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當青年學生被診斷為艾滋病患者時,醫護人員應告訴
當青年學生被來診斷為艾滋病患者時,醫自護人員應將其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告知本人,本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告知其監護人。
根據《艾滋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二條 對確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將其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告知本人;本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告知其監護人。
(1)醫護人員艾滋病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五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屬的信息的,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其他單位、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屬的信息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有關機構或者責任人員的執業許可證件。
『貳』 迄今為止中國有醫護人員職業暴露感染艾滋嗎
醫護人抄員、實驗室工作人員、防疫人員、公安民警及其他監管人員,在診治艾滋病患者及相關工作中,意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或體液污染黏膜或破損的皮膚,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針頭刺破皮膚。 aware可自測不用抽血祝您健康天 貓!
武漢在04至05年共發生14起,其中9起未感染,還有5人無報道
『叄』 護理艾滋病病人醫護人員應該注意些什麼
注意個人與艾滋病病人的皮膚有無損傷、裂口、潰爛、濕疹等皮膚病,若專有,最好不要與艾滋屬病病人握手或擁抱,否則有感染的危險。
醫務人員在診治、護理艾滋病病人時,要嚴格堅持消毒隔離制度,特別是為艾滋病病人實施檢查操作時,要防止刺破皮膚。
醫務人員感染HIV的比例相當小,除非是在消毒不嚴格、操作不規范或皮膚破損的情況下接觸了HIV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體液才會被感染。這些醫務人員多是化驗人員(接觸了HIV/AIDS病人的血液或分泌物)、外科、口腔科、婦產科醫生(為HIV/AIDS者施術)和醫院處理污物的人員。
『肆』 當一名青少年學生感染艾滋病後醫務人員應當將結果告訴誰
根據國家規定,本應該告知患者本人,但是學生未成年的話,應該告知其父母或者專直接監護人。屬醫務人員在這個時候最好考慮周全一點,艾滋病本是一件涉及保密的疾病,你還要考慮到你們醫院有沒有出艾滋病確診診斷的資質,如果沒有,你最好聯系你們當地的疾控中心,如果是,你先告知父母疑似患疾病,等確認報告書出來後在明確告知父母,在有些艾滋病高發地區,告知也納入法律裡面,一個月艾滋病本人必須告知配偶或者直接家屬,如果不說,疾控中心會去去說(這只是高危地方),建議你從一個醫生角度去交代,但是不要傷害這名學生。
『伍』 醫護人員艾滋病職業暴露還上班嗎休假時間是多久需要請假嗎有什
艾滋病可以嘗試在委中穴點刺放血:
患者,雙手扶牆,腳尖著地回;醫生做答好消毒,戴上手套,利用放血針(可以利用測血糖的放血針),在委中穴點刺放血,利用拔罐器把淤血抽出來,直到見到新鮮血液為止。委中穴是解毒大穴。
中醫強調治症不治病,雖然身體還有病毒,但是,只要症狀能夠解除,不影響正常生活和工作,就可以了。
需要強調:醫生,一定要做好消毒、保護,防止病毒感染。
『陸』 醫護人員接觸HIV病毒物質時應採取哪些措施
戴手套 醫護人員直接接觸患者的血液和體液,以及接觸黏膜和不完整的皮膚都應戴手套。當處理污染的物品或表面時也應戴手套。當有可能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其他被污染的物品時都應戴手套。當進行靜脈切開、內鏡檢查、侵襲性診治、牙科治療、屍體料理時必須戴手套。在接觸每位患者後都應換手套。手套發生撕裂、刺破等破損時應更換。
戴口罩或防護眼鏡 一般接觸患者不需戴口罩和防護眼鏡。當處理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可能濺出時,特別在進行氣管內插管、支氣管鏡及鏡檢查或手術時應戴口罩和防護眼鏡。對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施行手術時均應戴口罩和防護眼鏡。
穿隔離衣和圍裙 對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施行手術時或衣服有可能被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時均應穿隔離衣和圍裙。
雙手及皮膚破損的防護 操作者雙手有皮膚損傷時應用防水綳帶包紮後戴手套操作。在檢查患者和每次接觸患者後,接觸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和污染後的物品後都要洗手,即使當時戴手套亦應該在流水下或肥皂水沖洗。必要時應在洗手用消毒劑浸泡雙手。
銳器的處理 使用後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或者用針頭處理設備進行安全處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輸液器等醫用銳器以防刺傷。禁止將使用後的一次性針頭回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後的針頭、刀片等銳器。采血時要用安全的蝶形真空針具,降低直接接觸血液的危險性。
物品和環境的消毒處理 (1)原則:對所有器具嚴格消毒,為保證消毒效果,器具必須用熱水和清潔劑洗干凈後再消毒。所有符合消毒規范的消毒程序都足以殺滅HIV、乙型肝炎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2)具體作法:溫度計及其盛器應放在病床邊。每次使用後可放入加入70%~75%乙醇溶液的盛器內,並加蓋。分泌物、排泄物和醫用敷料、病理廢物等污物應放入結實的一次性袋內,如袋外有污染物時需再加套一層,直接焚化處理或在消毒後處理。污染被服應置於污衣袋或塑料袋內,並將「隔離」二字標上,盡量高壓消毒。如污染嚴重,高壓消毒後棄去。被患者血液、體液污染的地板等外環境,應用次氯酸鈉(1∶10)稀釋,即有效氯約(500 mg/L)消毒。
『柒』 醫護人員在醫院感染艾滋病,法律對個人怎樣保護
《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版得公開艾滋病病毒權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其具體身份的信息。」
《執業醫師法》、《侵權責任法》等規定,醫生在執業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來保護患者的隱私,否則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保密,泄露患者隱私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捌』 你是一名基層醫務人員,領導派你去搞一次關於艾滋病的宣傳活動,你怎麼做
艾滋病患者本來就已經很痛苦了,我們不能再歧視他們,我會針對這次組織宣傳版活動高度的重視,詳細的規權劃。
第一,根據領導的指示和這次組織活動的目標來做一個詳細可行的方案計劃,其中包括,這次活動的地點,時間,參加的人數,以及要准備的宣傳報,宣傳標語,等等做一個詳細的計劃並上交領導,並對其中的不足加以完善。
第二,針對這次的宣傳活動,我們應該採取多渠道,多管道的進行。張貼宣傳畫報,採用廣播宣傳,可以利用當地的學校進行集中的教育宣傳,等等。
第四,要做好宣傳過程中的食宿,路線,以及突發性事件的准備工作,從而來保障這次宣傳的順利完成。
第五,宣傳結束後,要清點人數,清點物品,然後分組有帶隊的隊長帶領上車。
第六,要做好總結報告,針對這次組織活動做一個全面的總結報告上交領導。
第七,做個個人的反思總結,針對這次組織活動出現的問題加以總結晚上,以免以後類似的工作有經驗可循aware天 貓可在家自測不用抽血簡單方便
『玖』 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的內容
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
指導原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醫務人員的職業安全,有效預防醫務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職業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制定本指導原則。
第二條本指導原則所稱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是指醫務人員從事診療、護理等工作過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體液污染了皮膚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體液污染了的針頭及其他銳器刺破皮膚,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況。
第三條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本指導原則的規定,加強醫務人員預防與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護工作。
第二章預 防
第四條醫務人員預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護措施應當遵照標准預防原則,對所有病人的血液、體液及被血液、體液污染的物品均視為具有傳染性的病源物質,醫務人員接觸這些物質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
第五條醫務人員接觸病源物質時,應當採取以下防護措施:
(一)醫務人員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後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二)在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飛濺到醫務人員的面部時,醫務人員應當戴手套、具有防滲透性能的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污染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或者圍裙。
(三)醫務人員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第六條醫務人員在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並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第七條使用後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針頭處理設備進行安全處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輸液器等醫用銳器,以防刺傷。
禁止將使用後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後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第三章發生職業暴露後的處理措施
第八條醫務人員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後,應當立即實施以下局部處理措施:
(一)用肥皂液和流動水清洗污染的皮膚,用生理鹽水沖洗粘膜。
(二)如有傷口,應當在傷口旁端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動水進行沖洗;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
(三)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後,應當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進行消毒,並包紮傷口;被暴露的粘膜,應當反復用生理鹽水沖洗干凈。
第九條醫務人員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其暴露的級別和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進行評估和確定。
第十條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級別分為三級。
發生以下情形時,確定為一級暴露:
(一)暴露源為體液、血液或者含有體液、血液的醫療器械、物品;
(二)暴露類型為暴露源沾染了有損傷的皮膚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時間較短。
發生以下情形時,確定為二級暴露:
(一)暴露源為體液、血液或者含有體液、血液的醫療器械、物品;
(二)暴露類型為暴露源沾染了有損傷的皮膚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時間較長;或者暴露類型為暴露源刺傷或者割傷皮膚,但損傷程度較輕,為表皮擦傷或者針刺傷。
發生以下情形時,確定為三級暴露:
(一)暴露源為體液、血液或者含有體液、血液的醫療器械、物品;
(二)暴露類型為暴露源刺傷或者割傷皮膚,但損傷程度較重,為深部傷口或者割傷物有明顯可見的血液。
第十一條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分為輕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種類型。
經檢驗,暴露源為艾滋病病毒陽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無臨床症狀、CD4計數正常者,為輕度類型。
經檢驗,暴露源為艾滋病病毒陽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臨床症狀、CD4計數低者,為重度類型。
不能確定暴露源是否為艾滋病病毒陽性者,為暴露源不明型。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暴露級別和暴露源病毒載量水平對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的醫務人員實施預防性用葯方案。
第十三條預防性用葯方案分為基本用葯程序和強化用葯程序。基本用葯程序為兩種逆轉錄酶制劑,使用常規治療劑量,連續使用28天。強化用葯程序是在基本用葯程序的基礎上,同時增加一種蛋白酶抑制劑,使用常規治療劑量,連續使用28天。
預防性用葯應當在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後盡早開始,最好在4小時內實施,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即使超過24小時,也應當實施預防性用葯。
發生一級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為輕度時,可以不使用預防性用葯;發生一級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為重度或者發生二級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為輕度時,使用基本用葯程序。
發生二級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為重度或者發生三級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為輕度或者重度時,使用強化用葯程序。
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不明時,可以使用基本用葯程序。
第十四條醫務人員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給予隨訪和咨詢。隨訪和咨詢的內容包括:在暴露後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個月時對艾滋病病毒抗體進行檢測,對服用葯物的毒性進行監控和處理,觀察和記錄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狀等。
第四章登記和報告
第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情況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經過;暴露方式;暴露的具體部位及損傷程度;暴露源種類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況;處理方法及處理經過,是否實施預防性用葯、首次用葯時間、葯物毒副作用及用葯的依從性情況;定期檢測及隨訪情況。
第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每半年應當將本單位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情況進行匯總,逐級上報至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匯總後上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指導原則所稱醫療衛生機構指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采供血機構。
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在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後的處理方面,可以參照本指導原則。
第十八條本指導原則所稱體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腦脊液、滑液、陰道分泌物等人體物質。
第十九條本指導原則自2004年6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