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做好「十二五」 小學體育青年教師的教學基本能力培訓工作
如何使教師盡快地理解新的課程理念,用新的思維和具有創意的教學方法,提高體育教師教學能力、提升課堂教學質量,提高學生身體素質已經成為「十二五」小學體育教師培訓工作的首要任務。
小學體育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如何使教師盡快地理解新的課程理念,用新的思維和具有創意的教學方法,提高體育教師教學能力、提升課堂教學質量,提高學生身體素質已經成為「十二五」小學體育教師培訓工作的首要任務。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分院以轉變教師觀念、增強課改意識、拓寬視野為著力點,切合實際地開展師資培訓。分院根據教師發展情況,將其分為四個階段:0~3年教齡的新教師培訓,3~10年為青年教師培訓,10年以上為成熟型教師的崗位培訓,優秀青年教師及骨幹教師。
一、高效的課堂教學需要高素質的體育師資隊伍
作為一名體育教師,自己的特色和特點是什麼?「使學生掌握基本的運動技能,養成堅持鍛煉身體的良好習慣」靠什麼?這裡面有一個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就是體育教師的專業技能――這是一名高素質體育教師的真本事。因此,我們必須努力提高全體體育教師的專業技能,這是作為一名合格的體育教師的必備條件,更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
二、提高體育教師的專業技能是新一輪基礎教育教學改革的要求
在《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中對體育學科的課程性質作了明確的規定:「體育與健康課程是以身體練習為主要手段,以學習體育健康知識、技能和方法為主要內容,以增進學生健康,培養學生終身體育意識和能力為主要目標的課程。」
「體育課必須以身體練習為主要手段,而且要有適宜的負荷強度。」身體練習不等於身體活動,身體活動是先天就具有的本能,是隨意的行為。而身體練習則必須藉助於一定的手段和方法,這種手段和方法就是我們所說的運動技能,它是體育課上身體練習的主要手段,也是體育課程教學其他功能的載體。
三、體育課程改革的正確方向要求我們必須有正確的導向
中國教育學會學校體育研究會提出了九條對中小學體育課的基本要求(以下簡稱《要求》):
1.教學指導思想正確,能依據體育學科的性質、體育教學的基本規律,從實際出發,正確地貫徹《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的精神,促進體育課程與教學改革健康深入的發展。
2.教學目標明確、具體、操作性強,對教學目標的達成情況,可以進行檢查和評價。
3.教學內容的選擇,符合學生的身心特點與發展需要,能准確地把握教材的性質、特點和價值,教材處理得當,主要教材具有適宜的技術難度和較強的教與學因素。
4.教學設計科學,教學分段合理,教學組織嚴密,教學方法有效,教學步驟;運動負荷適宜,對各項練習的時間、次數及強度能做出科學的具體安排;場地、器材、教具及現代教育技術手段的利用,經濟、實用、有效、符合教學的實際需要。
5.能夠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正確體現學生在體育學習中的主體地位。在教學中教師能夠根據教學目標、教材內容、學生特點和教學的實際需要,正確、有效地運用接受式學習與自主學習、合作學習、探究學習等學習方式,使教和學的積極性都能得到充分的發揮。在課堂教學評價中,能夠正確地運用激勵性評價、診斷性評價及其他評價方法,給學生以及時、真實、明確的學習反饋信息。教與學的一切活動,都要以有利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為目的。
6.能夠正確地處理好統一要求與區別對待的關系,既能做到面向全體學生,解決好教學中的共性問題,使全體學生都能達到體育課程學習的基本要求;又能關住學生的個體差異,做到因材施教,區別對待,使每個學生都能學有所用。
7.能夠以運動技術與身體鍛煉為載體,切實有效地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與社會適應能力的增強,把幾個方面有機地結合起來,使之融為一體。
8.能夠較好地體現教師的教學能力與教學基本功。如口令清晰、洪亮;示範正確、優美;講解簡明、易懂;保護幫助合理、到位;指導練習與糾正動作錯誤有效、得法;隊形調動便捷、合理、到位;指導練習與糾正動作錯誤有效有效、得法;隊形調動便捷、合理;課堂常規貫徹認真、得當;安全措施得力、有效:突發事件處理及時、正確等。
9.農村學校的體育課能夠針對農村學校的場地器材與學生的體育基礎等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開展教學活動,盡可能地使學生能夠學到必要的體育知識和技能,身體得到有效的鍛煉,體育意識與心理得到一定的培養。
其中明確提出了「運動技能」在中小學體育課中的重要性。該《要求》指出,「近一個時期來,出現的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就是,有些體育課不以身體練習為主要教學手段,不以運動技能為主要教學內容。」並提出「學習和掌握運動技能與發展學生的身體,既是體育課程的重要目標,又是體育課程學習的主要內容,同時也是實現體育課程其他目標的主要載體」。
四、關注常態教學有效性的研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對課堂教學評價、對教師的評價導向要有利於常態教學質量的提高。我們在關注評優課、觀摩課等課堂有效性的同時,更應長期關注日常教學的有效性。開展評優活動的目的,不是僅為評出各種獎項。其核心目的在於激勵教師,在教學方式、教學方法、教法手段以及體育器材等方面不斷進行研究、探討與創新。激勵教師將好的方法與成功經驗不斷總結積累並應用於實踐,還原於日常教學。將評優的成果應用於日常教學,這樣的研究才更加有價值、有意義。
為了讓教師們對新課程的教育理念有更深的理解並滲透到具體的教學實踐中,我們多次組織教師學習與座談,通過互動式的學習交流讓教師們把自己的教學體會、想法、困惑、見解和教學經驗說出來大家再進行討論,不拘形式、自由組合、暢所欲言、相互補充,最後達到共識。
下面就是青年教師培訓實例的幾個過程片斷。
1.本節課採用講練結合、分組討論、互助學習等組織形式。既是完成了本節課的教學目標,又使學員親身體會並在討論中談談自身的感受。 2.本節課在整個新教師培訓過程中是一個綜合性、總結性的內容。對學員前期教學文件制定、教材分析、目標制定有檢測效果,並對出現的問題予以輔導糾正。
3.課前讓學員談談實際教學中還有哪些課堂設計方面還不清楚的內容,各組還選出代表發言。
要求:前面小組提過的問題,後面小組不再重復。
以下就是發言提綱。
(第一組)
A.個別學生、學困生不好教(你說你的他干他的)。
B.謊稱傷的,裝病怎麼辦?
C.隊列稍息動作不同年級不同教法標准如何規定?
D.游戲比賽中,個別學生失去興趣不愛參加怎麼辦?
E.教師要求不在點,不能即使找到動作錯誤問題所在。
F.後拋實心球中,如何不藉助教具糾正學生頭後出手角度。
G.語言組織不規范,不熟練。
(第二組)
A.行進間齊(跑)步走時向左看齊還是向右看齊?還是向內側第一名學生看齊?
B.教案里生理負荷的圖形是課前寫還是課後寫?怎樣測量算出?
C.對於低年級的學生(一年級),怎樣抓住學生的注意力?
(第三組)
A.教學過程中重難點的把握不清楚、不明確。
B.課上組織學生的方法、手段太少。
C.教案書寫過程中,對於組織圖形,圖解不明確。
D.教案中,教學計劃表制訂不清晰。
E.教師如何做到語言精簡、精講。
(第四組)
A.教師應對學生態度嚴厲還是溫和?
B.教師上課時,不能面向全體學生,只能面向部分學生,怎麼提升?
C.怎樣備家長?家校聯系。
D.怎樣糾正上操時大批量學生的錯誤動作?
E.對學情分析不準,問題預設不全面。
(第五組)
A.特殊兒童在正常班裡怎麼辦?
B.六年級學生即將畢業心裡比較浮躁怎麼教學?
總之,在互動式學習討論中教師們討論的課題非常多,學習場面熱烈,大家積極發言,有爭論、有共識,在爭論中得到提高,在共識中尋求發展。但是,新課改的實施僅靠理論說教是不行的,還要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去論證和檢驗。有的教師是一包到底生怕學生學不會,教學方法單一、枯燥、缺乏新意;有的教師是撒手不管毫無責任心;有的教師不知怎樣啟發學生思維,調動積極性。再加上教師們對新課程理念支持下的課堂教學還沒有真正的體驗,許多教師感到無從下手,為課改的啟動和實施帶來了困難。為此,我們組織課改指導組的老師和部分教學骨幹一起設計各種類型的示範課,由部分骨幹教師執教,並組織教師們對這些課進行分析、交流,集中說課(介紹自己怎樣設計和構思此課)、評課(指出課中的優缺點,指出這些課是否符合新課程標准,是否有可操作性,並針對學校、學生情況合理地取捨)、專家點評(對這些課有無需要進一步完善、怎樣改動進行了指導性的評價,並根據課改要求和學校體育發展趨勢,指出今後體育教學的方向和培養目標)。這樣,教師們不僅對新課改有了明確的認識,而且還在具體的教學實施上知道該怎樣去教、如何讓學生體驗到愉快的體育,如何培養起學生對體育的參與積極性和終身體育的意識,如何把課改新理念滲透到具體的教學中。
教師教學能力提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隨著新課改的實施,教師的教學方法和學生的學習方式都將發生重大變革。這對於進一步激發教師培訓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掌握科學有效的教學方法,對教師的教學創新、觀念的轉變、教師敬業精神和教學工作中全身心地投入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B. 教育部有關十二五期間中小學教師工資如何改革
教師工資普漲。
2015年8月2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聯合發布了《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9號)。
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切實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據義務教育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在全國范圍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各省(區、市)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的精神和要求,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切實做好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改革實施方案和配套辦法於12月31日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審批。
《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中小學教師是我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動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力量。1986年開始建立的以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對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基礎教育事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和教師隊伍結構的不斷優化,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存在著等級設置不夠合理、評價標准不夠科學、評價機制不夠完善、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不夠銜接等問題。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學教師特點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評價制度,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關於完善人才評價機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義務教育法的重要任務,是推進職稱制度分類改革的重要內容,對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激勵廣大教師教書育人,吸引和穩定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具有重大意義。為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教師隊伍,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遵循教育發展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按照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總體要求,建立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制度,充分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為中小學聘用教師提供基礎和依據,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供製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
1. 堅持以人為本,遵循中小學教師成長規律和職業特點,提高中小學教師職業地位,促進中小學教師全面發展;
2. 堅持統一制度、分類管理,建立統一的制度體系,體現中學和小學的不同特點;
3.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4. 堅持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激勵中小學教師提高教書育人水平;
5. 堅持與中小學教師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積極穩妥、協同推進,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二、改革的主要內容
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圍繞健全制度體系、拓展職業發展通道、完善評價標准、創新評價機制、形成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為核心、覆蓋各類中小學教師的評價機制,建立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的職稱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健全制度體系
1. 改革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2. 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3. 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4. 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二)完善評價標准
1. 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准,是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重要基礎和主要依據。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准,要適應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體現中小學教師職業特點,著眼於中小學教師隊伍長遠發展,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要充分考慮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切實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引導教師立德樹人,愛崗敬業,積極進取,不斷提高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 國家制定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的基本標准條件(見附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各省)根據本地教育發展情況,結合各類中小學校的特點和教育教學實際,制定中小學教師具體評價標准條件。具體評價標准條件要綜合考慮鄉村小學和教學點實際,對農村教師予以適當傾斜,穩定和吸引優秀教師在邊遠貧困地區鄉村小學和教學點任教。中小學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的具體評價標准條件要體現中學、小學的不同特點和要求,有所區別。對於少數特別優秀的教師,可制定相應的破格評審條件。各省具體評價標准條件可在國家基本標准條件的基礎上適當提高。
(三)創新評價機制
1. 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建立健全同行專家評審制度。各省要加強對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完善評委會的組織管理辦法,擴大評委會組成人員的范圍,注重遴選高水平的教育教學專家和經驗豐富的一線教師,健全評委會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建立評審專家責任制。
2. 改革和創新評價辦法。認真總結推廣同行專家評審在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中的成功經驗,繼續探索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實現形式,採取說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業績、能力進行有效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增強同行專家評審的公信力。要在水平評價中全面推行評價結果公示制度,增加評審工作的透明度。
(四)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
1.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是中小學教師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和關鍵環節,崗位聘用是職稱評審結果的主要體現。中小學教師崗位出現空缺,教師可以跨校評聘。公辦中小學教師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管理和規范。
2.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中小學教師競聘上一職稱等級的崗位,由學校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按照一定比例差額推薦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職稱評審,並按照有關規定將通過職稱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教師崗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兌現受聘教師的工資待遇,防止在有評審通過人選的情況下出現「有崗不聘」的現象。
3. 堅持中小學教師崗位聘用制度。按照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實行中小學教師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發揮學校在用人上的主體作用,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統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後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
4.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評聘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有關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教師的監督作用,確保評聘程序公正規范,評聘過程公開透明。評聘工作按照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學校聘用的基本程序進行。
個人申報。中小學教師競聘相應崗位,要按照不低於國家和當地制定的評價標准條件,按規定程序向聘用學校提出申報。
考核推薦。學校對參加競聘的教師,要結合其任現職以來各學年度的考核情況,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經集體研究,由學校在核定的教師崗位結構比例內按照一定比例差額推薦擬聘人選參加評審。
專家評審。由同行專家組成的評委會,按照評價標准和辦法,對學校推薦的擬聘人選進行專業技術水平評價。評審結果經公示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認。
學校聘用。中小學根據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將通過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崗位。
5. 對改革前已經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但未被聘用到相應崗位的人員,原有資格依然有效,聘用到相應崗位時不再需要經過評委會評審。各地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對這部分人員擇優聘用時給予適當傾斜。
6. 在鄉村學校任教(含城鎮學校教師交流、支教)3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並符合具體評價標准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
7. 中小學教師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以及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各等級的結構比例,根據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等級體系,按照國家關於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正高級教師數量國家實行總量控制。
三、改革的組織實施
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涉及人數多,社會影響大,改革本身涉及制度統一、人員過渡、標准制定和評審等諸多環節,工作十分復雜,各地情況又差別很大,必須按照國家的統一要求和部署開展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聯合成立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改革的組織實施、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省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大意義,將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作為當前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首要任務,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要成立省政府領導牽頭的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改革的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教育部門要按照現有職能分工,密切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二)結合實際,周密部署。各省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緊密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本地區改革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辦法,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後組織實施。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各地要開展全面深入的調研,充分掌握本地區中小學情況和教師隊伍狀況,全方位考慮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和問題,細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預案,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教師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平穩過渡,穩慎實施。要充分認識改革的復雜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舊政策銜接工作,確保改革順利有序推進。現有在崗中小學教師,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按照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與統一後的職稱(職務)對應關系,以及現聘任的職務等級,直接過渡到統一後的職稱(職務)體系,並統一辦理過渡手續。在平穩過渡的基礎上,各級別新的職稱(職務)評聘工作,嚴格按照本意見規定的原則要求、標准條件、評價辦法、評聘程序等進行。
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評聘工作分級組織實施。高級教師及以下職稱(職務)等級教師的評聘工作,由各省按照本意見制定本地區的實施辦法和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正高級教師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核定數量,各省具體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報兩部備案。
各省要及時總結經驗,發現、研究和解決改革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遇到重要情況及時向兩部報告。各省改革進展情況請及時報送兩部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本意見適用於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及省、市、縣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機構。
民辦中小學校教師可參照本意見參加職稱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