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學,老師辦補習班合法嗎
小學,老師辦補習班不合法。
根據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1、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2、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3、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4、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5、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6、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1)教師校內外專業培訓擴展閱讀:
民辦培訓教育機構的專兼職教師應當具有教師資格或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其中,從事中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專職教師數不得少於教師總數的1/4,單個教學場所(含教學點)的專職教師不得少於3人。
培訓機構應將教師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編號在其網站及教學場所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從事非學歷高等教育培訓的專兼職教師,應當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或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老師私辦補習班,不上就給孩子穿小鞋,到底咋回事?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老師
㈡ 取消所有校內外補習班,老師補課抓到就下崗,可行嗎
我笑了……🙃
㈢ 取消所有校內外補習班,老師補課抓到就下崗。還教育界一片凈土,可行嗎
還教育界一片凈土,這種倡議是非常好的,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舉雙手贊成。可是取消所有校內外補習班,老師補課抓到就下崗,這樣的做法真的可行嗎?
所以說取締補習班課後班,不太現實!
純在即是合理,需求取決於市場!
㈣ 在職教師辦美術興趣班是補課嗎
在職教師辦美術興趣班屬於補課,是不被容許的,尤其是有償補課,以合肥為例,還專門制定了相關的政策法規。
按照《合肥市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有償補課,是指在學校正常教育教學計劃之外,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寒暑假及其他節假日,對學生開展有償(收費)補習的行為。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禮品禮金等財物及其他不正當利益均屬有償范圍。
也就是說,只要是利用休息日或者假期對學生進行補課的,就可以認定為違反有關規定,更何況還是收費行為的,就更不可以進行。而且第九條也有相應的規定:嚴格規范教師職業行為。在職中小學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教師相應處理:
(一)組織、推薦或者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二)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三)為校外培訓機構或者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4)教師校內外專業培訓擴展閱讀:
以合肥為例,在職教師辦理美術班等都是屬於違反相關規定的,尤其是有償辦理補習等。
一旦被查處,按照《合肥市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經查實存在本辦法第八條所列行為的中小學校,除清退違規所得外,視情節輕重,由教育主管部門在學校、縣(市)區域或全市范圍內通報批評。
取消學校、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員評優評先資格,撤銷相關榮譽稱號,並給予學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責令檢查、免除行政職務等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合肥市政府網-合肥市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實施
㈤ 學校老師周六在家給學生補課,還收費這個合法嗎
不犯法,但是違規。
有償補課一直是我國教育治理的難題之一。盡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從專學生減負、素質教屬育、行風建設和規范收費等方面著手出台多個規范,補課問題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近日,教育部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首次明確規定禁止中小學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
《規定》明確了中小學及在職教師的六種行為構成有償補課。
《規定》將有償補課的實施主體限定為中小學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對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行為的禁止,是出於教師的特定職業要求。退休教師已經不在學校繼續履行教育教學職責,其行為不在《規定》調整范圍。
中小學構成有償補課的情形有三種:第一,組織和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第二,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第三,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在職中小學教師構成有償補課的情形也有三種:第一,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第二,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第三,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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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目前校內外託管的背景是怎樣的對託管老師講座培訓有影響嗎
答:隨著城市化推進,大量新生兒童出現在城市中,但是這些孩子的家長版卻要長時間奔波於工作,沒有權充足的時間去關注孩子們的成長與學習,因此能迫切滿足家長需求的託管班應時而生。在託管湘江論壇上,主持人提出了目前這是一個很好的盈利項目,賺錢渠道雖然主要來源於收取學生託管費用,但成一定規模後還是有很多增項可以做的,可以拓寬學生視野,增強學生德智體美勞發展。
我國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後,校內託管開始在全國各地被推行。這份通知雖然明確了託管機構對中小學生的課後服務內容,推進了課後服務行業的發展,但是對於校外託管來說,他們即將面臨的卻是刺骨嶙峋的「寒冬」,如果熬不過去,就意味著在這個行業生存不下去。
教育部此次推行校內託管,便是考慮到一些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亟需服務群體無法得到正常的託管保障。當然,部分有能力的家長,也可選擇校外有資質、有保障的課後服務機構。
㈦ 在職老師可以利用雙休日在校外開辦藝術班嗎
在職老師如果不收取費用的話是可以利用雙休日在校外開辦藝術班的,如果收取費用的話是不可以開辦的。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的內容,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對中小學生進行有償補課的行為。
一是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二是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是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四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六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因此如果在職老師利用雙休日的時候在校外開設藝術班,如果不收取費用的話是可以的,但如果收取費用的話則屬於有償補課行為,是不允許的。
(7)教師校內外專業培訓擴展閱讀: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發布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實施方案》,重拳整治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行為。
教育部規定在文件發布以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直屬學校將通過召開會議、政治學習、展窗、展板、懸掛條幅、廣播、電子屏等形式。
廣泛宣傳中小學校及中小學校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要求,排查重點對象,設立公開的投訴意見箱,公布舉報電話,就本區域在職教師是否存在違規有償補課進行自查自糾。
並且各省市教育局成立專項督查組,以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督促基層治理工作開展情況,並根據群眾投訴情況,對違紀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專項治理活動結束後,各縣市區和直屬學校要建立健全工作長效機制,對於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問題常抓不懈,直至有效杜絕有償補課現象發生。
㈧ 在職教師,可以在校外從事其他副業嗎
在職教師,不可以在校外從事其他副業。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師〔2015〕5號印發《嚴禁專中小學校和在屬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該《規定》共6條。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違反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對有償補課劃出六條「紅線」:
1、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2、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3、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4、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5、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6、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㈨ 在職教師可以去其他培訓學校做兼職教師嗎
可以做來兼職教師,但是不能有償補課自。
根據《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9)教師校內外專業培訓擴展閱讀:
對於違反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強烈的地區,要嚴格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尤其對於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以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實行「零容忍」。
㈩ 教師是不允許有副業嗎
教育部印抄發了《嚴禁中小襲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規定對有償補課劃出六條「紅線」:
1、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2、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3、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4、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5、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6、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