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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司培訓的員工辭職

發布時間:2021-01-14 20:37:26

『壹』 員工辭職 公司要求返還培訓費合法嗎

員工申請辭職,那麼在單位參加培訓,而且單位約定服務期的,那麼員工提前終止內勞動合同,就要支付培訓容費作為違約金的。不然,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貳』 員工辭職公司要扣培訓費,合法嗎

1、公司和你簽訂的是備案合同嗎?若非,廢紙一張。
2、培訓有協議嗎?協議中有違約回罰金數額嗎?若答非,扣款無效。
3、勞動法規定:企業需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備案),否則自2008年起需支付勞動者雙倍勞動報酬;非企業原因的勞動者離職,不享受失業金和經濟補償金待遇。身為大學生,怎麼連《勞動法》都沒學好啊?

『叄』 企業培訓後員工離職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的,並且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辭職的,是應當支付用人單位違約金。

在勞動仲裁中,用人單位應當就產生的專項服務費進行舉證,如果沒有證據,將不會得到支持。

違約金的數額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務期的比例支付。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 和第二十三條 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肆』 公司出錢去讓員工培訓,回來後員工離職,培訓費怎麼算

一、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根據法律規定,這個屬於是服務期,就是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就是說雙方協商後,如果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需要支付給公司違約金。

具體扣多少,看培訓協議簽訂的合同里的規定,如果合同里沒有明確說明違約責任具體賠償方案,一般公司可能要求全額退還。

『伍』 員工辭職時,是否需要交納在職期間公司的培訓費用

根據《勞動合同法來》第自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如果沒有事先簽訂培訓協議,可以認定為公司進行無償培訓。
另外,對勞動合同上寫的若合同未到期辭職需要按照20萬/年的違約金,明顯有違背於法律,可以認定為無效。
據此,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要求進行仲裁或調解。

『陸』 離職後公司需要員工返還出去培訓的費用,這樣各法嗎

這樣要看合同如何規定,有些公司為了培養員工花費不少心血,如果有規定那你是需要賠償的
如果沒有規定不需要賠償

『柒』 公司為難員工停職培訓如何離職

公司逼迫員工復自製己離職,可以繼續上班,不要寫辭職申請書,寫了就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公司採取暴力方式威脅員工可以報警。自己私下錄音錄像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捌』 員工辭職時,是否需要交納在職期間公司的培訓費用

如果合同到期的話,那屬於正常離職,是不需要繳納培訓費的。而如果合同沒有到版期就離權職的話,而在勞動合同中又規定了培訓費賠償事宜的話,並且用人單位未勞動者提供了培訓,並且用人單位提供了培訓期間的發票,則勞動者離職是需要支付培訓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玖』 員工培訓服務期內違約離職,公司如何正確要求補償

單位培訓支付的費用可以要求職工賠償
如果已經開始服務期,要扣除掉工作時間版,從比例賠權償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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