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咨詢下,公司安排新員工培訓,路費誰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專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屬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新法還增加了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個人認為 一般新人,如果是帶薪培訓,不會給你路費什麼的。
如果不是帶薪培訓,會給一些路費和餐補。
如果是通過招聘說明會,而公司又在外地,是一定會提供路費的!
2. 新員工進入公司培訓交培訓費是否合理呢
合理 知識是無價的 學到知識後 無論到哪都是財富
3. 用什麼辦法才能更好的培訓好新員工
員工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和促進培訓工作持續、系統地進行,提升員工職業技能和素質,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於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第三條培訓宗旨全員培訓,終生培訓。第二章培訓體系
第四條培訓的職責(一)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機構作為人力資源開發和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二)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管理機構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負責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第五條培訓內容培訓內容包括知識、技能和素質培訓。(一)知識培訓對員工進行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其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和適應未來工作所需的新知識。(二)技能培訓對在崗員工進行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的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地應用、發揮、提高。(三)素質培訓對員工進行心理學、人際關系學、社會學、價值觀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第六條培訓形式培訓形式分為公司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一)內部培訓1.新員工崗前培訓。指公司為新員工介紹有關公司的基本背景情況,使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的基本內容與方法,幫助員工明確自己工作的職責、程序、標准,並使他們初步了解企業及其部門所期望的態度、規范、價值觀和行為模式等,從而幫助其順利地適應企業環境和新的工作崗位,提高工作績效。具體內容見《新員工崗前培訓》。2.崗位技能培訓。指公司為更新/擴展員工知識面、增強員工技能,為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減少工作失誤以及工作輪換、橫向調整和晉升做准備。具體內容見《崗位技能培訓》。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原有從業人員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應對其進行崗位技能培訓。轉崗培訓可視為新員工崗前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的結合。4.繼續教育培訓。指具備專業技術職稱的從事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員工每年應參加不少於72小時的繼續教育。每年由各相關專業部門於年初提出本專業年度繼續教育培訓計劃安排,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審核,經總經理批准後,按計劃執行。5.部門內部培訓。指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的、靈活實用的培訓。部門內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匯報培訓情況。(二)外派培訓外派培訓是指培訓地點在公司以外的培訓,包括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國內外短期培訓,海外考察,MBA課程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培訓、資格證書培訓等。具體內容見《員工外派培訓》。(三)員工自我培訓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積極參加各種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的培訓。第七條培訓檔案(一)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應建立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簽到表(表HR-px001)、培訓教師檔案、培訓往來單位檔案、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獲得的各類培訓資料目錄、內部考試試卷等。(二)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應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填寫《員工培訓記錄表》(表HR-px002),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三)各部門組織內部培訓時,填寫《員工培訓記錄表》,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並送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存檔。第三章培訓資源建設與管理
第八條培訓資源包括培訓師、培訓教材、培訓設施設備、培訓經費等。第九條培訓講師(一)培訓講師分為內部講師和外部講師,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應建立培訓講師檔案供各部門培訓調閱使用。(二)內部講師由公司各級管理者和業務骨幹構成,各級管理者負有培訓員工的義務和責任。內部培訓師可以報銷一定金額書籍費,視每年培訓的次數而定。(三)外部講師是通過公司聘請的授課講師,其課酬根據實際情況和培訓預算確定,通過培訓效果的評估決定是否繼續聘請該講師。第十條培訓教材(一)培訓教材包括內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載體可以是書面文字、電子文檔、錄音、錄像等形式,教材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統一管理。(二)內部培訓教材通過以下渠道建設:1.工作過程中的經驗分享與教訓總結;2.企業本年度重大事件(成功或失敗)的案例;3.培訓師組織開發;4.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組織開發;(三)外部培訓教材引入和消化公司聘請外部機構進行培訓的,外部機構應提供教材,教材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統一歸檔管理;公司員工參加外派公開課程的,應在培訓結束1周內將教材的原件或復印件交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存檔。內部講師可以借閱相關主題的教材。第十一條培訓設施設備培訓設施設備的建設、購置、維護和管理依照「資源共享、充分利用」的原則由公司辦公用品管理機構統籌。第十二條培訓經費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的經費用於培訓,經費專款專用,主要用於培訓、講師培養等。培訓費用的報銷范圍包括學費、報名費、資料教材費用等。為了便於管理,因培訓所發生的交通、餐飲費用在各部門預算費用中列支,按公司標准報銷。第四章培訓計劃與實施
第十三條培訓計劃培訓計劃包括年度培訓計劃和月度培訓實施計劃。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每年11月初發放《培訓需求調查表》(表HR-px003),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培訓需求調查表》匯總,並於12月初前上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結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培訓需求調查情況、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表HR-px004)。年度培訓計劃應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年度培訓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到各部門。各部門根據年度培訓計劃,於每月25日前制定下月培訓實施計劃,送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備案。第十四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表HR-px005)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經總經理同意後,由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第十五條對於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派培訓的員工,應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出培訓表》(表HR-px006),經所在部門分管領導批准後,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備案。第十六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需要調整的,應向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上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分管領導審批。第十七條人力資源管理機構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像、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後以此為依據建立培訓檔案。第五章培訓效果評價與考核
第十八條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應通過培訓效果評價提高培訓效果。以決定是否需要更進一步接受培訓、或改進培訓工作方法。第十九條常用的培訓效果評估方法有如下幾種,效果評估與培訓考核可以結合在一起做。1.培訓課堂考核(紀律和態度)2.培訓評估3.考試、總結、工作筆記、案例分析4.現場操作5.日常工作應用(有記錄或成果)6.工作改善計劃或方案,並組織實施7.分享、授課或主持研討會8.工作業績第二十條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必須進行培訓效果評估,由學員填寫《課程評估調查表》(表6),征詢受訓人員對本次培訓課程的安排、培訓師進行評估,以利以後工作。第二十一條培訓結束後學員應創造性的將在培訓中獲得的知識、技能在工作中應用,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將不定期的到各部門了解培訓後學員行為的改變程度。第二十二條培訓評估與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促使學員在學習中遵守紀律、認真學習;評價本次培訓的效果以便於改善培訓工作;督促學員應用培訓所學的知識和技能。第二十三條員工在培訓期間不得無故終止培訓。第二十四條學員是培訓考核活動中的被考核人,培訓考核一般由學員的上司負責,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協助。跨部門學員的考核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組織考核。可要求受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作風上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第二十五條員工達不到培訓要求的,培訓費用由員工自理。第二十六條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於每年六月底對培訓效果及要求進行總結,並通過月季度培訓計劃的實施加以修正。第六章受訓者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七條受訓者的權利(一)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二)經批准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第二十八條受訓者的義務(一)培訓期間受訓員工一律不得故意規避或不到。(二)培訓結束後,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知識和技能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三)非脫產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余時間,確需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培訓的,應憑培訓部門的有效證明,報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批准。(四)員工脫產培訓期間,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合同在培訓期間到期的,應續簽一定年限的勞動合同,其生效日期為前一份合同期滿之日。該要求對已到法定退休年齡者例外。(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須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1.脫產培訓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2.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支付培訓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第二十九條外培人員義務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後,須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核成績、結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所屬部門人力資源培訓主管處存檔。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為講習材料,在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參加外出培訓人員,應相應填寫《員工外出培訓表》(表7),並在培訓結束後填寫《外出培訓訓練報告書》(表8),在返回後一周內交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第三十條培訓協議中勞動合同順延的標准:1.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為5000-10000元的,原勞動合同順延一年;2.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為10000-20000元的,原勞動合同順延二年;3.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為20000-30000元的,原勞動合同順延三年;4.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為30000-40000元的,原勞動合同順延四年;5.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為40000元以上的,原勞動合同順延五年;6.脫產培訓時間超出3個月的,每超出3個月,原勞動合同順延一年。7.勞動合同延長年限最長不超過5年,兩種計算方式有差異的,以長的期限為准。第三十一條員工未按約定完成服務年限的或在培訓期間辭職的,應按約定賠償公司的損失。第七章新員工崗前培訓
第三十二條新員工崗前培訓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原則。第三十三條新員工培訓是該員工的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的共同責任,應在報到後一個月內執行。第三十四條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組織的企業常識培訓和各部門安排的培訓,部門培訓責任人為部門負責人。(一)常識培訓包括:公司沿革,理念、戰略,規模和發展前景、組織機構,相關制度和政策、行為規范,職業道德教育,公司產品結構,培訓時間不少於2小時。(二)部門培訓包括:部門負責人代表部門對新員工表示歡迎,介紹新員工認識部門的其它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0.5小時。向新員工介紹部門機構、職責、公司管理規范及福利待遇,協助其較快地進入工作狀態,培訓時間不少於1小時。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的基本技能,工作程序與方法,關鍵工作考核指標,培訓時間不少於4小時。需其他部門配合工作的,應帶新員工與配合部門工作人員認識,並介紹該部門的結構、職能,與本部門的聯系事項,以及部門間配合的工作要求,培訓時間依據工作內容確定,應不少於半小時。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由於個人原因尚未參加新員工崗前培訓的,不得轉為正式員工。第三十六條培訓結束後,應進行考核。合格者,進入上崗試用期;不合格者,重新培訓。第三十七條新員工培訓結束後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應將培訓記錄歸檔。第八章崗位技能培訓
第三十八條崗位技能培訓包括:高層管理人員培訓、中基層管理人員培訓、和基層員工培訓。第三十九條高層管理人員是指對公司戰略決策有重要影響的人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級管理人員。第四十條培訓目的:通過培訓使高層管理人員掌握經營環境的變化、行業發展趨勢以及進行決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維能力、決策能力、領導能力,以確保決策人正確地履行職責。第四十一條培訓內容:對高層管理人員培訓重點應該側重於觀念、理念方面,此外還有市場經濟所要求的系統管理理論和技能,如管理學、組織行為學、市場營銷、企業經營戰略、企業經營過程式控制制、領導科學與藝術等。第四十二條培訓方式以外培為主。第四十三條中層管理人員是指廠部級管理人員,基層管理人員是指科級管理人員。第四十四條培訓目的:通過培訓使中基層管理人員更好地理解和執行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決策方針,具備多方面的才乾和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改善管理工作績效、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質量,為企業培養接班人。第四十五條培訓內容:(一)管理基本知識與技能:管理學、組織行為學、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市場學、領導科學與藝術等課程。(二)業務知識與技能:負責的業務領域如技術、銷售等領域的知識與技能。(三)工作改進:工作分配、工作方法的改進、工作流程的改進。(四)其它培訓。第四十六條培訓方式採取內外部培訓相結合的形式。(一)在職開發:鼓勵中層管理人員承擔更大的責任,以增長才幹,培養領導能力。(二)「請進來、走出去」式培訓:結合公司自身的業務發展,外請行業專家講課或到先進企業參觀學習、交流經驗。(三)內部研討:企業組織內部研討活動,鼓勵中層管理人員研討公司的經營管理問題。(四)輪流任職:安排有培養前途的中層管理人員在企業的各管理崗位輪流任職。(五)脫產培訓:選送有培養前途的中層管理人員到高等院校進行管理培訓。第四十七條基層員工包括技術人員、銷售人員、各類職能人員和生產一線的員工等。第四十八條培訓目的:提高基層員工的專業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掌握本專業的新知識和新技術。第四十九條培訓內容:針對在崗員工崗位職責、專業技能、操作規程、業務流程等進行反復強化培訓,以使員工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地應用、發揮、提高。第五十條培訓方式(一)專題培訓:根據不同的業務性質,公司選派員工參加各類專題培訓班。(二)脫產進修:公司選派員工去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脫產進修,以培養企業緊缺的專業技術人員。(三)其它培訓。第九章外派培訓
第五十一條培訓目的:通過外派培訓,使公司人員學習業界先進技術、專業技術技能。第五十二條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公司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鑒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海外交流考察;MBA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培訓等。第五十三條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第五十四條外派培訓計劃: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及各部門應於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並報批核准。臨時外派項目,申請人應按正規的程序提出申請,經部門領導、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總經理審批後執行。第五十五條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在本公司,應有長期服務於本公司的意願。第五十六條參加外派進修培訓的人員應填寫《員工外派培訓表》。第五十七條外派培訓人員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的,其人事關系歸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管理,工資待遇按協議執行。第五十八條外派培訓結束後,外派培訓人員應於返公司七日內將外派培訓期間所填寫的學習日誌交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個人參加培訓學習結束後,須持結業證、考試成績或其他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備案登記。第五十九條外派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應在返公司七日內匯總填寫明細,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審核登記後辦理報銷手續。第六十條進修人員若申請半脫產、全脫產進修,期間的薪金發放標准依公司相關薪金制度執行。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管理辦法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起草並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第六十二條本辦法未盡事項,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負責協調解決。 總則
針對本公司員工流動量大,員工工作效率低下,員工心態不穩等問題。特製定激勵方案。本方案本著精神激勵為主,適度配合物質激勵的原則 。
一、目標激勵
由人事及生產廠長共同確定各崗位的崗位職責,明確告知員工應從事的工作以及由生產廠長與員工一起結合員工目前的工作效率制每月生產目標(註:應是一個可以達到的目標)對於達到目標的員工給予口頭表揚及言語鼓勵。對與達不到目標的員工應適度安慰並給予幫助,比方說培訓等,幫助員工達到工作目標。
效果分析:1屬員工自我激勵,完成目標的員工會增加自豪感從而增加工作熱情。2、完不成目標的員工在被安慰的情況下會更加努力工作。
二、參與激勵
對於某些不涉及公司原則的問題決定時(如購買飲水機放幾樓或公司考勤1天需打幾次卡之類的問題)以及制定生產方面某些規定時,可挑選1~2名員工參與討論,聽取員工意見。
效果分析:1、員工感覺自己受公司重視可增強工作積極性。2、便於了解第一線員工的思想。3、可表明公司制度是在了解員工想法以後制定的體現公平及人本思想。
三、評選優秀員工
公司可分季度評選優秀員工,具體評選方法可根據員工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出勤情況等。從員工中挑選出2~3名表現良好的員工,發給溥澤皮工藝飾品優秀員工獎狀及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以3名為列獎勵可為1等獎50元人民幣、2等獎30元人民幣、3等獎20元人民幣,獎勵以工資的形式發放)但要注意評選的公平性,否則會起反效果。
效果分析:1、榮譽激勵及物質激勵結合的方式可提升員工積極性。2、為評上優秀員工可在員工中間形成競爭,提升工作積極性。3、被評上優秀員工的人穩定性會增強。
四、員工生日問候
每位員工生日時,由公司總經理簽發員工生日賀卡,表達對員工的祝福。(一定要總經理親自簽發,否則效果不明顯)
效果分析:1、員工感覺受公司重視。2、總經理鼓勵會增強員工工作熱情。
五、工資激勵
對於員工工資可制定工齡工資,在本公司每工作滿半年的員工每月可給予25元的工齡工資。每滿一年的員工給予每月給予50元的工齡工資,依此類推工齡工資200元封頂。
效果分析:工齡工資便於員工長期在公司工作,以及以及防止培訓出來的熟練工跳槽。
五、企業文化激勵
制定人本的企業文化。通過培訓的形式告知員工工作是為自己的,有能力的員工公司會為其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以及相對應的薪酬。公司看重的不是學歷、性別等其他因數。任何人只要肯努力在公司都有發展的機會。把公司的目標和員工的目標相結合。
效果分析:不同與其他還沒有企業文化激勵的企業,會是一種比較特別的方式。
六、績效激勵
目前還無法執行,待績效考核體系建立以後再予以執行。
七、負激勵
對於連續兩個月達不到公司最低計件標準的員工,結合其平時工作表現(包括考勤、工作態度等)給予轉崗或辭退處理。
效果分析:1、反向激勵使員工知道不努力就要被淘汰。2、對於工作效率很低下的員工是一種激勵。3、可結合目標激勵一起執行。
4. 新員工培訓期間生活費是自己給嗎
找當地勞動沖裁委員會.具體地址咨詢勞動局..打114可以查詢.企業違反勞動法了.
5. 公司新員工還要培訓嘛培訓期間的費用:培訓費,生活費等誰出
公司新員工當然要培訓了。
培訓對公司的忠誠。
培訓期間的費用一般由公司出。
過去的觀點是培訓是福利,現在則認為培訓提供員工素質技能的必要手段,就像機器保養一樣。
6. 新公司員工的培訓差旅費,是做費用,還是長期待攤費用呢
對於執行新企業會計准則的公司來說(如上市公司),必須計入管理費用;對其他小型企業來說,沒有執行新企業會計准則的限制,若仍執行原會計制度,也可以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7. 企業收取新員工入職崗前培訓費合法嗎
不合法。公司必須自行承擔培訓費用。
《勞動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專業培訓屬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職業教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承擔對本單位的職工和准備錄用的人員進行職業教育的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規定。」即對你們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教育,是公司的法定義務,且其必須無條件承擔相關費用。更何況你們通過培訓獲得相關技能後,能更好的開展工作,為公司創造出更多、更好的效益,公司無疑是培訓的最終受益者,而不能認為只是你們自己的事,與公司無關。
8. 新員工入職公司把培訓費改成學習費合法嗎
新員工入職公司把培訓費改成學習費,合法嗎?你這是不合法的呀,應當專款專用。這不是亂用觀看嗎?起床了嗎?你。
9. 公司對新員工收取培訓費合法嗎
不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勞動法》中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回位為勞動者提答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9)新員工培訓費自理擴展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規定:
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勞動法》中規定:
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10. 企業培訓新員工要求員工繳納培訓費合法嗎
不合法。公司必須自行承擔培訓費用。
《勞動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用人單版位應當建立職業權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職業教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承擔對本單位的職工和准備錄用的人員進行職業教育的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規定。」即對你們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教育,是公司的法定義務,且其必須無條件承擔相關費用。更何況你們通過培訓獲得相關技能後,能更好的開展工作,為公司創造出更多、更好的效益,公司無疑是培訓的最終受益者,而不能認為只是你們自己的事,與公司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