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基本內容: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
二、敬業奉獻。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對工作高度負責,勤勤懇懇,兢兢業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
三、熱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四、教書育人。實施素質教育,遵循教育規律,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培養學生良好品德,塑造學生健全人格,啟發學生創新精神。
五、為人師表。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謙虛謹慎,團結協作。平等對待學生家長,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不以粗魯言行對待家長。
六、終身學習。樹立終身學習理念,遵守教師培訓制度,不斷學習,與時俱進,自覺更新教育觀念,完善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教育教學業務,不斷提高教書育人的能力水平。
(1)校外培訓教師職責擴展閱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8.31」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師德素質和專業水平,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
對1997年國家教委和全國教育工會聯合印發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了修訂,於2008年九月一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實施。共計六條。
新頒布的《規范》基本內容繼承了我國的優秀師德傳統,並充分反映了新形勢下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對中小學教師應有的道德品質和職業行為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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