隊
必須立即對所有儀器、裝備進行認真檢查,使其達到戰斗准備標
准。檢查合格後,指揮員才能酌情安排小隊休息。
第二節我國礦山救援應急響應體系
應急響應一般是指針對突發、具有破壞力和嚴重的公共安全
事故、災害與事件所作出的迅速反應,其主要目標是:對突發事
故災害作出預警;控制事故災害的發生與擴大;開展有效救援,
減少損失和迅速組織恢復正常狀態。由於事故具有突發性,發生
事故時礦山企業及所在地政府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根據
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我國礦山應急救援實行四級應急響應體系,根據事故嚴重程
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范圍,將礦山事故分為四級響應:
一級應急響應一一特別重大事故、二級應急響應——重大事故、
三級應急響應——較大事故、四級應急響應——一般事故。
一、一級應急響應
1.需立即啟動《國家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
2.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
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事故災難。
3.需要跨省市救援的礦山特大事故。
4.省級應急機構力量和資源不足,沒有足夠能力控制事態,
需要國家增援。
5.國務院領導有重要批示的。
二、二級應急響應
1.當礦山企業發生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後,企業、縣、市、省
級人民政府應急組織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2.國家總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急組織進入預備狀態,做
好應急准備。
三、三級應急響應
1.當礦山企業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企業、縣、市級
人民政府應急組織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應急
救援。
2.省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進入預備狀態,做
好應急准備。
3.國家局接到事故報告後,關注事故事態發展,加強信息
溝通、傳遞、反饋。
2. 特種作業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如果你想從事礦山這方面的工作的話,考一個特種作業證吧!礦山安全作業相關的,可以下載考培助手軟體進行理論學習,很不錯的。
3. 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中每個級別的培訓時間不得少於
不得少於24學時。
國家安監局沒有明確規定崗前各級的安全培訓時間,而是規定了崗前各級安全教育的總培訓時間。即除了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外的崗前各級安全教育總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外,其它行業均為不得少於24學時。
廠級安全教育一般由企業安技部門負責進行,時間為4~16小時。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或安技人員負責,授課時間一般需要4~8課時。
在進行安全教育時,要注意內容的多樣化,因為按正常的培訓程序,新員工的廠級安全培訓應該是三天(24小時)。三天的時間可以有計劃的安排每一天的具體培訓內容,例如觀看車間現場的視頻、安全事故案例等。
(3)礦山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材料擴展閱讀: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廠職員、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和崗位(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廠礦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是企業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級安全教育是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班組教育。
企業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的入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對調換新工種、復工、採取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必須進行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衛生教育,受教育者,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4.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對非煤礦山爆破作業在危及周邊建築物、公共設施或人員的安全時怎麼處理
首 頁 機構職能 時事政治 安委會動態 政策法規 規劃科技 監察執法 人事工作 安全宣傳 黨建工作 領導講話 電子雜志 勞動防護 最新動態 政務公開 網上辦事 應急救援 學習調研 安全專題 安全培訓 安全體系 綜合協調 綜合監管 市民來信 隱患排查 安全評價 今天是: 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 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歡迎您! 關鍵字 標題 發文者 政務公開 > 首頁 > 查看信息 > 政務公開 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對從事非煤礦山爆破作業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安全生產許可管理的通知 產生時間:2010-11-09 發布機構:安監一處 發布時間:2010-11-09 渝安辦〔2010〕89號 -------------------------------------------------------------------------------- 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於加強對從事非煤礦山爆破作業的營業性 爆破作業單位安全生產許可管理的通知 市公安局、建委、工商局,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有關單位: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 安委辦〔2010〕17號)關於「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從事礦山工程爆破作業的,必須按照礦山採掘施工單位的條件取得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規定,現就加強對從事非煤礦山爆破作業的營業性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監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從事非煤礦山爆破作業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具有非煤礦礦山企業屬性和行業特點,應執行國家關於非煤礦山的相關安全標准和規范。在本市從事非煤礦山(包括露天開采礦山和地下開采礦山)爆破作業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必須按照《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規定,取得非煤礦礦山企業(採掘施工類)安全生產許可證。自2011年1月1日起,未取得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不得從事非煤礦山爆破作業。 二、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申辦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檢查制度、職業危害預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制度、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等規章制度;制定作業安全規程和各工種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繳納並專戶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其他從業人員依照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並經考試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制定防治職業危害的具體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九)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十)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檢驗; (十一)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生產規模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並與鄰近的礦山救護隊或者其他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護協議; (十二)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申辦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二)工商營業執照(需有礦山工程爆破作業范圍)復印件; (三)礦山工程施工相關資質證書(需有礦山工程爆破作業范圍)復印件; (四)《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需有礦山工程爆破作業資格)復印件; (五)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復印件; (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七)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印件; (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十)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工傷保險的,可以出具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或者僱主責任保險的證明材料; (十一)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出具合格的檢測檢驗報告; (十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設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文件或者與礦山救護隊、其他應急救援組織簽訂的救護協議; (十三)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四、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申辦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應向本單位注冊地的區縣安監局提出申請和提交相關文件資料,通過區縣安監局初步審查後報市安監局審查和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市級有關部門要督促和支持從事非煤礦山爆破作業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辦理和完善相關手續。在規定期限內未取得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必須停止非煤礦山爆破作業。對擅自進行作業的單位,公安部門不得准予批准其購買、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由當地區縣安監局按照《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對其責令停止作業,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報請當地區縣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締。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題詞:非煤礦山 爆破作業 安全生產 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0年11月8日印發
5. 礦山企業所有生產作業人員每年至少接受多長時間的在職安全教育
20h
6.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多少小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多少小時
1、一般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2、高危行業(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6)礦山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材料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等,下同)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
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驗收通過。對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予以取締,並依法予以處理。
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撤銷原批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不得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接受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一)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對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予以查封,並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生產經營單位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以下統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必須出示有效的監督執法證件;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應當為其保密。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並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互相配合,實行聯合檢查;確需分別進行檢查的,應當互通情況,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並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7. 非煤礦山特種作業人員有哪些
安全檢查工、支柱工、電工(井下電氣)、焊工(焊接與熱切割)、提升機操作工、信號工、通風工、排水工、爆破安全員、爆破員、爆破管理員。
8. 所有生產作業人員,每年應接受不少於多少小時的在職安全教育培訓
所有生產作業人員,每年接受在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小時。特種作回業人員應當答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工作。
9. 礦山新招的井下作業人員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招的危險工藝操作崗位人員,除按照規定進行安全培訓外,還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抄管理總局令襲
第44號
新修訂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2月3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駱琳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第二十三條 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實行師傅帶徒弟制度。
礦山新招的井下作業人員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招的危險工藝操作崗位人員,除按照規定進行安全培訓外,還應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2個月後,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10. 非煤礦山作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我有啊,金屬非金屬礦山的、工貿的、危化的、交通運輸、水利水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