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人需要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安全資格證
(一)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資質與資格
1、企業資質
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應當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人員資格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應當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
(二)裝卸安全管理
裝卸作業應當遵守安全作業標准、規程和制度,並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或者監控下進行。
(三)道路運輸途中的安全管理
1、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並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有關人員應當了解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包裝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現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處置方法。
2、托運人應當委託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
3、運輸車輛應當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安全技術條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懸掛或者噴塗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警示標志;不得超載。
4、配備押運人員,並保證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處於押運人員的監控之下。
5、途中因住宿或者發生影響正常運輸的情況,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運輸劇毒化學品或者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6、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劃定,並設置明顯的標志。
(四)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
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向運輸始發地或者目的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
申請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托運人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擬運輸的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2、運輸始發地、目的地、運輸時間和運輸路線的說明;
3、承運人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運輸車輛取得營運證以及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取得上崗資格的證明文件;
4、購買劇毒化學品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海關出具的進出口證明文件。
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五)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安全管理
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途中丟失、被盜、被搶或者出現流散、泄漏等情況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採取相應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並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後,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立即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通報。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
(六)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禁止性規定
禁止通過內河封閉水域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
內河其它水域,禁止運輸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劇毒化學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
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劇毒化學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的范圍,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危險化學品對人體和水環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後果的難易程度等因素規定並公布。
(七)水路運輸的安全管理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於危險貨物水路運輸安全的規定。
2、海事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確定船舶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相關安全運輸條件。
3、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由依法取得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水路運輸企業承運,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承運。托運人應當委託依法取得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水路運輸企業承運,不得委託其他單位和個人承運。
4、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使用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適裝證書的運輸船舶。水路運輸企業應當針對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制定運輸船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為運輸船舶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5、 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
6、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的材質、型式、強度以及包裝方法應當符合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包裝規范的要求。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單船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數量有限制性規定的,承運人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運輸數量。
7、用於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的內河碼頭、泊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范,與飲用水取水口保持國家規定的距離。有關管理單位應當制定碼頭、泊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並為碼頭、泊位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用於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的內河碼頭、泊位,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8、船舶載運危險化學品進出內河港口,應當將危險化學品的名稱、危險特性、包裝以及進出港時間等事項,事先報告海事管理機構。海事管理機構接到報告後,應當在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通知報告人,同時通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定船舶、定航線、定貨種的船舶可以定期報告。
9、在內河港口內進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過駁作業,應當將危險化學品的名稱、危險特性、包裝和作業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報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在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通知報告人,同時通報海事管理機構。
10、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通過過船建築物的,應當提前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申報,並接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管理。
11、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裝卸或者停泊,應當懸掛專用的警示標志,按照規定顯示專用信號。
12、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需要引航的,應當申請引航。
13、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飲用水水源保護的規定。內河航道發展規劃應當與依法經批準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相協調。
㈡ 易制爆化學品購買證明容易辦理嗎怎麼辦理
危險化學品購買證?危險化學品購買不需要辦購買證,只有易制毒化學品、劇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購買需要去公安局辦理相關手續。
㈢ 有易制爆化學品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嗎
你好,具體法規要求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的「第四章經營安全」,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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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下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的規定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第三十四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經營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儲存設施;
(二)從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四)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五條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有儲存設施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並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
申請人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經營危險化學品還需要經其他有關部門許可的,申請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時還應當持相應的許可證件。
第三十六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二章關於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商店內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裝的危險化學品。
第三十七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不得向未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不得經營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或者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第三十八條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憑相應的許可證件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憑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前款規定以外的單位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應當持本單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說明。
個人不得購買劇毒化學品(屬於劇毒化學品的農葯除外)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第三十九條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或者法人證書(登記證書)的復印件;
(二)擬購買的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三)購買劇毒化學品用途的說明;
(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第四十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應當查驗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對持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按照許可證載明的品種、數量銷售。
禁止向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屬於劇毒化學品的農葯除外)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第四十一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應當如實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所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銷售記錄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許可證件復印件或者證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1年。
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購買後5日內,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並輸入計算機系統。
第四十二條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出借、轉讓其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因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等確需轉讓的,應當向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轉讓,並在轉讓後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報告。
㈣ 易制爆化學品購買證如何辦理
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安部《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和市公安局有關行政許可公示內容規定,購買化學危險品要到市公安局治安辦證窗口辦理《劇毒物品准購證》,並需提交下述材料:
1、申請單位的介紹信及劇毒化學品准購證申請表。
2、申請單位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復印件)。
4、劇毒化學品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明。
5、從業單位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明、安全評價報告。
6、消防部門的驗收證明。
7、劇毒化學品儲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8、供貨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復印件)。
9、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責任擔保書。
10、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備案登記表。
11、從業單位劇毒化學品管理人員名單。
12、使用劇毒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還應當提交相應的從業許可證明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准文件。
(4)易制爆從業人員培訓證明模板擴展閱讀:
1、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單位應當依法登記注冊為企業。
2、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規定。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或操作證書。
4、其他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5、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6、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帶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設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規劃的用於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專門區域內。
7、儲存設施與相關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㈤ 易制爆從業人員的情況怎麼填寫
依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版化學品在道路權運輸途中丟失、被盜、被搶或者出現流散、泄漏等情況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採取相應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並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後,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立即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通報。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根據上述條款「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應介入管理,主要是「採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
㈥ 使用易制爆作業需要什麼證件
辦理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時,需要辦理證件: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易制毒化學品備案版證明書、易制毒化學品購買權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許可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押運員證。
公安部是全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的主管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轄區內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禁毒部門應當設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專門機構,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設專門人員,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許可或者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
㈦ 個人如何辦理爆炸物品采購證(可以買易制爆化學品)(為了個人的實驗室的試劑)詳細些,有獎勵
個人買的話估計困難,如果是實驗室單位的話可以憑單位證明去相關衛生部門拿批文,去派出所備案。現在國家政策控制的緊,比較麻煩的。
㈧ 易制爆化學品銷售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銷售、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情況備案服務指南
一、適用范圍
涉及的內容:銷售、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情況;
適用對象: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購買單位。
二、事項審查類型
即審即辦或前審後批。
三、審批依據
(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購買後5日內,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並輸入計算機系統。
四、受理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五、決定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六、數量限制
無。
七、申請條件
(一)銷售備案的,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在銷售後5日內備案;
(二)購買備案的,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在購買後5日內備案。
八、禁止性要求
無。
九、申請材料目錄
(一)銷售劇毒化學品備案的,由銷售單位提供劇毒化學品購買證件回執第二聯,並經購買經辦人簽字確認;
(二)購買劇毒化學品備案的,由購買單位提供劇毒化學品購買證件回執第一聯,並經購買經辦人簽字確認,購買單位保管人員簽注接收情況;
(三)銷售、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由銷售或購買單位提供銷售、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銷售或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以及相關許可證或者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十、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現場申請、郵寄申請等方式;
聯系電話: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辦公地址: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
十二、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
十三、辦結時限
現場辦結。
十四、收費依據及標准
不收費。
十五、審批結果
出具備案憑證。
十六、結果送達
當場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
十七、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一)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有依法獲得備案的權利,行政機關應當予以辦理;
(二)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不予備案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凡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相關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四)申請人申請備案,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十八、咨詢途徑
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銷售、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情況備案服務指南
一、適用范圍
涉及的內容:銷售、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情況;
適用對象: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購買單位。
二、事項審查類型
即審即辦或前審後批。
三、審批依據
(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購買後5日內,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並輸入計算機系統。
四、受理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五、決定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六、數量限制
無。
七、申請條件
(一)銷售備案的,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在銷售後5日內備案;
(二)購買備案的,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在購買後5日內備案。
八、禁止性要求
無。
九、申請材料目錄
(一)銷售劇毒化學品備案的,由銷售單位提供劇毒化學品購買證件回執第二聯,並經購買經辦人簽字確認;
(二)購買劇毒化學品備案的,由購買單位提供劇毒化學品購買證件回執第一聯,並經購買經辦人簽字確認,購買單位保管人員簽注接收情況;
(三)銷售、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由銷售或購買單位提供銷售、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銷售或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以及相關許可證或者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十、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現場申請、郵寄申請等方式;
聯系電話: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辦公地址: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
十二、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
十三、辦結時限
現場辦結。
十四、收費依據及標准
不收費。
十五、審批結果
出具備案憑證。
十六、結果送達
當場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
十七、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一)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有依法獲得備案的權利,行政機關應當予以辦理;
(二)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不予備案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凡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相關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四)申請人申請備案,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十八、咨詢途徑
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參考來源:杭州市公安局官網
㈨ 如何申請易制爆危險化學經營許可證
申請辦理危險化品經營許證存儲、易制爆、劇毒家安監總局 55號令《危險化品經營許證管理辦》
第六條 事危險化品經營單位(統稱申請)應依登記注冊企業並具備列基本條件:
()經營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等相關家標准、行業標准規定;
(二)企業主要負責安全產管理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品經營相適應安全產知識管理能力經專門安全產培訓安全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員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業員依照關規定經安全產教育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三)健全安全產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
(四)符合家規定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並配備必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五)律、規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其安全產條件
第九條 申請申請經營許證應依照本辦第五條規定向所市級或者縣級發證機關(統稱發證機關)提申請提交列文件、資料並其真實性負責:
()申請經營許證文件及申請書;
(二)安全產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三)企業主要負責、安全產管理員、特種作業員相關資格證書(復製件)其業員培訓合格證明材料;
(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復製件);
(六)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製件)
申請書式:申請書
xx市(縣)安全產監督管理局
xxx化工限公司( 我公司)立於xxxx月現xx員主要事xx、xx、xxx 經營拓展業務、擴經營范圍擬經營危險化品經營品種:xx、xxx、xxx、其易制毒:xxx、xxx、……易制爆化品:xxx、xxx、xxxx、……劇毒化品經營點:xxxxxxx號存儲特申請懇請批准
xxx化工限公司( 蓋章)
xxxx月xx
㈩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基礎信息表怎麼填寫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當如實記 錄生產、儲存、銷售、購買、使用等各個環節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的數量、流向。
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企業基礎信息、企業年報、頒證季度表填報所需數據項http://cache.content.com/c?m=&p=&newp=&user=&fm=sc&query=%D2%D7%D6%C6%B1%AC%CE%A3%CF%D5%BB%AF%D1%A7%C6%B7%B4%D3%D2%B5%B5%A5%CE%BB%BB%F9%B4%A1%D0%C5%CF%A2%B1%ED%D4%F5%C3%B4%CC%EE%D0%B4&qid=d389824c0000048a&p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