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不是基督徒可不可以在教堂結婚
作成作福,而是擔起一切計劃、保護、照顧的責任,還有許多面對爭戰的責任;而女人是男人的冠冕。請問聖父、聖子、聖靈的位份嗎?地位相等、次序不同,只有聖父差遣聖子,聖父、聖子差遣聖靈,沒有聖靈差遣聖子、聖父,男人與女人地位相同,在基督里都是唯一,男人是女人的頭是次。
3、你曾提到「專一的愛」,據說獨身的人有神祝福,不知你意見如何?
答:獨身的人有神的祝福,獨身的人高人一等這種論調是錯誤的。天主教就是在這樣的錯誤中鬧了許多笑話。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表示結婚的人應當尊重結婚的人,未結婚的人亦當尊重結婚的人,所以婚姻的生活並未比不結婚的人更低,因為要被尊重。表示婚姻有其重要性、價值性。有些獨身的人,把他偉大的愛情分給許多需要的人,就像許多未結婚的女傳道,這是很偉大的。這是神特別為他們安排的一個獨居的生活,使他們有更多的時間分給別人,這是神給各人的引導不同,人只要順服神的帶領即可。
4、基督徒如何祭祖,才合乎神的旨意,得神喜悅而合乎孝道?可以漸進的改變方式嗎?
答:我建議基督徒對祭祖盡孝心的三個提案:
第一,效法我們的先祖的善行。
第二,紀念先祖的恩德,舉行感恩禮拜,述說他們的恩德。
第三,繼承先祖的良願,這是基督徒可盡的孝道。
5、請問你對此次波斯灣戰爭的看法?是神預定的而不可避免嗎?人(聯合國)是否可代表神去興起戰爭,進行「屬世的流血審判」?
答:若是為正義而戰,聖經是許可的。而神可讓那個不聽勸的人,在戰爭的失敗中,給他一些教訓,所以這次海珊打敗仗,對中東是一個很好的局勢的開始,但並不表示以後代替他的人不會有同樣的情形。而在回教徒的個性中,有一個很強的個性,而那個個性是他們把自己絕對化後所不能不產生的後果。
6、請問唐牧師,基督徒的夫妻之間對生命、時間、金錢的價值觀有不同的解釋,使其中一方面的事奉有了團難,照你看,這是否須要用上你所說的這一句話,「千萬不要用人為的力量,來逃避上帝所許可的苦難。」這是不是聖靈反面的引導?
答:我那裡知道你們兩個人怎麼立約的?你現在可能利用我的話,把我放在你的漩禍中。你要事奉主,你太太一定不要;你要事奉上帝,你的太太拉你的後腿。你說,唐牧師已經說了,不要用人為的力量,逃避上帝所給我的苦難。上帝既然給了我一個這樣不同心的太太,不要與我一同受苦。我就順服她吧!凡事不要逃避上帝給我的苦難。是不是這個意思?不一定哦!我不會和你太同心的。
請你注意下面的話,當你遇到這樣的情形,你也要記得,夫妻的關系是很好的見證。但是,聽好下面的話。愛妻子過於愛主的,不配跟隨主。聖經是很好用的,是不是?你用那節,我用這一節,我們再來斗,好不好?有些人專用他喜歡的聖經節,我就用另外一些聖經斗他,弄到他沒有辦法!那怎麼辦呢?就是這么辦。現在從頭講,用總原則解經,不要隨便亂解經一場。
美國有一位牧師,他的太太跟他搗蛋。反正你是牧師,你那裡敢跟我離婚,你一離婚名譽就不好了。所以她怎麼壞、怎麼斗她的丈夫,怎樣和她丈夫不同心。她丈夫忍氣吞聲,苦背十字架!我想那位丈夫傻瓜,傻的要命。結果太太看他沒有辦法,以為她有了武器了,她有皇牌了。你是牧師嘛!你哪裡敢跟我吵?你哪裡敢對我講什麼?你因為是牧師,一定不敢欺負我。你不敢反對,我講什麼,你只好聽什麼。所以一天到晚就捉弄她的丈夫。
有一天上帝給了她丈夫一個很特別的感動,但是這個感動不是叫他行出來的,是要他把原則弄清楚。他說,因為我是牧師,你就天天這樣捉弄我。我告訴你,我從下一個月開始宣布我不做牧師,我不管人家怎樣講,如果你認為我不能再聽你的話,你要跟我離婚,不是我要跟你離婚,如果你要跟我離婚,你去吧,反正,我不能再過這樣的生活,我下個月在台上宣布我不作牧師。從那個時候開始,這個太太想來想去,武器沒有了,就乖了下來了,你知道嗎?所以你們作太太的,不要太壞.但是作丈夫的,也不要太笨。就是這樣。
現在明白了吧!有一個總原則在裡面,你不能因為他是屬靈人,你就一直欺負他。有很多執事、長老專欺負傳道人,我就禱告!求神讓這些執事的孩子以後作牧師。讓他知道報應是什麼?你是傳道嘛!誰叫你作牧師,你作牧師就要受苦嘛!豈有此理。作牧師就要受苦,聖經那一節?耶穌說,你們要背十字架跟從我。是指牧師嗎?不是!是指每一個基督徒,對不對? 很少牧師像我這樣敢責備你的。有一次,我在一個地方講道,問大家給我罵過的舉手,很多人舉手。我說,你有否搞錯?我只有責備人,你被罵,一定是別人罵的。不是我罵的,我只有責備你!
有一次一位長老請我去。他對我說:「這一次我們請你來,真是好,就是要你來罵我們的牧師。」我說,「你說什麼?如果你這一次請我來罵你的牧師,我就馬上坐飛機回家。」他說,「不不不,也罵大家,也罵大家。」然後我問,「為什麼你的牧師要我來罵?」「因為我們不敢罵,你比較敢罵。」豈有此理.你看有這樣的長老?我再問他,「那為什麼你的牧師需要罵?…」因為我們的牧師都不要背十字架。」我說,「某某長老,請問聖經那一節說牧師要背十字架,長老不必背的?」他說,「啊?嗯?」我說「不必啊!快快答。」我管你長老有錢沒有錢,我最多不必再來講道算了。我這個人不買你的賬。「你告訴我聖經那一節說,牧師要背十字架,長老不必的。」他說,「唔……晤……不是這樣說。」「那怎樣說?」「我不知道該怎樣說。」「那就不必說!」
你們不要欺負牧師傳道。很多人知道,外邦人請一個歌星來唱歌是多少錢的。但是牧師、傳道會唱歌的,你連錢都不給他,還盼望他唱了可以替你募捐。很多傳道人.他們為了主受的苦你不知道,但我也不專替傳道人講話,也有很多傳道人是很壞的,講話要講公平一點!
有一些牧師,傳道以為自己讀了神學,已經有了高位,就什麼執事、長老的意見全部不聽,他最高。有一些事情,很多平信徒比我們更懂得,我們應當學習。所以在某些事情上,你是這一行的專家,我順服你;某一些事關於解經的問題,我比你更懂,你順服我。但如果你發現在平信徒中間,有人研究解經和神學書籍比你更多的時候,你也不要以為他比你更利害。我要講公平的話,因為神是公義的上帝。
7、經上沒有明文規定絕對不可作的事,是否就可做?
答:聖經上沒有說人你可不可以塗口紅,所以你要塗就塗,不塗就不塗,不過塗了要整齊,不然就是胡塗。有些事是可以的,有些是不可以的,有些是沒有講的,沒有講的就不太重要,但是對那些沒有講的事,聖經裡面若有一些原則性的指示,就要注意那個原則是什麼。如果有人說:「聖經沒有說賭博不可以嘛!」於是就跑去賭博!這叫作以非真理代替真理,尋找法律的漏洞,因為聖經裡面的法律不單單條文的法律,上帝更把「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的功能都放在你良心的深處,所以你不能忘記那超乎法律條文的良心法律,那是更重大的法律。當你賭博的時候,你盼望不勞而獲,在桌子上游泳,結果就抓到一大筆錢,是不是?你盼望別人大輸特輸,你就能大贏特贏,對不對?那是貪心,那是不合法的事。所以你把這些動機和聖經的原則相比的時候.你知道那不榮神,不益人,聖經裡面關於沒有清楚提到的事,有三大原則:
第一、凡我所行的都榮耀上帝。
第二、凡我所行的都對別人有造就。
第三、凡我所行的都不在罪的捆綁之下。
這三個原則你注意到了,自然就可明白那些可做不可做的事情了。
8、你認為「成大善不察小惡」這個說法如何?
答:加爾文講過:聖人並不是不犯任何罪的人.而是對小罪有大敏感的人。(A saint is not a man without any sin,but a saint is man who has a very great sensitivity the small sin)如果你不察小惡,你會不斷妥協,最後你會把大惡當小惡,所以我們應當有敏銳的良心,明察秋毫。
9、基督徒在復雜的官場中,當如何自處?
答:要誠實,即使是面對不誠實的人,你仍要對他誠實,誠實在短期內好象吃虧,長期來看不誠實的人才是吃了大虧。真金不怕火,只怕你短命,如果你不短命的話,「日久見人心,路遙知馬力」,誠實的人,最後才是經得起考驗井得到真正益處的人。
10、請問,基督徒從政時,倘若他的信仰與他的政治參與發生沖突,則他的自由必定是受了限制,請問他該如何自處?
答:如果你是那樣的人物,你就要學但以理。我請問你幾個問題,但以理參政,他到底是先知或者是政治家?他兩個都是!如果兩個都是,他是全時間或是部份時間?他是全時間也是帶職。而但以理在政府辦公,他有沒有違背教會的利益?上帝有沒有氣得要命把他責備一頓?沒有啊,但是但以理還是全職忠心事奉的先知,神沒有審判他,也不責備他,而且神很喜歡他,聖經中完全沒有記載他有什麼罪。神這么欣賞這個青年,而這個但以理在政壇中間所作的是不是出賣信仰呢,是不是妥協?不是!他建立了什麼功勞呢?他在尼布甲尼撤的王朝,一直到伯沙撒王的王朝,一直到古列王王朝所作的一件事,就是承擔基督教的文化使命,叫世界的執政掌權者知道,在他們的權柄上面有神的權柄,他們的權柄不能越過神的權柄。所以上帝在人的國中掌權,這個概念是但以理先知借著政治的職份帶進世界的政壇里去。我為這件事情禱告,求主給台灣總統有這種文化使命,有這種力量去做到。
11、上帝要人敬拜他,是不是上帝的國中民主不存在?
答:上帝要你稱他為王,要你敬拜他,那上帝是不是就不民主了?上帝的確有資格,而且也只有他有資格作絕對的強權者,因為他是真理的本身。如果我的領袖本身在尋找真理,我跟他跑,若他跑對,我就跟他,若他跑錯,我就不跟他,因為他本身是在尋找真理,我也是在尋找真理,兩個都是尋找者。如果我跟隨的是真理的本身,他跑到那裡,我就要跟到那裡,因為我一離開他,就是離開真理。所以,神既是真理的本身,他就有資格作絕對的獨裁者,但縱然神有權如此,他仍然不作獨裁者,他仍然把自由給你,因此,沒有一個人在永恆中間可以說:「上帝啊!我怎麼有辦法不相信你,因為除了相信你,我也沒有別條路了!」就為了預防你說這樣的話.所以上帝今天還不消滅魔鬼,讓他成為你自由選擇的機會。但是,你雖然有自由可以跟從魔鬼;不過你要跟從主的時候,除非神恢復你自由的正常功用,否則你將沒有能力可以跟隨耶穌基督;這種恢復來自神恩惠的福音。當你犯罪的時候,你絕對自由,當你跟隨主的時候,你需要正常化的自由,這正常化的自由來自於神,他給你悔改的心,他給你赦罪的福音,他重生了你,我們根本自己沒有辦法,因為我們的意志已經是奴役的意志。
12、有人說:「創作是為了尋找自己、進入自己的孤獨」,基督徒從事創作也是如此嗎?
答:「創作」不是進到自己的孤獨,創作是運用神的形象、樣式,來發揮神在我們裡面的創造力。神是創造者、我們是被造者,而我們與其它被造者不同之處.就在於我們有神的形象。而這形象其中有部分叫作」創造性」、「創造力」,人是唯一有「創造性」、「創造力」潛能的活物,所以唯有人能借著創造性的發揮來彰顯出神創造的榮耀,因為創造性,創造力正是神的形象。當人有新的創作出來時,他就是正在應用神給的創造性。但如果他的創造力、創造性里含有惡的成份,那麼,他是把神給他的本能拿去給撒旦利用—-用上帝給他的本錢去和魔鬼合股作生意。比如說,有人專畫引起性慾刺激的圖畫,使許多人沉浸於情慾的敗壞裡面;雖然你畫得很刺激、畫得很有美感、很有創意,結果每一個看到這幅圖畫都產生敗壞的思想、那你就是運用神給的創造性與魔鬼同謀作惡。
我相信自己是一個相當有創造性的人,我的講章不是抄襲他人的,每一篇都是我在神面前掙扎、思想、盡力去發揮出來的。我的講道是包含兩種東西的結合:一個是對神的道絕對的忠心的精神,一個是淋漓盡致地發揮神所給的原創性思想。這兩者的結合是很困難的,為什麼呢?因為人越多運用創造力時,就越可能離開原有的規范;人越固守原有的總原則時,越難產生創造性的作品。許多新派思想家都是創造力很強的人,但就是因為創造力很強,所以創造了一些新奇、怪異的理論而偏離了正統。很多老派的神學家都是很忠於聖經的人,但是因為忠於聖經,所以沒有新的東西發揮出來。我對主說:「主啊,求你使我能盡量發揮出聖經裡面不變的真理,絕對順從它、不違背它;但又能找出可以歷世歷代萬古常新、放諸四海皆準、合乎神旨意,同時又能使每一個時代的人都感到驚訝而大,蒙啟發的新鮮信息。」為此我要付的代價,我思想的掙扎、痛苦是很少人能了解的。當我提到一件事情,我會告訴你這是從哪裡來的、是誰原有的思想,不是我的,但是整個架構、整篇信息的重點和挑戰性的言語都是獨創的,而這些獨創又沒有違背聖經原有的總原則。
13、你對離過婚的姐妹或弟兄再婚有什麼看法,婚約是不是至死方休呢?
答:應該是至死方休的。但不能否認,有些人在擇偶以前,心理、思想、經驗都不成熟以至於做了錯誤的決定。到後來根本不能堅持下去—定要離婚,這應當是不許可的;但是如果有人軟弱到一個地步非離婚不可,也沒有辦法勉強、用律法強制禁止他們離婚,但是求主讓他們在以後生活中,要盡量守住基督徒當守的原則。如果最後他們又軟弱到一個地步非再結婚不可時,我們也只能再求主憐憫他,也不能禁止他,因為只可祝福,不可咒詛。不過,如果他再婚,不能在教堂結婚,可能在餐廳裡面,牧師為他禱告就是了。這不是上好的,是次好的。但有一些人再婚時,神也賜福給他,這是例外,不是正常的情形。盼望你好好選,免得選錯,以後遇見困難時,要雙方一起去克服.白頭偕老.直到見主面,那是最上好的。
與其結錯婚不如遲一點結婚,與其結錯婚不如不結婚。你說:「理論是如此,我哪裡能夠不結婚,我又沒有獨身的恩賜。」如果沒有獨身的恩賜更要謹慎。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娶到或嫁到最合心意的情人,可能你有更喜歡的人,卻被別人追走了,那怎麼辦呢?至少你也要娶或嫁一個你甘願的人。雖然不是最理想的,至少甘願與他一起結婚;這可以免去很多的麻煩。如果不甘不願結婚,就是多製造了一個活生生的小地獄,那是很危險的。
還有一些人是因為時間到了,不得不結婚,這是最糟糕的。不得不結婚也可以再等一下.因為退一步海闊天空,急一步就很危險了,婚姻大事是要謹慎作決定的。很多事情我決定的很慢,但是決定以後,差不多都不會後悔。這一方面我就可以勸你了,我三十一歲才結婚,感謝上帝,廿多年來,我從沒有後悔過。
14、請問「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用來指信與不信不可以結婚,正不正確?如今教會姐妹多於弟兄,如果這樣,是否大多數的姐妹都得預備獨身了?
答:我的教會里有不少弟兄,可能因為我的講道比較適合男人聽。如果講台只重感性,沒有理性的成份.只重福音、屬靈的范圍而沒有文化使命的成份,那麼男人就不太喜歡聽。神不但給我們福音使命、屬靈的教導,也給我們在社會的責任、對學問的追求、對世局的剖析……等等;所以男女都應當從神的道領受真理的教導。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這是最嚴格的要求,應當信的與信的結婚,因為宗教信仰是一切觀念中最基本的、最有支配性的觀念;宗教觀念的錯誤、不同,會導致其它許多生活層次的不協調,結果是很危險的。宗教要求的是絕對和信仰,這方面若妥協,就會產生很痛苦的相處生活。「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這句話也可放在婚姻中,但如果有一些人比較軟弱,或父母親逼她非嫁不可,結果她就嫁給一個不信主的人,怎麼辦呢?神是會給你許多容忍和繼續的幫助,但是可能你會經過—段以淚洗面的日子,你會面臨一段心靈痛苦折磨的時間。但是很可能到最後,因為你偉大的忍耐、見證,願意甘心受苦、為基督持定真理,結果感化你的丈夫有一天歸主。這一天也許是在你生前,但也可能是你死前一秒鍾他才接受主也不一定。所以對那些軟弱沒有辦法遵守這一條規矩.就與不信的人結婚的姐妹,我們特別為她禱告.求主給她能夠勇敢作見證。神知道我們是軟弱的,但是不要因為我們是軟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