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職後公司需要員工返還出去培訓的費用,這樣各法嗎
這樣要看合同如何規定,有些公司為了培養員工花費不少心血,如果有規定那你是需要賠償的
如果沒有規定不需要賠償
B. 公司向員工收取培訓費合法嗎
培訓應該包含明確的培訓計劃、內容、考核等具體細節,且培訓費應有合法的發票。如果只是修車師傅對您所問的修理培訓,那其實是一種崗位培訓,是用人單位應提供的勞動條件,不屬於培訓費。因此,單位的這樣的說法是不合法的,這是用人單位的一種變相收取押金的方式,您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另外,如果您是在試用期內接受的上面的培訓,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是無權收費的。因此,您的情況應該很容易解決。
C. 公司支付的培訓費如何賬務處理
支付職工培訓費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3)公司人員培訓費擴展閱讀:
賬務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D. 公司對新員工收取培訓費合法嗎
不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勞動法》中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回位為勞動者提答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4)公司人員培訓費擴展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規定:
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勞動法》中規定:
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E. 請問公司人員的培訓費應計入什麼科目,報銷有限額嗎,急!
直接記入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這個不再計提了,而是直接列支,總額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5%
我贊同這位先生的說法
F. 公司內部培訓,應該對員工收取培訓費嗎
你好,公司內部培訓,不應該對員工收取培訓費。
做了四個多月,身體不適辭職。
扣工資不合理。
G. 員工培訓費用誰承擔
可以有幾種情況:
1、考試合格被錄用者,培訓費由公司出。
案例:某大型企業的招工廣告中,要求應聘者必須參加該企業組織的為期一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後,考試合格者公司錄用,培訓費用由公司報銷;考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培訓費自負。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八條、 第四十九條規定:「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預備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有就業要求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一定期限的職業教育和培訓,使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
2、企業因轉型進行的員工培訓,培訓費由企業出。
用人單位組織員工培訓,費用應由單位出。《勞動法》第三條、第六十八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企業職工培訓規定》第九條規定:「企業應將職工培訓列入本單位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保證培訓經費和其他培訓條件」。
3、試用期的培訓,解除勞動合同後不承擔培訓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的解答:用人單位出資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H. 企業對員工收取培訓費
您好,您這個問題再一些不懂法的小公司是很普遍的,建議如下:
1.如果簽訂了專項版培訓協議,權那麼需要明確專項協議上有無列明培訓內容,如果有,確認你是否已進行此列課程,如果無,則不必擔憂,如果有,則須按協議履行。但是公司需要提供你已經參加此類課程的證據,如簽到表等。
2.如果沒有簽訂專項培訓協議,公司也沒有規章制度列明專項培訓課程明細,那麼基本可不予理會,直接申請辭職,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公司不同意,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即可。
事情不是很嚴重,請放心,祝好。望採納。
I. 公司新員工還要培訓嘛培訓期間的費用:培訓費,生活費等誰出
公司新員工當然要培訓了。
培訓對公司的忠誠。
培訓期間的費用一般由公司出。
過去的觀點是培訓是福利,現在則認為培訓提供員工素質技能的必要手段,就像機器保養一樣。
J. 公司向離職人員索要培訓費用三萬元合理嗎
很多人剛進入社會可能沒有什麼技術,當你去應聘時,公司可能會叫你先培訓。當然這個時候公司會和你說先墊付培訓費用,等你發工資後再交。有網友問公司向離職人員索賠培訓費用3萬元合理嗎?當然這種情況我們得分情況而論,得看你入職時和公司簽訂的合同,小編來說說我的看法吧!
公司為了人員的流失,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這個項目一定會標注清楚。其實我們站在公司角度來說,公司與員工簽訂這樣的合同也是可以理解,畢竟現在的離職率真的高。也有的公司免費為員工培訓,這時不管你有沒有過試用期,你都不需要交這筆培訓費,但具體還是得看合同,每一個公司的合同都不一樣。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那你們覺得公司這樣做合理嗎?快來說說你們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