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想辭退我,然後要求我去外地培訓,住宿費和車費報銷嗎
既然是單位外派你出去培訓,那麼在公司規定內的住宿費,車費等肯定能報銷,但如果你的費用超過了公司外出報銷規定的超出部分是要你自費的
Ⅱ 去外地培訓的路費,可以作為差旅費報銷嗎
通常與培訓有關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科目核算,
如果貴公司把版外地培訓的路費,作為權差旅費報銷,也不違反會計制度規定,實際上作為會計人員乃至稅務人員也無法查證的,
但是,如果貴公司培訓有關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科目,在納稅調整上,應當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執行。
Ⅲ 公司安排員工去異地培訓,員工離職時要扣除培訓期間所有的費用,這樣做合法么
合理的,你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規定參加公司培訓,那麼必須在公司服務多少年的,不然,要退培訓費作為違約金處理。
Ⅳ 員工去外地培訓期間的住宿費和餐費怎麼做賬
員工去外地培訓期間的住宿費和餐費可以做: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應收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Ⅳ 公司指定我赴外地培訓,公司內部文件規定個人要承擔三分之一培訓費,是否合法
新勞動法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可以不向公司交付任何培訓費.你如果不是試用期職員,培訓費的具體分攤要雙方協議簽約為證.如果你認為條文合理,可以接受,那麼就和公司簽協議書,雙方在培訓後都要按照協議規定履行義務,也就是表明你認同的公司的規定,要自行支付三分之一的培訓費,而公司支付三分之二.如果你們雙方中一方違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是如果你認為不能接受那麼就和公司表明不認同培訓協議,可以放棄培訓.
這個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因為法律要保護公司和個人雙方的利益.公司讓員工自行分攤一定的培訓費主要是避免員工經過培訓後跳槽給公司造成損失.這在法律上也是受到支持的.
客觀的講公司的規定是合理的.很多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培訓後員工價值增長但隨即出現了很多跳槽的現象,這樣公司會產生造成很大損失.將心比心,如果你是老闆,免費為員工提供培訓,培訓之後這名員工技能和素質提高了卻向你提出辭職,那你豈不是白白付了培訓費又丟了一名好員工?人才的損失是最嚴重的.
因此,各個公司都會制定自己的內部條款來防止這種現象.你的公司是讓你自行支付三分之一的費用,而更多的的公司是全額報銷培訓費,但是之前要簽署協議培訓後的幾年內被培訓員工都不得跳槽,必須為公司效力一定時間.這樣就等於約束員工未來幾年的自由.總之公司不會白不求任何回報的為員工支付培訓費,總要有一些約束條件的.與其相比自費三分之一還是比較好的.
Ⅵ 單位人員外地培訓,回來後,有景區門票報銷,請問合法嗎,可以入賬嗎
1,單位人員在外地培訓,要求景區門票報銷,這是不合法的。因為出差或者在外地培訓版的人員非因公游權覽或參觀的費用,不準報銷。 2,因為這是不允許報銷的,所以一般來說,財務人員是不會讓這筆景區門票的費用入賬的。只有正規的旅遊發票才能報銷入賬。 3,一般門票上寫的有報銷憑證的那種,是可以報銷入賬的。
Ⅶ 美容院要求員工去外地培訓,食宿員工自費還是美容院報銷
肯定是美容院報銷啊,不然員工手頭沒錢怎麼辦?
Ⅷ 公務員到外地跟班學習十五天以上如何報銷差旅費
報銷流程:
1、出差人員填制差旅費報銷單--直屬上級審查 分管副院長核准 財務人員審核--出納結算付款。各分管領導應對差旅費報銷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全面責任。
2、財務人員、稽核人員、資金管理人員按規定對報銷手續、預算額度、票據合法性、真實性、出差標准進行審核並對此負責。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第二十三條 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准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住宿費在標准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
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准報銷,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後到達目的地的標准報銷。市內交通費按規定標准報銷。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四條 工作人員出差結束後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
第二十五條 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8)員工異地培訓報銷費用擴展閱讀: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六條 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標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條 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伙食補助費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
參照所在市公務接待工作餐、會議用餐等標准提出伙食補助費標准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由財政部統一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准。
第十八條 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Ⅸ 員工去外地培訓期間的住宿費和餐費怎麼做賬
員工去外地培訓期間的住宿費和餐費可以做: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應收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Ⅹ 員工去異地培訓幾個月的費用預算需要考慮哪些
1.房租
2.往返交通費
3.當地交通費
4.煤水電費
5.異地伙食補助
6.培訓教師課時費
7.代理組織機構的勞務費
8.自添設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